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测评加分条例的补充规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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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修订稿)

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修订稿)

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修订稿)在执行《淮阴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一、关于德育素质分1、凡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每次减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及学校纪律处分者该学期不能获得奖学金,且取消该学期评优评先资格。

2、宿舍卫生成绩(以学校公寓中心为主,学院检查为辅)90分为及格,连续四周不及格的将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连续两周得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低于90分的减分,其中:85-89分的,宿舍成员扣1分;80-84分的扣德育分1.5分,低于80分的扣2分。

每学期学生宿舍总成绩排名(分男女生和毕业班非毕业班)后20%的宿舍(且总平均分不及格的)舍长酌情减1-4分。

3、一学期内,每旷操1次,扣德育分1分,旷操累计3次及以上的给予学院通报批评;旷课(含晚自习)1-3节,扣德育分2分;旷课4-6节,扣德育分4分;7-14节,扣德育分8分。

旷课累计达15节及以上者,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迟到早退、事假、病假等较多的测评分不可以打满分,根据次数、节数多少酌情减分。

4、德育素质分原则上只减不加分,其他减分以团委、学工办审核或公示的为准。

二、关于智育素质分1、留级生免修课程成绩按原成绩计算,补考或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

2、凡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后1/2者,不得评为一等奖学金;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后1/3者,不得评为二等奖学金。

三、关于体育素质分1、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获奖者,根据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所得附加分为拓展性素质分,不再享受体育分的附加分。

2、三、四年级既无体育课又无早锻炼的班级,体育素质分占总积分5%,主要依据体育类活动参与情况测评打分。

四、关于拓展性素质分1、三、四年级拓展性素质分占15%;一、二年级拓展性素质分占10%。

2、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在通过考试的当学期的综合测评中,分别加3、5分;学生通过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一级、二级考试,在通过考试的当学期的综合测评中,分别加2、4分(两者不重复加分,重复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条例
专业创新分:
一、考证只加当年的分,大二已经加了的不再加,但英语四六级每年都加(四级1分,六级2分,不累加)。

二、
三、机器人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多个奖项,只取一个最优成绩,不累加;但在不同比赛中获奖则可累加(如“广茂达杯”和ROBCUP公开赛可累加)。

数学建模和数学竞赛等也加专业创新分,具体如下:
四、
五、师范生参加“五月红花”加入到专业创新分一栏,只加院级,不加校级。

参加加1分社会实践,获奖只取一个最优成绩
六、普通话通过者加0.5分专业创新分
七、科研立项结题的,组长加0.7分,组员加0.3分
非专业创新分
一、投稿(上限是1.5分)
二、古典诗词
部分操行分
一、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4分,其他
班委由班长团支书酌情给分,社会实践和德育上限各2分,下线1.5分
二、党建工作人员,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2分
三、寝室长社会实践加1分
以上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1、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m n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20172018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20172018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

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补充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逐步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学生培养质量,依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在学生每学年最后综合成绩上进行加减。

第三条同等性质加、减分项,以最高等级加减。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累计加减分不超过2.0分。

第二章加分类别及细则第四条各类获奖情况1、竞赛类:备注:团队参加比赛获奖的,队员加分按其贡献及排位顺序递减;运动会破纪录者按特等奖加分,第一名按0.3加分,后面每个名次依次递减0.05分,第六名后按入围0.05加分。

2、论文、专利类:备注:发表论文、专利时,作者所属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申请的专利,第一专利权必须归属合肥工业大学。

第五条各类学生干部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0.1-0.5分;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分:1)校、系级学生组织成员任期满一年,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任期满一学期,任期主要在2017-2018学年;2)工作业绩考核名列前50%。

第六条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酌情加分。

第三章减分类别及细则第七条《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暂行办法》涉及到的减分情况,按其执行。

第八条无故旷课者,每节课减0.05分,情节严重者按《合肥工业大学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减分情况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早操、晨读、晨跑、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条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或违反寝室规则受到通报批评的寝室减分情况。

第十一条节假日放假未经请假离校或节后不按时回校者,按无故旷课进行减分。

第四章加减分操作流程第十二条加减分操作流程1、学生本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在综合测评大会自我小结上进行阐述;2、班级测评小组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统计表》汇总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3、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加减分值,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进行加减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1要申请十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十佳先进集体推荐表”。

材料方面,除了有一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面须附上一份上一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一个汇总表。

2申请广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一份自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一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二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里有人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比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人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一分。

6女生節的手工制作加在文體裏面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一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生就不可以参加奖学金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

缓考的处理方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方式一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生小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文比赛的在文体征文比赛那里加参加分一分,个人发表文章到广师大报纸上可以加在文体那里的征文。

文章刊登广师大学生,加3分。

(根据论文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11明信片制作的比赛加在学业里面的其它那一项。

12 “新生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用盖章。

13因早退,旷课而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里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里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

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里面的队长在德育那里加加2分。

PC服务队院的羽毛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

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高一级评分。

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血不成功加一分。

19全国语言文字功底大赛加分加在德育里面的技能。

20创业大赛算技能比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一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比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22模拟炒股的按院级的一等奖加,加3分。

23暑假实习不算社会实践。

大学生在媒体发表作品的综合测评加分补充规定

大学生在媒体发表作品的综合测评加分补充规定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在媒体发表作品的综合测评加分补充规定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媒体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写作水平,增强学生人文素养,推进博雅育人,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第七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作品,是新闻稿件以及散文、小说、诗歌等文学作品,新闻图片每组按0.5篇作品计算。

在校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省、市级纸质媒体(有CN或者ISSN 刊号的报纸、杂志等)发表及被学术会议采用的论文、作品加分按照《岭南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二、本规定中所指加分,是在学生综合测评能力素质部分予以加分。

三、加分标准1、在《湛江师院报》上发表作品,加4分/篇(多人合写的,第一作者加3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1分/篇);在《学工报》、《湛师学工》、《湛师青年》、《湛师团建》、《心言》等校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加3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2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2、在国家、省、市级的官方主流媒体网站(或相当于)上发表作品,分别加8分、6分、4分/篇。

在湛师新闻网发表作品,加2分/篇(合写的,第一作者加1.5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在学校行政机关网站发表作品,加1.5分/篇(多人合写的,第一作者加1.5分/篇,其余作者依次递减0.5分/篇)。

3、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取最高加分项。

4、学生发表作品加分每学期以20分封顶。

校院两级不任学生干部的学生记者,以发稿量计算加分,不享受学生干部加分。

四、加分程序学生在上述纸质媒体发表作品,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发表作品的复印件供审核;在上述网络媒体发表作品,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发表作品打印件供审核。

五、学生在二级学院主办的媒体发表作品综合测评加分,由二级学院参照本规定出台细则实施,但加分标准应低于校级标准。

六、学生对加分有争议的,可直接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由学生工作部(处)协调处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一.参加校级活动的加分说明1.校级活动的参与者,每人加0.4分。

2.在校级活动中获得个人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4分的基础上,再加0.3分;获得个人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2分;获得个人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

3.在校级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4分的基础上,再加0.15分;获得团体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获得团体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05分。

二.参加院级活动的加分说明1.院级活动的参与者,每人加0.3分。

2.在院级活动中获得个人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3分的基础上,再加0.3分;获得个人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2分;获得个人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

3.在院级比赛中获得团体比赛一等奖的同学,在加参与者的0.3分的基础上,再加0.15分;获得团体比赛二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1分;获得团体比赛三等奖的同学则再加0.05分。

三.补充加分说明1.关于礼仪队根据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的相关规定,每位礼仪队的同学加0.5分。

在此基础上,每位同学每参加一次礼仪活动可获得0.05分,此分可以累加。

2.关于文章的发表在我校校园网站上发表文章的同学,每篇文章可获得0.2分(此项加分需提供所发表文章的纸质稿件及相关部门证明)。

四.附则1.此份加分补充说明的第一、二项,所针对的活动是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活动。

若加分细则上已有详细规定的活动,则按照加分细则上的规定进行加分;若该细则上没有详细规定,则按照这份补充说明进行加分。

2.所有需加分的同学,必须有相关活动的加分证明。

将个人的加分证明附在综合测评表后,上交学年,由年级审核通过后统一加分。

(此处活动是指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上没有涉及的活动,加分名单上已有的可不必再出示证明。

)。

新: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分条例

新: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分条例

2013-2014学年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减分条例一、加分项目:(一)学术类:1、在院、校、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分别加6、8、10、15、20分,被院、校、市、省、国家级学术会议选取论文者分别加4、6、10、15、20分。

2、在校、市、省、国家级报刊发表非学术类的文章分别加2、4、6、8分。

3、参加省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8、6、4分。

参加市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6、4、2分。

获得“最佳**奖”奖项按三等奖加分。

4、受市以上机关单位表彰者加8分,校公开表彰者加6分,护理学院公开表彰者加5分,各部门书面表彰者加3分,封顶分10分。

(与活动加分不重复)。

5、先进事迹院、校、市、省、国家级报刊报道者,分别加3、6、8、10、15分。

(二)非学术类:1、校级活动:(1)、团体比赛:获团体前六名的成员分别加8、6、5、4、3、2分,个人名次进入前六名者,分别加10、8、6、5、4、3分。

(2)、个人活动参加:①校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校运会中前三名者与上等同)分别加6、5、4分,如比赛按名次计,则进入前八名者分别加10、9、8、7、6、5、4、3分,其他人(包括裁判员、播音员及未获得前八名者)加2分,校运会中打破记录者根据所获名次双倍加分。

②代表校参加校外文体比赛,如获“精神文明奖”等类似奖项每人加2分。

③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运动会期间的活动比如:A、太极拳比赛、健美操比赛、广播操比赛及合唱比赛者。

负责人可据训练情况酌情加分:领队及负责人表现优异者额外加10-15分,但如果迟到一次则扣0.5分,迟到四次及四次以上者不额外加分。

B、参加拔河比赛者如未进前六名,成员每人加2分;进入则按进前六名算。

C、参与运动会期间的训练分和比赛分共计16-25分。

④参加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表演者每次加4分(同台晚会重复表演者不记)。

⑤参加校足球、排球、篮球等比赛者,队员加3分,队长和领队加4分,如获冠亚季军,其队员再加3、2、1分。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合唱比赛)(精)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合唱比赛)(精)

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合唱比赛)
为响应学校号召,锻炼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合唱比赛,培养我院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意识,树立现代竞争意识,同时为鼓励先进、表彰优秀,特补充以下条例:
根据全院同学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合格人员参赛,一旦选定,全体合唱人员必须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力争取得好的成绩。

对参与人员实行以下奖惩制度:
1、认真参与每次排练,参加学校大型合唱比赛未获得名次的加0.5分。

2、取得名次者按《学生手册》加分基础上再加0.1分:即获一等奖加1.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加0.6分。

3、参加舞蹈表演前期被删掉的加0.2,最终上场未获奖的加0.5,其他获奖按合唱加分进行。

4、啦啦队如果需要排练三次则加0.2分。

5、无故迟到一次扣0.2分,无故迟到三次视为缺席。

6、一次无故缺席扣0.5分,
7、无故缺席两次及其以上者取消当年的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包括国家奖助学金)。

如缺席者为中共党员,则按普通同学处理以外,再给予党内通报批评处分;如果是预备党员则视其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延期转正或取消党员资格处分,如果是积极分子则取消党员发展资格。

注:如有特殊情况者按要求履行了请假手续的则不扣分。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细则

2010-11年度管理系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细则(试行)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发布时间:2011-5-26 20:58:00 2010-11年度管理系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细则(试行)根据2008年2月版的《韩山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综合测评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系的实际情况,我系对综合测评的附加分做以下一些补充说明:1、学生分会主席5.5分(兼任分团委书记助理满一学年加2分)、系分团委书记助理的加5.5分,副主席加4.5分,系分团委学生会各部成员加3分,班长及班团支书的各加4.5分,担任副班长、学习委员的加3分,其余班干加2分;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如“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的,国家级“优秀团干”及“优秀团员”加8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校级加1.5分;被评为校、系级各类“积极分子”的分别加1分、0.5分(入党积极分子除外);2、参加服务性、非赢利性的社会实践(必须该单位出示工作鉴定表,负责人签名、盖章)并且交实践报告加0.4分,只交报告的加0.2分。

(服务性、非赢利性的社会实践如:学校义教,旅游景点义务讲解,福利院等义劳义演等。

)3、被评为系内务卫生“文明宿舍”,该室每人每次分加0.2分。

4、被评为学院优秀团支部的每人都加0.5分。

5、为校内大型活动担任后勤工作者,参加校内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经系里核实,每项每次加0.2分(商业性质有偿活动此项不加分)。

(此项的上限分数为2分)6、获得陶院校区广播台优秀证书者加2.5分,其余广播台成员一次性加0.5—1.5分。

7、参加各次系征文比赛投稿并经系里推荐到校里的每人每篇加0.2分。

8、献血者每人每次加3分。

9、对见义勇为等行为的,经有关部门核实,校、系通报表扬的,加4分。

10、担任院社团分社团会长、球队等运动队队长的加2分(副队长加1.5分)。

二、学业附加分(10分)1、英语通过四、六级考试的分别加0.8分、1分。

2、普通话等级测试的,取得二级乙等的加0.4分,二甲以上(包括二甲)的加0.6分,同一学年度以高分项记分,不重复加分。

2011年综合测评德育加分补充说明

2011年综合测评德育加分补充说明

关于2010-2011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加分的补充说明按照2010-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方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德育成绩加分,特作以下补充说明:一、D2(1)荣誉加分1、荣誉加分均以证书授奖部门为衡量标准,原则上必须有证书方允许加分,如无证书须有评奖部门的相关证明;个人荣誉或集体荣誉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不允许累计加分;2、学院级(优秀党员、团干、团员),系级(系党总支优秀党员)是专指党员、团干部、团员的加分,学生干部之星参照学院级(优秀团干)加5分,其他优秀个人不适用该条;3、学院积极分子是指学院评选的优秀个人(除党员、团干部、团员、学生干部之星外)以及院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干部(含社团干部);4、系各类积极分子是指系内评选的优秀个人以及系团总支学生会评选的优秀干部、优秀班干部等;入党积极分子不属于个人荣誉项,不予加分。

二、D2(2)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各学生组织干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各类学生干部,均以优秀、良好、及格进行成绩评价加分;凡是职责内的工作、所组织的活动均不允许在D2(4)学生活动加分上重复累加,一律按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计算;2、各类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均按直接管理部门证明为准;其中学院团委负责团委学生干部、院学生会、学生艺术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含社团干部)、星空学生创新中心、学生志愿服务中心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广播台、校园网编辑部、校园电视台、学生记者团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声光技术团的学生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各系负责本系团总支学生会、班干部、团干部职务成绩评价加分证明;3、其余各类学生干部职务分按照D2(2)社会工作加分中的第④、⑤两条的范围以及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并须有直接管理部门的证明。

三、D2(4)学生活动加分1、第③各类学生活动加分方法:学院活动以活动获奖证书授奖部门为衡量标准加分,学生活动加分与活动获奖加分不冲突,活动获奖另外加分;没有获奖证书的学院活动,由各系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核准认定;担任学院活动工作人员的加分,须有主办部门证明以及团委盖章核定;各系、年级、班级活动由系内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核准认定;2、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学生志愿者服务加分证明办法》以及《2010-2011志愿服务时数总表》加分;各系组织的志愿服务由各系核准认定,并参照《学生志愿者服务加分证明办法》加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细则一、加分项目思想品德:1。

社会公德:在社区受到公众表扬;拾金不昧;校内外做好事等。

2。

卫生状况:获文明寝室的全体同学。

3。

实践能力:自主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督查标兵。

4。

公益劳动:劳动标兵;劳动积极分子。

学科评分:1。

学习成绩:参加学科竞赛得奖的同学。

2。

选修活动:学生节中各项比赛获奖的同学;参加学生艺术团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图书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加学生电视、广播、网络组织表现优秀的同学;参加论文、写作、演讲等比赛获奖的学生;参加文学社团表现出色的同学。

体育评分:体育加分: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的单项个人的项目获奖的同学;参加市、区运动会比赛获奖的同学;体育运动积极分子。

二、加分方法1。

被评为活动类优秀称号的加分标准:市级:3~5分;区级:2~4分;校级:1~3分2。

学科类的加分标准:市级:4~6分;区级:3~5分;校级:2~4分3。

体育类的加分标准:市级:2~4分;区级:1~3分;校级:1~2分取值方法:第一名取最高值;第二名取中间值;第三名取下值。

三、减分项目思想品德:1。

行为规范: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同学;填写学校伪违纪单;受学校行政处分的同学。

2。

公益劳动:在劳动中表现较差,受到点名批评的同学;经常不参加班级值日生及打扫除。

3。

社会公德:有违反社区公约、七不规范、交通规则等现象的同学。

4。

卫生状况:寝室卫生检查经常被评为“差”的同学。

5。

自理自立:经常由父母代劳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在同学学习、生活、活动等场所不能管住自己而影响同学。

学科评分:学习态度:晚自习经常影响其他同学;测验、考试中有作弊现象;平时作业有抄袭现象。

体育评分:早锻炼、广播操:经常不参加早锻炼、“两操”。

四、减分方法1。

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的:扣2~3分;2。

填写学校违纪单的:扣3~5分;3。

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扣6~10分。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定稿)

综合测评的补充说明(定稿)

关于广东教育学院数学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的补充说明现参照《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我系做出补充说明,请各班遵照执行。

具体如下:一、思想品德部分(基本分70%+附加分30%-扣分)1、担任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兼任常务委员会委员)、广播台正副台长、系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10分,学院团委、学生会、社联主席助理、部长、副部长、广播台部长、记者团副书记、副团长、系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主席助理、系报正副主编、部长、副部长、正副班长、团支书加8分,学院学生会、社联、团委部委、党支委、团总支委员、系报编委、班委、部委加6分,舍长、宿委、膳委、体委、执勤队员、校报编辑、广播台记者加4分,《广教学子》报驻系记者、《广教社团》报编辑、美编加4分;担任学生助理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常务理事加8分,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加6分,部委加4分,《甘霖》报编辑、美编加2分;朋辈互助会会长,会长助理,副会长,加8分,部长,理事,加6分,理事助理,加4分;各学生社团协会负责人会长加4分,副会长、理事加3分。

(身兼数职的以最高加次高的一半,其他职位不加分)2、学员礼仪队成员各加4分;3、被《广教学子》、《广教社团》、《甘霖》、系报《新苗》报刊登的文章作者,每篇各加1分(此项最多加10分);5、优秀部门一学期部长加5分、副部长加4分、部委加3分;两学期部长加8分、副部长加7分、部委加5分。

文明宿舍舍员每人加5分,连续两次被评上每人加8分,舍长再加2分。

6、参加师范技能比赛、演讲比赛、口语挑战赛每次加1分,院级一、二、三等、优秀奖加8、6、4、2分,系级加4、3、2、1分。

参加“三下乡”每次加2分。

7、优秀运动员、优秀三下乡个人、优秀毕业生、优秀实习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班干、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每项等加5分,优秀班集体的班长、优秀学生会的正副主席、优秀团总支的正副书记、优秀团支部的团支书加3分。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说明(原件)

桂林理工大学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说明(原件)

关于2011-2012春季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补充说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我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专门用于衡量学生在校期间品德修养、文明行为、学习状况、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的测评指标,是学生评优评奖,遴选推荐研究生、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发挥综合素质测评对教育引导学生成长的导向作用,经学工处和各学院研究,特补充以下说明:一、个别学院存在不遵照综合素质测评文件,在测评过程中操作不当、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学生对辅导员、学院甚至学校失去信任。

形成意见: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和班级测评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必须提前学习和熟悉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文件,做到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对学院按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的小项加分细则,各学院学工组,特别是副书记和学工组长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操作前应将评定细则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

凡在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测评中什么活动能加分?加多少分?依据是什么?形成意见:综测中学生活动加分是各学院制订细则时最容易出现混乱的地方,有的学院操作中出现学生活动界定不清、院校两级学生活动项目加分标准不一等问题。

根据文件,学生在文体方面的加分在能力项中已有明确规定,制订学院细则时应严格遵守文件中各级活动所对应的分值。

对于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部分,只限参与面向全院或全校开展的活动才能认定加分,其他只面向某一班级或组织开展的活动一概不予加分;对于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部分,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标准,酌情加1-5分(能力素质测评的第7点)。

三、作为比赛的组织者、参与观看者应如何加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例如讲座、报告会,如何加分?形成意见:学生组织或参与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学院级文体活动,应根据文件规定加分;班级举办的文体竞赛类活动,须经学院认可同意后方可加分。

长安大学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2014年修订)

长安大学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2014年修订)

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2014年修订)一、加分基本原则1、加分规则要统一,要有连贯性,与往年保持一致。

2、所有加分项都要有证书或相关文件为据。

3、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在原来所在院系参评。

4、转专业学生所补修的一年级课程成绩一律不计入二年级智育成绩。

5、二年级少数民族学生初级英语成绩不计入加权平均分。

6、办理缓考学生在参评时未参加考试的,一律按补考(60分)算。

7、除五大组织外,其他社团负责人加分只限于十佳社团(提前准备负责人证书原件)。

加分仅限于被评为“十佳”的。

8、文体加分仅承认校团委、团省委的文件、证书(必须要有印章)。

二、基本加分细则(一)智育1、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不加分,成绩换算成百分比制(425分算及格,但换算成绩为59.859,425一下为不及格),与其他学科成绩一起计算智育加权分。

2、一、二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可加分,425分以上加4分,560分以上加5分(参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二))。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必须有获奖证书,可按照级别加智育分。

(二)德育1、志愿服务类加分,仅参加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0.5分,3分封顶。

如有优秀志愿者证书者,可按优秀等级加分。

2、校、院级青马班加1分。

3、校级优秀宿舍舍长、舍员加分必须有校团委证书或证明。

4、党课优秀者加2分。

(三)文体1、国家级、省级比赛加分要有国家级、省级证书,需上交原件9、文化节,本院学生参加外学院活动,不加任何分。

但参加由校团委主办,其他学院承办的活动,可加分。

三、学院五大组织评分细则(具体项目和加分细则由各大组织提供)。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条例1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条例1

综合测评附加分评分条例一、思想品行附加分1. 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按下列情况加分:(1)校级学生干部(部长、队长)加10分。

(2)系级学生干部加(部长)8分。

(3)班级学生干部加5分。

(班干部(正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5分)(副班长)(4分)(其他班干部)(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只计最高分,年度考评不称职不加分。

2.学生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活动,每人每次努力完成任务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部门及协会活动,一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3.获得各类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单位负责人,国家级加30分,省级加15分,市级加12分,校级加10分,系级加3分。

同一表彰奖励中获得多个荣誉称号者按最高分值计算。

对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进行适当的加分,对重要成员加单位负责人的50%,对其他成员加单位负责人的20%。

在同一时期同时受校和院系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参考:优秀负责人,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评优4.凡获当学年度党校结业证书加3分。

参考:大二当年成为预备党员的才可以算5.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包括参与公益事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加1—5分,义务献血者每人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

参考:支教(雷锋月系心部支教等)、献血、打扫实验室、捐款、拾金不昧二、学业技能附加分1. 凡参加全国、省、市各级政府及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活动的加1分,主要负责人另加1分;在竞赛中个人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2-30分,集体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0-25分;个人获省级奖项者另加8-20分,集体获省级奖项者另加6-15分;个人获市级奖项者加6-15分,集体获市级奖项者另加4-10分;个人获校级奖项者另加3-8分,集体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6分。

获国家专利者,加50分。

参考:广东省大学生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竞赛、由生科系举办的“实验大赛”等2.凡参加全国、省、市各级政府和校、系主办的各类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竞赛者加1分,主要负责人另加1分;个人在竞赛中获国家奖项者,另加10-25分,集体获国家奖项者另加8-20分;个人获省级奖项者另加6-15分,集体获省级奖项者另加5-10分;个人获市级奖项者加3-10分,集体获市级奖项者另加3-8分;个人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6分,集体获校级奖项者另加2-4分;个人获系级奖项者另加1-3分,集体获系级奖项者另加1-2分。

对综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对综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对综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1. 明确考核目标:确保考核的目标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且能够有效衡量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能力。

2. 多维度评估:综合考核应该涵盖多个维度,如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态度等,以全面评估员工的表现。

3.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应该保持公平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确保评估标准一致,评估结果可靠。

4. 透明性:员工应该清楚地了解考核的标准和流程,包括评估的指标、权重、评估方法等。

这样可以增加员工对考核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5. 反馈与沟通:及时给予员工反馈,让他们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让员工能够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持续改进。

6. 发展导向:综合考核不仅是为了评价过去的表现,更重要的是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指导。

根据考核结果,为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7. 定期评估:综合考核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定期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同时也能激励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

8. 适应变化:随着组织和业务的发展,考核标准和方法也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希望以上意见和建议能够对综合考核的实施提供一些参考,使其更加科学、公平、有效,从而促进员工和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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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育加分的探讨
1、活动加分(最高10分):
参加活动但未获奖的每项0.5分,讲座票每张0.5不设上限。

所有院级及院级以上的活动(包括体育活动,院运会校运会,支教,参加了未获
奖的0.5分)。

班级活动加0.5分(不包括各种班会),如生物模型大赛等.
2、积极分子加分(不包括入党积极分子):
(1)校“优秀团员”按照“学校各类积极分子”的标准给与加分。

(优团加4分,优干加7分)
(2)送旧迎新晚会0.5分、校级积极分子3分、校庆优秀志愿者4分(有证书)
(3)新生宿舍“成长顾问”可根据考核结果给予1-3分的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为
荣誉加分,可与其他荣誉加分累计);如成长顾问在当年被评为优秀“成长顾问”,
则可按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级(4分)获得相应的荣誉加分。

(4)优秀团支部:班长、团支书加6分,团委加5分,班委加4分,一般成员加3分
(5)团支部风采大赛:团委加1.5分,有参赛的同学加1分
3、职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只加最高分的那一项。

(包括学生代表、篮球队、排
球队等)
4、荣誉加分:
获院文明宿舍可获得加分为2-3分,具体加分如下:
各种志愿者、寒暑假调研都不加分。

上一年综合测评评出的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不加分
关于智育加分的探讨
1、学院组织参与、参观,学校、学院、企业的学术报告会,科技展览等学术、科技报告会,企业工厂等,并撰写报告(非废话),根据老师评分,优秀+0.5分,参与+0.3分。

(注:每次参与限制人数,学生会、班级按照一定比例)
2、申报学术类项目(百步梯、srp、省创等),自主申报+0.5分,申报成功+0.5分,若是跟随老师做并至结题+1分
3、创新团队或其他团队参与科技类竞赛,参与+0.5分,获奖按照相应分数加,二者不叠加。

4、“万元重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广东省大学生生化实验技能大赛”(前身为:华农生化技能大赛)加分说明:
参加以上比赛获奖均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学院根据各个比赛的获奖人数及获奖难度对加分分值作以下调整:
5、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加分说明:
完整参与国家创新型实验计划、SRP、百步梯攀登计划并顺利结题的同学可获得相应的智育加分。

以上项目的加分等级由项目指导老师评定,加分分值参
照下表:
关于文体加分的探讨
1、团体(部门)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省级等比赛,获奖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干未获奖,参与者,负责人+1分,成员+0.5分
2、个人代表学院参加学校比赛(如:学生会之星)等,若获奖则按照相应奖项加分,若未获奖,参与者+1分
3、Ps技术、职场礼仪、宣传稿件三场面向同学的培训每场次0.5分,素质拓展等参与+0.5分
4、申报并举办学院、学校活动,负责人(最多2人)+1,主要成员+0.5分,一般成员+0.3分(促进各班举办活动)
关于学生会积极性的建议
1、提高干事评分(目前3分):降低班级酱油班干的评分(目前5分),比如4分,提高平衡感。

2、报账系统映像积极性:垫钱拖欠严重影响部门的积极性。

3、申请采纳福利系统:人性化管理,外出车费、餐费、电话费予以一定补助
4、评比:部门在基准分基础上,表扬优秀的部门,批评落后部门,期末总评,颁发奖惩。

5、添加荣誉体系:颁发聘书、部门之星等给学生干部表现自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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