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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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二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借阅、维护等。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管理人应是本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派的人员。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对本职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教师提交教学档案的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安全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正式授权,不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按照课程和学生进行分类。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对教学档案进行初步排序,按课程或学生分类;2.检查档案中的文件是否完整;3.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需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柜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借阅申请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借阅期限为借阅日起一个月,逾期需申请延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借阅人离职、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在借阅页上需填写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确保借阅记录真实可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销毁第十七条教学档案需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清洁、防潮、防鼠咬等。

第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维护。

第十九条教学档案可能造成泄密风险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加密、单独存放等。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学院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将教学档案纳入学院的管理范畴,规范教学档案的保存、归档、查询和利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一、教学档案的定义和范围教学档案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教学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材、学生作业、学生成绩、教学评价等。

二、教学档案的保存和归档1. 学院应建立适当的教学档案保存空间,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教学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和便捷查阅。

3. 教学档案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进行确定,过期的教学档案应进行安全销毁。

三、教学档案的查询和利用1. 教学档案应建立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机制,确保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和使用档案信息。

2. 除了学院内部使用外,教学档案还可用于教学改进、教学研究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四、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1. 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限制教学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密和损毁。

2. 教学档案应妥善保管,采取适当的防火、防水、防腐、防盗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教学档案的审查和评估1. 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档案的记录和反馈工作。

2. 教学档案的评估结果可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教师的教学评优、晋升等提供参考。

六、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1. 学院应制定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学院应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意识。

以上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管理,保障办学质量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办学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院办学质量档案是学院办学活动的重要记录,是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真实反映,对学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查询、利用和保密工作;(四)负责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五)负责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和技术保障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学院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二)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活动记录;(三)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材料;(四)学院教职工、学生、校友等方面的资料;(五)其他与学院办学质量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归档;(二)档案整理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删改、伪造、篡改档案内容;(三)档案整理应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登记;(二)档案保管应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泄露;(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第九条学院办学质量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学院档案管理制度;(二)档案利用应保证档案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应按需提供,不得随意扩大档案利用范围。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学院内部对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查阅性,为学院的教学质量提供支持和保障。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规定教师在开设课程时应建立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材、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等。

要求学院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2. 教学档案的归类和归档: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学期、学科、教师等进行归类,确保教学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

同时,规定教学档案的归档期限和归档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3. 教学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学院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可以查阅和利用教学档案,提供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同时,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教学档案,应进行保密处理。

4. 教学档案的评估和审查: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教学档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5. 教学档案的保存和销毁:规定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保存。

同时,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和评估,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巢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巢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院字〔2012〕137号为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及教学研究等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高等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二)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三)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四)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一)确定的原则1.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院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毕业生工作、教材等方面。

2.归档的重点是学校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1.每学期教务处和院系(部)档案管理人员按文件材料类别进行收集,并定期整理。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招生、学籍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教学检查和实践、学位、毕业生工作等方面。

2.教务处和院系(部)领导要经常了解、督促、检查、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教学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教务处、各系(部)档案员要根据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时进行组卷、建档、归档。

2023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2023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全面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保护与利用,提升教师教学工作的整体质量与效益。

二、制度目标1. 规范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流程,确保教学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2. 保护教学档案的安全与机密性,防止教学档案的遗失、损毁或泄露;3. 提升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与效益,促进教学改革与发展;4. 优化教学资源的配置与利用,促进教学研究与教学团队的建设。

三、制度内容1. 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流程(1)教学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成立教学档案管理小组;(2)教学档案由各教师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间节点进行填写与整理;(3)教学档案按年度进行归档,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教学评价等内容;(4)教学档案应及时进行备份,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2. 教学档案的安全与机密性保护(1)教学档案的存储应保证安全可靠,采取电子化存储并进行定期备份;(2)教学档案应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阅与使用;(3)教学档案包含个人教师的隐私信息,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露与滥用。

3. 教学档案的利用与共享(1)教学档案应用于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作为晋升与奖励的重要依据;(2)教学档案可以用于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分享,促进教学团队的建设;(3)教学档案可以用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供历史数据和参考资料。

四、制度执行1. 落实责任: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计划,并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确保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教学档案管理的责任。

2. 培训与指导:通过组织教师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教师对教学档案管理的认识和能力,确保教师按规定正确填写和管理教学档案。

3. 监督与检查:建立定期的内部审查和外部评估机制,对教学档案的管理与运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教学档案工作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我院在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材料。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教学档案应涵盖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教学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教学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三)保密性原则:教学档案涉及学院内部信息,应严格保密。

(四)信息化原则: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项目材料;(三)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检查、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奖等材料;(四)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等材料;(五)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论文、就业等材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二)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便于查阅;(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二)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教学档案的查阅,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带走。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教学档案的鉴定:(一)根据教学档案的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结果应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高校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学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试卷、论文、实习报告、学生成绩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类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类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教学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组织开展教学类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开发利用;4. 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各部门的教学类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类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2.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保管和利用;3.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教学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教学类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八条教学类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类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教学类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一条教学类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等利用方式,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二条教学类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利用价值和保存条件等因素,确定档案的保存期限。

巢湖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巢湖学院教学工作规程

巢湖学院教案工作规程院字〔〕号为进一步加强教案管理工作,实现教案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案管理水平、教案质量与办学效益,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案管理要点》(教高〔〕号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高等学校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案工作的中心地位。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本科教案是学校办学的基础和方向,学校要真正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地位,把教案工作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和明确办学思路,切实增加对本科教案工作的投入,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案质量。

第二条教案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等为依据,用符合时代发展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为指导,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教案工作的基本内容。

高等学校教案工作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案运行、教案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案基地、学风、教案队伍、教案管理制度等教案基本建设诸方面。

第四条教案投入与教案条件。

学校要采取可行措施保证领导精力、教师精力、学生精力的投入。

保证教案经费的生均值和年度递增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用好有限的教案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案基本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多渠道筹集教案经费,并随着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高教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案工作的投入。

第二章教案管理组织系统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案工作,确定各级教案管理目标,分管教案的副院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加强以学院(系、部)为主体的教案行政管理,加强以教研室为主体的基层业务管理,加强师生相互配合的教案过程的组织管理,加强教案指导委员会对有关业务的指导,加强评估机构在教案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在教案管理中的作用,民主管理,形成整体一致的目标系统和稳定有序的工作机制。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资料、教师教学档案等。

第三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各教学部门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第四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信息安全,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密性。

第二章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准确、完整、真实。

所有教学档案必须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内容完整,确保教学档案的真实性。

2. 及时更新。

教学档案应当根据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进行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3. 保密安全。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要严格保密,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学院教学档案按照不同的属性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计划档案。

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相关教学计划档案。

2. 教学材料档案。

包括课件、教学参考书、教学视频等教学材料档案。

3. 教师教学档案。

包括教师授课记录、教案、教学反馈等教师教学档案。

4. 学生教学档案。

包括学生课堂表现、作业、考试成绩等学生教学档案。

5. 教学评估档案。

包括教学评估报告、教学改革方案等教学评估档案。

第七条学院教学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电子化管理。

教学档案应以电子化形式进行管理,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

2. 统一命名规范。

教学档案的命名应统一规范,便于快速查找和识别。

3. 分级管理。

教学档案应按照保密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权限控制机制。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采集与整理第八条学院教学档案的采集与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采集。

教学档案的采集应与教学活动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2. 统一格式。

教学档案采用统一的格式进行整理,便于管理和查找。

3. 确认归档。

教学档案采集完毕后,应当进行归档确认,并备案存档。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记录了教学工作的全过程,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实现教学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各项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应教学工作的重要标志性材料。

第二条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档案管理的质量是衡量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学校教育发展与改革历史进程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必须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检查、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教学档案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一级档案: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学校档案室要求,教务处提交相应档案到学校档案室进行统一保管。

二级档案:教务处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教务处保管。

三级档案:各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学院自行保管。

第四条教务处和各学院应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教务处明确一名副处长分管档案,确保二级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

各学院明确一名副院长分管档案,确保三级档案的齐全、完整、规范。

教务处和各学院设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学校各相关部门涉及教学档案的,积极配合存档。

第五条教务处和各学院负责对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装订、装盒,做到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

应设置专门档案柜,集中、妥善、安全地保管教学档案。

档案一般就地查阅,需借出的,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查阅后须按期归还。

第六条教学档案管理采用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凡有原始签字、盖章的材料应保存原始纸质材料。

凡用计算机打印的纸质材料,需留存与之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

电子档案通过存入U盘放入文件盒归档。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维护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教学档案是指与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数据的集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实施方案、教材、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三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应坚持规范、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院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保密、完整和便捷的利用。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调阅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八条学院应设立教学档案建立和整理的详细流程,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安全。

第九条教师应及时按照规定,填写教学档案的各类信息,如课程实施记录、教学评价材料等。

第十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查对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或机构)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系统,对教学档案进行有效管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归档后应做好档案的密封和标识工作。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阅,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四条学院应加强教学档案的利用,促进教学档案的有效应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档案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五条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存与安全。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做好防火、防水、防盗措施。

第十七条教学档案的销毁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并应进行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第六章档案的维护与保密第十八条教学档案应定期整理和维护,防止文件破旧、丢单和丢失。

202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2023学院的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学档案的定义教学档案是指记录学校教学工作相关信息的一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授课计划、教学评估报告、学生作业、考试成绩等。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的原则教学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教学档案应包含所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 确切性:教学档案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教学实际情况。

3. 保密性: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仅限授权人员可访问。

4. 便利性:教学档案的查看和管理应方便快捷。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第五条档案保存责任人学校设立教学档案管理部门,并委派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和保存工作。

第六条档案的分类与整理教学档案按照学年、班级、教师等进行分类,档案部门负责对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

第七条档案的索引和查询教学档案应设立索引以便快速定位和查询。

教学档案部门应提供查询服务,授权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或人工方式查询教学档案。

第八条档案的借阅和归还教学档案部门可以根据教务部门或教师的申请,向其提供档案借阅服务,借阅期限一般为30天。

借阅人应按时归还档案,逾期未归还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档案的销毁教学档案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定期销毁,销毁前应经过审核并备案。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密第十条保密责任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都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篡改或提供档案信息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一条信息安全控制教学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包括技术控制和物理控制等。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开除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2023学院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个人档案、课程档案、考试档案、学生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教学部门按照规定时间,收集相关教学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收集到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档案归档(1)各教学部门在收集整理档案后,将档案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3)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前,应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教学部门在学期结束前,收集整理相关教学档案。

(2)档案收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 档案整理(1)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3. 档案归档(1)档案整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归档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档案保管(1)档案室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5.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6.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教学类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类档案管理办法

教学类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教学档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和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四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教学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教学档案工作。

第四条各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指定兼职档案员统一管理本部门的教学文件材料,定期整理并按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归档范围的确定第五条归档材料1.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2.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3.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招生、学籍变动、学生奖惩决定、毕业生工作以及教学实践、教材等方面材料。

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六条不归档的文件材料1. 上级有关教学的普发的(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

2. 上级有关教学的未定稿的文件。

3. 重份文件。

4.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5. 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办理、也无参考价值的文件。

6. 校内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

7. 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材料。

第三章立卷与归档第七条收集1. 每年新年伊始,各教学管理部门分管教学档案工作的领导应向本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布置收集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

2. 教学管理部门应向各院系发放各种文件表格、统一安装教学管理系统,使教学档案管理规范化。

2023年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教学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

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

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教务处归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

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

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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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院字〔2012〕137号
为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院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及教学研究等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规章,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教学档案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高等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二)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三)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四)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一)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院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学科与专业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毕业生工作、教材等方面。

2.归档的重点是学校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1.每学期教务处和院系(部)档案管理人员按文件材料类别进行收集,并定期整理。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招生、学籍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堂教学、教学检查和实践、学位、毕业生工作等方面。

2.教务处和院系(部)领导要经常了解、督促、检查、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教学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工作。

教务处、各系(部)档案员要根据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时进行组卷、建档、归档。

3.教学档案管理要做到“四同步”,即: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等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考评教学管理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4.教学档案一般不需装订成册,只需以教学文件为单位组成有序的体系,包括分类、排列、编目等,然后采用盒(袋)装的方法进行管理,以便于文件随时存取。

5.根据教学文件的收集管理规律,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文件组成一盒(袋)。

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盒(袋),也可以根据材料的内在联系,对问题单一和材料较少的文件合成一盒(袋)。

6.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一般均为A4纸;对非标准规格的文件(如试卷)应专柜保管,但需填写与其它教学文件相一致的盒(袋)编号。

属专项档案的文件,已归入其他类档案的,应在相关的盒(袋)内注明档案参见号或复制相应材料后分别存放。

凡计算机打印纸质教学文件,需留存与之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以便长久保存和利用。

四、教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
(一)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档案法》及有关法规、政策,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学院工作计划,在经费、用房、设备、人员配备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各项待遇方面提供条件。

2.定期检查和研究解决教学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
1.制订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把教学档案管理全面纳入教学管理之中,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加强与学院综合档案室的联系,共同做好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教学档案质量。

(三)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职责
1.做好本单位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

2.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装订,做到组卷合理、编目清楚、标题准确、装订整齐,并及时将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教学档案向学院档案室移交。

3.做好暂时存放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的组卷、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教研室的职责
1.负责收集本教研室的教学文件等,向所在单位兼职档案员移交。

2.督促教师向本单位兼职档案员归档、移交各种教学业务档案。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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