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未成年社区矫正中去标签化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文摘要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受到社会的重视,“李天一案件”更是受到了媒体的全程追踪。但犯罪年龄的不断提前让我们不得不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加强重视程度。作为祖国的未来,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采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并建立各种机制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本文研究目的在于说明为未成年人专门制定社区矫正条例的必要性,帮助未成年犯去除社会或者自己贴在未成年人身上的犯罪标签,以更好地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大家庭。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犯罪 社区矫正 去标签化
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研究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就得先从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开始谈起。和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的犯罪没有那么多的预谋与策划,更多的具有特发性和偶然性。研究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和犯罪过程,我们可以将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归结于以下几点:
(一)未成年人的自身心理发育不成熟
未成年人社会经历少,身心发育不够成熟,受外界环境影响大。处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思维较为简单,有很大的动荡性和可塑性。他们往往感情大于理性。所以我们更多的时候可以将未成年人的犯罪理解成为一种失足行为。我们发现未成年犯罪中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
(二)家庭环境影响未成年人成长
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家庭环境进行调查,发现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家庭环境主要为这几类。第一类是父母离异和留守儿童。这类人群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父母由于工作的原因常年不能陪在孩子的身边。
第二类是父母对于孩子过于宠爱。我们发现,这些犯罪的孩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有的家庭条件还是相当不错。家庭对其的溺爱,很容易让孩子养成了骄横跋扈的性格,这让他们容易与周边人发生冲突不易相处。
第三类是家庭成员存在不良习性。家庭成员中有酗酒、赌博、殴打等不良习性,而未成年人具有极强的学习性与可塑性,在平时家庭生活的耳濡目染中极易染上这些不良习性。
(三)学校教育机制的偏差
我们基本上可以发现,大部分的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其文化水平都不高,基本上都只有初中甚至小学文化。而他们平时在学校中的成绩也都是处于中下水平,学校基本将他们划归于“差生”一类,对其缺少重视。于是乎这批学生直接自暴自弃,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接触,在他们的错误引导下染上了恶习,而学校又不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就容易让其不断向不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社会环境的不良浸染
当下的社会环境中充斥着各种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思想。拜金主义、享乐
主义、浮夸思想攀比心理等都在不断影响着孩子在学校中学到的积极向上的心态。意志不坚定的未成年人就极易容易受到这些想法的污染。
二、社区矫正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社区矫正主要的适用范围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上服刑的人员。由此可见社区矫正的主要人群均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
自2003年我国开始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社区矫正已经在我国发展了10年,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更是让社区矫正制度化和规范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秉承“三不三多”的工作指示: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账,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关心、就业上多帮扶,很好的帮扶了一大部分轻微犯罪人员回归社会。在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心下,一批批失足少年重新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
三、社区矫正现存的不足
在社区矫正实行十周年之际,我们回顾社区矫正发展的十年历程,我们发现社区矫正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矛盾。
首先是自然是社区的群众对于制度的不认同。社区群众认为,当社区群众与犯罪分子接触过程中,往往戴着一副有色眼镜,这种影响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更为严重。未成年人依然被标签化,由于之前失足造成的小错却成为其一生的印记,这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他们选择逃避。
除此之外,社区矫正人员心理依然存在着障碍。虽然他们依然生活在自己所在的社区,但是由于自己曾经有过的犯罪行为,他们往往会自我标签化 ,认为自己作为一个犯罪分子与别人不一样。尤其是自尊心更强的未成年人,他们由于犯过这样的错之后觉得自己无法抬头去面对这个社会,也无法面对自己周边的亲人,更无法去面对受害者。
四、去标签化的必要性
我们看到,每年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不在少数,也有成批的未成年人在社区之中接受教育与矫正。在这种与社会时刻互动的情况下,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为未成年撕除犯罪的标签首先符合我国“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能使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相比较于严厉的监禁刑,社区矫正为未成年人纠正犯罪错误提供了一个更为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