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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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看见犯人死了,由墙洞里拖出去,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不觉心里奇怪。

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站起来说:“这是生瘟疫了。

现在天时正常,死的还少;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

”我问是什么原因。

杜君说:“这种病容易传染,生这种病的,纵然是亲人,也不敢住在一起。

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

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顶有小窗透空气;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

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

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

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这便是传染人多的原因。

还有奇怪的是:凡属大盗累犯,或杀人要犯,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纵使传染上,也很快就好了。

那接二连三死掉的,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


我说:“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有五城御史的司坊,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杜君说:“近几年来打官司,凡情节比较重的,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也都拨归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事的正副满汉郎官们,以及司法人员、典狱官、狱卒们,都因为人关的越多越有好处,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

人一进监狱,不问有罪没罪,照例先给戴上手铐脚镣,放进老监房,使你吃尽苦头,在吃不消的时候,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随传随到;再照你的家庭、财产状况,把钱敲诈来,由他们按成派分。

中等以上的人家,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

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作为样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

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节轻的、没罪的,却吃着苦头,这种人一肚子冤气,没好吃没好睡,生了病,又没钱治,就往往死翘翘了。

”我认为我们的皇上,和过去的圣人一样,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时候,总给犯人死中求生,但现在竟有无辜的人这样倒霉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发配边疆的重犯外,其他轻犯和受到牵连还没定案的,如果另设看守所来关,不上手铐脚镣,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听说监狱本有五间房名叫“现监”的,是给涉案而没定案的人住的。

如果能查出这种规定,实行起来,倒也不无小补。

杜君说:“皇上开恩,规定做官的可住优待房,现在穷人住进老监房,大盗累犯反住进优待房,这中间的微妙,能细问吗?这样看来,只有另外关到一座监狱里,才能根本解决啊!同我关在一起的朱老头、姓余的青年和关在一起的同僚,都这样碰上疫症死了,论罪状,他们都是不该受重罚的小罪。

又有某氏控告儿子不孝,左右的邻居都被关进老监,哭哭叫叫直从晚上闹到天亮。

”我听了,有动于衷,曾拿杜君这些话来普通的问了问别人;结果大家说的一样,我就决定记录下来。

凡判死刑的,一经判决执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叫做“斯罗”。

对有钱的犯人,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对没钱的犯人,便当面直接讲条件。

如果判的是剐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话,四肢解完,心还没死。

”如果判的是绞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第一绞便包断气;不然的话,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才死得了。

”只有判的是杀头,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达成敲诈目的。

因此,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十百两银子,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

担任捆绑的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

每年秋决的时候,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等待命令。

其中被捆绑受伤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须病几个月才能好,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


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钱,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不也算积德吗?”老差役说:“这是因为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

如果不这样,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

”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

和我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

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只骨头受点轻伤,结果病了个把月;另一个人给了双倍代价,只伤了皮肤,二十天便好了;再一个人给了六倍代价,当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样的走路。

有人问这差役说:“犯人有的阔有的穷,既然大家都拿了钱,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别?”差役说:“没有分别,谁愿意多出钱?”由这故事,印证孟子“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的话,真是一点也不错!
部里的老职员家里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级的,往往偷偷动手脚,增减着紧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来的。

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才不敢这样。

依照法律规定:大盗没杀过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谋的一两个人立时处决,其余人犯交付八月秋审后概给减等充军。

当刑部判词上奏过皇帝之后,其中有立时处决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门外;命令—下,便捆绑出来,一时一刻也不耽搁。

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仓入狱,依法应该立时处决,判词都已拟好了,部员某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弄活你们。

”问什么办法,部员某说:“这不难,只消另具奏本,判词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单身没有亲戚的两个人换掉你们的名字,等到封奏时候,抽出真奏,换上此奏,就行了。


他的一个同事说:“这样办可以欺蒙死的,却不能欺蒙长官;假使长官发觉,再行申请,我们都没活路了。

”部员某笑着说:“再行申请,我们固然没活路;但长官也必定以失察见罪、连带免官。

他不会只为两条人命把自己的官丢掉的,那么,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死的理由的。

”结果便这么办,案末两个人果然被立即处决。

主审官张口结舌给吓呆了,可是终于不敢追究责任。

我关在监狱的时候,还见过某姓兄弟,同狱的人都指着说:“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换来他们的头的。

”后来部员某忽然在一个晚上死了,大家都说这是上天报应。

凡属杀人案件而判词上没有“谋杀”、“故意杀人”等字眼的,大概经过秋审,列入“矜疑”(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间的)类中,便可以免死,司法人员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夹缝里做手脚。

有个叫郭老四的,曾四次犯杀人案,最后一次仍以“矜疑”减等,不久碰上大赦。

出狱以前,一天到晚都和同党喝酒唱歌,有时直闹到天亮。

有人问他过去的班,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来,神气活现,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

唉!那些无耻而恶毒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原不足深责;但道理并没真正弄清,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脱人死罪为功德,而不追究真正的实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浅了!
有些坏人在监狱里坐久了,和典狱官狱卒们狼狈为奸,就很肥了。

山阴有个姓李的,因犯杀人罪坐牢,每年都赚上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狱。

住了几个月,无所事事。

恰好他同乡有犯杀人案的,便冒名顶替。

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必然可以长期监禁,不会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减等充军。

他叹气说:“我没办法再能进这儿来了!”按照旧例,充军的人都移押顺天府待命;这时正是冬天,停止发遣,姓李的具状要求仍回刑部监狱等候春天发遣,要求再三,都没批准,还老大不高兴呢!
注释
(1)该文作于1712年三月(康熙五十一年)。

(2)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

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

(3)窦(dòu豆):孔穴,这里指监狱墙上打开的小洞。

(4)洪洞(tóng同)令:洪洞县令。

洪洞,今山西洪洞县。

(5)作:神情激动。

(6)疫作:瘟疫流行。

(7)天时顺正:气候正常。

(8)叩所以:询问原因。

(9)遘(gòu购)者:得这种传染病的人。

遘:遇、遭受,指染病。

(10)牖(yǒu友)其前:在前方开一个窗洞。

牖,窗。

(11)屋极:屋顶。

(12)薄暮:傍晚。

下管键,落锁。

(13)矢溺:大小便。

矢,同“屎”。

溺,同“尿”。

(14)相薄(bó帛):相混杂,相侵袭。

薄,迫近。

(15)质明:天正明的时候。

启钥:开锁。

(16)并踵顶而卧:并排睡一起。

踵,脚后跟。

顶,头顶。

(17)旋避:回避。

(18)积贼:惯偷。

积,久、习。

(19)气杰旺:精力特别旺盛。

(20)或随有瘳(chōu抽):有的人染上病也随即就痊愈了。

瘳,病愈。

(21)骈死:并列而死。

骈,并。

(22)轻系:轻罪被囚的犯人。

佐证:证人。

(23)京兆狱:京城的监狱,即当时顺天府监狱。

京兆,指清朝包括国都在内的顺天府。

(24)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门的监狱。

清朝时京城设巡查御史,分管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所以叫五城御史。

(25)迩年:近年。

(26)九门提督:全名是提督九门步兵统领。

掌管京城九门督查职务的武官。

九门,指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城门。

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

(27)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

好事者:多事的人。

书吏:掌管文牍的小吏。

(28)钩致:钩取,即逮捕。

(29)械手足:手脚戴上刑具。

(30)俾:使。

(31)导以取保:诱导犯人花钱保释。

(32)“量其家”句:衡量他们家中财产多少作为敲诈的依据。

剂,契劵,字据。

这里指作为要挟的根据。

(33)中家:中产之家。

(34)“为标准”句:做样子警告其他人。

(35)罹(lí离)其毒:遭受其毒害。

(36)寝食违节:睡觉吃饭都不正常。

(37)伏见:即看到。

伏,表示谦卑。

圣上:臣民对皇帝的尊称。

这里指康熙皇帝。

(38)质:询问,评判。

(39)上:皇帝。

昌言:献言。

(40)结正:定罪。

正,治罪。

(41)羁:关押。

(42)旧典:过去的制度。

(43)推恩:施恩。

(44)细诘:深究。

(45)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头。

(46)朱翁:不详。

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

(47)同官:县名,今陕西铜川市。

(48)泛讯:广泛地询问。

(49)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

(50)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

(51)极刑:凌迟处死的刑罚。

行刑时先断其肢体,最后断其气。

(52)绞缢:绞刑。

(53)加别械:加别的刑具。

(54)大辟:斩首。

要:要挟。

(55)质其首:用人头作抵押来勒索。

(56)罄:用尽。

(57)治之如所言: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处理犯人。

(58)主缚者:执行捆缚犯人的役吏。

(59)大决:即秋决。

封建时代规定秋天处决犯人。

(60)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会同九卿审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决。

皇帝用朱笔勾上的,立即处死;未勾上的为留者,暂缓执行。

(61)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

(62)痼(gù固)疾:积久不易治的疾病。

(63)老胥:多年的老役吏。

胥,掌管文案的小吏。

(64)幸心:侥幸心理。

(65)主梏扑者:专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

(66)木讯:用木制刑具如板子、夹棍等拷打审讯。

(67)间月:一个多月。

间,隔。

(68)兼旬:两旬,二十天。

(69)有无不均:即贫富不一。

(70)术不可不慎:语出《孟子·公孙丑上》:“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将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

”术:技艺、技术,这里指职业。

意谓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

(71)直省:直属朝廷管辖的省分。

(72)上闻:报告皇上的文书。

移关诸部:移送文书,通告朝廷各部。

移关,平行机关来往的文书。

(73)功令:朝廷所定法令。

(74)狱词上:审判书已上报。

(75)不羁晷(guǐ鬼)刻:不留片刻。

晷刻,指很短的时间。

(76)别具本章:另外写奏章上呈。

(77)俟封奏时潜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请时偷偷地换过。

(78)主谳(yàn验)者:负责审判的官员。

谳,审判定罪。

(79)倘复请之:如果重新上奏请示。

(80)口呿(qū驱)舌挢(jiǎo):张口结舌。

呿,张口不能说话。

舌挢,翘起舌头。

形容惊讶的样子。

(81)冥谪:受到阴曹地府的惩罚。

(82)无谋、故者:不是预谋或故意杀人的。

(83)矜疑:指其情可悯,其事可疑的案件。

矜,怜悯、惋惜。

刑部秋审时,把各种死刑案件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后两类可减等处理或宽免。

(84)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

(85)矜诩(xǔ许):炫耀。

(86)渫(xiè泄):污浊。

鬻狱:出卖狱讼。

(87)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

(88)情:指真实情况。

(89)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

(90)奇(jī击)羡:赢馀。

(91)代承:代为承担。

(92)援赦减等:根据大赦条例减刑。

谪戍:发配充军。

(93)故例:旧例。

(94)具状求在狱:呈文请求留在狱中。


鉴赏
“杂记”,是古代散文中一种杂文体,因事立义,记述见闻。

该文是“杂记”名篇,材料繁富,错综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善于选择典型事例重点描写,“杂”而有序,散中见整,中心突出。

如用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来衡量,繁富的材料就是“义”,即“言之有物”;井然有序的记叙就是“法”,即“言之有序”。

文章记狱中事实,在触目惊心的叙述中,间作冷峻深沉的议论。

全文可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段,自开头至“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写刑部狱中瘟疫流行情景,揭露造成瘟疫的根源;第二段,自“余日”至“于是乎书”,写刑部狱中系囚之多的原因,揭露刑部狱官吏诈取钱财的罪恶;第三段,自“凡死刑狱上”至“信夫”,写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心狠手辣,揭穿刑部狱敲诈勒索的黑幕;第四段,自“部中老胥”至“人皆以为冥谪云”,写胥吏放纵主犯,残害无辜,主谳者不敢追究,揭露清代司法机构的黑暗与腐败;第五段,自“凡杀人”至结尾,写胥吏狱卒与罪犯奸徒勾结舞弊,揭露刑部狱成了杀人犯寻欢作乐牟取钱财的场所。

文中主要揭露了以下事实:
一、狱吏与狱卒的工资收入微薄。

狱吏每年只有工食银六两,按当时一般平民生活标准只够四口之家一个月所用。

这还是在册的狱吏,而不在册的就更低了,他们虽然收入这么低,但大多还通过各种关系,打通种种关节要来县衙当差(狱吏一般是违法进来的,没有通过科举考试,无法保证文化素质)。

他们主要是靠山吃山。

二、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相枕藉。

到了夜间,死了的和活着的人脚碰头而躺着,无法转动,这样一来,瘟疫越传染越多。

犯案多次的大盗贼、杀人重囚,生命力旺盛,而且因有心理准备,心态平稳,很难被传染。

那些接踵并肩而死亡的,“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都是因轻罪被囚的以及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那些没有犯法的人。

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的人是冤屈的,又加之担心家里的亲人,精神已经崩溃,免疫力快速下降,发生瘟疫,最容易被传染。

三、无所不用其极的敲诈勒索与贪赃枉法。

为了增加敲诈钱财对象,狱吏们就想方设法株连,把与案件稍有牵连、沾点边的人统统抓进来,“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

他们把这些清白无辜的人折磨得“呼号达旦”无法忍受,接着诱劝倾家荡产交纳大笔保证金,一交来他们就私分,接着对贫穷无钱取保的人加倍折磨,以此警告不愿掏钱的人。

结果是“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致死”。

罪魁祸首只要有钱取保,反而逍遥狱外,而众多涉案者和证人却被活活折磨死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犯人同是被捆绑,如果没钱贿赂,他们就在捆绑时把筋骨折断,甚至造成终身残废。

同是遭受板子、夹棍刑讯,但因贿赂钱数差别大,造成伤害的后果差别就也非常大:“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因此,文中表现了老百姓“屈死不告状”的心态。

四、对死刑犯进行偷梁换柱。

最让作者震惊的是,只要肯掏大价钱,狱吏们连死刑犯也能偷梁换柱。

有狱吏对判死罪的贪官说:“给我千金,我让你活!”贪官问:“你用什么办法让我活?狱吏说:这事不难!在判决书封奏之前,我把同案犯中没有亲戚家人的单身汉的名字和你换换位置!”贪官问:“你就不怕事后上级发现?”狱吏说:“发现了肯定要处死我,但也要罢主管领导的官,他们舍不得头上的乌纱帽,只能打掉牙齿肚里吞,暗暗叫苦而不敢声张,我的性命自然就也保住了。

”狱吏与狱卒们胡作非为,他们暴虐成性的嚣张气焰,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

方苞通过自己在刑部狱中的所见所闻的大量事实,把狱吏与狱卒的残酷无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脚下的刑部狱的种种黑幕,百姓的横遭逮捕、冤死狱中,以及狱吏的敲诈勒索、受贿枉法、草菅人命等事实,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国家的司法机构的腐败与恐怖。


陶庵梦忆序
译文
陶庵国破家亡,无可归宿之处。

披头散发进入山中,形状可怕地变成了野人。

亲戚朋友一看到我,就象看到了毒药猛兽,愕然地望着,不敢与我接触。

我写了《自挽诗》,屡次想自杀,但因《石匮书》未写完,所以还在人间生活。

然而瓮中经常无米,不能煮饭疗饥。

我这才懂得首阳山的伯夷、叔齐二老实在是饿死的,说他们不愿吃周粟,还是后人夸张、粉饰的话。

由此而想到以前生长于王、谢之家,很享用过豪华的生活,今日遭到这样的果报:以竹笠作为头的报应,以草鞋作为足跟的报应,用来跟以前享用过的华美冠履相对;以衲衣作为穿皮裘的报应,以麻布作为服用细葛布的报应,用来跟以前又轻又暖的衣服相对;以豆叶作为食肉的报应,以粗粮作为精米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美好食品相对;以草荐作为温暖床褥的报应,以石块作为柔软枕头的报应,用来跟温柔之物相对;以绳枢作为优良的户枢的报应,以瓮牖作为明亮的窗的报应,用来跟干燥高爽的居室相对;以烟熏作为眼睛的报应,以粪臭作为鼻子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享受香艳相对;以跋涉路途作为脚的报应,以背负行囊作为肩膀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轿马仆役相对。

以前的各种罪案,都可以从今天的各种果报中看到。

在枕上听到鸡的啼声,纯洁清静的心境刚刚恢复。

因而回想我的一生,繁华靡丽于转眼之间,已化为乌有,五十年来,总只不过是一场梦幻。

现在黄粱都已煮熟,车子已从蚁穴回来,这种日子应该怎样来打发?只能追想遥远的往事,一想到就写下来,拿到佛前一桩桩地来忏悔。

所写的事,不按年月先后为次序,以与年谱相异;也不按门类排比,以与《志林》相差别。

偶而拿出一则来看看,好象是在游览以前到过的地方,遇见了以前的朋友,虽说城郭依旧,人民已非,但我却反而自己高兴。

我真可说是不能对之说梦的痴人了。

以前西陵地方有一个脚夫,为人挑酒,不慎跌了一交,把酒坛子打破了。

估计无从赔偿,就长时间呆坐着想道:“能是梦便好!”又有一个贫穷的书生考取了举人,正在参加鹿鸣宴,恍恍忽忽地还以为这不是真的,咬着自己的手臂说:“别是做梦吧!”同样是对于梦,一个唯恐其不是梦,一个又唯恐其是梦,但他们作为痴人则是一样的。

我现在大梦将要醒了,但还在弄雕虫小技,这又是在说梦话了。

因而叹息具有慧业的文人,其好名之心真是难改,正如卢生在邯郸梦已要结束、天就要亮的时候,在其遗表中还想把其摹榻二王的书法流传后世一样。

因此,其一点名根,实在是象佛家舍利子那样坚固,虽然用猛烈的劫火来烧它,还是烧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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