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安康学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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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安康学院
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陕政函[2006]5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09
【实施日期】2006.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安康学院的通知
(陕政函〔2006〕50号)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安康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6〕40号)精神,同意安康师范专科学校改建为安康学院(学校代码11397),同时撤销安康师范专科学校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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