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合作社的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障社员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社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管理原则: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保障社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的权利。
(二)效益优先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提高合作社整体竞争力。
(三)依法经营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
(四)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维护社员权益。
第七条经营管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合作社的生产、销售、服务等各项工作。
第三章社员权益与管理第八条社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加合作社,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与合作社重大决策;(三)分享合作社盈余;(四)退出合作社。
第九条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二)按时缴纳会费;(三)支持合作社发展,维护合作社形象;(四)完成合作社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素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
第五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四条本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为主,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业务。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社员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收集、分析、预测制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本规章制度为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和促进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合作社设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组成,负责决策各项事务,监督合作社的运行。
第三条合作社设监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组成,负责对合作社财务和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合作社设理事长、监事长,并设理事秘书、会计等具体职务。
理事长、监事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入会与退会第五条农民可以通过申请入会,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第六条入会申请需符合合作社规定,并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会:(一)个人或家庭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二)情节严重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八条会员享有合作社分配收入、受教育培训、参与决策及监督等权益。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按规定交纳会员费,并遵守合作社章程及其他规定。
第十条会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合作社应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生产效益和质量水平。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指导会员采用科学的耕作方式,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四条合作社不得私自调拨会员财产,不得侵占会员利益。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保护土地资源,提倡绿色种植和环保生产。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进行财务管理,做到合法、规范。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制定财务预算和年度经营计划,并定期向监事会和会员进行报告。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并保管会员的投资和资金安全。
第七章纪律和奖惩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建立严格的纪律审查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合作社可根据会员的表现进行奖励,鼓励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规行为,合作社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暂停权益甚至开除会员的处理。
合作社规章制度(4篇)
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和运营秩序,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合作社在农业经济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成员合作社,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是由自愿入股、通过劳动、资金和物资共同参与经营以谋求利益的经济组织。
其目的是促进农民的组织、生产、交换、消费、服务,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
第四条合作社的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合作共赢、互助友爱的合作社精神。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建立民主选举、合理制度、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合作社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可以与其他合作社、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进行经济和社会交往,承担独立的财务责任。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平等参与、自主管理、公平分配、自由退出的权利。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享有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的权利,可以通过大会、委员会、代表会议等形式行使其决策权。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享有按劳分配、按权付酬或者按合作社章程确定的其他分配方式享有经济利益的权利。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参与合作社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第十一条合作社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利益,履行合作社提供的劳动和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有义务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共同劳动,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有义务保守和维护合作社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披露给他人。
第三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四条合作社可以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形式进行组织,并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大会,由合作社全体成员通过代表会议、选民大会等形式选举产生。
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通过合作社的章程、规章制度和经营计划,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4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合作社成员的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由自愿的农民按照互利、平等的原则自发组成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分享合作社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合作共享,逐步形成自治、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企业制度。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五条农民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愿意加入合作社的自愿性,认同合作社的宗旨和理念,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农民合作社成员享有表决权和选举权,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
每个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
第七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退出合作社,但需提前通知合作社进行登记。
第八条农民合作社成员有权公开查询合作社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管理决策。
第九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积分制度,对于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活动、为合作社发展做出贡献的成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农民合作社应定期召开成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十二条农民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向成员大会报告。
第十三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并向成员公开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农民合作社应按照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经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促进农民合作社和成员的收益。
第十五条农民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应依法纳税,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
第十六条农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民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成员大会、政府和社会公开监督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规章制度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1.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监事会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2.理事会主要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制定重要事项决策和监督社员的行为;3.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监督整改。
二、社员权益和义务1.社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规章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2.社员享有表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重要决策和管理活动;3.社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资金,并及时提供种植养殖技术和劳动力。
三、财务管理1.合作社应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交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审核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3.合作社应设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农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分配的公开和公平。
四、社员退出和清算1.社员有条件退社的情况包括自愿退出、违反规定致使合作社严重损失等;2.在社员退出时,应进行资产清算,将退出社员的资金和资产予以清退;3.社员退出后,合作社应及时通知有意加入的农户进行代替社员选举。
五、纠纷处理1.对于社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应优先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2.如经协商解决不了的纠纷,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镇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求助;3.针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社员福利1.合作社应建立社员教育培训制度,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知识分享;2.合作社应建立社员奖励制度,根据社员的贡献和表现给予相应奖励;3.合作社可根据实际情况,为社员提供相关的福利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总结:。
合作社规章制度范例(三篇)
合作社规章制度范例一、基本概述1.1 本合作社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合作社成员的行为,维护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保障成员利益,并促进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
二、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与义务2.1 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的义务。
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中伤或歧视其他成员,损害合作社的声誉。
2.2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管理,并对合作社的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2.3 合作社成员应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服从合作社的管理,积极参与合作社的活动,并为合作社的发展做出贡献。
2.4 合作社成员有权享受合作社的经营收益以及享受合作社为其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2.5 合作社成员不得擅自改变合作社的经营方向或进行与合作社经营活动相悖的行为。
三、合作社的组织与管理3.1 合作社设有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3.2 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每届理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
3.3 合作社成员有权参与理事会的选举,提名和投票的原则应公平、公正、透明。
3.4 理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合作社的经营计划、财务状况和重要事务。
3.5 合作社根据需要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并由合作社成员推选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
四、合作社的财务管理4.1 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2 合作社应每年进行财务审计,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核实和评估。
4.3 合作社的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成员公开。
五、合作社的纪律与处罚5.1 合作社成员应尊重合作社纪律,服从合作社的管理。
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的成员,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5.2 对于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的成员,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权利等处罚措施。
5.3 对于严重违反合作社规章制度的成员,可以采取开除合作社成员资格的处罚措施。
六、合作社的解散与终止6.1 合作社的解散应由理事会发起,并由全体合作社成员进行投票表决。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农民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是由自愿组成的农民经济组织,依法设立,独立承担责任,自负盈亏,自主管理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的名称应当明示其经济性质,以“农民合作社”为后缀,并经登记机关核准。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的宗旨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与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推动乡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农民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是农民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应当依法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会是农民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代表和外部监事组成,外部监事由农民合作社所在地的监督部门派员或者由农村居民代表组织选举产生。
第八条经理层是农民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合作社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具体管理。
第九条各级农民合作社都应当设立社员大会,凡涉及重大事项均需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是合作社的基本组成单位,会员享有根据会员资格等级不同而获得的权力。
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可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组成,各种形式的组织成员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应当依法注册,并遵守农民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参加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参与合作社的业务管理。
第十四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应当以公正合理的原则对待其他会员,维护合作社的统一和稳定。
第十五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有权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利益,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规定缴纳会费和投入资金。
第十六条农民合作社的会员有权在合作社业务经营中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享有监督合作社的权利。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农民合作社的理事会负责制定并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推动社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为了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经济组织形式。
为了规范合作社的运作,提高生产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效益,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独立存在的经济组织,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组织规范,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合作社的全部成员。
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自愿、平等、协作、互助、公平竞争、服务三农。
第五条农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经营,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经济增收。
第二章成员权益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社员大会的决策和监督,依法享有相应的分红和福利。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有监督权。
第九条合作社的成员有权依法提出合作社和发展建议。
第十条合作社的成员在依法合作社解散、退出或终止合作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理事会、经理等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共同组成。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由社员大会选出。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合作社设立经理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由理事会聘任。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依法经营,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合作社对生产决策、市场开拓、资金运作等实行科学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八条合作社实行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和成员的分红情况。
第十九条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在员工中实行奖惩激励机制。
第五章组织关系第二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农业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和服务。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合作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者;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缴纳股金;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五条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缴纳股金,取得成员资格。
第六条退社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结清合作社债务,退还股金。
第三章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八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业务范围:1. 为成员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2. 开展水稻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3. 组织成员参加农业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1. 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合作社应与成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合作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成员的报酬。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2. 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安全;3. 透明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3.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最新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最新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明确权责,促进农民经济合作、互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的名称为×××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等方面。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促进农民经济合作、互助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服务于合作社的社员。
第五条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自愿入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第六条合作社的运作按照政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进行,不得损害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作社实行三权分立,即所有权、管理权和劳动权分开,每个社员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作社依法纳税、交纳社会保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
第九条合作社的经济核算和经济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保证经济效益。
第十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十一条合作社按照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为有限责任。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班子负责制。
第十四条合作社实行社员自愿入股,社员入股的资金不得低于××元。
第十五条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公平合理的分红政策,社员参与分红按照其入股金额的比例享受。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经理或者董事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对合作社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合作社设立财务监督员,对合作社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权责规定第十九条合作社的权责规定如下:(一)社员有权参与经营管理,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事务。
(二)社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批评,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农民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经济联合和自治管理的原则,进行经济合作的社会组织。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实现社员共同富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章程第三条组织性质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性质为独立法人。
第四条组织名称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名称应当包含所在地区和业务范围,并使用“农民合作社”字样。
第五条注册资本农民合作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社员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
第六条组织形式农民合作社可以选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社或其他形式。
第七条社员权益农民合作社的社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社员共同参与合作社经济活动,并享有合作收益。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理事会农民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监督和指导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理事会的成员由社员选举产生,根据社员人数和业务范围确定,任期一般为5年。
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理事会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审议并通过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等重要事项;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作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议题应当提前通知各理事会成员,并制定议程。
会议的决议应当记录并保存。
第十二条理事会决议理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广泛听取各社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以多数票通过。
第十三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的成员任期届满后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并按照选举结果重新组建理事会。
第十四条监事会农民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成员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经营管理机构农民合作社可以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由社员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为了实现共同利益、互助合作的目的而设立的。
为了规范农民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保障农民利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农民合作社必须有明确的章程和组织机构。
章程是农民合作社的根本规则,包括农民合作社的名称、目的、成员资格、权利和责任、组织结构等内容,必须经过合作社成员大会通过。
组织机构包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经理等,负责合作社的管理和监督。
其次,农民合作社必须制定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
包括会员权益保障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等,以保障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再次,农民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必须按月、季度、年度编制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等,并及时、周密地保障财务资料的安全。
最后,农民合作社必须定期进行资金盘查和会计核实,保障会计核实制度的执行,保护合作社资金的安全性。
总之,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规范合作社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有效推动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农民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民合作社的各项经营活动,是农民合作社的基本管理规范,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要坚持民主管理、依法经营、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农民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经理和各部门,具体设置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
第二章理事会第六条理事会是农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决策、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理事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全体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主席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社务工作进行总结、评议和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对决策事项要进行充分讨论、协商,并以逐票表决的形式做出决定,要保证决策的公正、合法和及时性。
第十条理事会要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和权益,对社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一条理事会对重大经营风险、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等事项负有最终责任。
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民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社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监事会会长由监事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社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向理事会和社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监事会有权对农民合作社的经济、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经理第十六条经理是农民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经理由理事会聘任,经理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八条经理要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和监督,按照合作社章程和决策执行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经理要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的经营发展,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经济效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全
一、成立宗旨
本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自愿参加、自愿出资、共同创办的,以促进农
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经济、政治地位为宗旨,以
集体承包、共同劳动、共同管理、共同收益为基本原则,经依法审批登记,按照合作社制度规章进行管理的农民资产合作社。
二、会员
1、成员:本专业合作社由财产条件与经济能力、良好行为习惯的合
法农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组成,接受会员的条件有:
(1)缴纳注册资金,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健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
理能力;
(2)勤奋、节约、守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与社会主义社会
生活关系密切的社会精神;
(3)遵守合作社制度规定,落实专业劳动;
(4)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及格的社会主义申请材料,有财产性条件,满足社会主义社会的要求。
2、社员:本专业合作社由持有本专业合作社会员证的会员组成,以
社员名义参加各项活动,参与投票,享受合作社给予的各项福利。
3、进入本专业合作社的会员,须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服从本专
业合作社管理。
三、资金及出资
1、本专业合作社的本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由每位会员按照同等出资比例缴纳。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确保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合作组织第四条农业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社员自愿组成,合作社中不得有国家和其他组织的投资。
第五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适当的地点建立合作社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生产准备场所等。
第六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招募合作社社员的程序,并明确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社员大会是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决策、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八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期限,建立健全相应的选举和任免制度。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技术培训体系,提升社员的技术水平,同时根据生产需要,引进优质的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一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的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三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保障社员的利益。
第十四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制定防灾减灾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六条农业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合作社规章制度优秀12篇
合作社规章制度优秀12篇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篇一成员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
村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村民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村民合作社的作用,规范村民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民合作社是由村民参与管理,自愿组织,平等协作,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村民合作社遵循自愿原则,不分宗派、民族、职业,任何村民都可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村民合作社的宗旨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劳致富,互助合作,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村民合作社的经济利益归属于社员所有,社员有权享有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村民合作社由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构成。
第七条社员大会是村民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社员组成。
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负责审议社务、选举、决策。
第八条理事会是村民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经营管理,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合作社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三章入社与退出第十一条任何村民都可以向合作社申请入社,需填写入社申请表,经理事会批准后,作为社员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
第十二条社员有权根据需要退出合作社,需提前书面申请退出,并在理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后,可申请退出。
第十三条社员退出合作社时,可以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社员有权参与社员大会的选举和决策,享有合作社的经济利益。
第十五条社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整体利益。
第十六条社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发挥自己的专业和技能优势。
第五章经济收益分配第十七条合作社经营所得按照社员投资额的多少来分配,分红金额须在经审计后确定。
第六章互助合作第十八条社员之间要相互协作,共同发展,互相扶持,保持合作社的团结。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合作社必须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章修改与解释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社员大会。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二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促进农民的经济收入增加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民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在一起的农民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经济组织,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农民合作社依法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注重科技创新,推行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村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第四条农民合作社成立后,应及时向农民公布章程,确保农民了解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决策程序和利益分配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第五条农民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理和会计,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实行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六条农民合作社理事会是决策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成员应反映合作社各个层级和不同类型的农民的利益。
第七条农民合作社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全体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对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合作社成员公开信息。
第八条农民合作社经理由理事会选聘,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由理事会决定。
经理应当具备较高的农业生产和管理能力,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农民合作社会计由理事会选聘,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记录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条农民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程序,重大事项需由理事会作决策,通常事项由经理负责即时决策。
第三章农户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农民合作社依法保护合作社成员的产权,不得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或农户土地、房屋等财产。
第十三条农民合作社应当及时向农民公布合作社运营情况,包括财务状况、收益分配情况等,明确农户的利益分配权。
第十四条农民合作社应当公开合作社章程、决策程序等,确保农民对合作社的运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五条农民合作社不得将农民的合法权益转包给其他经营单位或个人,不得变相实行收购、垄断等行为。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三篇)
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一、办社宗旨及原则农民林业合作社以合作社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林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林产品销售、贮藏以及营林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为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坚持以林农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分别设会计、出纳。
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
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帐薄,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
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____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于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核查制度。
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1、社员会费、社员服务;2、利润收入;3、接受的捐赠款物;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6、其它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1、合作社按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章程及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帐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____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1)日常办公费;(2)本社经营性支出;(3)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4)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5)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6)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7)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五篇)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规范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效益和服务水平,保障会员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村合作社是按照“自愿、互利、民主、法人”原则组织成立的农村经济组织,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农村合作社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依据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农村合作社应注重社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社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农村合作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员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农村合作社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序。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农村合作社依法成立,应设立如下组织结构:(一)会员代表大会:由社员选举产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选举合作社理事会。
(二)合作社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三)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合作社理事会报告。
(四)合作社负责人:由合作社理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执行。
第八条农村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应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级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农村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和及时反馈。
第三章会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条农村合作社会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平等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合作社规定享受其发展中的利益,合理分享合作经济发展成果。
(三)参与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对合作社的经济责任有表决和监督权。
(四)根据经济贡献得到公正报酬。
第十一条农村合作社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章程、规章制度。
(二)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经营活动,共同经营优质农产品和农业生产。
(三)按照合作社规定的要求交纳会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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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经济管理。
2、组织本社员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4、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岗位责任制度,调动本社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合作社工作职能,促进财务规范化、制度化。
6、组织本社员,努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理岗位制度
1、服从本社员大会的决议,认真服从理事会的领导及时向大会成员和理事会长汇报工作。
2、积极工作以本社成员增加收入为己任,按时完成合作社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3、对外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积极争取资金,招商引资来促进合作社大发展。
4、遵守各项财务制度,资金使用管理等及时向理事长汇报,不得擅自支出现金。
5、接受执行监事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
6、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员岗位职责制度
1、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账,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会计法》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2、定期与合作社出纳对账,结账并进行库盘,做好总账明细帐按时上报会计表。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队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应财务上的问题。
4、及时提供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本社账目的审计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5、根据合作舍财务公开要求,没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6、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会计资料及营销,承包经营合同同文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
遗失。
7、做好财务管理,和本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
8、做好本社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纳员的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制度使用现金。
2、做到出纳现金严格分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3、建立现金存款日记账,做到记账及时,每月结账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帐款核对无误后向理事长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4、坚持制度,严把原始单据审批关,做到没有依据印章不全,数量金额不服未经批准、白条自据不付款,对凭证上缺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拒绝入账,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退回补办手续。
5、严禁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坚持拒绝隐私存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库由出纳员自负,因借公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人员,做到办事、公事结账清单,前帐不清后账拒付。
6、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领导交还存根入档保管,领交手续齐全。
7、搞好营销统计,记账合同管理工作。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1、合作社建立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社会大员和社会代表大会产生,由社员代表
和理事会分管监视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2、民主理财小组,社合作社理财小组专用章一枚,有理财小组组长保管。
3、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金、公
益金、福利费的提取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品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4、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
账薄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帐、票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5、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栏向社员群众公布。
6、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工作,和负责解释
群众提出的问题,收集改进财务管理意见。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切现金必须由出纳员管理,其他人员经手收入应立即交与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实现存款分别核算,库存现金限制在1000元内。
三、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杜绝隐私借用公款,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理事会入账结算。
四、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一下的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较大数额开支由合作社领导讨论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须报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需确定一名领导交叉审批。
五、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原始的凭证和清楚地手续,需要经手人和证明人审批签字,手续不完备的社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六、出纳员与理事会每月结账一次,结账时现金存款结报单,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有关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薄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进行专柜存放,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必须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泄密。
2、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专柜专档,由现任出纳进行保管。
3、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按照《会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