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提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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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提高问题单处理质量,争取一次把事情做好,最大限度地发挥问题单的效力,规范问题单提单及各环节处理的操作,避免问题单修改引发新的问题,特制定本规定,指导泰国商城版本的问题单缺陷电子流跟踪操作。适用所有提单人员。
2问题单提单规范
2.1提单基本原则
1)对于SDV、I&V、SIT阶段,且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在ODC场地工作的必须使用“标准流程”;ST阶段问题单管理方法可以采用三步提单法的“简化流程”
2)提单之前请基本定位,并和相关开发人员确认后再行提单。这里的“确认”是指开发人员确认看到测试人员描述的问题现象,而不是认可该现象是问题。原则上如此,意外情况区别对待,如:(1)如果和开发人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提单,并在问题单的详细描述中说明:和开发人员xxx沟通,有争议等说明;(2)无人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先提单,并在问题单的详细描述中说明:开发人员不在,先提单跟踪等说明。
3)针对版本所有不合理问题进行提单,不管问题大小,
4)有条件概率重现、无规律重现、很难重现的问题一样提单,但之前须确认问题存在,并将具体环境和操作步骤、相关配置项描述清楚,然后提单。
5)当天的问题必须当天提,不能拖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6)建议当天发现问题单立即进行确认提单,避免将一天的问题汇总到当天结束时一起提交。
7)对出现问题的现场应及时保护,严重及以上的问题需及时通知相关开发人员来现场定位,测试配合定位,但是占用环境不能超过1小时。
8)对于日志、提示信息、界面文字、语法、英文翻译、SRS文档等问题提单,不必一个点提交一个问题单。可按照同一个需求项、同一个功能项等进行汇总提单,但在问题单中必须明确列出每个问题的确切所在,不能用笼统的词汇描述一类现象。
2.2问题单填写规范
2.2.1相关信息
1)采用继承已有问题单新增问题单的,一定要注意针对不同点修改相关信息。
2)按照版本提交时的规定,正确填写路标版本和基线版本-子版本选项,特别注意对于回归测试版本,一定要保证版本信息的正确。
3)根据测试组的特性树选择正确的特性,并选择相应的子系统
4)发现问题的活动和问题发现阶段不是一一对应关系,该阶段以及之前阶段流程中的活动都是可能的发现问题的活动。。
5)结果影响的填写,请选择不同的影响类型,以便区分出是那种类型的问题:
业务功能
业务性能
可靠性
产品安全性
可测试性:如要求月结只能等到下个月或者修改系统时间才能测试
可安装性:没有安装的磁盘、内存空间的规划,安装后不知道怎么检查是否安装成功等。
可维护性:比如根据日志不能定位问题,日志不符合规范。
可操作性/易用性:比如升级步骤复杂,界面布局不合理等。
6)若发现问题的活动为“功能测试”,需要注意触发因素的选择;是通过单运行覆盖即能发现该问题还是通过单运行的边界、非法输入才能发现该问题;必须通过多运行执行才能发现的问题,要注意是否与多运行执行的顺序相关。
8)正确填写问题的严重等级,问题级别判定就重不就轻,当问题现象可能符合多个问题级别定义的描述时,应该选择级别最严重的作为最终的问题级别,问题单的严重级别定义简单如下:
致命:造成系统死机、程序崩溃、死循环、造成系统主要功能无法实现的异常等
包括但不限于:
Ø 版本安装(包括报表、GFEP和实例化等)失败
Ø 基础业务流程(开户激活、充值缴费、订单流程)不通
Ø 接口实现错误,导致大范围对接联调Block的
严重:导致系统主要功能无法实现或者实现错误的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
Ø 涉及到钱的问题(计费、提醒、话单中的金额)都是严重及以上的问题
Ø FRS需求没有实现,但是影响范围比较小
Ø 规划在Backlog列表需要实现,但是版本没有开发,又没有提前知会
Ø 版本实现与规格描述不一致
Ø 配置功能没有提供,阻塞后续业务流程测试
Ø 接口描述不一致,导致小范围功能对接联调失败
一般:对系统运行和功能实现影响不大的所有问题/对于其他对主要功能来说属于附属功能的部分的问题如状态条、进度条、按钮点击等等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
Ø 普通的资料问题
Ø 界面显示错误,影响客户使用感受但不影响业务功能使用
Ø 归档的参数与局点需求不符合,又没有提供界面配置
提示:操作不方便、视图不友好、颜色搭配、窗口布局等
包括但不限于:
Ø 界面或者资料中的单词拼写错误
Ø 前后章节顺序错误,但不影响使用和业务功能的
如对级别有异议请提出,可提出后讨论解决。
9)问题的紧急程度,一般来讲,严重及以上问题为紧急。
10)对于问题是否重现,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对于随机重现问题和不可重现问题界定如下:
很难重现:测试过程中仅出现一次,且在一个月内未重现的问题认定为很难重现问题;
无规律重现: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两次的问题认定为无规律重现问题;
有条件概率重现: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三次(包括三次)以上的认定为有条件概率重现问题。
11)问题根源深入定位和问题原因分析总结流程上不是必填项,建议提单时根据开发部的子系统、模块树选择正确的子系统、模块,以及责任项目组。不清楚子系统、模块的可不填子系统、模块及责任项目组信息。
2.2.2问题的原始记录来源说明填写
1)若发现的问题是手工执行且有用例对应的,需要选择“测试手工执行用例发现”,并在初始问题单出处和编号中填写用例名称。
2)若发现的问题是自动化执行且有用例对应的,需要选择“测试自动化执行用例发现”,并在初始问题单出处和编号中填写用例名称。
3)若发现的问题是没有用例对应的,且该问题是测试执行人员测试自己负责特性的问题,需要选择“测试非用例发现(本特性)”,初始问题单出处和编号可不填写,也可填写“无用例”,此类问题单提交时抄送本特性的测试负责人。
4)若发现的问题是没有用例对应的,且该问题是测试执行人员测试出非自己负责特性的问题,需要选择“测试非用例发现(其它特性)”,初始问题单出处和编号可不填写,也可填写“无用例”,此类问题单提交时抄送对应特性的测试负责人及测试执行人员。
5)若是回归版本、补丁版本中新增需求,需要提单跟踪的,需要选择“新需求”,初始问题单出处和编号可不填写。(若新需求要求提单跟踪的建议将对应的单号给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