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发展第一到第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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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销合作社商业
专门从事为参加合作社的社员推销产品和供应他们所需要的商品的商业组织。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供销合作社在资本主义社会,小商品生产者为了抵制商业资本的中间剥削,联合起来组织供销合作社,越过商业资本到外地为社员推销产品或向产地采购商品转卖给社员,在维护小生产者利益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虽然是劳动者所组织起来的商业,但因为资本主义经济在整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加之国家政权为资产阶级所掌握,合作社组织在与资本主义经济接触中必然被卷进资本主义商品流通中,成为为资本主义经济收购原材料和食品以及推销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附庸机构,成为集体的资本主义组织。在经营中,其服务对象也逐渐不再以社员为主,而是对外敞开。在组织上,社员不再参加商业劳动,而是雇佣商业工人进行经营。入股的社员股金不限,富裕社员可以多占股份,操纵合作社,从中获取大量的股息红利。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就出现了合作社。在30年代到40年代,国民党政府统治区的合作社商业有了明显的发展。
发展背景: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供销合作社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了最初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供销合作社商业。在中国民主革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各个革命根据地也陆续地广泛地建立了各类合作社,其中包括供销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合作社商业在全国各地普遍发展起来,成为社会主义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特别是在组织城乡物资交流和发展农村经济中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在现阶段,供销合作社商业已发展成为经营网点布满广大农村的全国性商业系统。它同国营商业密切配合和协作,在农村市场上处于主导地位。
在中国,供销合作社商业是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商业,生产资料归参加合作社的全体社员所有,在经营上以接受国家委托和为农民的购销服务为主,实行综合经营,是农村综合服务的中心。在组织上,基层供销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社员入股份数可以不同,权利却是平等的。理事会受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委托直接管理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监事会则进行监督。基层供销社内部建立职工代表会,审议经营计划、重大经济措施。基层供销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缴纳所得税的经济核算制度。经营所得盈利除交纳所得税外,按规定提取各种基金,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奖励基金等。社员按持有股份分得股息和红利,职工则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取得工资和奖金收入
2、百货大楼
指经营各种商品的商店,同时,为了推销、服务、记账和管理,下分设若干部门。1917年10月20日,中国第一家自建百货大楼开始营业。
1949年以前,上海的先施、永安、新新、大新这四大百货公司均在最繁华的南京路一带。有趣的是,其创办人均为广东中山籍的澳大利亚华侨。从时间上看,马应彪的先施最早,于1917年开业,因此被誉为“中国百货商店的鼻祖”。不过就规模及影响而言,列居榜首的则要数郭氏兄弟的永安了。
早年的华侨企业多为家族企业,永安公司也是如此。所谓的郭氏兄弟是指郭乐等6兄弟。他们于1897年先在澳大利亚的悉尼开设永乐果栏,从事水果的批发零售,获得第一桶金,继而于1907年在香港创办永安公司,积累较多资本和经验后,再到上海谋发展。
发展背景:
作为近代资本主义商品市场的产物,世界第一家百货公司于19世纪20年代开设在法国的巴黎,以后很快在西欧一些繁华商埠发展起来。早在悉尼时,郭乐对当地的百货公司就推崇备致。1949年他在《回忆录》中说,旅居悉尼10年,深感“欧美货物新奇”且“经营殊有研究”。反观中国,由于工业尚处萌芽,商业墨守成规,因此落在别人的后头了。“余思我国欲于外国人经济侵略之危机中而谋自救,非将外国商业艺术介绍于祖国”不可。可见他办百货公司,是要以经商来救国的。
1913年郭乐决定筹设上海永乐公司。经过一番考察之后,他们在南京东路以每年租金白银5万两的高价租下一块8.5亩的地皮,然后筹集侨资从1916年到1924年,分3期建造7层的商场大楼,并分批进行营业。1918年9月5日,上海永乐公司开业,商场分底层及二、三、四层楼面,面积达6000平方米,40多个商业部分布在各层,每个商业部就是一个专业商店。这等于40个专业商店同时开业。如此规模的百货公司在当时国内还属少见。由于打出“经营环球百货,推销中华土产”的口号,而且商品种类丰富,价格适中,因此开业那天人山人海,整个商场水泄不通。原先准备在几个月销售的货物,结果在20天左右便销售大半。从开业至1936年的19年中,资本利润率平均每年为50%,19年的赢利相当于原始资本的10倍。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百货业的一个奇迹。
至20年代,郭氏兄弟旗下的永安资本集团的联合企业达14家,除澳大利亚悉尼的永安果栏之外,香港6家,上海4家,广州、中山以及广西的梧州各1家,涉足的行业有水果、百货、货仓、酒店、纺织、银号、游乐场等。这更是一个多元化的企业王国了。
3、购物中心
MALL全称SHOPPINGMALL(音译“摩尔”或“销品茂”),意为超级购物中心,指在一个毗邻的建筑群中或一个大型建筑物中,由一个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和规划,把一系列的零售商店、服务机构组织在一起,提供购物、休闲、娱乐、饮食等各种服务的一站式消费中心。MALL不仅规模巨大,集合了百货店、超市、大卖场、专卖店、大型专业店等各种零售业态,而且有各式快餐店、小吃店和特色餐馆,电影院、儿童乐园、健身中心等各种休闲娱乐设施。
发展背景:
Mall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现已成为欧美国家的主流零售业态,销售额已占据其社会消费品总额的一半左右。Mall全称ShoppingMall,音译“摩尔”或“销品贸”,意为超大型购物中心,属于一种新型的复合型商业业态。
作为现今国际上风行的商业业态,它伴随汽车家庭化和住宅郊区化而诞生,属于一种新型的复合型商业业态。这种购物中心在世界各国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真正的Mall有三大特征,一是大,占地面积大,建筑面积大,停车面积大。二是多,行业多,店铺多,功能多。三是高,购物环境要求高,档次高,顾客群购买力高。
在零售业中,ShoppingMall是一种高级的商业业态形式,译成中文为"超级购物中心"。在西方国家,ShoppingMall与百货店一超市一样是一种常见的业态形式,属于一种新兴的复合商业零售业态,具有规模庞大、功能齐全的特征,ShoppingMall集购物、休闲、娱乐、饮食于一体,
是包括全力百货店、大卖场以及众多专卖店、娱乐中心、连锁店、餐厅在内的超级商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