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合集下载

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谈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潘家锋)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和意义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以及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并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活动。

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这些规定不仅反映着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所必需的。

衡量法治的最终标准就是看一个国家的宪法是否约束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看这个国家有没有建立起一套监督国家机关使其不能违宪的制度。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监督制度的确立与否、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的试金石。

法治的最高级形式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是法治的基石和核心。

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但是,在违宪审查的程序方面,宪法完全没有作出规定,一直到《立法法》才有了一些程序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0条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要求的机关,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了提出违宪审查建议的主体,即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

第91条规定了违宪审查的原则性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摘要。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

我国也有违宪审查机制,但违宪审查制度不太不健全,违宪审查的对象及范围具有片面性,违宪审查主体不特定不明确,程序复杂缺乏保障,实用性不强。

应借鉴外国的违宪审查模式,尽早建立切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键词:宪法违宪审查审查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应当依宪办事。

不重视宪法的作用,就会丢失立国的根本,不树立宪法的权威,就难以树立法律的权威,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和最高性,则不仅要求宪法要有完善的规定,更需要有效的保障实施的措施。

违宪审查制度就是监督宪法实施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

所谓违宪审查,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

违宪审查制度,从形式上看,是通过对特定事项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对违宪行为予以纠正和制裁,保证宪法的正确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就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来说,是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和处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证国家公共权力的运行符合宪法的精神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活动准则。

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的机制,确保宪法得到遵守和执行。

一、目前我国违宪审查机制及不足中国也有违宪审查机制。

从我国现行宪法(67条)和《立法法》(88条)的规定来看,都相应地规定了不完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的违宪审查从模式上说,是由立法机关进行审查;从审查方式上说,是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兼而有之。

但纵观各国违宪审查现状和我国违宪审查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不太不健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违宪审查的对象及范围具有片面性。

对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和对各种抽象行政行为未规定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对违宪审查只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的违宪审查权限,但对全国人大立法违宪审查问题却只字未提,这种对人大不会犯错误的绝对信任,以及认为人大在事实上完全能够代表民意的推定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宪法法院对行政、立法及司法行为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存在,对于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

1978年宪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主管全国一切审判工作,是国家的最高司法机关。

”这一条举国瞩目的规定,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奠定了基础。

然而,由于那个时代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宪法的权威性以及宪法的违宪审查并未得到充分的实践和发展。

自此以后,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并逐渐得到实践和发展。

根据法官和律师的提起,现代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自行启动违宪审查,审查行政、立法等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

宪法法院可以发布违宪决议,对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具体行政、立法行为以及司法活动进行监督和制约。

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对于推进宪法的实施和维护宪法的权威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决策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约束,迫使行政、立法和司法行为符合宪法规定。

它也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通过司法程序,寻求宪法上的平等、自由和公正。

同时,违宪审查制度的运作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一个问题是权力的边界问题。

在违宪审查过程中,如何界定行政、立法和司法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在实践中的判断需要法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权力运用的慎重性。

另一个问题是相关主体的参与问题。

尽管宪法法院是最高法律机构,但在一些特定的案件或情况下,其他政府机构或法院也可能涉及违宪审查,这些机构的权利应当在适当的范围内得到保护和发挥。

同时,在违宪审查过程中,民主立法机关和公民个体的主体地位也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总体而言,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此制度的优化和实践仍然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完善违宪审查的中国模式——建立违宪复合审查制度

完善违宪审查的中国模式——建立违宪复合审查制度

随着 我 国社 会经 济 的快速 发 展 ,国 际地 位 的显 著提 升 , 政治 民主化进程 的深入, 国民对 正义的维护和权 益的保障意识 不断提高 ,现 实生活中越来越 多的 问题需要通过权 威 、及 时、 有效的违宪审 查制度 加 以解决 。同时,我们正面 临着 宪法大发 展,宪政大展 的 良好机 遇 。因此 ,我 们有必要从完善 违宪审查 制度入手 ,使宪法维护人民根本权益的作用更加彰显 。 在考虑如何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时候,必须要从我国的国 情出发,从现行的政治制度 出发,特别要从现行宪法和法律所确立 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原则和基本框架出发 。既要保证全国人大对宪法 审查的绝对权威,又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 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违宪 问题 保证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制度得到落实,规定的人民的基本 权利切实予以实现 ,使宪法在发挥政治纲领作用的基础上,最大限 度的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 民群众 的根本利益。 依笔 者之见 ,要 在现 有 政治 体制 的框 架 内实 现上述 之 目 标 ,要充 分考 虑 不 同违 宪 审查制 度产 生 的政 治背 景和历 史 背 景 ,不能全盘 照搬 国外现行 的三 种模式 ,唯有在 充分考虑我 国 国情 的基础上 ,汲取 国外违宪 审查制度 的先进经 验,创造 出有 中国特色 的违宪审查制度才能确保宪法更加有效的实施。 照搬西方违宪审查制度之不 能 美 、英 、法 等西方 国家 的违宪审查制度 是建 立在 “ 三权 分 立”的权力分配模式的基础上 的,尽管他们对 “ 三权分立 ”的理 解存在差异,但是对权力 的分立这一点上还是有很 多共 同点的。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选择的是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 “ 三 权 分立 ”学 说在 我 国既没 有历 史渊 源 也没有 现 实土壤 ,因此 说,我们不能照搬西方违宪审查制度 。 ( 一)照搬德法式专 门机关模式之不能 萧蔚云教授认为 : “ 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一个宪法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摘要:为了使宪法从名义宪法成为规范宪法,建立和完善宪法保障制度,尤其是违宪审查制度是必不可少。

本文对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含义及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在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违宪审查;现状中图分类号:df2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9-0101-03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国家权力和公民的权利作出基本的规定。

但一部制定良好的宪法如果不能实施或不能有效的实施,那它就不可能达到控制、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效果,只会是“名义宪法”。

违宪审查制度则是保障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维持宪法最高法地位并树立宪法权威的重要制度。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述(一)违宪审查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从宪法学理论上看,违宪审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违宪审查是指对一切行为或者法律规范是否合宪进行的审查活动。

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依据宪法进行的违宪审查。

狭义的违宪审查一般仅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主要是司法审判机关在审议宪法争议的过程中,对宪法争议所涉及的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或者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是否合宪所作出的专门性审查。

[1]它是监督宪法实施,防止宪法危机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具体由以下几个构成要件:1、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宪法做为国家的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能够以宪法为基准判定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违宪的机关,必须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的专门机关。

只有具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才能承担保护宪法的资格和能力。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也都明确规定了违宪审查机关及其权力,如法国,但也有例外,美国的宪法并未规定违宪审查机关,而是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审理将违宪审查权自己赋予自己。

2、范围是立法和国家机关的行为。

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包括国家机关、政党团体的行为等。

3、标准是以是否符合宪法的要求即是否违背宪法的基本原则、精髓;是否违背立宪的目的;是否符合宪法条文的规定。

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中国特色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实施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和法制的标尺,建立和实施违宪审查制度旨在加快国家民主法制进程、实现依法治国。

所谓违宪审查制度,又称宪法监督制度,是指由专门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审查并裁决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并对违宪行为予以制裁的制度。

当前,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环境下,我国亟需完善符合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一、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立法历程回顾一般认为,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建设因特殊的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等原因起步较晚,目前还不够健全。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设是从宪法监督、解释开始的,它萌芽于民主革命时期。

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就曾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监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各种法令及决议之实施。

这是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设的开始。

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作出的同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有权改变或者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不适当的决议。

这些规定虽然只是原则性的,但已初步勾画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构架。

1982年《宪法》大致确立了我国违宪审查的范围。

其第62条第(二)项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第67条第(一)、(七)、(八)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撤销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1999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条增加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针的确定,大大加快了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创设进程。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是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创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关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关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摘要:必要性及其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在宪政建设中的重大意义已达一致,毋庸赘言。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宪法在维护政治稳定和法制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有明文规定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使得违宪审查制度在现实实践中无法真正得到实施。

这样一来违宪审查制度就成了空中楼阁。

因此,亟需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关键词:违宪;审查制度;宪法委员会一、违宪审查的基本理论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在法治社会中,公民当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令,然而,要求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令,首先需要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政令本身是正义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的理性都是有限的,因此法律、法规和政令就有可能出错,有可能不公正。

一个健全的法律秩序,显然应当设计一种自我纠错机制,对于法律、法规和政令发现其与宪法有违背之处时予以纠正,这就是违宪审查制度。

在我国法学界,学者们认为违宪审查制度就是对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违宪事件作出裁决并加以纠正的一项宪法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或者根据宪法惯例,由指定的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合宪性审查并作出是否违宪的裁决的制度。

违宪审查是指为保障宪法实施,由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加以纠正或制裁的专门活动。

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第一,违宪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第二,违宪审查主体是具有违宪审查权的特定国家机关;第三,违宪审查客体是执行或适用宪法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第四,违宪审查的内容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或活动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各类法律法规以及特定个人所实施的行为的合宪性,裁决国家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选举争议,公民宪法权利案件等。

关于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

关于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摘要: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应当依宪法办事。

不重视宪法的作用,就会丢失立国的根本;不树立宪法的权威,就很难树立法律的权威。

随着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的提高,违宪审查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关键词:违宪审查;立法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1—0133—01一、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模式(一)立法机关负责违宪审查立法机关审查制创始于英国。

凡是承认立法权至高无上的资本主义国家,大多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议会)行使违宪审权。

如英国、荷兰、新西兰等国家就是采用这种模式。

据了解,在英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中,对违宪法律的审查权属于议会,但同时宪法也是可以由普通法院来适用的。

英国不存在形式意义上的宪法,由议会按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的宪法法律于其它民事、刑事等法律一样,都是可以由法院来具体适用的。

(二)专门机构负责违宪审查专门机构违宪审查模式又称凯尔森模式、奥地利模式、欧洲模式,它是由奥地利在1920年首创,它具体又可分为两种形式,即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制度和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制度。

目前世界上设置专门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有37个。

宪法法院不同于普通法院,他们不审理普通民、刑事案件,其主要职能是保证宪法的实施。

尽管各国宪法法院的职权范围略有差别,但“违宪审查权”却是各国宪法法院的共同的主要职权。

违宪审查的专门化已成为当代世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趋势。

(三)普通法院负责违宪审查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联邦法院通过具体案件适用联邦宪法、审查联邦法律是否违宪的先例。

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宣布只有法院才有权对宪法做出解释,并宣布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而拒绝适用。

后人把普通法院型的违宪审查称为美国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法院对违宪案件的审查是在审理普通民事刑事案件中附带进行的。

事实证明,设计一个国家的宪法审查制度应当首先在考察该国政治体制、宪法制度和法律文化源流关系的基础上,确立宪法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并根据理性建构的基本原则,构建与本国的政治制度、宪法整体框架和法律文化传统相适应的宪法审查制度和宪法审查机制。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宪法是最高法律,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违宪审查制度成为了一道困扰中国社会的难题。

违宪审查制度指的是政府以不合宪法的理由,限制公民言论、新闻出版、互联网等领域的自由,使得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到了严重的侵害。

现实情况在中国的现实环境中,一些政治家、官员、媒体等,经常对新闻报道、互联网内容进行审查,扼杀偏差言论,隐瞒不良事实,有激进的思想内容和敏感的政治事件时,审查更是严厉。

在一些情况下,审查还有绝对的力量,有的政府部门执法不当,拒不执行有效判决,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

这些违宪行为,导致了不少通过依法维权的公民和机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打压和威胁。

法律规定违宪审查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中是被禁止的,其中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局关于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互联网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四条,也规定:“不允许通过设立审查机制、实名认证、强制实名和强制审核等手段进行不合法的审查过滤和干预管理”。

然而,违宪审查制度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屡禁不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不遵守法律规定,公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维权领域也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法律障碍。

倡导解决为了建设法治社会,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必须得到彻底解决,需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措施,保证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严格遵守宪法的规定,彻底消除违宪审查制度的现象。

要让违宪审查制度获得彻底解决,我们应该对于法制宣传和教育多做努力,提高公民和公务员的依法意识,更要鼓励民众勇于发声维权,促进公民的行为规范和信仰教化,树立法治理念和文化,为完善现代法制建设作出切实的贡献。

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解禁,个人、组织自媒体渠道不断增加,使得违宪审查制度越来越难以存在,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修正也会提上日程。

结语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宪法具有法统性、宪治性及宪制性,既是最基本的国家法律,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石。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被认为是国家保护宪法的重要工具之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因此任何法律、行政和司法机构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为了确保宪法得到贯彻执行,中国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用于监督和解决宪法相关争议和违宪行为。

违宪审查制度主要关注宪法相关争议和违宪行为。

宪法争议指的是与宪法规定有关的法律和政策的争议。

例如,一个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一项法律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

违宪行为是指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包括法律和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以及任何违宪的行为。

违宪审查机构根据申诉或自发发现的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修正、废止或调整相关法律、政策和行为。

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中发展迅速,并取得了一些成果。

首先,它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渠道,让公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他们的宪法权利。

除了个人申诉外,违宪审查机构还可以主动进行违宪行为的审查,这增加了整个制度的审查力度。

此外,违宪审查制度还能够通过核查法律、行政和司法行为,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进步。

然而,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中国政府对审查的控制权较高,这可能导致违宪审查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其次,违宪审查机构的权力范围和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还有待完善和明确。

此外,由于中国的法治建设仍在进行中,法律实施和司法解释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这可能影响违宪审查的效力和可信度。

总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尽管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但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法治建设,可以进一步提高违宪审查的效力和公正性,确保宪法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违宪审查。

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宪法的正常实施。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出现,是符合人民意愿和社会发展需要的。

首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国家的制度和权力有着明确的规定,确保国家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有法律或行政行为与宪法相悖,将会导致法治的失序和权力的滥用,因此需要有一种机制来对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

其次,违宪审查制度的存在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可以防止权力滥用和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主要依托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司法制度来实施。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对法律、决议、规定和部门规章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一旦发现有违宪行为,可以依法予以废止或者宣布无效。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司法机构,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和保障宪法的权威性。

它可以依法对行政法规和其他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违宪审查,确保宪法的正确实施。

然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目前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执行权主要掌握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手中,监察和提起违宪审查程序的权限相对较少,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

其次,我国违宪审查的程序不够完善,导致个案审查比较困难。

目前,个案审查主要依托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但其审查权限较为有限,个案审查程序不够规范和透明。

再次,由于违宪审查的执行权不够明确和统一,导致违宪审查的力度和效果不够理想。

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出现了对于明显违宪行为未能及时纠正或无法落实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保障宪法的权威和有效实施。

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加强违宪审查的力度和透明度,增加监察和个案审查的权限,明确违宪审查的执行机构和程序,将有助于提高违宪审查制度的效能和权威性,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浅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浅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浅谈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中国的宪法对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国家法治建设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进行探讨。

首先,完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加强宪法意识的建设。

纵观中国的宪法实施情况,有一些政府机构、司法机关及官员对宪法的理解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盲区。

为了有效实施违宪审查制度,必须加强对宪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中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同时,需要建立起宪法学习和研究的长效机制,推动全社会对宪法的深入理解和实施。

其次,完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强化宪法法院的独立性。

宪法法院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实施违宪审查的主要机构,必须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不能受到其他机构和权力的操控。

为了实现宪法法院的独立性,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宪法法院组织体系和选任制度,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宪法法院对违宪审查的独立决策权。

第三,完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拓展违宪审查的范围。

当前,中国的违宪审查主要针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但在实践中还未对一些行政行为和公民权利的限制进行充分审查。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进一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将其范围扩大到一些公民权利的限制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和侵害公民的权利。

最后,完善违宪审查制度需要加大对宪法法院的司法保障。

宪法法院作为最高行政法院和违宪审查机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司法权威和专业能力。

为了加强宪法法院的司法保障,应该提高宪法法院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完善的案件审理程序和审判规则,确保违宪审查工作的专业化、公正化。

综上所述,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加强宪法意识的建设、强化宪法法院的独立性、拓展违宪审查的范围、加强互联网时代下的宪法保障以及加大对宪法法院的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可以进一步完善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首先,违宪审查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拥有违宪审查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具体履行违宪审查职能时,一般设立专责机构,由专门人员进行违宪审查。

其次,违宪审查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文件。

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文件作为规范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这些法律法规文件的违宪问题进行审查,可以有效防止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的实施。

再次,违宪审查的程序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组织进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审查违宪问题时,往往会组织一定的专家和学者进行法律、宪法方面的专门研究,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最终形成决议。

在违宪审查的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会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出席进行听证,并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最后,违宪审查的结果是有法律效力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违宪问题进行审查的结果,一旦形成决议并公之于众,就具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被判定为违宪的法律法规将被撤销或修订,不符合宪法的行政法规将被废止,违宪的司法解释将被修订或废止。

违宪审查的结果可以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违宪审查制度在我国的作用日益凸显。

它有助于保障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违宪审查制度的存在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法治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的法治体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目前违宪审查的范围主要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文件,对于其他形式的违反宪法的行为往往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法治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奚金才【摘要】违宪审查制度是确保宪法正常实施的一种保障,违宪审查有自己的主体、客体和审查标准,且具有排它性,结论具有终局性,它不同于司法审查。

宪法的价值需要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来实现,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有其必要性,具体体现在:它是规范法律秩序的需要,是规范公共权力的需要,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

【关键词】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法律秩序公共权力公民基本权利违宪审查制度的含义具体分析违宪审查这一概念,主要包括以下要点:一、违宪审查制度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从理论上分析,有可能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它机关。

二、违宪审查的客体是某项立法和某种行为,既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又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甚至在有些国家还包括政党的行为(如德国)。

三、违宪审查的标准是判断其审查客体是否合乎宪法。

四、违宪审查机关不仅有权对审查客体进行审查,而且有权对违宪行为做出进一步处罚。

违宪审查具有排它性,其结论具有终局性。

有些学者将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混为一谈,认为违宪审查又可以称为司法审查,即国家通过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一种基本制度。

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首先,将违宪审查的主体局限在司法机关。

依这些学者的观点,法国这个违宪审查的发源地之一就不存在违宪审查制度了,因为法国的违宪审查机关———宪法委员会只是个政治机关,而非司法机关,而且在审查时它有一套自己的审查程序,完全不依照司法程序。

从这个意义而言,这些学者所谈的司法审查仅为违宪审查的一部分。

其次,这一概念将违宪审查的客体人为地扩大了。

司法审查的英文是Judicial review,即司法的审查,包括对立法的审查和对行政行为的审查,而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又包括行政行为违宪的审查和行政行为违法的审查。

显然违法的行政行为已经有行政法来规范和调整,不必包括在违宪审查(Judicial review of constitutionality)的范围内。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制度引言:违宪审查制度是一个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国家宪法尊严的重要制度。

作为一种法律机制,违宪审查制度在许多国家的宪法中被确立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发展背景、作用以及案例,以展示此制度在维护宪法权威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重要性。

一、违宪审查制度的定义违宪审查制度可以定义为一种法律机制,旨在对政府行为、法律或决策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违反宪法的规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宪法的权威,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宪法原则,并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背景违宪审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美国宪法的形成过程中。

1791年,美国通过了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这一修正案,联邦最高法院获得了对宪法违宪行为进行审查的权力。

此后,违宪审查制度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采用和普及,成为各个国家宪法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违宪审查制度的作用1. 维护宪法权威:违宪审查制度保证了宪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违宪审查制度使得任何违宪的行为都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确保宪法的权威得以维护。

2. 保护公民基本权利:通过违宪审查制度,政府行为和法律可以被审查是否违反公民的基本权利。

这保证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得到保障和尊重。

3. 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违宪审查制度有助于预防和纠正违宪行为,维护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秩序。

这不仅对国家的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投资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影响。

四、违宪审查制度的案例分析1. 美国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的审查: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认为分离但平等的教育违反了美国宪法。

这一审查结果最终推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对推动美国社会的平等和多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 德国宪法法院对戈特利布(Götz Guba)案的审查:1998年,德国宪法法院认为戈特利布案中对同性伴侣平等受权的限制违宪。

这一审查结果推动了德国同性伴侣权益的保护和推进,对德国社会的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公正和公平的法治环境。

违宪审查制度的核心是宪法法院,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院审查法律的合宪性。

我国宪法法院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违宪案件,决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指示等文件是否具有合宪性。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宪性。

”这一条款确立了宪法法院的地位和职责。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宪法的优越性。

我国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高法律,所有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宪法法院通过审查,保证了法律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其次,违宪审查实行的是限制性审查制度。

这意味着宪法法院只对特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查,而不能主动审查所有的法律。

这保证了审查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再次,权力的分立。

我国宪法法院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院,独立行使审查权。

这就意味着宪法法院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指示等进行审查时不受到干扰和压力,保证了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省级和地市级宪法法庭,包括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等,负责审理违宪案件,有力地推动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实施和发展。

不过,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宪法法院只能通过特定的案件进行违宪审查,而不能主动发起审查。

这限制了宪法法院的审查范围和审查效果。

此外,在一些地方,宪法法院的审查决定可能受到地方政府的压力和干扰,导致审查结果不够独立和公正。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可以逐步扩大宪法法院的审查范围,使其能主动发起审查,提高审查的效果。

其次,可以加强对宪法法院的独立和保护,防止政府干扰和压力。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为了监督和保证宪法的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这已成为我国理论和实践的共识。

但是这么一个理论界不断呼吁、实践急迫需要的宪法基本制度至今未能建立起来,个中原因非常复杂,本文仅从法律层面分析这一制度建立的主要障碍。

一、违宪审查的主体模糊不清,违宪审查机构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建立违宪审查制度首先要有专司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这是实际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的共识。

在我国,尽管自1954年宪法起就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规定,但是作为宪法监督具体体现的违宪审查机构至今未能建立起来,在现行宪法里找不到专司违宪审查的机构,而且关于违宪审查主体的规定模糊不清。

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违宪及违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从宪法的这些规定来看,我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它的常委会。

但是,宪法又规定,国务院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这些表面上非常健全的规定实际上矛盾百出:这些规定给人的印象首先是,似乎我国的违宪审查权并不专属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地方权力机关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享有一定的违宪审查权,因为上面所谓的“不适当”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当然而且首先指的是违宪的规范性文件,但是,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都没有宪法解释权,我国的宪法解释权是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宪法解释权是违宪审查权的前提,没有宪法解释权就无法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相抵触,因而,这些规定不仅使我国的违宪审查权的归属变得模糊,而且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从而形成了违宪审查“谁都可以管理,但实际上谁都不管”的局面。

建立我国专门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

建立我国专门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

效用 。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 一是思想认识上没有 引起 足 够的重视 , 这与我 国长期以来实行人治及宪政观念 的缺失有
的重新界定和划 分。违宪审查制 度作为一 种对 国家权 力有 如此重大影响的制度 , 如果没有相应的并被广泛信仰的理念
关。二是缺乏专 门 的违宪 审查机 构 , 使审查 主 体不 明确具
体 、 业 事 业组 织 以及 公 民 ) 企 以及 原则 性 程 序 。
法监督制度已逐步成为现代 国家的普遍要求 , 国的专家和 我 学者们设计出了各种各样 的宪政监督方案 , 但直 至今 日, 我 国的宪政监督制 度仍然遥遥无期 。因此 , 建立符合我 国国 要 情的违宪审查制度 , 必须满足 以下几个前提 :


在何种情况下启动 , 怎么启动 , 在多长时效 内作 出决定 等等 ,
均缺乏具体规定 。四是审查 范围狭窄。按《 立法法》 的规定 , 违宪审查范围只限于行政法规 、 方性法 规、 地 自治条例 、 单行 条例等 , 但对政党行为 、 政策 以及对法律法 规缺乏具 体规定 的公 民宪法权利遭受侵 害如何救济等 均缺乏 明确规定。至 于全 国人大制定 通过的法律 更没有将 其纳入审 查范围。实
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 宪法进行审查 , 并对违反 宪法的行 为加 以纠正或 制裁的专 门活动。我 国 目前 实行 的是全 国人 民代表大 会及 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 。但 由于受多种条件的制约 , 这种违宪审查制度 自建立 以来似乎 只是一种摆设 , 未产生过 实际的效用。要建立符合我 国国情的违 宪审查制度 , 必须要从 革新理念 、 建立科 学的宪法文本、 宪法 必须得到较好 的实施 、 应 以实用性 的态度来对待违 宪审查制度等 方面出发 建立起切 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中国的专门违 宪审查制度不可能一蹴而

论违宪审查制度及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

论违宪审查制度及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

论违宪审查制度及对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违宪审查制度是指国家对违反宪法规定的行为或法律法规的修订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和制裁的制度。

它是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就违宪审查制度进行论述,并提出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议。

首先,论述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性。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违宪审查制度的存在,可以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适应性。

通过审查违宪行为,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宪法的稳定和权威。

同时,违宪审查制度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机制。

它可以防止立法者和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审查力度不够。

违宪审查的力度不足,导致很多违宪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裁。

其次,审查程序不规范。

现行的违宪审查程序条文较为简略,程序不够详细,导致审查过程的透明度不高。

第三,公众参与度不高。

在违宪审查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程度不够,导致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

第四,对违宪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够。

目前对于违宪行为的制裁手段相对较弱,无法有效震慑违宪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首先,加强违宪审查的力度。

通过加大对违宪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宪法的权威性和适应性,严厉打击违宪行为。

其次,规范审查程序。

制定具体细致的审查程序,明确违宪审查的标准和程序,提高违宪审查的效率和公正性。

第三,提高公众参与度。

鼓励公众及专业机构对违宪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通过公众的参与来发现和纠正违宪行为。

同时,加强法官的独立性和专业素养,提高审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加大对违宪行为的制裁力度。

建立健全的违宪行为制裁机制,对违宪行为进行严厉的制裁,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另外,为了确保违宪审查的顺利进行,还需要加强相关机构的建设和培养专业人才。

如加强宪法法院和宪法监督机构的建设,以确保其独立行使审查权力。

同时,在培养专业人才方面,需加强宪法和违宪审查教育的普及,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培养专业的违宪审查人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近年来,有关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呼声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虽然有宪法,但却缺少对于违宪行为的有效监管机制,导致相关问题无法得到合理的解决。

因此,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势在必行。

什么是违宪审查制度?简单来说,它是为了保证宪法得到遵守和实施而建立的制度。

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可以通过审查法规、政策、行政行为等来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这是一个高效、公正、透明的监管机制。

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政府的合法、公正和透明。

下面我将举出五个例子,证明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1.珠海市案件
2019年9月,珠海市某小区因政府在不经过公开程序的情况
下更改小区规划产生纠纷。

珠海市居民经过自行调查发现,政府的规划涉嫌违宪。

然而,由于当地没有违宪审查机制,居民诉求长时间无人接受。

这表明,如没有监管机制,很多违宪行为可能会被“掩盖”或误判。

2.旅游文化案件
2018年,某旅游文化公司在进行项目开发时涉嫌侵犯公民合
法财产。

可是,政府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该旅游文化公
司继续进行其活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处于无法保障的状态。

如果政府对其行为进行违宪审查,就可以及时揭露这一违法行为,从而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司法审判案件
2016年,江苏某地法院因贪污受贿案件被曝光,引发社会公
众对司法审判的质疑。

如果政府有违宪审查制度,就能在司法过程中及时发现违宪行为,从而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4.医疗卫生案件
2015年,某地医院因在手术室内私自发广告而受到罚款。


果政府有违宪审查制度,就能发现这一违法行为,保证医患交流的正常、良好进行。

5.政策制定案件
在某种程度上,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直接影响公民权益。

因此,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若发现违宪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有违宪审查制度,就可以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社会矛盾,保障政府合法权威和公民权利。

总之,针对上述案例和问题,建立严格的违宪审查制度显然非常必要。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定有效的监管机制,我们可以建立高效、公正、透明的违宪审查制度,以确保宪法权威和有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