第十章 期间、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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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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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达概述 (一)送达的概念 (二)送达的主体、内容及对象 二、送达的方式和程序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送达
送达主体
公安、司法机关
送达对象 送达内容 送达方式
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 诉讼文书 直接送达 送达传票、通知书等直接交给收件人(或成年亲属单位)
(二)期间恢复的条件 1.原因要件:法定期间的耽误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2.主体要件:只有当事人才能提出恢复期间的申请; 3.程序要件:期间恢复的申请经司法机关裁定批准后才能恢复; 4.时间要件: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提出。
司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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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 的判决,但又因故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何某申请继 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必须满足 什么条件? (2004/2/90/多选)
第十二章 期间、送达
期间 送达
本章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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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应当掌握期间和送达的概念;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的 计算、期间的延长、期间的恢复以及送达规定。应当熟悉并 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期 间和送达 的规定。
相关法条:《刑事诉讼法》第103-106条
引例
被告人甲与被告人乙系夫妻.乙曾与他人一起制作并贩卖 淫秽录像带,乙让甲帮他找买主,开始甲不同意,并劝说 乙别干此事.乙遂威胁甲,甲不得已去拉买主.案发后, 甲认罪态度很好,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人民法院认为其 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甲于 6月13日收到判决书,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 提出上诉,但6月13日其由于忘记关煤气灶,当晚煤气中 毒被送到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于6月28日向法院提出 申请要求准许其继续上诉,法院接受了甲的上诉状,请问 法院接受甲的上诉行为是否合法?
A.何某耽误期间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 由
B.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何某提出上诉
C.继续应当在期满以前提出上诉的申请,需要由辩护人为 其提出
D.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允许 (ABD)
四、期间的延长和重新计算(一)
(一)期间的延长
期间的延长是指司法机关在规定的办案期限内不能 完成应予完成的诉讼行为,而向后续展期限的办法。
完毕为结束
期间开始后不要求立即实施诉讼行 为,只要是在期间届满之前,任何
时候实施都是有效的。
期日开始后,必须立即实施某项 诉讼行为或开始某项诉讼活动
第一节 期 间 7
•二、期间的种类 (一)强制措施期间--(二)侦查羁押期间 (三)解除扣押、冻结的期间 (四)审查起诉期间 (五)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期间 (六)简易程序与自诉案件的审限 (七)一审程序期间 (八)上诉、抗诉期间 (九)二审程序期间 (十)再审程序期间 (十一)执行期间 (十二)申请恢复期间的期限
几号放人?---
2、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 期。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交邮,以当 地邮局所盖邮戳为准。
3、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4、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 查羁押期限自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 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期间的延长仅适用于司法机关办案期限,对诉讼参 与人的有关诉讼期限,如上诉期限等,不能延长。
刑诉法对期间的延长规定了两个办法:一是允许司法 机关自动延长并明确规定延长的最大时间;二是报经 一定机关批准或决定延长。如《刑事诉讼法》第155条 规定。
侦查羁押期间:2+1(上,批)+2(省,批、决)+2(省, 批、决)
4.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5. 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 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司考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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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 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2008/2/22/单选)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C)
以内,它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例如,某被告人是在4月16日10 时接到一审判决书的,
他的上诉期间从4月17日开始计算,向后数10日,到4 月26日届满。 (三)以月为计算单位的期间 从何时起算,法律为规定。
(四)期间计算中的特别规定
1、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第一日为期间届 满日期。
留置送达
程序
收件人本人或其代收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盖 章的时候(前提条件),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 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 他的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 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例外
对于法院调解书的送达,不能采取留置送达的方 式,收件人拒绝接视为调解无效。
5、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及案件事实作司法 鉴定的时间除司法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内,其它鉴定 时间计入办案期限。
6、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案件移送后受移送机关收到案 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三、期间恢复
(一)期间恢复的概念
是指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 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一定期限内, 有权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的一种补救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154--157条
四、期间的延长和重新计算(二)
(二)期间的重新计算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诉法第154 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期;
2.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
3.检察院审查起诉中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 检察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节 期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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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间概述 •(一)期间的概念--指专门机关、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分别 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时间期限 法定期间分为期间和期日 (二)期日和期间的区别
期间与期日的比较
区别
期间
期日
含义不同
时间段,即一定期限内的时间 时间点,即一个特定的时间单位
约束对象不同
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各单独 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
期间的计算
★ (一)期间的计算单位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分”不计算),三种之
间不能换算。 开始的时、日都不算。如某人7月12日上午8:40分
被拘传,何时结束?- ★ 期间的计算方法 【注意 】二个技术问题:一是起算;二是届满。
期间的计算
(二)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的计算方法 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
转交送达
由单位转交收件人。通常适用于军人、正在服刑或者被劳 动教养的人。
提示:诉讼参与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递交或相互之间传递诉讼文书,不属于法定意义上 的送达。
能力拓展
王某2006年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公安机关 在向李家送达逮捕通知书时,李某的父母拒绝在通知书 上签字。公安机关只好将逮捕书又拿回了公安机关。最 后,李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某在同年9月21日 收到判决书,他等到了10月3日才提出上诉。人民法院以 李某超过上诉期限而不许其上诉。
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 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 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经 省级检察院批,可延2个月——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按 前规定延长2个月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检察院批或 决定,再延长2个月。——再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 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
问:本案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律的地方?
包括公休日(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 节、国庆节)。
注意:如果节假日不是期间的最后一日,而是在期间的开始或 中间,则均应计算在期间以内。
如,被告人7月10日收到的判决书,他的上诉期限-- 20, 如果最后一天是周六,则上诉期最后一天是22日。 再如,某人3月1日被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157条)
主体
情形
期限
批准主体
一般
2个月
无须批准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案件 2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3犯罪涉 及面广,取证困难的复杂案件4重大犯 罪集团案 公、检、 机关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延长1个月 再延2个月 再延长2个月
上一级检察院 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级检察院批
准或决定
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级检察院批
准或决定
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 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
无期限
由最高检察院报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
准延期审理。
第一节 期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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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间的计算 •四、期间的恢复 •(一)期间恢复的概念 •(二)期间恢复的条件 •1.申请恢复期间的主体 •2.理由 •3.申请时间 •4.申请的裁定
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时间,如拘留 进行某项刑事诉讼活动的时间,
期限
如开庭时间
可否变更不同
原则上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特殊情况 可以另行指定期日
起止时间不同
诉讼行为的实 施时间不同
期间在具体案件中一旦确定开始时 间,终止时间也随之确定
期日只规定开始的时间,不规定 终止的时间,以诉讼行为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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