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治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治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
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文字号】长政办函[2013]24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1
【实施日期】2013.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长治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长政办函[2013]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步伐,推进国有(集体)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治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工作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陈鹏飞副市长
副组长:丁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曾贵市检察院检察长
李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申千素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杨鸿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正堂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晓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治日报社社长张旭亮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车忠和市财政局局长
张军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守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庆武市商务局局长
段秀平市审计局局长
马朝中市司法局局长
毕建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