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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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教师辅导答疑工作实施细则
(2016.5.24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初审)
为规范任课教师课外辅导答疑工作,根据《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所有任课教师均须承担所讲授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的辅导答疑工作。
二、教师辅导答疑,既要帮助学生解决课程学习上的疑难问题,也要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同时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深入了解学生学习实际,征求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教学。
三、行课期间,教师根据承担课程的多少安排答疑,原则上每两周至少安排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期末复习期间,辅导答疑时间不得少于课程理论教学周学时数。
四、辅导答疑原则上从第二周开始安排,具体时间由教师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统筹安排。
五、辅导答疑方式以个别辅导答疑为主,集体辅导答疑为辅。
六、个别辅导答疑的地点原则上为教师所在单位的教师办公室。集体辅导答疑可向教务处申请借用教室。
七、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确定后,教师须在上课时向学生宣布,教学单位须及时在相应办公地点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公布的辅导答疑安排,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辅导答疑时间或地点,应提前报备所在单位,并通知相关学生班级。
九、辅导答疑不得占用课堂教学时间。
十、辅导答疑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划定考试范围、圈重点、向学生泄露考题。
十一、教师每次辅导答疑后,须填写《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任课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附件1),在期末考试之前交所在单位备案。
十二、各教学单位,平时要加强对本单位教师辅导答疑工作的督促和检查。教务处对教师答疑情况进行抽查。
十三、教师除了完成面对面的辅导答疑工作外,学校鼓励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向学生提供在线辅导答疑。
十四、本细则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五、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任课教师辅导答疑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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