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欠费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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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欠费的管理办法

为按时足额收取管理费、水电费、车位费、租金等各项费用,保证收支平衡,特制定本办法。

1、每月5日前,客服部收费员打印出缴费单,分发至业户家中。

要求:数据准确,分发及时。

2、每月10日前,客服部收费员统计出欠费清单,然后根据“催缴小组”人员情况将清单进行分组,责任到人。

要求:数据准确,分配合理,催缴人员每天上午都客服部核对欠费交纳情况。

3、第一次催缴:电话催缴:每月15日前可采取电话催缴:打通电话,首先问好;通报姓名及意图;讲清欠费项目、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数据准确、简单明了。

4、第二次催缴:上门催缴:每月15日至23日上门催缴:敲开门,首先问好;通报姓名及意图;如客户询问,则要求讲清欠费项目、起止时间、金额,与客户约定缴纳时间。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数据准确、简单明了。

5、第三次催缴:通知业主、粘贴缴费通知单:如租户超过2个月不缴费,则及时通知业主,请业主配合督促租户缴费;如租户不在家,则将缴费通知单粘贴于其门上,此后随时注意回访。

要求:数据准确。

6、特殊情况:如催缴多次业户仍不缴纳,要求及时上报客户部,

由客服部统一安排催缴事宜。

要求:对业户欠费情况和背景调查清楚、客服部制定措施谨慎,部门之间信息传达及时。

工作标准:

1、收缴率达到95%以上;

2、差错率为0;

3、服务态度、工作质量一流,无业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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