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保安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管理方案+细则打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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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安员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校园专职保安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打分表

为切实加强学校保安人员的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校园保安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和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进出校门管理规定和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服务规定,特制订《校园保安员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保安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治安保卫常识,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保安员要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技能,能够熟练使用防卫器械、消防设施器械、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防盗报警装置,会操纵安防监控系统,全面了解学校周边环境,并熟悉学校安全防范方面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三)值勤

1.保安员应提前30分钟到岗,勤务工作时间与学生(幼儿)在校(园)时间一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岗、串岗。具体按学校要求执行。

2.值勤期间,保安员应当着统一的保安员服装,佩戴保安员标识;戴防暴头盔、防割手套,穿防刺背心,手持橡胶警棍等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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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器械,在学校大门口外侧指定位置值勤护学。

3.上下学时段,保安员要列岗守护,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观察校门口是否有行为举止异常的可疑人员,警惕是否有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如发现立即报警,积极协助警方查处;发现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进行先期处置,全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4.保安员要坚持文明值勤、热情服务,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四)严格校园进出管理

1.保安员要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除上下学时段外,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家长及其他校外人员来访,保安员应要求说明事由并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向被访者联系核实并得到同意后,来访者方可登记进入校园。严禁无关人员、精神病人、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3.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入校园,保安员应查验并在登记表上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发现危险品的立即报警。所有人员凡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的,应主动出示学校签发的出校单或说明情况,否则,禁止将学校物品带出校门。

4.学校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老师或家长陪同方可离校。

5.家长若提前接学生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室外等候,由老师送学生到门卫室交给家长。

6.校园保安要严格执行学校车辆管理规定,做好学校教职工车辆引导工作;经学校同意后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要确保避让—2—

学生、低速慢行,并引导按规定停放;未经校方批准的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同时做好解释、劝离工作。共享单车不得进入校园。

7.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校园,保安员应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凭校方认可的证件允许居民进出校门。

8.学校举办、承办会议或活动期间人员进出校门,保安员应依据会议或活动通知,核实后放行,可适当简化登记手续。

(五)定期组织校园巡查

1.保安员要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巡查工作。每1-2小时要对校园重点部位及周边进行1次巡查,每天不少于5次,特殊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增加巡查次数,确保无可疑人员滞留校园,无相关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寄宿制学校夜间巡逻不少于5次,做到校园全覆盖,做到:天黑开启路灯,天明关闭路灯,晚自习后检查关闭每个楼层照明灯。

2.对巡查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及时通知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和学校值班领导。

3.校园保安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必须向下一值班人员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防范内容,交接班时要做到“三清三明”。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及器械清;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交接的事情明、物品和器械清点的明。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当班人员不得提前撤岗。

(六)落实门前“三包”

1.保安员对门口车辆进行有序疏导,规范停放;确保校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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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冲撞设施规范摆放。

2.保安员做好值班室卫生环境的整理,按照要求将保安器械(八大件)摆放整齐,此项纳入学校年终安全综治目标考核。

3.学校门卫值班制度要上墙,保安员需维护各项制度张贴无损,如污损,要及时提醒学校更换。

(七)其他工作

1.保安员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学校安保无关的事。值班室内要保持整洁,禁止吸烟。

2.保安员要积极配合校方保卫部门负责人和辖区派出所民警工作,沟通交流,汇报校园近期安全情况,共同做好校园安全预防工作。

3.保安员按要求完成学校领导及保安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从2020年8月1日起,校园专职保安的基本工资1800元/每人每月,绩效工资300元/每人每月。派驻校园保安接受公安机关、保安公司和派驻学校的“三方”管理,基本工资由保安公司按月发放;绩效工资由学校考核,经县教体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等额拨付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按月发放。

(二)保安人员实行岗位绩效管理,由派驻学校与保安公司联合考核。考核采用师生座谈、日常记载、不定期检查与随机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调查、准确掌握保安服务工作情况,并于下月5号前将《校园专职保安绩效考核评分表》的扫描件或拍照成—4—

图片,报校园安全工作电子平台和指定邮箱(中职、中学发送至xxxxxx集团,邮箱:xxxxxxxx;中心校、公办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发送至保安服务公司,邮箱:xxxxxxxx),考核结果由教体局公示三天。县教体局将根据全县保安考核情况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

(三)考核内容:保安着装、工作能力、内务卫生、工作纪律、执行力度、岗位职责、奖励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采取月百分制,即每位保安人员每月的考核基本分(满分)为100分,根据保安人员工作情况,加分或扣分;依据每月得分,汇总后发放绩效奖励。

2.每分3元,按分值核算(如:90分,当月核发人民币270元),扣除经费作为校园保安年度绩效奖励经费,纳入保安年度表彰。

3.表现突出或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经县教体局核定后决定给予奖惩。

(五)奖励细则

1.保安人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能够在值班、巡逻中发现并制止不安全因素及事故苗头,为侦破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保安公司给予奖励。

2.抓获进校偷窃财物的不法人员的,保安公司给予奖励。

3.发现进校滋事的不法人员或属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保安公司给予奖励。

4.抢险救火、见义勇为,有特殊贡献或有重大立功表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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