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
父母写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
父母写的遗嘱没有公证有效吗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二、不公证的遗嘱有效期多久法律没有规定不公证的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但可以看作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其时间限制,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3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不公证的遗嘱房产继承有法律效力吗不公证的遗嘱房产继承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民法典规定父母立的遗嘱没有去公证有效吗法律常识:父母立的遗嘱没有去公证也是有效的。
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继承
汪某去世后,其遗嘱成为家内争执 的焦点。因汪某立遗嘱时,该房产属公产房, 汪某的五个子女认为,汪某遗留给田某的只 是房屋的使用权,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因此 该房屋的继承应按法定继承,五个子女都有 继承权。田某不同五个子女的看法,双方始 终争执不下。无奈,田某将先夫的五个子女 告上了法庭。 本案应如何处理?
D、录音遗嘱
—— 遗嘱人以录音方式制作的表明其对遗产处分 意思的遗嘱。
录音遗嘱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磁带中所录制的须是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 第二,须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见证人的见证 证明并应录制在录制遗嘱的音像磁带上。
E、口头遗嘱
—— 立遗嘱人以口头方式成立的遗嘱。 (1)存在危急情况; (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能够采用其他形式的,原立 口头遗嘱无效。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如何分割该房产,法院内部有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夫妻共同遗嘱应遵守我国法律关 于遗嘱的规定,立遗嘱人有权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所 以,应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张小兰继 承。
第二种意见认为,夫妻共同遗嘱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遵守。如果允许一方任 意撤销、变更遗嘱中对自己遗产的处分,则会违背另一 方的意见。魏文娥对共同遗嘱的撤销权因张德福的死亡 而归于消灭,即不得通过另一份公证遗嘱撤销共同遗嘱, 所以根据共同遗嘱该房产应由张大军继承。
(1)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
A、内容合法。 B、形式合法。
《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的形式(五种)
民法典中的继承法规定与遗产纠纷
民法典中的继承法规定与遗产纠纷继承作为民法典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遗产的分配与管理,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在民法典中,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和继承的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然而,由于继承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和继承人之间的权益关系,遗产纠纷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就民法典中的继承法规定和遗产纠纷展开论述。
一、民法典中的继承法规定1. 继承人的身份确定在继承中,继承人的身份是最基本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享有继承权的人。
遗嘱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
2. 继承权的确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对遗产享有的权益。
民法典中规定,继承人享有对被继承人全部合法财产的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财产包括遗产及其遗赠承受权,但也应考虑到继承人的合法负债。
3. 继承的程序继承的程序主要包括遗产的认定、遗产的清理和遗产的分配等环节。
继承人应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认定遗产,对遗产进行清理和评估,并最终按照法定的分配比例将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
二、遗产纠纷及解决途径尽管继承法在民法典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遗产纠纷仍然时有发生。
常见的遗产纠纷包括遗嘱效力争议、继承人身份争议和遗产分配纠纷等。
1. 遗嘱效力争议遗嘱效力争议是指继承人对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产生争议。
在解决此类纠纷时,首先要明确遗嘱的法定形式和要件,以判断遗嘱的效力。
如果遗嘱存在争议,相关方可以通过遗嘱公证、遗嘱认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2. 继承人身份争议继承人身份争议是指继承人对自己的继承权产生争议。
当多人同时认为自己是合法继承人时,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确定继承人的身份。
3. 遗产分配纠纷遗产分配纠纷则是指继承人对遗产的分享比例产生争议。
在解决此类纠纷时,一般会以继承人的身份、被继承人的意愿、遗产的性质和遗产的价值等因素为考量依据,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民法典》继承编释义
聚焦JUJIAO《民法典》继承编释义◎楚法《民法典》继承编与继承法相比,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飽意志。
关于遗嘱形式的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都体现了这种精神。
从遗嘱这个角度上来说,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是真实的、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又在外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按照他的遗嘱去处分其遗产。
《民法典》继承编的这些规定,可以说是尊重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来保障被继承人支配合法遗产的一个决定权。
《民法典》的实施,对财富传承带来重大影响,每一位高净值人士都应该高度关注。
财富越多,要有越多的智慧来传承和守护财富。
通过提前规划,避免潜在风险。
不要让财富成为亲人间的枷锁,而要让财富使家庭更和谐。
一、明确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的继承规则《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以上可见,《民法典》与《继承法》相比,后者吸收了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内容,从而明确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事件中的死亡的继承规则。
二、新添宽宥制度《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F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18隹在戈冶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
遗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遗产继承过户是指将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转移给继承人的手续。
在办理遗产继承过户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认继承人身份,了解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了解遗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办理一些必要的手续。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遗产继承过户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取得死者公证遗嘱和遗产清单1.1遗嘱公证:如果死者曾经立过遗嘱,继承人需要办理遗嘱公证手续。
遗嘱公证是指将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继承人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并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
1.2遗产清单:遗产清单是指列明死者财产和债务的清单,包括房产、存款、车辆、股票等。
继承人需要准备全面的遗产清单,以便确定遗产范围和价值。
第二步:确认继承人身份2.2继承人权益确认:继承人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根据遗产清单和遗嘱的内容,确定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第三步:办理继承登记手续3.2签订继承协议: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分割遗产的争议,可以签订继承协议,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与对应的遗产内容。
3.3法院判决:在继承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审理委托继承、遗嘱继承等相关争议,判决继承权益。
第四步:办理财产过户第五步:缴纳税费5.1遗产税:在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时,继承人需要缴纳相应的遗产税。
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继承人,应按照遗产份额的比例进行纳税。
5.2过户税费:办理财产过户时,继承人需要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
过户税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地区和相关规定而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时,继承人可以委托律师或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协助办理,以确保手续的顺利进行。
此外,不同地区对于遗产继承过户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继承人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继承法经典案例
照料被继承人的邻居可否分得遗产?张某丈夫早逝,膝下无儿无女,仅靠自己捡破烂挣钱度日。
2006年的春节,张某突然患了重病,生活不能自理。
邻居王某平素与她关系较好。
张某患重病后,王某更是日夜看护,服侍照料。
张某去世后,留有一间半私房和一些家庭日用品、家具等遗产。
张某的侄子前来主张继承。
居民委员会认为张某的遗产应分给王某一部分。
但张某的侄子说王某不是张某的亲属,不能继承遗产。
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办理王某、孙某夫妇共生育子女三人,长子王华、长女王琳,次女王珍。
1970年王、孙二夫妇在本村购买房屋两间,土瓦结构,建筑面积34平方米,1985年1月,王华结婚,并于8月搬出分家另过。
同年9月,王某病故,其遗产未作处理。
王某去世后,孙某与女儿王琳、王珍共同生活。
1991年,王琳结婚,搬出另过。
1994年王珍亦出嫁,孙某独立生活。
1995年6月孙某病故。
其病故前,于1995年5月10日经龙南县公证处立下遗嘱,全文如下:“将房屋(未曾分割)都留给我的大女儿王琳”并将房屋产权证交给了王琳。
王华认为,自己也是家庭成员,理应分得部分遗产,遂起诉到法院。
【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按遗嘱继承办理,根据“遗嘱在先”原则,讼争房屋应当完全由王琳继承,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不能完全按照“遗嘱在先”原则处理,应当部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评析】理由如下: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这在继承理论上,称之为“遗嘱在先”原则。
由于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对个人财产所作的处分,直接表示了被继承人的愿望,所以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具体说来:1、只有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按法律规定确认为无效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才不受遗嘱的影响。
2、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只是遗产中的一部分,对于遗嘱中未处分的财产,应依法定继承方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遗嘱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遗嘱是个人对其财产分配和遗愿的书面陈述,具有合法性和法律效力。
然而,在编写遗嘱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介绍这些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遗嘱的撰写过程。
一、受益人的指定问题在撰写遗嘱时,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确定受益人。
有时候,人们可能无法决定将财产分配给哪些亲属或机构。
此外,还可能存在受益人的身份争议,例如离婚后的配偶是否仍然应该是受益人。
解决方法:在明确遗嘱受益人时,应考虑账户的现状和可能的未来变化。
确保在遗嘱中详细说明各项受益人的身份,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更新和修改。
如果存在身份争议,可以请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咨询,并在遗嘱中明确受益人的身份以避免纠纷。
二、遗产税问题遗产税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向政府支付的一种税收。
不同地区对于遗产税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这可能导致遗嘱执行时出现问题。
解决方法:在撰写遗嘱时,应了解所在地的遗产税法规。
如果预计会产生较高的遗产税,可以寻求专业财务规划师或律师的建议,以找到合法降低遗产税的方法。
此外,还可以探索设立信托基金等方式来规避遗产税的影响。
三、遗嘱的撤销问题由于个人意愿、法律规定或财产分配情况的改变,可能会出现撤销之前遗嘱的需求。
然而,如何撤销及证明遗嘱已经撤销可能成为问题。
解决方法: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达对之前遗嘱的撤销,并在新遗嘱的起始部分注明撤销之前的一切遗嘱。
同时,可以请一位有资质的公证人证明撤销的有效性。
四、证人的选择问题在撰写遗嘱时,通常需要请证人证明遗嘱的有效性。
然而,证人的选择可能受到限制,并且可能在证明遗嘱有效性时发生问题。
解决方法:选择证人时,应确保他们符合所在地法律对于证人的要求。
证人通常需要年满18岁且不是受益人或受益人亲属。
选择可靠和可信赖的证人,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五、執行遗嘱的问题当遗嘱需要执行时,可能会遇到执行人的挑选问题。
执行人需要确保遗嘱按照遗嘱者的意愿进行执行,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为准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什么为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哪一份为准?《民法典》保护遗嘱人订立遗嘱处分自己个人财产的权利,也保护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无非因其最可能体现遗嘱人最新的意思表示之故。
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继承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
遗嘱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订立的有自主决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哪些民法典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关于遗嘱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遗嘱,是公民在其生前依法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以及对个人事务的安排。
遗嘱的法律规定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遗嘱的概念、法律规定、效力认定、遗嘱继承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遗嘱的概念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形式,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个人事务的安排以及遗产的继承等问题,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法律规定1. 遗嘱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面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等。
(2)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录音录像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 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遗嘱人的财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出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等。
(2)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给不同的继承人。
(3)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遗产分配等事务。
(4)其他事项:遗嘱人还可以在遗嘱中对自己的丧葬事宜、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安排。
3. 遗嘱的生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合法。
(3)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4)遗嘱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4.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人可以在遗嘱生效前,通过以下方式变更或撤销遗嘱:(1)书面形式: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以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2)口头形式: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撤销原遗嘱。
(3)公证形式:遗嘱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变更或撤销公证。
四、遗嘱的效力认定1. 遗嘱的效力认定原则遗嘱的效力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遗嘱真实原则:遗嘱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虚假陈述。
民法典中遗嘱继承顺序怎么分
民法典中遗嘱继承顺序怎么分财产继承问题是每⼀个家庭、每⼀个⼈都可能碰到的问题,所有⼈都应该诚实守信、理性⾯对。
在现实⽣活中,很多⼈会通过⽴遗嘱来处理的⾃⼰的财产。
那么,如果⽴了遗嘱,遗嘱的继承顺序如何?本⽂,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民法典中遗嘱继承顺序怎么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继承,⽆先后顺序之分,不⽤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民法典》第⼀千⼀百⼆⼗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民法典》第⼀千⼀百⼆⼗七条【法定继承⼈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顺序:配偶、⼦⼥、⽗母;(⼆)第⼆顺序: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顺序继承⼈继承,第⼆顺序继承⼈不继承;没有第⼀顺序继承⼈继承的,由第⼆顺序继承⼈继承。
本编所称⼦⼥,包括婚⽣⼦⼥、⾮婚⽣⼦⼥、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本编所称⽗母,包括⽣⽗母、养⽗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母的兄弟姐妹、同⽗异母或者同母异⽗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权多久失效继承权本⾝没有时效期限。
但如果是因为继承⽽发⽣纠纷,那么根据《民法典》第⼀百⼋⼗⼋条的规定:向⼈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编总结的关于“遗嘱继承顺序如何”的全部内容了,综上所述,遗嘱继承⼀般是没有顺序的,都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处理,充分尊重当事⼈的意思⾃主。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精讲: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司法考试民法考点精讲: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撤销或变更,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遗嘱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使其全部或部分不发生效力,前者称为遗嘱的撤销,后者称为遗嘱的变更。
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遗嘱人撤销或者变更遗嘱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生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效力: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④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
⑤依照法定方式撤销或者变更。
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分两种:(1)明示。
若前后两份有效遗嘱的内容相互冲突,则在后遗嘱撤销变更了在前的遗嘱。
但公证遗嘱须由在后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继承法》第20条、《继承法意见》第42条)。
(2)默示。
又分两种:①《继承法意见》第39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②遗嘱人故意破毁遗嘱的。
须注意:破毁公证遗嘱时,须将(遗嘱人保存的)正本与(公证机关保存的)原本一并破毁,方可引起撤销遗嘱的法律效果。
【例】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
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
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
不久甲去世。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前一遗嘱无效B.甲的后一遗嘱无效C.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D.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答案】ABD【例】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答案】A。
《民法典》对《继承法》的10处修订
《民法典》对《继承法》的10处修订《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法典》中涵盖了有关家庭财产继承的相关法规,实施之后,现行《继承法》同时废止,意味着实施了35年之久的继承法规,终于迎来的新的“版本”。
我们知道,当前关于家庭财产继承方面,暴露出来的矛盾、纷争越来越多——因为涉及到巨额财产的分配问题。
《民法典》继承篇中,对于继承的修订大么?客观的讲,本次《民法典》继承篇对于继承的修订,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明显的。
总结起来,主要表现在10个方面。
我们一起通过对比的方式,看看到底有哪些变化。
【十处修订】1.继承时间在《民法典》中,增加了关于死亡时间的推定原则。
理论上,被继承人、继承人同时死亡的概率很小。
但现实中,意外的发生不可预知。
《继承法》中并未对死亡时间推定做出明确规定,而是在后续的“意见”中做了说明。
本次《民法典》,将推定时间纳入正式法条。
这一点谈不上是多大的调整或者补充,只是将在他文中的补充规定做了整合。
2.遗产范围这是非常突出的变化点之一:在《继承法》中,对于遗产的范围有适当较细的划分。
而《民法典》中只“笼统”的写了一条:个人合法财产。
这与时代的发展和财产类型多样化有关。
之前谈到的财产,多数都是有形的,例如房产、实物、存款等。
但是,关于一些无形资产,例如值钱的公众号、游戏账号等等,这些财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这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争议。
这次的修订,笼统的一句话,实际上是把财产的边界“无限”扩大了。
只要属于个人的,无论有形还是无形,都可以纳入遗产范围。
当然,是否具有实操性,例如“游戏账号怎么估值?万一运营商关服了怎么办?”等等类似的问题,还需要经过实践,可能才更具有落地性。
3.继承权的丧失在“继承权丧失”的有关规定中,最大的修订,是增加了“宽恕”:这里有两点,重点做一个提示:遗嘱。
如果对遗嘱订立人有欺诈、胁迫行为,那么将丧失继承权。
其实这一点在《继承法》中有类似的规定:《继承法》第二十二条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范本如何修改或废除已有的遗嘱
遗嘱范本如何修改或废除已有的遗嘱遗嘱是个人在世时依法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继承安排的文件,它对于遗产的分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生中的变故,或者是资产状况的改变,有时候我们可能需要修改或废除已有的遗嘱。
本文将就遗嘱范本如何进行修改或废除进行探讨,并提供相关建议。
一、修改遗嘱的要素与步骤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修改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要素。
一般来说,合法的修改遗嘱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审视旧遗嘱:首先,你需要仔细审视已有的遗嘱。
了解其中的条款和方式,并确定你希望修改的部分。
2. 决定修改方式:确定你是要全面修改遗嘱,还是只修改遗嘱的某些特定条款。
根据具体情况,你可以选择直接在原有遗嘱上做出修改,或者是撰写一份新的遗嘱来代替原有的。
3. 撰写修改文件:如果你决定在原有遗嘱上做出修改,可以通过书写修改附录的方式来实现。
在附录中,列明你希望修改的具体内容,并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和意图。
4. 签署和见证:完成修改文件后,你需要在修改文件上签署,同时请至少两名合格的见证人在你的面前签署。
见证人应该是年满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5. 通知相关人员:一旦修改完成,你需要确保相关人员,如亲属、律师或执行人等,知晓有关修改遗嘱的情况,避免可能的混淆和争议。
二、废除遗嘱的要素与步骤废除遗嘱意味着放弃或撤销已有的遗嘱,使其不再生效。
废除遗嘱的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需要以下几个要素:1. 明确废除意图:你需要明确表示废除已有的遗嘱的意图。
这可以通过书面表述或口头声明来实现。
2. 正式废除文件:为确保废除的合法性,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来废除已有的遗嘱。
在废除文件中,详细说明你废除原有遗嘱的原因和意图。
3. 签署和见证:废除文件需要签署,并由至少两名合格的见证人在你的面前签署。
见证人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4. 通知相关人员:与修改遗嘱一样,你需要确保与你的遗嘱相关的人员知晓你废除了已有的遗嘱。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1. 寻求法律建议:无论是修改还是废除遗嘱,建议你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更改顺序继承人遗嘱模板
更改顺序继承人遗嘱模板
一、引言
本遗嘱是我,(遗嘱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_(遗嘱人身份证号码),住址(遗
嘱人地址)_,健康意识清醒、为人正常、行为能力完整的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继承法》,就本人的财产于今日起作出如下规定:
二、撤销之前的遗嘱
本遗嘱将撤销我之前所立的任何遗嘱。
三、更改顺序继承人
我决定更改原先的继承人顺序,新的继承人顺序如下: 1. (新第一顺位继承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_(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关系(与遗嘱人的关系)。
2. (新
第二顺位继承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与本人关系(与遗嘱人的关系)。
3. (新第三顺位继承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与本人
关系(与遗嘱人的关系)_。
四、其他事项
1.如果新顺位继承人之一不愿或者无法继承我的财产,其继承份额将分别按照
更改后的顺序分配给下一位继承人。
2.本遗嘱自我签署生效,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五、附则
1.对本遗嘱的修改或废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签署日期。
2.对于本遗嘱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遗嘱一式两份,我和见证人各持一份有效遗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遗嘱人姓名及签名)
日期:____年_月_日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注:此为一般情况下的更改顺序继承人遗嘱模板,具体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如遗产复杂或涉及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公证处。
)。
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比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在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的内容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人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遗嘱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规定的遗嘱继承比例,以期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遗嘱继承概述1. 遗嘱继承的定义遗嘱继承是指遗嘱人在生前依法设立遗嘱,规定遗产的继承方式、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遗嘱人死亡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2. 遗嘱继承的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自愿原则: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他人不得干涉。
(2)平等原则: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3)公平原则: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公平分配遗产。
三、遗嘱继承比例的规定1. 遗嘱继承比例的基本原则遗嘱继承比例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的遗产分配比例。
遗嘱继承比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遗嘱自由原则: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遗产分配比例。
(2)平等原则: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3)公平原则: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根据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公平分配遗产。
2. 遗嘱继承比例的具体规定(1)法定继承比例在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人未明确指定遗产分配比例,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比例为:- 未婚子女:均等继承;- 配偶:与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份额按照子女的继承份额确定;- 父母:与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份额按照子女的继承份额确定;- 弟弟姐妹:与子女共同继承,继承份额按照子女的继承份额确定。
(2)遗嘱指定比例在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人明确指定遗产分配比例,则应当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遗嘱指定的比例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遗嘱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包括遗产分配比例;- 遗嘱指定的比例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定(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定出台)
房屋直系亲属过户2023年新规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且契税不能享受优惠,契税为3%,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但是,赠与过户除了交契税,还需要去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公证的费用就有多有少了,各个地方收费标准不同。
最重要再转让房产,需要交差额20%的个税(如果房屋是受赠人家庭唯一住房且受赠满五年,可免)。
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继承过户只需要继承公证的费用就行了,个税、增值税和契税都不用交。
继承过户也就是老人的房产过世后再过户,和赠与过户一样,如果以后不卖那么就不会产生差额个税。
如果以后想要出售,那么同样需要缴纳差额20%的个税,同样的是高厅满五唯一可以免交。
2023年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买卖过户就是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契税、增值税等该交的税费都是需要交的。
不过满两年就可以免增值税,如果满了五年又是家庭的唯一住房,那么可以免增值税和个税,就只需要交1%-3%不等的契税了。
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后,对外进行转卖出售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戚贺隐税。
由于子女在继承时几乎是无偿没有税费的,如果按照目前房价转售就是几乎不用成本,2023年房产继承新政拍团策规定是子女转卖房子产权不足5年且是唯一住房时,就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0%。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而对于我国来说,关于继承老人房子的方面,也是有了新的规定。
房产继承也是必须要满足相关的规定的,房屋在继承时,可以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流程是什么,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1房产继承新规2023年: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遗嘱继承过户的流程
遗嘱继承过户的流程
1. 确认遗嘱有效性。
- 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
- 若有争议,可通过法院诉讼确认遗嘱效力。
2. 办理继承公证(部分地区非强制,但建议办理)
- 所有法定继承人需到公证处(部分地区可在线办理部分手续)。
- 提供相关材料,包括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等)。
- 公证员审查材料,核实情况后出具继承公证书。
3. 房产过户登记。
- 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继承公证书(或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遗嘱有效)、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
- 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提交材料。
-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 缴纳相关税费(如印花税等)。
- 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颁发新的房产证。
继承法 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继承法第二十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主旨:本条规定了遗嘱的变更、撤销,以及不同形式遗嘱之间的效力问题。
三、条文释义: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之后,根据其自己的真实意愿,有权依照法律和各种主客观原因的变化,变更或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对原立遗嘱的部分进行改变的行为。
它包括内容的变更和形式的变更,遗嘱人变更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如果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变更遗嘱时丧失了行为能力,那么原立的遗嘱仍然有效。
变更遗嘱必须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即没有受到他人的威胁、强迫、欺骗的情况存在。
遗嘱人改变遗嘱内容时,同样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四种遗嘱形式之间,可以相互变更先立的不同形式或者相同形式的遗嘱。
对于公证遗嘱,必须以公证的方式变更。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方式,均不能用作变更先立的公证遗嘱方式,而公证遗嘱则可以用作变更先立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方式。
另外除公证、自书遗嘱外,变更其他形式的遗嘱时,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的法律行为。
遗嘱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声明撤销原遗嘱,也可以用立新遗嘱的方式撤销原立遗嘱等等,遗嘱一经撤销,即失去了发生效力的可能性,如果遗嘱人未立新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之后,遗产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遗嘱,并且这些遗嘱的内容是相抵触的,其中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在遗嘱的各种形式中,公证遗嘱是由国家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
因此,遗嘱人无论变更遗嘱,还是撤销遗嘱,都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和⾃书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公证《继承法》第⼆⼗条【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可以撤销、变更⾃⼰所⽴的遗嘱。
⽴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书、代书、录⾳、⼝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那么公证遗嘱和⾃书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下⾯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公证遗嘱和⾃书遗嘱哪个更具有法律效⼒【案例】梁⽼太丈夫早年去世后,靠⾃⼰⼀双⼿把3个⼦⼥拉扯⼤,现3个⼦⼥均在外省⼯作⽣活。
10多年前,梁⽼太⽤⾃⼰⾟勤劳动所得积蓄购置了⼀套商品房,并在那⾥居住。
近年来,梁⽼太的⾝体⽇渐衰⽼,饮⾷起居基本上由邻居邹⼥⼠照料,三个⼦⼥也很少回本市或者把梁⽼太接到⾝边照顾。
去年,梁⽼太因病住院,病情⽇趋严重,⾃感时⽇⽆多,为报答邹⼥⼠多年来对⾃⼰的照顾,遂决定⽴下遗嘱,将⾃⼰那栋房屋遗赠给邹⼥⼠,并请公证处办理该份遗嘱的公证⼿续。
梁⽼太去世前⼏天,其3个⼦⼥从外地赶来,他们⼀起说服梁⽼太在病榻上写下了将该房屋给3个⼦⼥继承的遗嘱。
那么,梁⽼太去世后,她的房屋应由谁来继承?【公证遗嘱】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前订⽴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处分,并于遗嘱⼈死亡时发⽣效⼒,这种处分⾏为就是遗嘱。
遗嘱⼈订⽴遗嘱的⽅式有⾃书遗嘱、代书遗嘱、⼝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最⾼。
【⾃书遗嘱】⾃书遗嘱,是指遗嘱⼈亲笔制作的书⾯遗嘱,遗嘱⼈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第⼆⼗条规定:“遗嘱⼈可以撤销、变更⾃⼰所⽴的遗嘱。
⽴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书、代书、录⾳、⼝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梁⽼太前后⽴有2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但由于前1份遗嘱办理了公证⼿续,属“公证遗嘱”,后⼀份属于⾃书遗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
变更遗嘱的方法有明示和默示这两种,如果是明示的话,在之前的遗嘱并没有进行过公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重新写一份遗嘱,如果已经办理过公证,再想要变更遗嘱操作起来就比较麻烦,还有一种变更方法就是前后两份遗嘱相抵触,一般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一、继承法中规定写了遗嘱怎么变更?
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
(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
《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二)默示变更、撤销
1、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须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方有效。
2、立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二、什么样的遗嘱不能更改?
除非遗嘱人去世,否则没有绝对不得更改的遗嘱。
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
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
变更遗嘱这件事情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并且遗嘱的变更这只能是在立遗嘱人还没有去世之前,因为经过公证的文书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如果真的想要变更的话,需要自己到公证机构就这种情况和工作人员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