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医师医技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医生管理规章制度一、为了规范进修医生的管理,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进修医生的资格1. 进修医生必须是具有医学本科学历的医师,持有有效的医师执业证书。
2. 进修医生必须经由医院规定的面试和考核程序,通过后方可进入医院进修阶段。
3.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规定的培训计划和安排。
三、进修医生的权利1. 进修医生有权按照培训计划接受医院提供的培训和教育。
2. 进修医生有权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和讨论活动。
3. 进修医生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培训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进修医生的义务1. 进修医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2. 进修医生必须认真学习和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水平。
3. 进修医生必须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安排,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五、进修医生的管理1. 进修医生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监督,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
2. 进修医生需定期参加导师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工作和学习计划。
3.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需定期提交学习和工作报告,接受医院和导师的评审。
六、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1. 进修医生的培训计划由医院和导师共同制定,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
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科研训练等方面。
2. 进修医生需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学习和实践,定期对培训进度进行评估和反馈。
七、进修医生的考核与评估1. 进修医生需要定期参加医院和导师组织的考核和评估,包括理论考试、临床技能考核、科研成果评审等项目。
2. 进修医生需要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努力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
八、进修医生的奖惩制度1. 进修医生表现突出者将获得医院和导师的表彰和奖励。
2. 进修医生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医院的批评和处罚。
九、进修医生的退出机制1.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出,需提前向医院和导师说明理由,并经双方同意。
2. 进修医生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被要求提前退出培训。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2024年)
X省X市中医医院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疗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医院将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选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院,爱岗敬业。
2、外出进修人员原则上为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医技人员,护理岗位要求取得护师资格。
副高以上职称原则上以短期培训为主。
3、医院开展新项目需外出进修,由医务科提出进修计划,提前1-2周向全院公开(公示内容包括进修项目、进修地点、时间、选送人员的条件),公示后经过报名、资质审查(由医务科对照已形成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核对)、竞争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
4、科室因本科业务发展需选送人员外出进修,需在每年11月底以前将计划送医务科,医务科将资料整理后送分管院长,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进修计划,计划认定后再经过公示、报名、资质审查、演讲、专家考评、领导批准等程序予以确定。
5、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含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
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一份交医务科。
6、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
如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还要征得本单位同意。
7、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与医院签订《进修学习合同书》,按“合同”完成进修计划,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要提前结束进修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科及院领导批准,个人或科室要承担相应部分的经济损失。
8、外出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回院后,要在一周内到医务科办理进修结束登记手续,并交回相关结业证明存档。
9、外出进修人员回院后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讲课,半年内至少开展一项新技术,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而不开展者,则个人、科室要分别承担30%和50%的进修费。
10、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5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1、凡欲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填写《进修申请登记表》,由科教科审核并进行入院考试,在征求有关科室意见后,发给接收通知书,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2、为保证进修生质量,凡来我院进修者,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医疗工作____年以上或医技、护理工作____年以上,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且入院考试合格者。
3、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____月份和____月份。
进修生必须凭行政、____介绍信和《进修报到通知书》按时到科教科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____周,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进修生必须在报到前或报到时凭科教科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有关部门一次____清进修费用。
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予退款。
拖欠费用者,不再接收其单位进修生。
5、进修内容根据选送单位的申请要求,由科教科同有关科室协商确定。
进修时间至少为半年。
任何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计划。
6、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指定专人带教。
指导老师应根据进修内容,在____周内制定出带教计划并经科主任审核后认真实施。
7、进修生学习____个月后,通过考核,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单独值班、管理病房,按规定审批程序给予处方权。
8、进修期间原则上无假期。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报告,____天由指导老师同意经科主任批准并报科教科备案;2—____天由科教科批准并备案;____天以上由选送单位来函证明并经科教科批准备案。
请假手续办妥后,方可离院。
每次请假不得超过____周,累计不得超过进修时间的1/12。
9、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可凭临时借书证借阅图书。
10、进修生的党、团活动和政治学习随所在科室进行。
11、进修生的住宿凭科教科出具的《住宿通知单》由总务科安排。
12、进修生必须严格执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科主任和上级医(护)师的安排。
医疗机构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进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临床实际需求;(二)注重质量,确保进修效果;(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四)规范管理,确保进修秩序。
第二章进修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医疗机构进修对象为在职医务人员,包括:(一)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推荐的优秀青年医务人员。
第五条申请进修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所在单位同意其进修。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进修:(一)在试用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四)患有严重疾病,不宜参加进修的人员。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医疗机构进修内容主要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二)临床实践与临床研究;(三)医疗质量管理与医院管理;(四)其他与进修目的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八条医疗机构进修方式包括:(一)短期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二)长期进修:一般不超过1年;(三)专项进修:根据进修目的,由医疗机构或进修单位确定进修时间。
第九条进修单位应当为进修人员提供以下条件:(一)必要的临床实践机会;(二)具有丰富经验的导师;(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进修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医疗机构进修申请程序:(一)进修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二)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进修单位;(三)进修单位审核同意后,与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协议。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
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
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
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
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
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职责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进修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培养高素质的医务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进修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二、进修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胜任本专业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3. 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县级医院以上;进修医技科室、护理系统人员可为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的临床医务人员。
三、进修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加科室各项活动。
2. 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科室的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为科室发展贡献力量。
4. 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5. 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进修科室的职责1. 严格执行医院进修管理制度,确保进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特长和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进修计划。
3. 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师担任带教老师,负责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
4. 定期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了解其学习情况,及时调整进修计划。
5. 加强对进修人员的思想教育,关心其生活,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进修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进修人员进修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其在进修期间的学习、工作、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临床技能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
3. 考核结果作为进修人员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科。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进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进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进修人员的执业行为,保障进修人员的权益,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修医师、进修士等各类进修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执业工作的行为管理。
三、进修人员资格1. 进修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
2. 进修人员接受规定的培训后,通过招聘考核,并经医疗机构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执业资格。
3. 进修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进修人员执业行为1. 进修人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医疗机构内从事执业工作,不得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2. 进修人员须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患有传染病或心理疾病,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3. 进修人员需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4. 进修人员需认真履行执业职责,不得敷衍塞责,擅自调换医疗措施。
5. 进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积极学习进修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五、进修人员责任与义务1. 进修人员需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听从上级管理人员的指挥。
2. 进修人员需积极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擅自缺席。
3. 进修人员应保证医疗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医疗纪录的准确性。
4. 进修人员需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5. 进修人员需对患者和家属进行医疗宣教,提高患者的医疗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六、违规处罚与监督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进修人员,医疗机构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等处理。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进修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评估和检查。
3.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2.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3.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综上所述,进修人员的执业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科室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科室进修医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科室进修医生的管理,确保他们在进修期间能够有效学习和提高,提高科室整体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进修医生的资格要求1. 进修医生必须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临床经验。
2. 进修医生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科室审核合格后方可入选。
3. 进修医生需接受入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科室进行进修。
三、进修医生的权利和义务1. 进修医生有权利参与科室内的临床教学、学术讨论和科研活动,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2. 进修医生有权利享受科室提供的教学资源、学术讲座和专业指导,提高临床技能和实践经验。
3. 进修医生有义务遵守科室的规章制度,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4. 进修医生有义务参与科室的医疗工作和急救任务,做好医疗保障和卫生保健工作。
四、进修医生的管理方式1. 进修医生由科室指定专门的导师进行管理和指导,导师需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2. 进修医生需每月向导师汇报学习情况和工作经验,导师应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解决学习和工作中的问题。
3. 进修医生需定期参加科室的内部考核和学术交流活动,评估其学术水平和临床能力。
4. 进修医生需按时完成科室交办的任务和学习计划,不得私自脱岗或违反规章制度。
五、进修医生的考核与评价1. 进修医生在进修期满后,需接受科室的考核评价,包括临床技能、学术水平、专业素养等方面。
2. 考核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进修医生的进一步发展和晋升,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3. 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将被要求继续进修或进行再次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六、进修医生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科室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负责对进修医生的学习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规章制度。
2. 监督人员需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防止违规行为和不良现象的发生。
3. 进修医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结果将作为其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进修医生的发展和晋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一、外出进修条件:外出进修分为专项进修、专科进修。
专科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专项进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符合以下规定者,方可申请外出进修。
(一)资格条件:医生、护士已注册为在本院执业,医技人员已取得技士以上(含技士)或药士以上(含药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所从事的专业,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胜任进修工作任务。
(二)工作年限要求:1、专科进修基本条件:(1)医生: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生在本院聘任医师职称后工作满 3 年。
(2)医技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技人员在本院被聘任技士或药士职称满 3 年。
(3)护士:在本院被聘任护士职称,工作满3 年。
2、专项进修原则上选择短期的专项进修。
3、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医务科合理安排,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进修审批与管理:根据全院业务发展规划及本科室专业发展需要,由科室制定年度进修计划,根据外出进修的条件择优派进修人员。
1、外出进修人员必须填写《林头镇大衙卫生院医务人员进修计划表》,提出书面申请。
(见附件)2、医、技人员的进修申请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后报医务科加意见盖公章及备案,护理人员的进修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并签字后报护理部加意见再转医务科盖公章及备案。
3、医务科或护理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
4、申请进修人员要签进修合同。
进修完毕后回本院上班要实行相关专业知识授课。
5、申请人员填写进修医院的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签字加盖公章后送进修医院。
6、进修结束前 2 天电话告知科主任和医务科或护士长和护理部。
7、进修结束后按进修计划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两个星期内提交进修总结以及进修鉴定或证明。
8、进修费用由医院另定,(住宿尽可能住集体宿舍)。
附件: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成近成果名称和形式、发表刊物、时间及获奖情况果三年的科研。
医院 外出进修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医技医师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我院医务人员根据医院专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到国内外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在编的医务人员。
第二章外出进修的申报与审批第四条各科室根据专业发展规划,每年11月份制定并上报下一年度外出进修计划,由医务科(护理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申报外出进修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
2. 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护理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院。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
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4. 医院受聘到下次职称晋升聘任前为一周期,原则上一个周期内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1. 科室申报,提交进修计划及相关材料。
2.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提出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三章外出进修的管理第七条外出进修期间,进修人员须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按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第九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第十条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第十一条进修人员请假、延期或提前返院,应事先征得进修接收单位同意并报请我院主管院长批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外出进修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医院进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进修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院进步,特制定本《医院进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进修人员,包括在职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进修管理1.进修资格的申请程序:进修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必须经过所在单位院长审批,方可报请医务部审批。
医务部根据申请人员的工作能力、资历、实践技术水平和进修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
2.进修资格的条件:(1)进修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基本标准要求;b.考虑到进修人员与本单位的关系,必须遵循进修人员自愿、不影响本单位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原则。
(2)进修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和科研,取得执业能力提高和实践经验增加。
3. 进修计划及安排:(1)进修人员必须提交进修计划,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医务部审批。
(2)本院医务部应当制定进修计划,具体安排进修任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4. 进修期间的管理:(1)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纪律和要求,认真学习,认真工作,切实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2) 进修人员在进修期满前必须提交进修报告,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送医务部。
5. 进修回来后的管理:(1) 进修人员回院后,由所在科室主管医师安排进修人员职务,参加进修人员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填写《进修回来情况总结报告》。
(2) 进修人员之间要进行技术交流,使其所学有机会应用于诊疗实践中。
四、保险及费用1.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剩余的保险费及住宿费应由进修人员本人承担。
2. 进修人员应告知医务部进修单位的相关费用,同时按照规定缴纳进修费用及管理费用。
五、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进修资格申请表格2.进修计划表格3.进修回来情况总结报告表格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法》:《医疗法》是我国医疗管理的基本法规。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卫生部制定公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简称,主要规定了关于医疗机构的职责、管理、设施、基本设备、用人、用药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事项。
医院进修学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人员准入1. 进修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院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县级医院以上;进修医技科室、护理系统人员可为中专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本专业2年以上的临床医务人员。
2. 进修学员入学前必须经过考试,由医务办和临床科室负责人按条件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进修学习流程1. 进修学员凭入学通知单来院办理进修手续,发给进修手册,进行岗前培训一周后经考试合格后分配至科室。
2. 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应根据进修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按计划给予讲授,对进修学员的培养应以临床实践为主,理论培训为辅。
3. 进修学员来院初期没有处方权,经科室临床实践三个月考核后,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报医务办审批,才能给予处方权。
四、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学员一切诊断与操作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2. 进修学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转科、不得中途退学。
3. 进修学员在医院工作期间有严重违反医院规定、发生重度医疗缺陷或医疗差错事故者,追究本人相关法律责任,并勒令退回原单位,不退进修费,不发给结业证书。
五、进修结束1. 进修学员进修期满后,科室对进修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2. 进修学员离院前,应向科室提交离院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科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人员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的各类进修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对进修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进修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进修人员准入第四条进修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
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愿意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4. 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医院审批同意。
第三章进修人员管理第五条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第七条进修人员应参加科室的日常工作和值班,不得推诿、拖延。
第八条进修人员应积极配合科室工作,认真完成科室主任和带教医师布置的任务。
第九条进修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不得违规操作、滥用职权。
第十条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医疗信息、患者隐私等。
第四章进修期限与考核第十一条进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具体期限根据进修人员的专业、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进修期满前,进修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
第十三条考核合格者,医院为其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延长进修期限或终止进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进修人员,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进修人员,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进修人员,医院可解除进修协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务人员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规范医务人员进修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
三、进修条件1. 医师应具备医学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病房工作经验;2. 护士、医技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3. 优先考虑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师和护士;4. 经科室同意,具备进修意愿的医务人员。
四、进修程序1. 医务人员向所在科室提出进修申请,填写进修申请表;2. 科室根据进修条件和名额,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3. 医务科汇总科室推荐意见,报医院领导审批;4. 经审批同意的医务人员,由医务科安排进修科室和进修时间;5. 进修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五、进修内容1. 理论知识学习:参加进修科室组织的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提高专业知识水平;2. 临床实践:在进修科室进行临床实践,掌握新技术、新方法;3.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学术期刊等,拓宽学术视野;4. 业务技能培训:参加相关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六、进修考核1.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2. 科室对进修人员每月进行考勤、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的考核;3. 进修期满后,由进修科室对进修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实践、学术交流、业务技能等方面;4. 考核合格者,颁发进修证书。
七、监督管理1. 医务科负责进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2. 科室负责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进修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3. 医院领导定期对进修工作进行督导,确保进修质量。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医技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医技进修人员管理办法我院作为全国高水平医院,承担五邑及周边地区医、技进修人员(以下简称为进修生)培养工作,为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一)来院进修医师,需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来院进修技师,需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二)进修生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三)进修医师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
(四)进修生申请进修需认真如实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批。
二、进修生管理分工(一)科教科全面负责进修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生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生,并对进修生进行上岗前教育。
(二)进修生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生的管理工作。
(三)进修生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科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生管理要求(一)进修生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
(二)进修期间,进修生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科教科审批,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科教科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三)进修生在进修期间需自觉做到廉洁行医,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
不得接待或索取及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
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财物外,取消在我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四)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颁发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五)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六)进修生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出现违反规定者,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总务科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西京医院进修医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进修医师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进修医师的学术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医师的选拔与录取1. 进修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进修专业与实际工作从事的专业相同;(2)临床工作经验三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3)政治合格、身心健康,适应我院日常工作和管理;(4)具有申请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执业证》的在职医师;(5)医技类技术人员进修,应有相应技术职称证。
2. 申请手续:(1)填写《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修申请表》;(2)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3)最高学历、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三、进修医师的管理1. 进修医师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安排,积极参与科室工作。
2. 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1)完成科室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2)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病例讨论等活动;(3)完成进修计划,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进修医师的考核:(1)定期进行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2)参加科室组织的病例讨论、手术观摩等活动;(3)完成进修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修医师的待遇1. 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享受我院规定的进修医师待遇。
2. 进修医师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医师的解约与退学1. 进修医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解约或退学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科室提出书面申请。
2. 科室接到申请后,经医院审批同意,方可办理解约或退学手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西京医院进修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对于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促进医院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以规范医院进修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管理目标医院进修人员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职业水平的医疗专业人才队伍,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进修人员选拔1. 进修人员的选拔应该以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士为主,具有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2. 进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进修人员管理1. 进修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进修计划进行学习和培训,不得借故推迟或拖延学习时间;2. 进修人员应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学术交流、讲座、会议等活动,主动积极参与学术讨论,不得旷课或者无故缺席;3. 进修人员应遵守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不得因进修原因擅自调整和安排工作;4. 进修期间如需离职或辞职,应提前书面申请,征得医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5. 进修人员应根据进修学习期间的培训安排,按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向医院申请并说明理由;6. 进修人员应尊重师长、师傅等学术导师,遵守良好的学术行为规范,不得损害他人的学术声誉。
五、考核评估1. 进修人员应按时提交相应的学习报告,学术论文等,并参与相关的学术评估和考核;2. 医院将根据进修人员的学习成果、学术表现、培训考核等综合因素来评估进修人员的进修成绩;3. 进修人员如未按时提交学习报告、学术论文等或者在考核评估中表现不佳的,将影响其进修成绩的评定。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在进修期间表现优秀的进修人员,医院将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2. 进修期间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进修资格等。
七、退出机制1. 进修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进修,应提前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2. 进修人员如因学术、职业表现不佳或其他原因,医院有权终止其进修资格。
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各项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文件,结合医院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所述进修是指我院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在积累了一定本专业工作经验后,为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以便更好的配合医院、科室的工作,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而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行的学习行为。
学术会议、参观、从业资格培训、以取得学历学位为目的到教育机构进行的学习等行为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
二、拟选送外出进修人员必备条件:(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
热爱医院和本职工作,学习积极性高,业务素质高,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执业资质。
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相应的资格证书;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执业地点未变更到本院时不得进修。
(三)未发生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家认定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四)外出进修人员须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院领导逐级批准。
三、办理外出进修程序及规定:(一)常规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批准(二)各科室于年底制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申请进修人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后,上报院长批准。
(三)到进修医院报到前两周,到医务科填写进修协议书,由医务科登记备案并出具进修介绍信等证明材料。
(四)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必须重新申报。
(五)所有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均须经院长同意。
四、相关规定:(一)原则上每科室同一时间段内最多有一名在外进修人员,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两名及以上人员外出进修,须经科主任书面陈述理由,医务科、分管院长逐级批准后报院长批准。
(二)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外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专业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三)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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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医师、医技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医师、医技人员管理,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进修人员接收
(一)组织管理:进修人员的接收工作由医政办根据有关科室的带教能力和医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统筹安排。
(二)进修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政治表现好,医德医风好,无医疗事故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所申请进修专业必须与执业许可一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或医技2年以上。
(三)审批程序
1、医院常年接收进修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由进修人员填写《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连同进修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至医院医政办,由医政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接收进修生的时间一般为每个月的月初。
经审核合格的进修生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医政办报到。
如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选送单位来函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否则取消进修资格。
(四)进修期限:进修时间至少为3个月。
(五)进修费用:我院实行免费进修,食宿自理。
各科室应按照规定接收进修人员。
未经医政办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人员,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人员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进修人员行政管理
(一)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虚心求教,以优良的作风和严谨务实的态度服务于广大患者。
(二)进修人员报到后,必须参加由医政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科室正式进修学习。
(三)进修人员统一佩戴医院胸牌,入院时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自带白衣,要求仪表整洁。
(四)进修期间所在科室和进修人员均不能擅自更改进修专业和进修期限,如需延长或提前结束学习,提前一周持选送单位出具的申请证明报医政办,办理有关手续,科室不得擅自批准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结束进修。
(五)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经进修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给医院书面证明材料,报医政办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
(六)医政办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进修情况和进度,定期召开带教老师、进修人员座谈会,交流带教和进修情况,了解师生的建议和要求,以提高教学质量。
三、进修人员教学管理
(一)接收进修人员的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门诊的情况及有关制度,指定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医务人员
担任进修人员带教老师,指定专人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
(二)进修人员不得单独参加各类医疗值班,医技科室的进修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技术操作和出具诊断报告。
所有医疗活动,必须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不能单独从事门诊、急诊、会诊等工作,不能独立对外出具有关证明文书,不能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
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由带教老师签字。
(三)对不服从安排或因缺乏责任心而造成医疗事故或者严重违纪的进修人员,科室提出意见,报医政办批准后,终止其进修,退回原单位。
(四)科室要加强对进修人员的管理,经常检查其学习、在位及工作情况,对不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科室主任有权终止其学习,报医政办作退学处理。
四、进修人员职责
(一)在带教老师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床位的诊疗工作。
按规定参与所进修专业的门诊及科室的一线医师值班工作。
(二)在带教老师的指导和带领下,对所管患者的诊疗全面负责。
根据带教医师确定的诊疗方案,对所管患者实施诊疗。
承担住院病历的书写工作,病历书写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进修医师的一切手术、技术操作及临床特殊药品的使用等,均应通过带教老师的同意,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
进修医师不得私自修改诊疗方案,不得独自进行各种技术操作。
(四)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院对进修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尊重带教医师、团结协作、不与其他进修人员争、抢病种和手术机会。
(五)及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诊疗计划的执行及病程记录的完成情况,及时向带教老师或总住院医师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患者的病情变化。
(六)参加查房。
对所管患者要及时巡视。
科主任及带教老师查房时,应详细报告患者的病情、诊疗意见及诊疗效果。
请它科会诊时,应与带教老师一起参加。
(七)随时了解患者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
进修医师代表带教医师给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时必须征求带教医师的意见。
重大问题则由带教老师负责解释。
(八)在日常医疗工作中必须细心、谨慎、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差错事故,不得弄虚作假,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
五、带教老师职责
(一)带教老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进修培训计划的实施,保证进修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带教老师负责管理进修生的业务学习、临床诊疗以及思想品德教育等,负责监督检查进修生的医疗工作、医疗文书书写。
认真做好教学、指导、考核及总结工作,保证进修医师、医技人员学习顺利进行。
(三)协助科室完成对进修人员出勤、劳动纪律、医疗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项目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进修生思想教育,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帮助进修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负责,严格要求。
努力提高进修教育质量。
(五)引导或安排进修生参加临床科学研究。
六、进修人员考勤管理
(一)进修人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
如有婚、丧、病或极特殊情况需请假者,由本人提出书面请假,带教教师签署意见后,视具体情况,按以下条款执行:
1、3天以内由科主任审批。
2、3天以上由医政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休假结束后到医政办办理销假手续。
(二)请假手续不完备(包括口头请假、超假、电话请假、托人代请假)以及不请假离岗的,均按旷工处理。
七、进修人员结业
(一)凡能按期完成进修学习计划,本人表现好,考核合格者,由所在科室填写考评意见,报医政办审查合格后,下发进修结业证书,方可离院。
(二)中途退学或被终止进修者,不再下发进修结业证书。
(三)凡进修期间累计缺勤30天不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四)凡进修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医疗事故者不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五)无故旷工累计5天以上不发给进修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