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有困难的村民及时接受救助,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天)次。
二、接受捐赠制度1、爱心超市随时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团体和居民的捐赠,并开具捐赠收据。
2、做好接受物品的清点,并按要求填写《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
3、对接收的物品进行分类估价、粘贴标签,做到物品上架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三、物品发放制度1、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全体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2、采取爱心券积分制兑换发放相应物品。
3、做好《爱心超市接收物品登记表》、《爱心超市发放物品登记表》、《爱心券》等相关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工整、登记规范。
四、物品管理制度1、爱心超市的物品要定期保洁维护;2、超市物品每季度全面清点一次,并定期张榜公布物品的接收和发放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五、安全保卫制度1、要关好门窗,发现损坏及时修缮。
2、加强爱心超市的安全保卫,严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六、积分规则1、参加村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卫生清洁等活动,每次积10分;2、参加村上组织的贫困户会议,每次积5分,在会上为村两委及工作队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每次积5分;3、在村内热心帮助他人,团结邻里,做好事,无邻里纠纷的,经村委或工作队认定后可每月积5分,该项每户每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4、户下房前屋后整洁,环境卫生好的,经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评比后每月可积5分,且全年累计积分不超60分;5、被村上评选为村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的每次可积10分,被镇级表彰的每次可积15分,县级及以上的每次积20分。
6、在脱贫攻坚入户走访或检查中,对扶贫政策知识及自户所享受的扶贫政策及帮扶措施能讲解清楚地,每次可积10分;7、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扣20分;违反村规民约的,每违反一条扣5分。
8、家有子女上学的,一位学生加10分;种地大户超过10亩的加20分;常年打工的家庭加10分;有重病患者或残疾的家庭加10分。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的兑换事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兑换事务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兑换物品以符合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主,具体物品种类根据市场需求和居民的意见进行调整。
第四条爱心超市实行点券兑换制度,兑换物品的点数由各居民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愿完成公益服务获取。
第二章居民兑换权限第五条爱心超市对所有合格居民开放,兑换物品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兑换,具体日期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爱心超市的物品储备量和居民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六条居民持有效证件或社区工作人员颁发的兑换凭证,方可进行兑换操作。
第七条居民兑换物品时需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个人信息会在兑换时进行登记,确保每个居民一人一次的兑换权益。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规定。
第三章爱心超市物品兑换第九条爱心超市根据居民的需求,提供各类生活用品、食品、书籍、衣物等非特殊物品供居民兑换。
第十条兑换物品的点数由各居民通过参与社区公益服务获取,居民需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评估获取点数的合理性。
第十一条每位居民每次兑换物品,可兑换的点数不得超过其个人积累的点数。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的物品兑换仅限于居民本人使用,禁止提供给其他人使用、转让或售卖。
第十三条居民在兑换物品后,如遇到质量问题,可向爱心超市的工作人员进行投诉,相关质量问题将由超市负责解决。
第十四条兑换物品不可兑换现金,也不能与其他兑换事务相抵消。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兑换物品的点数与实际成本无关,由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章社区公益服务第十六条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确定适合居民参与的公益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清洁、志愿者活动、环保宣传等。
第十七条居民根据自愿原则,选择适合自己能力和时间的公益服务项目进行参与。
第十八条居民参与公益服务后,由社区工作人员颁发相应的点数,用于兑换物品。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爱心超市的管理和运营,确保爱心超市的顺利运作,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的工作人员和顾客。
2. 顾客行为准则2.1 安全防护•顾客在进入爱心超市前需要通过安全门的检测。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爱心超市。
•不得在超市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2 商品购买与结算•顾客应按照标价购买商品,不得以低于标价的价格购买或索要免费商品。
•顾客在结账时应保持队形,并按照收银员的指示进行结算。
•退换货需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符合退换货规定方可办理。
2.3 礼仪和公共秩序•顾客应友好待人,尊重超市工作人员和其他顾客。
•禁止争吵、斗殴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不得在超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传销和非法集会。
3.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3.1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以微笑和热情的态度接待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规范,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3.2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人员禁止私自吃零食、饮料等,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设备。
•工作人员应遵守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参加消防演练。
3.3 服务效率•工作人员应熟悉爱心超市的商品信息,并能够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
•工作人员应快速且正确地完成收银和资料整理工作。
3.4 不正当行为禁止•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非法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应保护顾客的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4. 管理规定4.1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爱心超市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9点,每周7天营业。
•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排班安排到岗,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4.2 奖惩制度•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或提出优质建议的工作人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4.3 客户意见处理•爱心超市鼓励顾客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是为规范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减少浪费,保障爱心超市正常运转的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有效。
第三条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资管理范围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物资主要包括食品、衣物、日用品等各类物资,需按照物品种类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爱心超市的物资管理范围包括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使用、清点、报废等环节。
第三章爱心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六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部门,明确各级物资管理员的职责,并履行相关责任。
第七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物资采购制度,明确物资采购的程序、要求及核定权限。
第八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严格的入库管理制度,对进货物资进行验收,并登记清点。
第九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制度,确保领用物资合理使用。
第十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有效的物资使用管理制度,防止物资的浪费和损失。
第十一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的清点制度,定期对物资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报废制度,对需要报废的物资进行分类处理。
第四章物资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爱心超市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明确物资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五条物资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对物资进行分类、整理、管理,确保物资的品质和数量。
第五章立法环节第十六条爱心超市应当尊重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第十七条爱心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与物资管理相关的制度、管理规定和标准,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爱心超市应当加强对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九条爱心超市应当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和整体效益。
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博爱超市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博爱超市的管理制度,更好地服务顾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博爱超市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3. 员工在执行本管理制度时,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制度的行为。
4. 博爱超市管理层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
二、岗位设置1. 博爱超市设有店长、副店长、收银员、导购员等岗位。
2. 各岗位设置应具备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3. 岗位人员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并认真履行。
三、工作规范1. 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员工应当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上班,并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员工应当认真对待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4. 员工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有辱骂、打架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5.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工作,不得擅自拒绝工作任务或敷衍塞责。
6. 员工应当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有偷盗、贪污等行为。
7. 员工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四、管理制度1. 店长应当对超市进行全面的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货品管理、销售管理等。
2. 副店长应当协助店长进行超市的日常运营管理。
3. 收银员应当认真负责地进行收银工作,不得有错漏收款的行为。
4. 导购员应当热情接待顾客,协助顾客进行购物,并进行货品推销。
5. 超市管理层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六、员工权益1. 员工的工资发放应当按时、按规定进行。
2. 员工应当享受法定的带薪休假、病假、婚假等假期。
3. 员工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晋升机会,不得有任人唯亲的现象。
4. 员工的工作环境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不得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5. 员工应当享有合法的劳动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
仓库人员守则-厦门红十字会
博爱超市建设管理标准1、标识标志统一,功能区分合理,设施设备配套;2、职责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完善,日常管理严格;3、“两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4、“三清”:规格清、品名清、数量清;5、“三相符”:账、物、卡相符;6、“六不”:不丢、不潮、不腐、不霉、不坏、不漏。
博爱超市管理办法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厦门市红十字基金会章程》有关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博爱超市”由所属各区红十字会(学校)直接管理,是常设的非营利性公益事业机构,作为发放捐助物资的专设机构,负责捐赠物资的发放工作。
第三条博爱超市服务对象主要为所在各区(学校)经济困难人群,经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审定后,发给“物资领取证”,凭“领取证”到博爱超市领取物品。
第四条博爱超市发放捐助物资时,宜先进行分类和上架,并按物品的实用性标注每件物品的分值;确定受助者每年可分配的分值。
受益人领取物资时需在领取物资清单上签收或盖章,并由工作人员登记入册。
第五条博爱超市储备的捐助物资凡上架后经过6个月以上时间仍未被领取,以及保质期临近失效的,应予及时清理下架另作处理。
属于无法处理的,经过博爱超市主管审核后报经分管领导审定予以核销。
属于自发捐献的旧衣物,以及不宜上架列入博爱超市的物品,应详列清单经由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审核后区别分类进行核销,或另行处理。
第六条博爱超市常年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赠并具体实施捐赠物资发放工作。
单位和个人向博爱超市捐赠物资,由各区(学校)红十字会出具法律效应的“接受捐赠物资收据”,并登记入帐,办理进出库和“上架”手续。
属成批物资可电话通知上门收取。
第七条博爱超市募集的捐赠物资和用品范围广泛,包括各种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学习用品和其它生产生活用品,品种和数量不限,多少不拘。
捐献日用品和家电用品以七成新以上且能使用为宜,捐献衣服、鞋帽及床上用品以未使用过的为宜,捐赠粮油食品必须是未开封过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的。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规范超市运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爱心超市是一个以爱心为核心价值观的、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用品的非营利性超市。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原则是“公益优先、需求优先、公平公正、互助互爱”。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目标是更好地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倡导社会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负责人及职责第五条爱心超市设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超市负责人、志愿者代表共同组成。
超市负责人是超市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爱心超市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集超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重要事项;2. 监督和指导超市的日常运营;3. 协调超市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4. 编制超市年度计划和报告等。
第七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2. 具备一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 无不良记录;4. 心态平和,善待志愿者和超市内的人员;5.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爱心超市欢迎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者工作,并通过设立志愿者小组,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和活动。
第九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当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认真接受志愿者的申请,核实身份和背景;2.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水平;3. 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兴趣;4. 定期与志愿者交流,及时解决志愿者的问题和困难;5. 对志愿者的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办理顾客身份第十条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须对顾客的身份进行认证,确保资源在有需求的人群中得到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顾客办理身份手续应以下列材料为准:1. 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等文件;2. 提供贫困证明文件,如贫困户证、低保证等;3. 提供相关社会救助部门的推荐信。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顾客办理身份管理制度,确保办理的身份真实可信。
社区慈善超市管理制度
社区慈善超市管理制度一、概述社区慈善超市是为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物资和服务的公益机构。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慈善超市,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公平分配,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管理机构:社区慈善超市的管理由社区慈善超市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慈善机构代表、志愿者代表等组成。
2. 职责:(1)制定社区慈善超市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监督社区慈善超市日常运营,确保物资的采购、仓储、分发等工作顺利进行;(3)组织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4)定期对社区慈善超市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物资采购和管理1. 物资采购:社区慈善超市的物资采购主要通过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居民捐赠等方式进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符合居民的需求。
2. 物资分类和管理:(1)对于不同种类的物资,应设立不同的存放区域,并编制清单进行记录,以方便物资的管理和分发;(2)定期清点库存,做好物资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3)定期清理过期物资,避免浪费和积压,保持物资库存的新鲜度和充实度。
四、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招募:社区慈善超市通过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志愿者需经过培训和考核后方可参与实际工作。
2. 志愿者服务:(1)志愿者应服从超市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2)志愿者要维护超市的秩序和形象,热情接待来访者,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士;(3)志愿者要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严禁私自挪用物资或参与损坏超市设施的行为。
五、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社区慈善超市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居民捐款等,资金使用需经过委员会审批。
2. 资金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物资采购、志愿者培训、设施维护等方面,资金使用过程需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财务管理:社区慈善超市应设立财务部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的统计分析、审计监督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
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慈善超市的运营,提高物资利用效率,发挥慈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制度适用于慈善超市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采购、仓储、分发、使用等方面。
第三条慈善超市物资管理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根据慈善超市的实际需求和捐赠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谨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物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明码标价,坚决杜绝以高价采购、低价销售等不正当行为。
第七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法、规范,审批文件齐全。
第八条慈善超市应加强对物资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每年进行定期评估。
第九条物资采购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仓储管理第十条慈善超市应建立规范的物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安全、有序存放。
第十一条物资仓储应按照不同类型、规格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入库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与数量与采购合同相符。
第十三条物资出库应按照慈善超市的物资需求和工作计划进行,严格执行领料手续。
第十四条慈善超市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慈善超市应加强对仓储物资的保护和维护,确保物资的长期保存。
第四章物资分发管理第十六条物资分发应根据物资的类型、数量、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七条物资分发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个人或单位。
第十八条物资分发应建立完善的分发记录,确保分发过程合法、规范。
第十九条物资分发应根据需要开展培训、宣传等活动,提升受赠单位对物资的使用效果。
第二十条慈善超市应建立健全的物资流向监控机制,追踪物资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慈善超市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安排物资的使用,确保物资不被浪费或滥用。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1.严格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入帐,建立物资来去明细帐,保证帐款、帐物相符;捐赠现金的,工作人员根据捐赠者意愿有针对性采购超市物品。
2.接受捐赠物品时,必须出具收据;兑换超市物品时,必须持“笑脸积分卡”。
3.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严禁调换和挪用捐赠物品。
4.每月底进行笑脸积分评定结果统计及库存物品的盘点,并且交给包村领导及党支部书记审阅。
5.每季度前三个工作日公示笑脸积分结果,每季度集中兑换物品结束后,张榜公布物品捐赠及发放情况,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上级审核。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警和盗窃事故。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月29日印发。
爱心超市制度总结
社会救济和“爱心超市”管理制度一、“爱心超市”面向全社会接收单位及居民个人捐赠闲置生活用品,供困难群众免费取用。
二、捐赠者可随时捐赠物品,不受时间限制。
三、“爱心超市”服务于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
四、“爱心超市”的捐赠物品必须逐一登记造册,对捐赠物品分类上架,方慈善便群众取用五、每户在“爱心超市”领取物品,每年不得超过二次,每次领取物品的价值不超过100元。
六、领取人员必遵守超市的发放手续。
受救助人员需带上有关证件和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办事处计生协和社区居委会审核确认后,方可到超市领取物品。
“爱心超市”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4:30。
“爱心超市”工作人员职责一、工作人员必须衣冠整洁、服务热情、爱岗敬业。
二、接收捐助物品严格细心、逐一分类登记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超市清洁。
三、严格执行捐赠物品的发放手续,不得弄虚作假和偏亲厚友。
四、对“慈善超市”捐助物品进行清洗整理,定期对捐赠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五、在办事处计生协的指导下,特殊情况对低保户、残疾人可进行上门服务。
办事处社区对社会救济和“爱心超市”工作总结几年以来,办事处高度重视社区“爱心超市”建设工作,把其作为服务困难群众,深化社区党建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具有青秀特色的“爱心超市”三级联动体系,即:在城区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街道成立“爱心超市”服务中心,社区成立“爱心超市”。
其中,街道“爱心超市”服务中心较好地发挥了宣传、联络、调配、组织、监督等作用,使“爱心超市”成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载体。
一是发挥宣传作用,增强“爱心超市”影响力。
“爱心超市”服务中心通过印发《倡议书》、《致“爱心”人士的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爱心超市”,充分营造声势和氛围,提高“爱心超市”的知名度,有效地解决了社会参与面不广等问题,使“爱心超市”工作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和支持。
办事处领导干部获知后,先后多次给“爱心超市”捐献“爱心”,在他们的带动下,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群众踊跃参与,目前已形成良好的捐助氛围。
博爱超市(公益活动)策划书
扬州大学红十字会“博爱超市”策划书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扬州大学红十字会二〇一一年二月目录一.活动背景以及目的----------------2-3二.具体流程------------------------3-4三.活动准备------------------------5-6四.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6-7五.活动经费------------------------7六.活动意义------------------------7“博爱超市”具体策划书一.活动背景:我校红十字会于去年成立,新的一年,为了正式开展各类活动,秉承红十字会理念,同时也为了红十字会文化得到广泛的弘扬,以及更好的为大学生服务,扬州大学红十字会决定举办"博爱超市"的活动,并希望借此能够将红十字会更广泛的发展下去.活动目的:希望通过博爱超市的活动,充分利用在校大学生的闲置资源,可以充分作为长期公益事业,同时还可以充分宣传校红十字会,为以后各项活动的展开做铺垫,调动广泛学生的积极性和爱心,更好的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二.活动流程:1.收集品:书籍以及旧日常用品持,也是为以后我们红十字会走入社会打下基础.2.活动时间:每月月初及月末3.活动地点:扬州大学8个校区4.〈1〉收集工作:每月1-3日1)捐赠:呼吁学校师生,由他们进行现场捐赠,也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上门收集,本人也可以将物品送到学校指定地点;2)收购:将同学想低价卖掉的一些物品进行登记,记录下来该同学本人和其物品的详细信息,如果有买主的时候可再联系本人进行交易,也可以先进行对该物品的收购,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如果不能销售再予以返回,并感谢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3)某些公司的物品:可以联系一些厂家,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免费收集一些该厂生产的物品过来,一方面可以对他们的公司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又是对我们博爱超市工作强有力的支持,也是为以后我们红十字会走入社会打下基础.〈2〉销售工作:时间:每月28日--30日28号之前将所有物品整理出来,通过现场低价卖出的方式销售,同时,通过宣传给广大在校学生留下每个校区负责人的联系人方式,通过询问的方式了解是否有他们需要的物品,以此销售.物品销售之后联系原来物主,并且给予相应的报酬,将差价记录好,并且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5.记录管理:每个月每个校区负责人将记录手册以及销售后余款统一上缴到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检验,收纳及存档工作.三.活动准备:1)充分的宣传工作:(包括每个月活动开始时间提醒,地点,联系人方式以及月末销售活动的物品等等).1 :网络宣传:在菁扬网、人人网或是我们的社联网站上进行宣传并提供网络捐赠的平台;2 :横幅宣传:由外联部拉赞助,在各个校区悬挂“红十字会博爱超市”的横幅,并标注网址以及各校区负责人的电话号码;3 :广播台宣传:由宣传部联系各个校区的广播台宣传,在每月的月初和月末分别播报博爱超市的收集和销售的物品,并感谢大力支持博爱超市的同学和师生,作为鼓励和促进人们积极性的方式;4 :宿舍宣传:在月初和月末由宿管的小黑板提醒博爱超市的物品收集和销售;5 :展板宣传:由宣传部设计相关的展板,于月初和月末在各个校区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进行展示,以引起广大同学的注意;6:传单宣传:以“爱心倡议书”的形式将我们博爱超市的一些情况附在上面,并留下相关网址和电话号码,等到做过一段时间之后,对于我们贡献比较大的同学,可将其同学信息附在下期爱心倡议书的上面以示鼓励;7:官方发文:由学校向各个学院发放文件通知,在文件上可以大体写上我们红十字会以及博爱超市的相关信息,让大多人知道它们的存在,并附上网址和相关人员的电话号码。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慈善超市作为一个重要的公益平台,承载着社会和个人的慈善心愿。
为了确保慈善超市的高效运转,保证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慈善超市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慈善超市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组成。
一、规范捐赠与审核流程慈善超市的捐赠与审核流程是其运营的核心环节,需要规范有序、公平透明。
首先,捐赠者应提供准确完整的捐赠物品信息,并了解慈善超市所需的物品类型和质量标准。
其次,慈善超市应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对捐赠物品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捐赠物品的合规与有效性。
最后,审核结果应及时向捐赠者反馈,并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保证捐赠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二、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志愿者是慈善超市运营的重要支撑力量,他们提供帮助、服务用户、宣传公益。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志愿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慈善超市应拟定志愿者入职手册,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其次,为了确保志愿者的专业素质,慈善超市应开展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活动。
志愿者的培训内容包括公益知识、礼仪规范、心理咨询等。
最后,志愿者的工作成果也应得到认可和奖励,激励志愿者更好地为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三、建立信息系统和透明报告机制慈善超市的信息系统和透明报告机制对于保证捐赠物品的流通和使用、资金的安全和透明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慈善超市应建立信息系统,对捐赠物品进行管理和记录。
系统应记录捐赠物品的来源、去向、流通情况等重要信息,以确保物品的完整性和流通性。
其次,慈善超市应制定透明报告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物品的使用情况和资金的支出情况。
报告内容应具体明确,打消公众和捐赠者对于资金滥用和物品流失的疑虑。
综上所述,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对于其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规范捐赠与审核流程、建立志愿者管理制度以及建立信息系统和透明报告机制,是慈善超市管理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慈善超市的高效运转,为社会和个人提供可靠的公益平台。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慈善超市管理制度范文慈善超市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规范慈善超市的经营管理,保障慈善超市的公平、公开和规范运作,加强慈善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特制定本《慈善超市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慈善超市的成立、经营和运营管理等相关活动。
3.慈善超市作为一种慈善公益机构的形式,将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回馈社会,提供给社会民众便利的购物环境以及经济支持。
二、慈善超市的设立与管理1.慈善超市的设立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申请、备案、审批等相关手续。
2.慈善超市在经营场地的选址时,应考虑到周边居民需要方便和购物环境的因素,积极寻找适宜的场地,并确保场地适合开展慈善超市的经营活动。
3.慈善超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慈善超市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三、慈善超市的运营管理1.慈善超市应按照商品分类建立商品清单,定期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品质可靠,并保证商品的价格公正合理。
2.慈善超市应注重商品的质量安全,严禁销售过期、伪劣和变质的商品。
3.慈善超市应加强货品的采购管理,确保货源稳定,合理组织采购流程,按照商品供应商的信誉度、经营范围和价格等因素进行选择和评估。
4.慈善超市应配备专业的收银员和管理员,建立健全的收银和库存管理系统,合理规划货架陈列,确保商品能够及时上架和销售。
5.慈善超市应定期举办促销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慈善超市的理念和价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前来购物,增加销售额。
四、慈善超市的公示和监督1.慈善超市应向公众公示慈善超市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业务执行情况、经营收入和支出等相关事项。
2.慈善超市应及时将捐赠物品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慈善超市应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明,并及时将捐赠款项、物品和服务等进行登记,确保公开透明。
4.慈善超市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五、慈善超市的收入和支出1.慈善超市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和接受捐赠。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转载)一、定期营业制超市实行定期营业制。
它每周开放两天。
星期二是接受捐款的日子,星期五是分发物品的日子。
开放时间:上午8:30-11:30和下午3:00-5:00。
各单位、各村平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做好登记和保管,每星期二将接收的钱物送交爱心超市,爱心超市随时接受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二、接收捐赠工作制度每周二超市都会收到捐款。
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按以下程序做好接收工作。
1.清点收到的物品,并按要求填写《收到物品登记表》。
2.对收到的物品进行分类、评估并粘贴价格标签。
3.物品应放在架子上,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3、物品分发系统每周星期五为超市物品发放日。
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按以下程序做好物品发放工作:1、审核《爱心申领卡》;对已审核批准且当月未领取的,应同意其领取;未审核批准的,不予发放。
2.核对收货价格:原则上每户每月收货价格不超过30元。
大型物品价格超过30元的,每次限购一件。
3、做好《物品发放表》和《爱心申领卡》的登记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不错不漏,字迹清楚,登记规范。
四、定期消毒、计数和公告系统1、超市物品要进行定期消毒,由超市办公室负责筹集经费并联系有资质的消毒机构对已接收的物品进行消毒;2.超市商品每季度清点一次,定期进行收货、发货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工作制度超市采取各种形式方便人们捐赠和接收商品;对于搬家困难的居民,超市工作人员应进行上门家庭服务。
超市要时刻关注接受者,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各种形式向社会收集有针对性的材料,尽快分发给居民,解决他们的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爱心超市在扶贫中的作用。
红色超市管理制度
红色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红色超市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经济效益和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红色超市内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红色超市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红色超市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制度,勤勉尽责,维护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服从管理人员的各项管理意见,积极为超市的经营服务出力。
第六条红色超市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的内容,做到做事守纪守法,不得擅自变更超市规定。
第八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在疑问制度条款的理解和适用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得正确的理解和应对方法。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九条红色超市将员工划分为销售员、收银员、仓管员等各种岗位,各岗位员工应当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勤勉尽责,不得擅离职务。
第十条销售员应在工作中做到热情周到,积极主动为顾客提供合适的商品和服务,做到礼貌待人,细心耐心。
第十一条收银员应当认真核对商品价格,不得擅自减少收银金额,对收银系统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仓管员应当做好商品的分类、整理、上架等工作,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确保及时分发到各个销售区域。
第十三条各岗位员工如果发现超市内存在的不良现象,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者举报电话进行反映,确保超市内部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章服务标准第十四条红色超市将“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作为服务宗旨,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第十五条服务员应当在接待顾客时微笑、问候,主动询问顾客的需求,提供适当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六条服务员应当认真对待顾客提出的任何问题和意见,及时解决各种疑问和困扰,确保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服务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保持服务台的卫生和整洁,让顾客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中享受购物的乐趣。
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篇: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管理制度一、捐赠物品要有专人负责。
接受捐赠物品时,双方当事人要对捐赠物品进行认真清点、核对。
检查特殊物品的质量及有效期。
捐赠物品的数量、价值核对无误后,填写“爱心慈善超市捐赠物品救助物品入库单”,并为捐赠方开具收据。
二、严格执行捐赠物品发放手续。
对每日发放的物品要及时填写“捐赠物品领取登记表”。
发放捐赠物品时,要严格审核领取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调查,乡镇民政办审核,县民政局审定的程序进行。
领取人凭爱心救助卡到慈善超市领取物品或所需生活用品。
三、对捐赠物品应按种类的不同,分别设置总账和明细帐进行管理。
对于物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
捐赠物品应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并上报民政局审阅。
四、捐赠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对困难群众实名制的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五、捐赠物品要统一存放,同时还要根据不同物品注意通风、防潮等,以防物品损坏。
存放地点严禁存放其他杂物,闲人免进,以保证物品的安全。
六、每季度末应将捐赠接收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并报送民政局。
每季度末将储备物资接收和发放记录向社会公示。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物资申领及救助程序低保(特困)对象到同心县慈善爱心超市申请,并如实填写《同心县城乡特困群众“爱心慈善超市”救助申领表》;——经审查确定救助对象,发放同心县城市低保户“爱心救助卡”;——救助对象凭“爱心救助卡”,按规定要求向慈善超市领取捐赠物品或购取所需物品。
——对无偿的捐赠物品实行免费发放,慈善超市进行发放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有偿的物品实行折价销售,所得收入注入慈善基金,作为慈善超市的周转资金滚动发展并帮助更多的特困家庭。
同心县爱心慈善超市管理员工作职责一、严格执行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做到账册齐全,帐物一致。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领导,职业道德良好,服务文明、规范,佩戴工作证。
三、货架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十字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红十字博爱超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靖江市“红十字博爱超市”(以下简称“博爱超市”)管理制度:
一、“博爱超市”是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红十字募捐和人道救助服务的重要平台,常年开展募捐,接受社会捐赠,为弱势群体提供人道救助服务。
二、“博爱超市”隶属创办的红十字会组织管理,为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赠,对长期资助“博爱超市”且数量较大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可在“博爱超市”设立冠名专柜。
三、向“博爱超市”捐赠的款物,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专户,统一出具收据,专账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投入指定的“博爱超市”使用。
四、“博爱超市”筹集的捐赠物资包括粮油食品、各种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学习用品、常用非处方药品和其他生产生活用品,品种和数量不限。
捐赠食品必须未开封并在保质期内,药品必须未开封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生活日用品、服装、鞋帽及床上用品等必须干净、整洁。
五、“博爱超市”主要救助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及困难户,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红十字服务站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到博爱超市领取。
对于红十字会会员,主动参与红
十字志愿服务、无偿献血、报名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的社区救助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博爱超市”收到捐助物资时,应先进行分类和上架,并按物品的使用价值和库存的数量多少确定价格,受助的困难户每次按规定的金额领取。
具体发放数量和次数,根据“博爱超市”募集情况而定,但要尽量保证节日期间的人道救助。
七、受益人领取物资时需在领取物资清单上签收和捺印。
八、“博爱超市”储备的物资使用期临近失效的,应及时清理,主动分发给有需要的困难户或另做处理。
属于无法处理的,经所属村(社区)红十字会审定后予以核销,并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属于市民自发捐献的旧衣物及不宜上架的物品,应详列清单经审核后进行核销或另行处理。
超市物资要有专人管理,确保物资的完好。
九、“博爱超市”门口要设有“红十字专栏”,在宣传红十字知识和人道救助服务的同时,要及时公开公示募捐款物和流向情况,包括救助对象名单、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并每半年向市红十字会上报募捐款物和流向情况。
十、妥善保管募捐和救助工作的相关原始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自觉接受政府、纪检审计部门、社会和上级红十字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