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8篇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8篇篇1一、背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中,无证无照经营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市场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报告旨在总结我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工作回顾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
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和查处工作的必要性。
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鉴别能力,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3. 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加强了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XX余人次,检查经营户XX余家,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XX余处,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4.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我们建立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了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了监管效率。
三、存在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在查处过程中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一些经营者利用法律漏洞,逃避监管和处罚。
2. 执法力量薄弱虽然我们加强了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但仍然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一些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监管需求。
3. 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虽然我们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但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一些公众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举报和监督的积极性。
四、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国家加快制定和完善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相关行为的标准和处罚措施,为查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乡镇2024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2024年,乡镇工商局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下是对该年度工作的总结汇报: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查处的效果
乡镇工商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素质。
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方面,我们注重调查取证的技巧和方法,提高了
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乡镇工商局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画册、制作宣
传横幅、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并提醒他们遵守规定,合法经营。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了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生。
综上所述,2024年,乡镇工商局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面取得
了明显的成效。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行政处罚力度
不够大,查处效果不够彻底等。
我们将在2024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加大力度,确保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

安监局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情况报告篇一: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自治区督查小组:为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21】44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21】70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查无小组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教育、补办登记、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建立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着重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县政府下发了文件,建立了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副县长张宏任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完志强、县工商局局长库尔班·阿不力孜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库尔班·阿不力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我们于20年9月14日召开了联席会议1次,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
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有关信息的义务,制订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信息通报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规定了违反信息通报制度的问责标准和问责措施,建立起了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总结

县商务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查无联席办公室:根据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办公室《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从20XX年11月底至12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五河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办公室《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抓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工作,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领导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局长亲自动员部署,带领各单位分管领导具体研究各自领域工作方案,深入乡镇排查治理商务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的加油站点及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清理、检查,特别是中石化五河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蚌埠分公司五河的加油站、以及生猪定点屠宰点二手车交易等领域进行重点检查。
对清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从严从快解决商务领域的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违法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在这次的专项执法过程中,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00家,查处成品油市场超范围经营的违规企业4家,取缔无证从事成品油经营单位3家,为加大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力度,我局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全部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超范围的已经整改到位,无证经营的我局对非法加油机进行了封存,目前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三、严格执法,成效显著在本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我局对全县商务领域先后组织了3次集中执法检查,发现隐患8项,现场整改到位7项,1项隐患限期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同时指导相关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经营。
2024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半年工作总结(2篇)

2024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半年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和目标____年,为了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
本次总结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为主线,总结分析半年来的工作情况,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经验和思路。
工作目标: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消除市场乱象。
2.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和水平,确保市场有序运行。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认知和警惕,形成良好的监管氛围。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重点针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
2.建立线索举报机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态势。
4.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认知和警惕。
三、工作效果1.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半年来,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500起,其中涉及食品、医疗器械和建筑等重点行业,并处罚款200万。
取缔行动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打击了无证无照经营的蛇头组织,维护了正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半年来,经过多次巡查,共完成2000次现场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线索3000余条,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提高了经营者守法自律的意识。
3.建立线索举报机制通过建立线索举报机制,广泛收集市民和从业者的线索举报信息。
半年来,接到线索举报2000余条,其中有75%的线索得到了查实。
线索举报机制的有效运作,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协同行动,形成了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合力。
通过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半年来共查处了50家无证无照经营的门店,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5.加强宣传和教育在半年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无证无照经营的认知和警惕。
开展了多场宣传活动,覆盖了10万市民,有效增强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运管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政管理职权,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范。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对非法、违规经营、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显著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落实了工作措施,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顿治理工作。
我们重点加强了对辖区内客货运输及其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依法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下简称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并联合相关部门治理无证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厂店(以下简称路边店)。
同时,努力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法规、规章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着力提高群众守法意识,逐步完善查处取缔工作机制,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打击“黑车”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一)及时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局为此在行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工作,从20xx年2月至4月,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对客运线路、车站、城乡结合部等旅客集散地,进行了调查登记工作,初步掌握一部分辆嫌疑非法营运的“黑头车”。
同时,确定了火车站广场、县医院门前、跃进门广场、大圆盘等场点整治区域,摸清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大体活动情况,为道路非法营运整顿治理行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藏政办发[2011]76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藏政办发[2011]76号](https://img.taocdn.com/s3/m/e93ffb00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bf.png)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藏政办发〔2011〕76号)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44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努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坚决依法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机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
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餐饮摊贩专项行动会议讲话【精选】

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餐饮摊贩专项行动会议讲话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不仅扰乱市场秩序、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县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一些餐饮摊贩货品的来源、质量没有保证,卫生条件恶劣,潜在着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
关于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工作:一要明确整治目的。
要通过集中整治,坚决扭转城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差、秩序乱等现象,达到经营规范有序、环境整洁清新、秩序井然有条的目的。
工作中重点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主要工作和全部工作的关系。
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餐饮摊贩点多面广难度大,涉及到千家万户,抓起来千头万绪,干起来千辛万苦。
各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真正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攻坚克难的精神,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全力抓好整治工作,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整顿规范和便民利民的关系。
开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是规范市场秩序和维持交通秩序的必然要求。
每天傍晚,菜市场、公路转角处都有三轮车在马路边或中间卖菜,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交通秩序。
我们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就是要对这些自律意识不强的行为进行规范,进而方便广大群众的生活,所谓“利民”关键要把“利什么样的民”这个观念摆正,决不让少数人的不自觉行为影响大多数群众的利益。
二要明确整治思路。
按照“先宣传、后清理,先整治、后规范”的思路,以整治县城为主,兼顾两个市场,以整治主要街道为主,兼顾问题突出的街巷。
“先宣传、后清理”,就是要舆论先行,电视台、相关部门和各工作组要加大宣传力度,15日以前把政府通告、相关政策宣传到各门店摊点,做到家喻户晓。
“先整治、后规范”,就是要集中整治,先启动为期一个月集中整治行动,如果一个月不行就两个月,直到整治到位才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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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6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政办发〔2010〕61号文件的通知》(*政办综〔2011〕5号)的要求,以省、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文件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区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在强化认识和领导上下功夫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秩序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追本溯源,就是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首先是市场主体是否合法,只有合法的市场主体才有资格进入市场,才能谈得上规范。
对于那些非法的市场主体必须清理取缔,一定要清理出市场,这样才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不完全统计,**区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1300余户,从业人员近5000余人。
涉及的行业为:
商业200余户、饮食业500余户、服务业300余户、加工修理业100余户、其他行业200余户,无证、无照经营户约占全区个体工商户总数近40%左右。
这些经营户经营的范围涉及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户和消费者权益,造成国家数亿元的税费流失,而且影响了社会治安、污染了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可以看出,无证无照经营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容乐观,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因此,各成员单位、各部门专项工作负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是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特别是通过各部门分阶段性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打击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但目前我区无证无照经营的形势依然严峻,在外来人员或流动人口密集区、农村食品市场、新建住宅区、学校周边等监管薄弱部位,仍有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现象,且屡禁不止,对我区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性,克服厌战情绪,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突出抓重点和难点,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查处取缔工作机构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取得实效。
发挥部门职能,加强部门协调,实行综合治理。
二、在强化部门分工和协作上下功夫
2010年3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联合发文,明确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无照经营行为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今年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发文中明确提出“按照权力和责任对等的原则,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今年3月中旬,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市也建立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工作、部署任务。
由此可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头把关,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
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
对涉及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业,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审批部门为该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对无须取得行政许可证件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已经取得行政许可证件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发照审批部门为该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注销经营者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
件,或者经营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予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告知同级后续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
同级后续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和工商部门接到告知后,做出相应处理。
政府各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将涉嫌违法事项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三、在强化分类监管和引导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握政策,分类对待,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制定人性化的监管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切实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
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中本着取缔与疏导相结合,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对无证无照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一)对城郊结合部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区卫生、工商、环保等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对选址、环保、布局、面积、建筑结构,对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等条件酌情放宽或采取其他灵活方式。
(二)对一般无证无照经营者,特别是经营时间较短、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社会后果的,应以引导、教育、警告为主,可不罚款,督促、引导其依法补办有关登记手续,合
法经营;对社会危害较严重且屡教不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或者其它批准文件而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已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限期申请补办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并办理营业执照。
补办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期间,应监督其暂时停止经营活动;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营业执照或拒绝办理营业执照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对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其申请补办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对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补办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期间,应监督其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有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不能办理变更登记但仍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对已办理各种前置审批手续,具备相应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督促其依据工商注册登记法律、法规期限办理营业执照;对相关部门前置审批手续不齐或不符合工商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六)出租房业主违反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有关规定的,由公安部门或房地
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知道和应当知道是无照经营行为,出租房业主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地、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无照经营,帮助创造条件,完善手续,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减免收费,通过联合办公、并联合审批等措施,集中为其办理;无法达到要求的,对其停业或建议改行。
(八)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切实加强对涉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行政处罚。
(九)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者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经营活动,不作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
(十)对于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屡教不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强化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
无证无照经营的取缔工作,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先易后难,先主后次,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特别是集中强势攻克难点,集中兵力打歼灭战是很有必要的,但由于无证无照经营反复性很大,老的无证无照经营被取缔,新的无证无照经营又会产生,所以,必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长效管理,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举报奖励制度。
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即: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和责任人监管模式),积极落实日常巡查制,强化日常监管,分片定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分责任区,实现划片定人管理。
三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准入制度。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对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逐步建立起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体制,努力实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在强化宣传和舆论氛围上下功夫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持证持照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公众意识,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邀请新闻单位参加检查,进行现场
报道;针对无证无照经营地点隐蔽、分散、不易发现的特点,相关部门应设立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电话,并通过投诉举报电话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的、全方位的无证无照经营举报机制,通过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围剿无证无照经营;对典型违规单位、个人和重大案件进行曝光,以警醒、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经营行为,起到查处一部分,教育一大片的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总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责任,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方案要求,注重源头治理,发挥部门合力,为“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早日实现,为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打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攻坚战,全力营造优良、和谐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