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处置预案(2013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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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能力。长沙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级别请参照《长沙机场 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手册》。 1.3.4 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 10 名(含)以上旅客扰乱机场治安秩 序、航空运输生产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事件(如强占飞机和 航空器活动区,强行登机、冲击安检通道、候机楼或航空器活动区, 阻塞旅客通道或阻止其他旅客办理登机手续,损毁机场公共设施或 其他物品等违法行为)。 1.4 适用范围
班经理视情况赶往现 场指挥协调,不正常航 班服务专员负责现场 处理,其他各单位、各 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 同保障。 (2)南航航班由南航 湖南分公司地面保障 服务部值班经理赶往 现场指挥协调,不正常 航班服务专员负责现 场处理,其他各单位、 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共同保障。
各保障单位值班领导
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 处置协调指挥中心成 员单位值班领导;现场 处置、信息管理、新闻 宣传小组相关人员
启动 条件
航班延误数 量低于黄色 预警启动级
延误处置 分类
轻度航班延误(1 —2 小时)
到场单位 成员
(1)机场代理航班由 航空公司驻场代表、空 港股份客服分公司值
处置 要求
航空公司为航班延误 处置的主体责任单 位,各保障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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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大面 积延误
别。
因特殊天 气、流量控 制、突发事 件等预计可 能造成大面 积航班延误 或已经出现 大面积航班 延误。
序和侵害他 人合法权利 的行为。
二级:发生旅客强 占航空器,滞留飞 行区,堵塞安全检 查或隔离区通道以 及冲击隔离区,聚 众寻衅滋事或打砸 抢等严重扰乱机场 正常秩序行为 一级:事件进一步 扩大,需要警力支 援,强制将带头滋 事并且强占航空器 的首要分子带离现 场
不正常航班延误处置 小组相关成员,客服部 门、安全检查站、消防 护卫、机场公安局及相 关航空公司驻场代表
中度航班延误(2 —4 小时)
重度航班延误(4 小时以上)
黄色:出现出港航 班延误1小时以上 仍无法起飞的航班 数量达到当日航班 量 15% 或 滞 留 旅 客 达1500以上。 橙色:出现出港航 班延误1小时以上 仍无法起飞的航班 数量达到当日航班 量 25% 或 滞 留 旅 客 达3000以上。 红色:出现出港航 班延误1小时以上 仍无法起飞的航班 数量达到当日航班 量 35% 或 滞 留 旅 客 达6000以上。
本预案适用于本场不正常航班的服务保障及特殊情况处置。 2 组织机构设置 2.1 长沙机场分公司联合驻场各单位成立不正常航班处置小组。 其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长沙机场分公司值班领导 成员:湖南空港股份公司值班领导
民航湖南空管分局值班领导 南航湖南分公司值班领导 机场公安局值班领导 蓝天油料公司值班领导 各联检单位值班领导 航空公司驻场代办 2.2 职责:负责组织研究本场不正常航班保障措施,指导完善航
公安现场及时录像取 证,安检监控室对现 场进行同步录像,对 带头闹事旅客重点观 察、确认。
公安及时派出增援力 量,对在重点部位聚 众闹事的重点人物采 取强制带离措施。
5 工作程序 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程序请参照《长沙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
应急处置手册》执行。 5.1 信息传递流程图
空管分局
航空公司
各保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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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危害航空器的事件;负责候机楼消防安全保障及机场突 发紧急事故救援工作。 3.1.8 医疗急救中心:负责做好不正常航班的旅客医疗卫生方面 服务保障。旅客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处置并做好后续救治工作。 3.1.9 党群工作部:负责与新闻媒体保持良好沟通,妥善安排和 按不正常航班处置小组的要求应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及时、准确、 有效地做好不正常航班的新闻信息发布工作。 3.2 空港股份公司 3.2.1 客服分公司:负责为旅客提提供客运业务、航班信息咨询 服务,及时将不正常航班信息向旅客进行现场发布,做好旅客的 解释、安抚工作;负责向现场指挥中心报告除南航外航班旅客的 保障情况;负责主动联系并通报三关联检单位不正常航班信息; 根据航空公司相关规定或授权,及时通知航食分公司为旅客提供 餐饮、住宿服务;协助乐翔分公司做好旅客票务的服务;协助航 空公司做好旅客的现金补偿工作;做好旅客行李发放工作,并做 好相关记录,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 3.2.2 机务分公司:负责做好不正常航班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飞机维护、除冰、清洁工作,及时引导和放行航空器;及时 提供摆渡车、客梯车服务,以及在机组撤离航空器后协助客服分 公司、货运分公司开启货舱门,提取旅客托运行李;负责航空器 故障时与航空公司协调并将详细信息 30 分钟向现场指挥中心通
公司运行信息
气象、流控信息
设施设备信息
现场运行指挥中心
航班动态信息
5.1 信息传递内容
航班运行保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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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现场运行指挥中心指挥室将接收到的航延信息通过 FIMS 发布,预计超过起飞时间 30 分钟仍未获得航班信息,指挥室向 航空公司获取航班信息,将接收到的航延信息通过 FIMS 发布, 并持续跟踪掌握航班动态信息,及时向各相关保障单位传递。 5.1.2 航班延误或取消时,航空公司及时将准确的信息通报现场 运行指挥中心指挥室; 5.1.3 各单位按现场运行指挥中心的指令统一口径对外发布信 息。航班延误后,每间隔 30 分钟通过广播和航显系统向旅客通 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问询人员、值机人员及登机口服务人员将 最新航班信息及时通告旅客;登机口摆放航班延误信息告示牌, 及时更新航班动态信息;大面积航班延误时,信息管理部按要求 通过航显系统自由屏发布机场最新保障航班信息、气象信息及延 误原因。 5.1.4 航站楼内电视在航延旅客候机区域停播商业广告,播放电 视节目或航延相关信息,由客服部门或广告公司负责调整。 5.1.5 不正常航班保障过程中,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违反民航相 关法律法规或危害机场安全运行的不正常信息,均应及时向现场 运行指挥中心报告。 5.1.6 现场运行指挥中心指挥室及时将延误超过 4 小时的航班信 息向安全质量部值班电话(13755074111/64111)报告,安全质 量部将信息报告集团公司安质部和监管局;大面积航班延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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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信息管理部:负责确保整个机场电话、网络、弱电系统、 通讯导航设备的畅通。 3.1.4 安全检查站:负责航班延误时,加强通过安检通道的人员 及其所携带的物品、旅客托运行李、货物邮件安全检查;负责随 时掌握现场动态,合理调整值班力量,对因滞留而拥堵在安检现 场的旅客进行劝说、疏导,防止旅客冲击安检现场;负责根据机 场恢复正常运行时间,提前调配安检人员,增开安检通道,缩短 旅客等待时间,保证旅客快速通过安检;当发生旅客群体性事件 时,积极配合公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损坏设施和工作人员 人身受到伤害等问题的发生。 3.1.5 机场保障部:负责飞行区的有关保障工作;负责航班延误 时,加强对助航系统、候机楼供电、广场照明设备的检查维护, 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飞行区排水、除冰雪、道面 适航维护以及机坪保洁等可能影响和造成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 的应急保障工作。 3.1.6 保卫部:负责充实值班力量,增加候机楼治安巡逻人数及 次数;负责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发生情况及时报告现场运行指挥 中心,负责协助机场公安进行候机楼治安管理。 3.1.7 消防护卫部:负责航班延误时,加强对机场围界的安全管 理、实时监控;加强对航空器监护,随时掌握现场动态,合理调 整值班力量,防止旅客冲击机坪,防止发生无关人员接近或进入
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 处置协调指挥中心总 指挥、执行总指挥及成 员单位值班领导;现场 处置、信息管理、新闻 宣传小组相关人员
部门不正常航班延误 处置预案分工负责, 协调配合,共同处置。 如升级为群体性事 件,按群体性事件处 置。
按照《大面积航班延 误处置手册》做好航 班保障和旅客服务工 作。
必须于20分钟内全部 到位开展工作。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不正常航班处置预案 (2013 年修订版)
1、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长沙机场)发生航班不 正常情况时,各保障单位能够快速响应、正确处置,提高不正常 航班保障和服务质量,特制订本预案。 1.2 依据:
本预案依据《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规范》(MH/T1037-2011)、 民航湖南监督管理局《长沙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手册》 编制。 1.3 定义: 1.3.1 不正常航班:因承运人或非承运人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备 降或取消,包括一般性航班延误、大面积航班延误等。 1.3.2 一般性航班延误:是指除大面积延误、发生群体性事件以 外的航班延误情况。从航班延误时间上分类:重度航班延误(4 小时以上)、中度航班延误(2—4 小时)、一般航班延误(1—2 小时)。 1.3.3 大面积航班延误:是指机场在某一时段内一定数量的进、 出港航班延误或取消,导致大量旅客滞留,超出该机场高峰小时
必须于10分钟内全部 到位开展工作。
旅客群体 性事件
10 名 ( 含 ) 以上旅客扰 乱机场治安 秩序、航空 运输生产秩
三级:旅客情绪激 动但尚未发生违法 行为
客服部门、安全检查 站、消防护卫、机场公 安局及相关航空公司 驻场代表
机场公安派员赶至现 场进行观察并维护正 常秩序,安检、护卫 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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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延误处置机制和不正常航班处置预案;发生航班大面积延误、 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秩序维 护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2.3 不正常航班处置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现场运行指挥中心 指挥室(24 小时值班电话:84797280)。 2.4 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启动后,由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处置协 调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指挥,组织机构参见《长沙机场大面积航 班延误应急处置手册》。
作。基地航空公司在预知恶劣天气或其它原因航班导致无法正常
保障航班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协调、调整航班计划,该取消
航班的要果断取消航班,并做好后续旅客食宿、交通等服务工作。
4 不正常航班处置分类及要求
不正常航班处置,通常按照一般性延误航班、大面积延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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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及旅客群体性事件三种情况分类处置:
航班 类型
一般性航 班延误
3.3.3 蓝天油料公司根据航空公司的需求和现场运行指挥中心
指令,及时做好航空油料保障工作。
3.3.4 联检单位:组织做好国际、地区航班旅客的查验工作。
3.3.5 航空公司:落实航班延误处置的主体责任,发生航班长时
间或大面积延误时,各航空公司的授权必须到位,相关驻场工作
人员必须到达保障现场,积极协助代理人做好旅客服务保障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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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一次。 3.2.3 航食分公司:负责延误航班旅客餐饮配发、机上配餐和物 资供给的统筹安排;负责延误航班旅客住宿及相关解释工作;及 时协调汽运分公司接送旅客车辆的调配和安排工作。 3.2.4 汽运分公司:负责延误航班地面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延误 航班旅客接送工作。 3.2.5 乐翔分公司:负责协助代理航班代办为延误航班旅客退票、 签转及相关票务解释工作;负责延误航班商务贵宾旅客的各项服 务保障工作。 3.2.6 货运分公司:负责延误航班旅客行李的保管;负责延误航 班旅客行李提取和转机工作。 3.2.7 企划部:负责与航空公司签订不正常航班服务代理协议; 负责督促机场候机楼内商业经营单位落实不正常航航班保障工 作要求:及时了解不正常航班延误信息,主动保障候机楼内旅客 购物、用餐需求;根据航班情况正常开放营业,航班不正常时留 人值守;按照机场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做好旅客的引导和解释工 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3 驻场单位 3.3.1 民航湖南空管分局:负责动态跟踪流量控制和气象信息造 成的不正常航班信息、以及备降航班信息并通报机场运行指挥中 心;对于延误 2 小时及以上航班优先放行;综合机场保障、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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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重要航班等情况,提交航班放行顺序。
3.3.2 机场公安局:根据大面积航班延误、旅客群体性事件发生
情况及不正常航班处置小组的指令,主动了解情况,注意现场监
控,适时增加人员和警力,及时协助处置,对在重点部位聚众闹
事的重点人物采取强制带离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现场治安
秩序,防止损坏设施和工作人员人身受到伤害等问题的发生。
各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1。 3 保障单位职责 3.1 长沙机场分公司 3.1.1 现场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协助机场不正常航班处置领导小 组进行指挥协调;负责适时启动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负责不正 常航班信息的获取、收集、分析、研判和发布工作;负责监督航 班运行保障情况。 3.1.2 候机楼管理部:负责利用候机楼广播系统发布航班延误信 息;负责做好候机楼内各种设施设备保障等工作;保持楼内适宜 的空气、温度、湿度和照度等环境要求;督促检查楼内各单位服 务工作加强楼内旅客滞留区域及重点区域的卫生、饮水供应、行 李手推车等服务,特别是夜间旅客滞留区域温度和照度达到规定 标准。利用监控系统对事发区域及重点对象进行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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