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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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商联
家居装饰行业商会考核制度
为提高商会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扩大商会的影响,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努力争创一流样板商会,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二个层次,一是全体会员,二是商会常务理事以上的干部。
一、考核内容:
1、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规、法令及各级领导指示情况;
2、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3、遵纪守法,诚信经商,重合同、守信用,模范执行职业道德情
况;
4、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活动、值班情况;
5、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情况;
6、完成商会交办的任务和执行会议决议情况。
7、完成商会分派的发展会员工作。
二、考核方法:
1、以学习、会议、活动出席签到表和干部值班表为依据,会员、
理事凡无故迟到、早退二次者,提出批评教育,三次提出警告,四次以上(含四次)劝其退会;无故不参加学习、开会、活动、
值班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劝其退会并在“简报”上通报全体会员;对常务理事以上干部的考核,除按上述条款和《会议制度》有关内容执行外,凡完不成商会会议决定和布置的任务一次者,提出批评,二次者提出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劝其辞职并在“简报”上通报全体全员。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四次,否则请自动辞职;
2、成立考核小组,由其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理事们的意见以及
会外同仁同行的反映;
3、平时考核和专题调查相结合,(可采取问卷测评法);
4、考核以半年为一阶段,考核后进行奖评,年终将考核结果向全
体会员做内部通报,并根据考核实绩进行奖惩。
三、考核小组:
本制度由5人考核小组进行操作实施。
5人考核小组由商会会员发展部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联合组成。考核意见由5人考核小组负责提出,考核结果由会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并由商会秘书处向全体会员作内部通报。
四、本制度于2012年11月18日由会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并
开始执行。
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