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的处罚对象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违章违规处罚原则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患未然”。
第五条处罚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书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处罚的程序从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计算,自查自纠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安全责任不到位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二)未制定、未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制度落地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三)安全生产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职工未参加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5000元。
(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控制危险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罚款2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七)违规操作、使用违法违规的设备、工具的;罚款10000元,责令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的,吊销许可证书。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或演练效果不理想的;罚款5000元,责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每日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细则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十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定原则;(二)公开原则;(三)公正原则;(四)必要性原则;(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十一条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十二条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第十三条行政处罚的管辖,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二)违法行为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要营业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管辖。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4篇)
安全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处罚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以行政法规、规章定为违法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分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遵循法律、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责任主体、情节轻重等因素依法进行量刑。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七条安全生产处罚的原则是依法治安全、罚当其罪、从重从快。
第八条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越大,处罚的幅度越大,罚款的额度越高。
第九条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应当相匹配,责任主体与违法行为的责任程度应当相对应。
第十条对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应当从重从严。
第十一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相关记录。
第三章违法行为的分类与处罚第十二条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处以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至整顿。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下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进行整顿。
(四)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情节较轻的,处以千元以下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安全管理制度处罚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处罚原则1. 依法处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 公开公正:处罚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处罚的公正性。
3.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处罚的同时,注重对违规行为的教育和纠正。
4. 严惩重罚: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处罚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2. 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的违规行为。
3. 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4. 其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处罚种类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
2. 记过:对情节较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并通报批评。
3. 留用察看:对情节严重,但未构成开除条件的违规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
4. 开除: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予开除处分。
五、处罚程序1. 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审理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罚建议,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
3. 通报批评: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4. 执行处罚:对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确保处罚效果。
六、处罚执行1. 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等处罚,由安全管理部门执行。
2. 开除处罚,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3.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具体处罚细则:一、安全生产事故违规行为处罚细则1.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给予记大过或留用察看处分。
3.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特大事故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火灾、爆炸等事故违规行为处罚细则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公司规章制度处罚细则
公司规章制度处罚细则一、背景介绍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在实际运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因此需要制定处罚细则,以便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本文将就公司规章制度处罚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违规行为和对应处罚1.迟到、早退、旷工违规行为: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提前离岗下班或缺勤处罚: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或早退2次,扣除当天工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扣除当天工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对其晋升和奖励进行限制;旷工当天不发放任何工资。
2.违反安全规定违规行为:不按照公司安全规定进行作业,造成安全事故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处罚:轻微违规,警告处罚;严重违规,扣除当天工资,赔偿相关费用,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对其晋升和奖励进行限制;极端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3.违反制度和规定违规行为:无故违反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处罚:员工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违规次数超过3次,书面警告;违规次数超过5次,扣除当月工资,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对其晋升和奖励进行限制;4.私自利用公司资源违规行为: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资源进行个人行为处罚:警告处罚,扣除相关费用,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多次违规,扣除当月工资,限制个人晋升和奖励机会。
5.侵犯他人权益违规行为:盗用他人劳动成果,故意造谣或损害他人形象等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6.员工纷争违规行为:员工之间发生纷争,对公司形象和工作秩序造成影响处罚:轻微纷争,口头警告,并督促调解;严重纷争,提醒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若纷争仍未解决,扣除当天工资,并调离同一岗位;极端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三、处罚程序1.接到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相关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有效。
2.对涉嫌违规的员工逐一调查,听取其陈述和供述,还可要求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处罚细则范文
公司处罚细则范文一、引言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维护公司的秩序和利益,同时也需要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为了确保员工始终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制定了本处罚细则,以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迟到员工若迟到超过三次(具体次数请自行调整),将受到警告,并扣除当日相应工资。
若再次迟到超过三次,将扣除相应工资,并暂停其加班资格。
2.旷工员工若私自离岗未经请假,将被视为旷工。
首次旷工,将受到警告,并扣除当日工资。
再次旷工,将暂停其相关福利待遇,并扣除当日工资。
3.不服从上级安排若员工不服从上级安排,影响工作进程,将受到警告。
若再次不服从安排,可能面临调岗或辞退的处罚。
4.盗窃公司财物任何盗窃公司财物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员工将被即刻辞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泄露公司机密员工若泄露公司机密,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扣工资或调岗等。
情节严重者将可能被辞退。
6.违反公司信息安全政策员工若违反公司信息安全政策,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或调岗等。
7.私自招揽客户若员工私自招揽客户,将受到警告,并暂停其相关奖励待遇。
再次招揽客户,则可能会被调岗或辞退。
8.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守则员工若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公司守则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具体处罚措施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
9.离职手续不齐全员工若在离职时离职手续不齐全,将扣除相应离职赔偿金,并不予给予离职证明。
10.违反工作纪律员工若违反工作纪律,将受到警告,并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调岗等处罚。
三、程序及权利保障1.员工在受到处罚之前,应当得到听证的机会,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申辩。
2.员工在受到处罚之后,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成立独立的申诉委员会进行复核,并依据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3.公司对处罚细则进行修订时,应当及时告知员工,并征求员工的意见。
四、其他事项1.本处罚细则的制定需得到公司法律顾问的审阅和确认,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年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
2023年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行政处罚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行政机关,是指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单位。
第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正、严格、便民。
第五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主持公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法规、违法事实、证据依据、作出决定的程序、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二章处罚决定第七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是书面形式,明确决定的内容,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注明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八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被处罚人或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个体基本情况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单位基本情况。
第九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的种类、数额、期限、决定的履行和执行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有关期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电子化方式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可回溯性。
第十二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送达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如因故未当场送达的,应当及时送达,并在送达时告知当事人有关复议、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当事人,逾期未告知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及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不得执行的,必须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对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在施工现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而管理的一部分就是制定明确的处罚细则。
合理的处罚细则可以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以下是施工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内容:一、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未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的,罚款100元;2.擅自破坏安全警示标识的,罚款200元;3.违反作业规程致他人受伤的,罚款1000元,并停工整顿一周;4.超负荷作业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案的,罚款500元,并停工整顿三天。
二、违反环保规定1.擅自倾倒废弃物的,罚款500元,并责令清理;2.施工现场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3.使用高污染材料或设备的,罚款2000元,并停工整顿一周;4.违反环保监测规定致环保部门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元,并接受环保培训。
三、违反施工管理规定1.未按规定归还施工设备或工具的,罚款300元,并限制其使用设备一周;2.未经批准越权决策或接受回扣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停止相关工程;3.擅自私拆施工现场围栏或临时设施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补修;4.违反工期管理规定拖延工程进度的,罚款500元,并要求加班加点赶工。
四、其他违规行为处罚1.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进行暴力恐吓的,罚款2000元,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盗窃、破坏他人财物的,罚款1000元,并报警处理;3.抽烟或酗酒影响工程安全的,罚款300元,并接受安全教育;4.在施工现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警告并限期整改。
以上罚则仅供参考,具体处罚标准和方式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
希望通过严格的处罚细则,能够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公司行政处罚细则
公司行政处罚细则公司行政处罚细则一、引言公司行政处罚细则是针对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的管理和处罚工作。
二、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1. 在竞价广告中故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性能、质量等宣传行为;2. 利用虚假宣传或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3.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不符合规定的广告内容;4. 恶意竞争,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处罚的范围和力度1. 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公司,可以给予书面警告,明确要求其改正错误,并限期整改;2. 罚款:对有恶意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根据违规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3. 暂停营业执照:对严重违规,情节严重的公司,可以暂停其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4. 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5. 司法追究:对犯罪行为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处罚程序1. 立案调查: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进行立案调查,收集相关证据;2. 处罚决定:在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做出处罚决定;3. 通知和执行: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司,要求其接受处罚,并限期整改;4. 处罚结果公示:将公司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提醒其他相关企业注意遵守法律法规。
五、申诉和复议公司可以在接受处罚决定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诉或复议请求。
相关部门将组织听证会,听取公司的申诉和辩护意见,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审查处罚决定。
六、违规行为纠正公司在接受警告、罚款等处罚决定后,应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整改期满后,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情况。
七、其他规定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业务的合规运作;2.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提高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3. 公司应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拒绝或妨碍;4. 公司在执法机关要求下应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全文
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全文行政处罚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活动,维护法律权威,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根据《行政处罚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确定处罚事实,依法决定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保证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意识和执行能力,防止滥用职权、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行政处罚程序第五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依法履行出具告知书、听证通知书、调查笔录等手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和听证权。
第六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建立健全调查取证制度,依法采取问询、查阅、拍摄、复制、抽样检验、采集证据等合法手段,确保行政处罚事实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第七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重视听证程序,有关案件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人员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听证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建立处罚决定的复核制度,依法组织复核,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妥当性。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第九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所得等因素,依法确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
第十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资质等。
第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种类的处罚依据法律规定,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影响程度和社会公共利益,确定处罚金额或者处罚期限。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实施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传唤、强制执行、扣押、拘留、执法监督等手续,确保行政处罚的及时执行和效果。
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包括责令整改、限制经营活动、扣押物品、拘留人员、移送司法等。
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依法履行公告、送达等程序,将处罚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公开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发布。
班规奖励处罚细则
班规奖励处罚细则班级是一个小社会,为了维护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制定一套合理的班规非常必要。
班规不仅规范了学生的行为,还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和规则,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
为了有效执行班规,必须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下面是本班的班规奖励和处罚细则:一、奖励细则:1.成绩奖励: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同学将获得奖品或荣誉称号;2.优秀表现奖励:对于在班级活动、课堂表现出色的同学,将予以表扬,并给予奖励;3.参与奖励:参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并表现出色的同学,将获得特殊奖励;4.纪律奖励:循规蹈矩,积极遵守班级纪律的同学,将获得相应的奖励;5.创新奖励:对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同学,将给予相应的奖励;6.课堂互助奖励:在课堂上主动帮助他人,促进学习氛围的同学,将获得奖励;7.课外奖励:在课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同学,将获得奖励。
二、处罚细则:1.警告:对于较轻微、不良或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并通知家长;2.口头警告:对于不听从劝导,无法及时改正错误的同学,给予口头警告;3.收缴物品:对于违禁品的携带、使用或散发,要及时进行收缴,并进行教育整顿;4.借读:对于多次违反班规或无法纠正错误的同学,可暂时改变其座位,进行借读;5.惩罚性任务:对于严重违规的同学,给予一定的惩罚性任务,以期教育改正;6.暂时离开:对于影响整体学习氛围、无法纠正错误的同学,可暂时离开课堂;7.记过: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欺骗、伤害他人等,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个别教育;8.请家长:对于多次记过或无法改正的同学,需请家长到校进行沟通,并参与学生的管教;9.校园观察:对于影响班级学习和稳定的同学,进行一段时间的校园观察,直至情况好转;10.外培:对于影响班级秩序和学习氛围,情况严重的同学,可安排到其他班级外培辅导。
以上是本班的班规奖励和处罚细则,旨在建立一个和谐、秩序的学习环境,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德。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4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劳动纪律是企业和组织内部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方面。
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和纠纷的发生,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的保障。
为了保持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
下面是一份述加了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方便企业参考和制定。
一、违反工作时间纪律的处罚1. 迟到:(1)第一次迟到,口头警告;(2)第二次迟到,书面警告;(3)第三次迟到,记过;(4)第四次迟到,降低岗位级别或降职;(5)第五次及以上迟到,解除劳动合同。
2. 早退:(1)第一次早退,口头警告;(2)第二次早退,书面警告;(3)第三次早退,记过;(4)第四次早退,降低岗位级别或降职;(5)第五次及以上早退,解除劳动合同。
3. 不按规定请假:(1)未请假旷工,记大过,扣除工资;(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记严重警告;(3)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解除劳动合同。
4. 拖延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内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记过;(2)私自延长工作时间,授予个人通报表扬。
二、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1. 偷窃、盗窃公司财物或同事私人财物:根据偷窃或盗窃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擅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根据泄露机密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降职或开除。
3. 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或财物:根据损坏设备或财物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严重者承担经济赔偿并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4. 打架斗殴:(1)轻微的打架斗殴,记过;(2)严重的打架斗殴,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1. 懒散无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第一次警告,记录在案;(2)第二次,记过;(3)第三次,严重警告;(4)第四次及以上,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处罚,轻微将记过并接受安全教育,严重者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
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组织的纪律,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管理,确立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组织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处罚原则: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从严从快。
第五条处罚范围:轻则口头警告,重则开除处分。
第六条处罚程序:根据事实和证据,逐级审批,确保处罚合法合理。
第七条处罚结果:处罚结果应当写明处罚依据、行为、处罚结果等内容,并通知员工。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八条违反工作纪律:拒绝执行领导的合法指挥或违反工作纪律,轻者警告,重者记过。
第九条贪污受贿:在工作中索取、接受或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情节严重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违法犯罪:员工在工作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泄露机密:擅自泄露组织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轻重来处罚。
第十二条懈怠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应当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违规使用公司资源: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公司资源或挪用公款,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打架斗殴:在工作场所或其他地方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性骚扰:对同事进行性骚扰、言语或行为不当,应当受到处罚。
第十六条其他违纪行为: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十七条口头警告:对第一次违纪的员工给予口头警告,警示其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书面警告:对重复违纪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同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第十九条记过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限期改正,影响晋升。
第二十条降职处分:对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的员工,适当时机降职处理。
第二十一条禁闭处分:对情节恶劣员工,违纪严重的,给予禁闭处分,限制人身自由。
第二十二条开除处分:对严重违纪员工,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赔偿损失: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
“三违”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制定本《三违处罚细则》,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三违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于经确认的三违行为,本细则将依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严肃处理,从而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
第五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及处罚第六条对于三违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将其分为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
以下分别对三种三违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第一节轻微三违行为第七条轻微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轻微违反行为。
第八条对于轻微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提醒教育:对于初犯,可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的方式,提醒员工合规行事。
2. 双向告知:对于多次轻微违规的员工,除采取口头警告和书面提醒外,还可以通过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双向告知,并在公司内部通告违纪事项。
第九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轻微三违行为两次及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警告并在工资上进行相应扣减。
第二节一般三违行为第十条一般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一般违反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一般三违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通报批评: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工作会、部门会等适当的场合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录入员工档案。
2. 记过处分:对于情节较重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扣减相应的工资。
3. 停薪留职:对于情节严重,但不构成开除的一般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停薪留职处分,记录入员工档案,并停止发放工资一段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连续三个月内发生一般三违行为两次以上的员工,可以给予严重警告或停薪留职直至解雇的处罚。
第三节严重三违行为第十三条严重三违行为是指对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行为。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一、押送罚款及送交机关处理
(一)押送罚款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
通事故,受害人及其承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由有关部门押
送人民币罚款:
(1)轻微事故,罚款不超过1000元;
(2)中等事故,罚款不超过5000元;
2.经调解移交的罚款,应当由有关部门押送受害人及其保险公司。
(二)送交机关处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受害人造成重大
损害的,应当由交通警察部门视情节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交通警察部门报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应当附有有关证人证言、事
故查明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材料;若驾驶员不是公民,应当附上外国人签证、边境出入证明等文件。
3.交通警察部门报送机关处理后,应当出具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
和处理结果等材料移交交通事故赔偿机构。
二、责令改正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给受害人造成轻微
损害的,应当由交通警察部门责令驾驶员改正。
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进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质量问题或文明施工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来加强管理和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下面是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处罚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现场安全处罚细则:1.安全培训不合格: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或没有及时参加安全培训,应对其进行警告,并进行二次安全培训。
2.安全操作不规范: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工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
3.违反安全防护措施:对于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未设置警示标识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处以罚款、停工整顿或责令停工进行整改。
4.事故责任:对于由于工人严重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罚。
5.违反应急指挥要求:对于不按照应急指挥要求进行组织和协调的,可以进行口头警告、罚款或停工整顿等处罚。
二、质量问题处罚细则:1.违反施工质量规范: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可以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工程款等处罚。
2.造假行为: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虚报工程量、弄虚作假等行为,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3.设计变更不合规:对于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的,可以责令整改,并采取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4.施工材料不合格:对于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可以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整改并使用合格材料,并进行罚款等处罚。
5.质量事故责任:对于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令停工整顿、罚款等处罚。
三、文明施工处罚细则:1.违反环境保护要求:对于不按照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的,可以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2.施工噪音、污染: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噪音、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可以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并进行罚款等处罚。
公司处罚细则范文
公司处罚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促进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协约工。
第三条公司在执行处罚时,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规定和行政、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于员工的处罚,应当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对于违法、违纪行为严重的员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第六条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包括无故缺席会议、迟到、早退、不遵守会议秩序等情况,处罚情况如下:1.无故缺席会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工资、降级、辞退等处罚。
2.迟到或早退,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日工资,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周工资。
3.不遵守会议秩序,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生同样行为的,按照轻微违纪行为处理。
第七条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包括擅自离岗、玩手机、上班时间聊天等情况,处罚情况如下:1.擅自离岗,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生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日工资。
2.玩手机、上班时间聊天,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日工资,第三次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周工资。
第八条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言语粗鲁、侵犯他人隐私、泄露公司机密等情况,处罚情况如下:1.言语粗鲁,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生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日工资。
2.侵犯他人隐私,给予严重警告,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周工资,情节严重的,降级或辞退。
3.泄露公司机密,视情节轻重,扣除工资、辞退或追究经济责任。
第九条违反劳动保护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遵守工作时间安排等情况,处罚情况如下:1.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给予口头警告,再次发生的,按照轻微违纪处理。
2.不遵守工作时间安排,第一次扣除当日工资,第二次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周工资,第三次严重的,降级或解雇。
公司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员工纪律意识,促进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处罚原则第四条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条处罚的轻重程度应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员工认错态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违纪行为及处罚规定第七条违纪行为及处罚规定如下:一、违反劳动纪律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给予降职(级)或辞退处分;3. 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期间,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二、违反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进行赔偿;3. 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或辞退处分。
三、违反职业道德1.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2. 伪造、篡改、隐瞒公司财务报表,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 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经营活动,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违反廉洁自律1. 接受贿赂、索贿、受贿的,给予辞退处分;2.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其他违纪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2.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辞退处分。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八条发现员工违纪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4篇)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造成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的例子:一、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认定和处罚1. 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2. 未按规定佩戴防护手套,罚款50元;3. 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罚款100元;4.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绳,罚款100元;5. 违反操作规程,罚款200元;6. 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鞋,罚款200元;7. 未按规定使用防护面具,罚款300元;8. 违反电气安全规定,罚款500元;9. 违反火灾安全规定,罚款1000元;10. 违反化学品安全规定,罚款2000元。
二、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罚1. 由于个人失职致使事故发生,记过并罚款1000元;2. 由于单位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罚款2000元;3. 由于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罚款5000元;4. 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罚款100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累计处罚1. 同一工人连续三次以上违反安全规定,罚款翻倍;2. 同一单位连续两次以上发生事故,罚款翻倍并限期整改;3. 多次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人,可给予停工整顿并扣除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会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纪律的管理,确保生产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生产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从业人员是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安全生产纪律的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告诫等手段,正确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细则(5篇)
“三违”处罚细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真抓实干,严管理,重处罚,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细则。
一、违章指挥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班组长、队长(洞长)罚款____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____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罚款____元。
二、违章作业(一)民爆物品1、发放站储存量超标、乱堆乱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2、发放站领取、清退帐物不符,违规发放,对保管员罚款____元。
3、领取、清退、审批手续不全,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作业场所乱放、混放,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箱上未加锁,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作业场所放炮时未按规定设警戒,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中孔爆破,经理或副经理不在现场指挥罚款____元。
7、中孔爆破、拌药、装药、违反规定,对生产副经理罚款____元,操作者罚款____元。
8、进入漏斗、溜井内放炮带料,对操作者罚款____元。
(二)通风系统1、主扇风机无故不正常开机,对当班责任人罚款____元。
2、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超标,对相关责任人各罚款____元。
3、风筒出现破口、断开,打折、跑风、漏风现象,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4、风筒挂置与电线接触每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5、风门不按规定关闭,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6、通风工未按规定每班测风,少测一次对当班通风工罚款____元。
(三)采掘作业1、作业天井、溜井无安全平台、无梯,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2、行人天井无扶手,联巷口无蓖或不符合要求,一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3、作业面有活石、危石未在作业前排险,对当班作业人员,代班长每人罚款____元。
4、浅孔矿房采场不平、采场面距顶板超过____米、无两个安全出口,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5、中孔矿房切割井无安全防护设置、无明显警示标志、无照明,每项对该队队长罚款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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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三建天津地铁2号线机场延长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管理处罚细则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中煤三建天津地铁2号线机场延长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工区及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意识,杜绝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地铁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在工地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各类违规作业将按下列标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开具《罚款通知单》进行处罚。
第一款、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1、不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作业,对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300---1000元;2、安全技术措施不传达、不落实,对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300---1000元;3、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中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单,各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必须认真严格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用书面形式回复(附整改完成后照片)安全质量部,未按规定落实的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500元/次。
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100-500元。
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在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打闹、饮酒、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对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300---1000元;6、私自乱拉、乱扯、乱接用电设施的对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300---1000元;7、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各自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如有违反对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罚款300---1000元;8、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发生人身伤害的责任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视情节给予严重处罚;9、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本工程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违者将对班组按200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并将罚款进行公示。
10、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对工区、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给予200元/人罚款,发现一人处罚一人。
门卫责任人处罚100元。
1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工人每人一次罚款5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清理出场;不按要求系好安全帽帽带的每次罚款10元,将安全帽代替板凳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管理人员十倍处罚)12、施工区及隧道内严禁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次100元。
13、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100元。
14、严禁在施工现场出现卧睡,赌博等,违者罚款100元;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次,屡次不改的清退。
15、施工人员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游戏或手机聊天的,罚款20元,当班班长或直接负责人罚款10元;龙门吊司机、电机车司机等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出现上述状况的,罚款50元。
16、在未经项目安全部门同意,随意拆除、损毁安全防护设施,标语,标志等,罚款500元;私自挪用消防器材,罚款100元。
17、龙门吊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十不吊”内容执行,吊物不得从人员上方经过,作业过程中出现撞车、撞物、毁坏护栏及其它设施等现象,龙门吊司机罚款100元,指挥及司索工罚款200元/人,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对损坏的物件赔偿。
18、吊装作业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吊带、卸扣等物件,指挥及司索工罚款100元/人;吊放重物时,司索要钩头及吊物目送目接,杜绝吊带刮管片、钩头刮平板车,否则罚款100元。
19、非机械或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非电工或电工未按用电规范,擅自进行作业的,罚款200元。
20、施工现场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100元。
2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申报安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罚款100元。
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或氧气、乙炔表损坏未更换、乙炔气管不装止火阀、乙炔气管使用喉箍或铁丝固定的,罚款100元。
22、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地点存放或使用中不按操作规定隔离分开放置的,罚款100元。
23、电箱必须加锁管理,保险丝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20元。
24、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20元。
25、凡是发现电缆线随意拖设在过道、楼梯踏步、水及金属物件(含无保护措施捆绑在金属物件上)等现象,对用电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50元/次。
26、移动开关电箱破损后不及时维修,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27、开关箱在干燥的地方应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湿的地方应悬挂,离地至少60cm,违者罚款50元。
28、不准以任何理由将任何物品堆放在电缆及接地线上,违者罚款200元。
29、电焊机的电源线擅自加长(不超过5m)或焊把线超过30m,罚款100元;电焊机的防护罩(两端)损坏后未及时维修,电焊钳破损未及时更换,或电焊机焊把线与焊机连接未用铜鼻子,铜螺栓连接,罚款50元。
30、电焊机、切割机、小型手持电动工具及其他电气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或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罚款50元。
31、严禁私自搬移分配电箱,否则罚款500元。
32、切割机,圆盘锯使用时无防护罩,罚款200元。
33、加工区操作人员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否则罚款100元。
34、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严禁盗用项目部的电缆,电器材料等物资,否则罚款2000元。
35、其他违章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处罚。
36、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不得把值班室当成娱乐场所。
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7、隧道内的走道板敷设要及时,敷设成型的走道板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或修补,否则给予管理人员100元罚款;隧道内高压电缆、通讯电缆不得敷设在人行走道一侧,照明电缆敷设高度距走道板面不得低于2米,否则给予管理人员100元罚款,并按规定返工。
38、电机车轨道每铺设一节必须安装至少一个带有轨道压板的轨枕,转弯时必须对轨道进行固定,否则罚款200元;台车轨枕压板必须正确安装,使用的螺栓必须抹黄油,损坏的螺栓必须更换,否则罚款100元。
39、单双梁运送管片时,拼装头拧进长度少于3/4丝长吊运的,罚款50元/次;拼装头丝扣损坏未及时更换,罚款50元/次;擅自对拼装头进行焊接的,罚款100元。
40、安全挡、阻车器必须严格按标准使用,发现一次不用罚款50元。
41、电机车司机长时间离开操作室,必须停电、手刹车可靠作用,安全留车器可靠使用,否则电机车司机每次罚款50元,当班班长每人罚款20元。
42、电机车没有摄像头或不清晰,制动、手刹、软连接、前后照明灯、闪光警灯、警笛等安全设备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电机车的,给予电机车司机100元罚款,班长罚款50元。
43、电机车司机负责车辆的卫生、电瓶箱外表的卫生及安全设施的完整,操作室内必须有2个以上的备用木楔子,否则罚款50元。
44、砂浆输送车的放浆管使用后必须放在合理的位置并可靠固定,在软管没有取下、电源插座没有去除之前不得开动电机车,否则罚款50元;砂浆输送车的电源插座上级必须设置空气保护开关,插、拔插座时开关必须在断电位置,否则每次罚款20元。
45、电机车在出入隧道和接近台车时必须鸣笛,且鸣笛要能够区分出电机车的行进方向。
电机车进入台车的速度不超过3km/h,违者罚款50元;电机车失控冲向迎头时,必须急促鸣笛警示迎头处作业人员,并设法控制电机车(档位复零重启、气刹车、手刹车等),对处理不当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按情节追究责任并罚款。
46、电机车搭乘作业人员进出隧道的,搭乘人员和电机车司机罚款100元/人;电机车运送走道板、走道支架、水管、轨道等物件时,必须进行捆绑固定,否则,对作业人员和电机车司机罚款100元/人。
47、设备带病作业,重要部件维修不及时的,对负责人员罚款100元;不得带电检修设备,在检修期间专人看护配电盘停电或将电源甩掉,违者罚款100元。
48、维修高压油管、注浆管及其它高压管路时,必须在泄压后进行拆除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49、带班人员、检修人员发现设备异常或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必须积极主动检查并处理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延迟隔班处理或不进行鉴定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50、浆箱清理作业开始前必须断电,否则,罚款200元/人;浆箱清理作业过程中,未安排监护人员的,给予管理人员200元罚款;监护人员擅自离开的,给予监护人员200元罚款,管理人员100元罚款。
51、拼装作业时,管片下方严禁站人及拧螺栓作业等工作,否则罚款50元/人;拼装台上卫生杂乱,工器具及材料未安全放置的,罚款50元/人,造成伤人事故的,加倍处罚并追究责任。
52、凡是作业人员因安全问题不工作,上级领导强制命令作业,一经查处,严肃处理;因抢环作业,造成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的,给予作业人员500元/人罚款,管理人员1000元/人罚款。
53、掘进工作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班组内部等问题必须及时逐级汇报,故意隐瞒不报或越级汇报的,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54、工作中出现失误或与班组以外的人员产生矛盾,必须向直属领导如实汇报,故意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当事人及其直属领导。
第二款、文明施工管理处罚:1.作业队(包括分包队伍)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方,扣件及其他材料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归堆,堆码整齐,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2.钢筋工每天都应把所有机具清扫干净,绑扎余留的钢筋扎丝带回库房,不得余留现场,不得影响下到工序施工,违者每次罚款钢筋队100元。
3.混凝土工必须对多余的混凝土进行清理,不得随意处理,应听从工长的指挥,现场的沙石堆放整齐,现场电线不得随意拖拉,电线必须架空。
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4.电焊工焊条不准随意丢弃,落地焊渣及时收集清理,焊接电线不准随意拖拉,氧割设备和乙炔要按规定存放,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元。
6.现场的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志及灭火器材,未经允许随意损毁、拆除或移动的,每次罚款当事人50元。
7.施工现场不能随意焚烧建筑垃圾或废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用灭火器扑灭的加500元/次;施工现场不允许明火取暖,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8.公司及上级机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如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检查不合格,其罚款由施工队支付,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另将整改材料及时上报,否则视其不作为,予以双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