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规则是为了确保气瓶在储运和使用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保障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般的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1. 规范和标准:气瓶产品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如GB/T 5099、ISO 11119等。
2. 产品认证:气瓶产品应通过相关的认证,如CE认证等,以确保其安全、可靠性和符合法规要求。
3. 材质和制造工艺检查:检查气瓶产品的材质是否符合要求,例如是否采用合格的高强度材料,制造工艺是否符合标准。
4. 容积和标识检查:检查气瓶产品的容积是否与标识一致,并确保标识清晰可见,包括容积、压力等信息。
5. 压力测试:气瓶产品和相关部件应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其能承受正常工作压力以及额外的安全压力。
6. 监测阀门和安全装置:检查气瓶产品的安全阀、压力表、压力释放装置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性。
7. 外观检查:检查气瓶产品的外观是否有明显的缺陷、损坏或腐蚀等,确保产品外观的完整性。
8. 储运检验:检查气瓶产品的运输标识、包装和储存条件,确保其在储运过程中不会发生损坏或泄漏。
9. 使用检验:定期检查和测试气瓶产品的使用情况,确保气瓶在正常使用中不会出现故障或危险。
10. 文件记录:对气瓶产品的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检验结果、日期、检验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以上仅为一般的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具体的规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国家、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气瓶产品而有所不同,最好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的检验。
(JY-0002-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02-2003)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教学仪器设备产品听检验分类、抽样程序、检验判定依据和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
本标准适用于教学和培训中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质量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 15482--1995 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G/BT 16306--1996 产品质量监督复查程序及抽样表JY 0001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3 检验分类3.1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形式检验(例行检验)、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简称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3.2 出厂检验3.2.1 出厂检验按照JY0001和产品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外观、结构、装箱和馐的要求逐台或逐批进行。
检验项目一般按照表1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用户,亦可按照订货合同执行。
3.2.2 出厂检验检查计数抽样程序执行G/BT 2828的规定。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合格质量水平(AQL)为4.0,检查水平按一般检查水平(IL)为II,抽样方案采用政党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2.3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3.3 形式检验3.3.1 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形式检验:a)试制的新产品(包括老产品转产);b)产品结构、工艺、材料变更,足以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时;c)批量生产的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又重新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圈套差异时;e)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检验。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的产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检验是指通过对产品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测量、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的过程。
第二章产品检验的责任第四条产品检验属于生产部门的职责,生产部门必须配备足够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经过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才能参与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检验工作。
第六条进行产品检验的检验人员必须对产品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有充分的了解,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产品检验的程序第七条产品检验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接收产品:产品到达时,需要经过接收检验,检验接收产品的完整性和数量是否与送货单相符;(二)首检:首检是对产品进行外观、结构等方面的初步检验,确保产品的基本质量;(三)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生产要求;(四)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五)出厂检验:最终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八条对于不合格品,需要进行返工或销毁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第四章产品检验的记录和报告第九条每次产品检验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产品的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检验报告需要详细记录产品的各项检验结果,同时标明产品的批次和生产日期,以便产品追溯。
第五章产品检验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产品检验流程管理规定
企业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就要进行品质检验,通过抽查或全检的
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不同的产品根据生产规格以及客户要求,对产品的检验规
格也不同。
品质检验亦称质量检验。
通过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
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进出口产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测试、鉴别。
其
目的就是判别、确定该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产品质量条件。
品质检验的标准:
品质检验包括外观品质和内在品质的检验。
相关文章:品质质量管理关键在于提高人
的品质质量意识
外观品质检验指对产品外观尺寸、造型、结构、款式、表面色彩、表面精度、软硬度、光泽度、新鲜度、成熟度、气味等的检验。
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商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
内在品质检验指对产品的化学组成、性质和等级等技术指标的品质检验。
内在质量检
验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
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
同一种商品根据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造型、式样、定量、密度、包装类型等而有各种不同的规格。
品质检验的流程:
1.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明确检验项目和各个项目质量要求;
2.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仪器设备等测定产品;
3.把测试得到的数据同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相比较;
4.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单个产品或批量产品是否合格;
5.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并把判定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外观检验:对气瓶外观进行检查,包括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凹陷、划痕、裂纹等,以及标志、标牌是否齐全、清晰可见。
2. 尺寸检验:对气瓶的尺寸进行测量,包括高度、直径、壁厚等参数,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3. 压力试验:将气瓶填充至设计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检查气瓶是否能承受规定的压力,以及是否有泄漏现象。
4. 材质检验:对气瓶的材质进行检验,包括材料成分分析、金属晶粒结构观察等,以确定气瓶的材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 承载能力检验:对气瓶进行承载能力测试,包括静载试验、冲击试验等,以确定气瓶是否能承受一定的外力载荷。
6. 腐蚀和腐蚀防护检验:对气瓶的腐蚀情况进行检验,同时检查气瓶的腐蚀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以确保气瓶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7. 排气检验:将气瓶中的气体完全排空,并检查是否存在残留气体或杂质,以确保气瓶的清洁度。
以上是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的检验要求还需根据不同的气瓶类型和用途进行制定和执行。
同时,气瓶的检验工作应由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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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规则
1检验分类
1.1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都应进行交收(出厂)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和感官等,对加工产品还应包括理化指标,检验合格并附检验合格证方可交收(出厂)。
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进行检验,同一类型加工产品每年应进行一次;种养殖产品每个种养殖周期应进行一次。
2 抽样组批
2.1.1 种养殖产品
抽样时同品种、相同栽培(养殖)条件、同时收购(捕捞、屠宰)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市场抽样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包装车间或仓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为一个检验批次。
2.1.2 加工产品
同一班次生产的名称、包装和质量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3 检验结果
根据附表检验项目检,。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气瓶产品的安全与质量检验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常见的气瓶产品安全质量检验规则:
1. 气瓶结构检验:对气瓶外观、瓶口、瓶底、瓶身、担架等结构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损伤、瓶口密封性、瓶底强度等方面。
2. 气密性检验:测试气瓶的密封性能,包括静压试验和动压试验,通过检查气瓶的泄漏情况来判断其密封性。
3. 理化性能检验:对气瓶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进行测试,如材料强度、爆破压力、宜用温度范围、耐腐蚀性等。
4. 液化气瓶液位检查:针对液化气瓶,需要检查其液位,并判断液位与瓶中残留气体的比例,以确保液化气瓶的使用安全。
5. 批次抽样检验: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对气瓶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生产批次的质量稳定性。
6. 校验周期检验:定期进行气瓶的检测,包括外观检查、密封性检查、爆破压力测试等,以确保气瓶持续安全可靠地使用。
7. 使用环境检验:对气瓶的使用环境进行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震动等因素对气瓶性能的影响,以保证气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的安全性。
需要注意的是,气瓶产品的安全质量检验需遵循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和法规,确保检验过程准确、科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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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检规范
产品质检规范篇一:产品质量检验规程(已审)篇二:产品检验规程产品检验规程1、目的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
3、职责3.1 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 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 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
4、控制规程4.1 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 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品检验规范;4.3 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严整;4.4 过程检验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4.4.1 “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任人于“纪录卡”上标印。
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4.4.2 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
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4.4.3 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
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
送责任部门、技质部:4.4.4 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4.4.5 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4.4.6 本公司对在制品不实行例外放行。
4.5 最终产品检验只有在所有的检验(进货、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条件下,车间才能提交质量部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
2. 检验对象范围:确定需要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等。
3. 检验内容:明确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具体项目和要求,包括材料、焊接、结构、压力试验、安全装置检测等。
4. 检验机构:指定有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确保检验的公正、客观和科学。
5. 检验过程:规定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程序、流程和要求,包括样品接收、检测、记录、报告等。
6. 抽样检验:确定抽样检验的方法和要求,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7. 检验结果评定与处理: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合格、不合格或有缺陷的情况进行评定和处理,制定相应的措施。
8. 监督与管理:确保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有效实施,建立监督机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和反馈。
以上是一般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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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产品检验抽样规定是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产品检验抽样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以及检验流程等内容。
一、抽样方法产品检验抽样可使用以下方法之一:1. 无差别抽样:从批次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分布均匀、无明显差异的情况。
2. 系统抽样:按照一定规则从批次中选取样品,如每隔固定数量选取一个样品。
该方法适用于产品批次中存在一定规律的情况。
3. 目标抽样:根据特定要求,选取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检验。
该方法适用于对某些特定特征进行检验的情况。
二、抽样量抽样量的确定应根据产品的特性、检验项目的要求和批次的规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计算,确保抽样能够代表整个产品批次。
三、检验流程产品检验抽样的整体流程如下:1. 抽样计划制定: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制定合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方法、抽样量等。
2. 样品采集: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样品采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3. 样品标识: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标识,包括批次信息、采样日期等。
4. 样品送检:将样品送往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进行检验。
5. 检验结果评定: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产品的合格性,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6. 报告生成:根据检验结果,生成检验报告,并将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客户。
四、质量控制与改进产品检验抽样作为质量控制的一部分,对于产品质量的保障和改进起着重要作用。
在执行产品检验抽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样品存储: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样品,应采取适当的存储措施,防止样品的质量受到损害。
2. 检验设备校准:检验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以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3. 外部交流与学习:及时与其他同行业的机构或企业进行交流,学习其经验和技术,不断改进产品检验抽样方法和技术。
4. 持续改进:根据检验结果和反馈信息,不断改进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产品检验规范
产品检验规范.波检测的,上下盖之间无裂缝、变形、变色、变形等缺陷。
目视√2.电性能2.1输入电压测试:使用电压表测试输入电压是否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电压表√2.2输出电压测试:使用负载电阻测试输出电压是否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负载电阻√2.3输出电流测试:使用负载电阻测试输出电流是否符合产品规格要求。
负载电阻√2.4过流保护测试:使用负载电阻测试过流保护是否正常。
负载电阻√2.5过热保护测试:使用高温环境测试过热保护是否正常。
高温环境√本文件是为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制定了一套通用的成品检验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充电器产品。
品管部负责执行该标准并进行各类检验工作。
定义了致命不合格、严重不合格、轻微不合格、自检、外检和实验室等术语。
采用GB2828.1-2012(Ⅲ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和电气性能。
具体的检验项目和方法在附件1和附件2中列出。
如果客户有特殊的检验要求,则按照客户要求的标准执行。
应在外检时进行,产线100%测试完成。
其他检验项目为自检。
在进行侧接口检测时,被测充电器输出端应与相关设备相接。
对于使用USB母座输出的旅充,D+和D-应在充电器内部短接,且与其他电路隔离。
在进行电气性能检测时,输出电压应符合相应的生产工艺单要求,一般情况下应为4.75V~5.25V之间。
输出电流的最大值不应超过额定电流的1.5倍,且最大电流不得超过1500mA。
输出电压纹波应符合相应的生产工艺单要求,一般情况下其限值应为≤ 200mV峰峰值。
短路电流应小于输出电流的1.5倍,不超过1500mA。
倒灌电流应小于5mA。
空载功耗应小于150mW。
LED灯指示应符合相应的规格书要求。
外壳缝隙应小于0.2mm,特殊原因可根据结构要求而定。
标签内容应字迹清晰,对标贴形式的标签应有较强的粘贴性,标签的具体内容见各充电器规格书的标签内容图。
摇晃充电器时,内部应无晃动感,无异物发生的响声。
充电器接口应可靠连接,无卡死或不顺利现象,接口无接触不良现象。
产品检验规范
产品检验规范产品检验规范___第一部分:总则本规程规定了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中产品和产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
技术部负责编制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和产成品检验规程。
品质部负责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成品的出厂检验。
检验程序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产品、生产过程产品、成品出厂检验应按本规程的要求,经品质部检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由品质部首先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或质量保证单,如无以上合格证明之一时,品质部不予进货检验,特殊情况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合格证明检查符合要求后,可按后述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
抽样组批供检查用的样本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样,样本在产品结构、工艺水平、性能要求等方面对抽查产品具有代表性。
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或验证:由同一品种规格、同一供方生产的同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组成。
生产过程中产品检验的检查批由同一机台生产的同一产品组成一个批量。
成品出厂检验的检查批由同一机台生产的同一产品组成;非同一机台生产的产品组成的检查批,应加倍抽样检验。
抽样规则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中产品、成品检验的抽样规则,按抽样检验标准的规定进行。
判定原则产品经检验测试后,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应剔除不合格品,再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产品,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生产过程中产品和成品,则应100%检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记录质量记录应真实反映产品质量情况,质量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质量记录一般不允许更改。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日期。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
船用产品检验规则一、前言船用产品检验规则是为了保障船舶安全运行,保证船用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而制定的。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及使用于船舶上的产品。
二、产品分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将船用产品分为以下几类:1. 电气设备类2. 机械设备类3. 燃油系统类4. 水系统类5. 空气调节系统类三、检验标准1. 电气设备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2-2008《海洋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等级、耐腐蚀性能等。
2. 机械设备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3-2007《海洋机械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靠性、耐久性等。
3. 燃油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4-2007《海洋燃油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性能、耐腐蚀性能等。
4. 水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5-2007《海洋水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腐性能、耐久性等。
5. 空气调节系统类: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3036-2007《海洋空气调节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腐性能、耐久性等。
四、检验方法1. 电气设备类: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接地测试、漏电流测试等。
2. 机械设备类: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质分析等。
3. 燃油系统类:应进行密封性测试、耐压试验、泄漏检查等。
4. 水系统类:应进行耐压试验、泄漏检查等。
5. 空气调节系统类:应进行噪声测试、温度测试等。
五、检验机构1.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2. 船级社或其授权的机构;3. 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自行检验。
六、检验报告1.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2.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信息;3. 检验报告应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产品出厂前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证明。
七、违规处理1. 生产企业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2. 销售企业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退换货;3. 使用单位发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制造业产品检验规范
制造业产品检验规范在制造业中,产品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求以及维护企业声誉的关键环节。
一套科学、严谨且行之有效的产品检验规范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以及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检验的目的和重要性产品检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通过检验,可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产品质量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高质量的产品能够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而不合格产品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声誉,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检验的依据产品检验的依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这些文件规定了产品的结构、尺寸、性能等技术要求,是检验的最基本依据。
2、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这些标准对产品的质量特性、检验方法、验收规则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合同或订单要求客户在合同或订单中提出的特殊要求,也是检验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验的类型1、进货检验对原材料、零部件等采购物品进行的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防止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环节。
2、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对各个工序的产品进行检验,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偏差,保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
3、成品检验对完成生产的最终产品进行全面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客户要求,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
四、检验的流程1、检验准备检验人员应熟悉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准备好所需的检验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抽样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抽样方法抽取样本。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整批产品的质量状况。
3、检验操作按照检验依据和检验方法,对样本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检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结果判定将检验结果与质量标准进行比较,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定压力容器产品的检验内容和检验项目。
2. 检验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和技术条件,确定压力容器产品的检验标准。
3. 检验方法:根据检验项目和检验对象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
4. 检验程序与要求:根据压力容器产品的生产、检验、运输、使用等过程,制定相应的检验程序与要求。
5. 抽样与检验: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6. 检验记录与报告:对压力容器产品的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制作检验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和归档。
7. 质量控制与监督:加强对压力容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8. 合格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对压力容器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不合格产品予以处理。
以上是对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一般概述,具体的规则和要求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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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抽样检验规定和规范
1.目的:规范来料检验、成品检验之抽样水准、抽样方案以统一检验标准,确保来料及成品的质量稳定、良好。
2.范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况制定、修改本规定4.程序: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65;MINOR:2.5②组合料MAJOR:1.0;MINOR:2.5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特别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特殊情况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特殊情况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一般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电话一般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根据相应机型的质量控制计划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进料检验规范进料检验又称验收检验,是管制不让不良原物料进入物料仓库的控制点,也是评鉴供料厂商主要的资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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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产品检验规则
一、几何尺寸外观检验
1、锻坯产品几何尺寸、外观,检验频次按100%,并做好记录。
2、机加工产品几何尺寸、外观按100%检验,并做好记录。
3、锻坯产品判定,以锻造工艺图纸要求或按照相关国家标准。
4、机加工产品检验判定,以用户提供图纸或技术要求为依据。
二、超声波探伤
1、锻坯产品探伤按100%检验。
2、判定依据按照用户提供技术要求或有关标准执行。
3、如毛坯件氧化皮较厚无法使声波透入工件时,可打磨工件或粗加
工后复探。
三、硬度检测
按每退火炉每次2-3件抽检,试制产品或有特殊要求产品按100%检验。
四、合格证
1、产品检验合格后向客户开合格证。
2、提供产品检验结果、化学成份、探伤结果。
3、有硬度性能要求的按要求填报。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