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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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1. 本文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in pregnancy)是一组在妊娠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相关疾病的总称,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

这些疾病对母婴健康构成了重大威胁,是导致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处理难点和困惑,并解读相关的诊治指南。

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临床医生面临着诸多挑战。

疾病的早期识别和诊断是一个难点。

由于早期症状不典型,易与其他妊娠并发症相混淆,导致诊断延迟。

疾病进展的不可预测性使得治疗策略的选择变得复杂。

治疗过程中需要平衡母婴双方的风险,选择合适的治疗时机和方式,以确保最佳的治疗效果。

本文将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病情评估、治疗原则及最新指南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提高临床医生对此类疾病的认识,优化诊疗流程,改善母婴预后。

通过深入分析处理难点和困惑,本文将提供实用的临床指导,帮助医生在处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分类: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这个大纲为撰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部分提供了一个结构框架,确保内容全面且逻辑清晰。

在撰写时,可以结合最新的研究和指南,对每个小节进行详细阐述。

3. 诊断和评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和评估是确保母婴安全的关键步骤。

这一过程不仅要求医生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还需要精确的检测手段和评估工具。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的测量和伴随症状的出现。

根据国际指南,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为:孕妇在妊娠20周后,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且无蛋白尿。

若伴随蛋白尿(尿蛋白3g24h),则诊断为子痫前期。

若血压急剧升高并伴随严重的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疼痛等症状,则可能是子痫发作。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范本模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疗常规一、妊娠期高血压: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阴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血压测量取三次间隔6小时静息15分钟后测得的2次大于或者等于140/90mmHg可诊断。

但须排除20周前或既往孕前高血压病史、肾病史及其他导致血压升高的疾病史。

【监测】血压、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应3天左右复查一个尿常规,3天复查一次血常规及凝血常规,1周复查一次肝功、生化、心功,3天复查一次胎监,1周复查一次产科B超及脐血流,如病情出现加重则按相应的分级诊治。

【治疗原则】1、终止妊娠以足月为限,如病情控制满意,可在38-39周左右终止妊娠.如控制不满意,见好就收,出现危险倾向立即结束分娩。

2、如孕周小于34周,出现先兆早产表现,注意使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6 mg肌注Q12H共4次,不主张1周后重复使用。

同时使用硫酸镁控制宫缩治疗(使用方法同下重度子痫前期的硫酸镁用法)。

3、如伴有羊水过少,如孕周达到足月则应注意引产,引产中严密监测血压及胎心情况,测血压的次数应加密,胎监每天至少一次,余按引产常规。

4、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除产检中孕24-28周行糖筛查外,孕32-34周复查糖筛查,如诊断妊娠期糖尿病或本身为糖尿病合并妊娠期高血压须加用糖尿病饮食、管理和治疗,注意加强胎儿监护,胎监每天一次。

5、术后或产后处理与常规处理基本相同,注意术后如同产前可加用镇静治疗。

术后3天复查一次尿常规,术后前3天测血压同产前医嘱,超过3天可改为Bid或Qd。

一般无须加用降压治疗,如血压较高,达到降压指征的收缩压达16 0mmHg以上和/或105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时,可加用降压药物治疗。

血压随访至正常或产后12周。

二、轻度子痫前期:孕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至少间歇6小时的两次随机尿检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3g/L。

【监测】注意诊断时须行间歇6小时尿蛋白监测至达到以上诊断尿蛋白+标准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0。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摘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全世界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2015版指南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并颁发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临床诊治指南2020版。

在2020版指南中,明确强调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发病的背景复杂,尤其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致病的综合征发病性质。

不仅孕妇高血压的临床表现程度和表现形式复杂,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也存在多样性。

于此基础上,本指南在强调各种风险因素识别同时,提出应重视妊娠期的临床预警信息,强化产前检查,提高早期识别和早期诊断能力,并在降压和预防抽搐等对症处理的基础上,注意各种诱发病因的诊治。

本指南旨在为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的临床诊治提供指导,并扩展临床多方面诊治思路。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1]的基础上,更新发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版本。

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新的认识,参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WHO等最新的相关指南[2‐10],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的治疗方案给出了证据评价[11]。

本指南更加强调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现和早干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理。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1)证据等级:①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②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④Ⅱ‐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⑤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建议:①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②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③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⑤E:有相当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⑥L: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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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可以发生 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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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 和 (或) 舒张压≥90 mmHg,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业务学习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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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10/20
2
病理生理改变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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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9版教材、2020版
➢(一)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8) 心功能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 或羊水过少、 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 需在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早发子痫前期。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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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重度子痫前期(9版教材)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
(1) 收缩压≥160 mmHg和 (或) 舒张压≥110 mmHg(卧床休息,两次测量间隔 至少4小时); (2)血小板减少(PLT< 100×10^9/L ) ; (3)肝功能损害(血转氨酶水平升高正常值2倍以上), 严重持续性右上腹或上腹部 疼痛,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或二者均存在; (4)肾功能受损: 血肌酐水平大于1.1mg/dl或无其他肾脏疾病时肌酐浓度为正常值 2倍以上; (5)肺水肿; (6)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林建华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林建华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 仁济医院 妇产科 林建华
循证级别
证据等级
I:证据来自至少一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
II-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
II-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者回顾 性)或者病例对照研究,最好是多中心
推荐建议
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20周前BP≥140/90mmHg(除外滋 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且持续到 产后12周后仍未恢复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 ;
• 孕20周前有蛋白尿者,20周后尿蛋白明显 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100×109/L。
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
• 妊娠期首次出现,BP≥140/90mmHg,并于产后12周恢复 正常
• 尿蛋白(—) • 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 产后方可确诊
• 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149/90mmHg,不作为诊断标准
子痫前期:
轻度 • 孕20周以后出现, • 收缩压≥140mmHg 和(或) • 舒张压≥90mmHg • 同时伴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告等的专家意见
形成推荐;但其它因素可能影响最终的决策
分类
分类:

妊娠期高血压

子痫前期(轻度,重度)

子痫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参考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为大家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母婴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024年颁布了新的诊治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和应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明确疾病分类新指南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以下三类: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发生在妊娠20周后,伴或不伴蛋白尿。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有蛋白尿≥0.3g/24h,可伴有其他器官或系统受累。

3、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重视早期筛查为了尽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指南强调了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在妊娠20周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及进行全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优化药物治疗新指南提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药物治疗应首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物,以降低血压并保持正常水平。

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可以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

四、重视生活调理除了药物治疗,新指南还强调了生活调理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

患者应注意休息、饮食和运动,保持心情愉悦,避免紧张和压力过大。

五、加强母婴监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新指南要求加强母婴监护,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儿监测,以及评估母婴健康状况。

在必要时,应提前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总之,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提出了新的分类、诊断和治疗方案,旨在提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水平,保障母婴的健康。

孕妇和相关医务人员应关注这一指南,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症状和治疗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加强生活调理和母婴监护,为母婴的健康保驾护航。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在妊娠20周后,孕妇的血压升高,可表现为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蛋白尿或肝酶、血小板等实验室异常指标异常。

其中,高血压疾病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和子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为:孕妇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至少两次测量间隔应为至少4小时,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高血压。

此外,孕妇蛋白尿≥0.3 g/24 h也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根据严重程度、孕周、蛋白尿等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是指血压明显升高,并存在蛋白尿情况,但并未达到子痫的状态。

常规治疗包括卧床休息、限制摄入盐分、口服降压药等方法。

妊娠期蛋白尿妊娠期蛋白尿是指在妊娠期间血压正常,但尿中蛋白异常增多,可能伴随轻度水肿。

一般情况下,需要定期检查孕妇的血压和尿量,以及胎儿的情况。

子痫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一种严重类型,通常在妊娠20周之后开始出现。

子痫的典型症状为持续血压升高、蛋白尿以及全身水肿等。

此时需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治疗,可能需要进行剖腹产等手术。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首先需要进行评估和预防。

孕期的高血压疾病治疗要遵循个体化、分级治疗的原则。

一般来说,早期治疗包括控制血压、纠正贫血、调节营养、保持心理愉悦等方法;孕后期治疗则需要进行严密的监测和控制,必要时通过剖腹产等方式进行手术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需要从孕前开始,包括合理膳食、规律运动、充分休息等。

此外,孕妇应该及时进行产前检查,以便发现任何可能导致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因素,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本文简要介绍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概念、诊断、分类、治疗和预防。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严重的孕期疾病,需要妊娠期综合治疗。

2020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

2020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解读
2
• 一、慈爱如严谨何和看谐 创指新南
1.指南存在的地域性和持续变动性不容忽视:指南存在持 续变动性。
• 指南存在历史时代的局限性,伴随对疾病研究进展和认识的深入, 指南会持续不断更新;指南更存在地域条件的特定性,对于不同地 域、不同人群和不同医疗条件,更需要因地制宜。应用《指南2020》 指导临床实践时,需要了解指南及其临床指导作用具有非指定性, 指南适用于临床中存在的普遍性和一般性的共性问题,代替不了在 复杂临床情形下医师对具体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和决策。
9
• 高血慈爱压严可谨以和谐发创生新在任何地点和场合,也可以表现出间断性而不一定 是持续性的;高血压可以或高或低程度不同,也会因个体病因和病 程以及病情程度与器官损害的不同致使表现形式不一。白大衣高血 压及隐匿性、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都处在高血压的数值范围内, 只是更需要动态监测。通过动态监测,才能了解和发现患者真实的 血压变化情况,并给予相应的应对决策、监控及处理措施。这会让 临床实践者站在主动角度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和积极的并发症预防 及监控手段,能预警在先、行动在前。
8
• (慈二爱)严谨白和谐大创衣新 高血压及隐匿性、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
• 白大衣高血压及隐匿性、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的实质内涵:什么 是白大衣高血压?什么是隐匿性、短暂性或是一过性的高血压呢? 认识高血压并不难,一方面有140和90mmHg两个数值标准,另一 方面有间隔4小时或以上的复测要求。从现行高血压的定义可知, 达到此标准即可诊断。
18
• 3.子慈爱痫严前谨 和期谐发创新病前的预警信息:在《指南2020》中,重要 的是针对子痫前期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致病的特点, 提出了发病前的各种预警信息,倡导对疾病的预防和识别 提前至达到诊断标准之前,及时监控和防范。早期排查风 险因素是一方面,而有一半的子痫前期发生于无母体风险 因素者。因此,在发病前早期发现预警信息可提早处置, 将疾病阻抑在萌芽中。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是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中国高血压防治合作组织发布的针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指南,其主要内容主要有:
一、病因诊断
1、诊断和分型:应尊重孕期母体血压测量及心电图检查的结果,确定妊娠高血压的类型,根据诊断特征确定高血压与妊娠期分型有关,以确定是慢性高血压还是孕期出现的新发高血压。

2、体征检查:主要通过血压检查,检查血压是否超出妊娠高血压的上限,诊断有无高血压隐患。

二、治疗原则
1、采取有效的血压管理:应根据病情采取积极有效的血压管理,尽量保持血压在正常范围内。

2、运用药物治疗:当血压不能达到正常范围时,在严格的医学监督下,应采用选择性的降压药,以防止妊娠期的过度血压上升。

三、预防及干预
1、充分利用孕期鉴别期:为了尽早检测妊娠高血压病,应在孕期鉴别期中充分利用血压检查,及早发现及干预。

2、减少饮食上的过量:孕妇多吃肉,伴有体重过重或肥胖,都容易使血压上升,因此,孕妇应控制饮食,减少过量摄入,以维持一定的体重。

3、加强体育锻炼:日常适当的体育锻炼,可以起到缓解紧张和压力的作用,促进微循环,还能消除血管钙化、增加毛细血管的活性,有利于控制高血压。

202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下)

202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下)

202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下)(四)硫酸镁防治子痫硫酸镁是治疗子痫和预防抽搐复发的一线药物(Ⅰ‐A),也是对于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用药[31‐34](Ⅰ‐A);硫酸镁控制子痫再次发作的效果优于地西泮、苯巴比妥和冬眠合剂等镇静药物[34‐37](Ⅰ‐A);除非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证或者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否则不推荐使用苯巴比妥和苯二氮卓类药物(如地西泮)用于子痫的预防或治疗;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也可酌情考虑应用硫酸镁(Ⅰ‐C)。

1. 用法:(1)子痫抽搐:静脉用药负荷剂量为4~6 g,溶于10% 葡萄糖溶液20 ml 静脉推注15~20 min,或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 ml 快速静脉滴注,继而1~2 g/h静脉滴注维持。

或者夜间睡眠前停用静脉给药,改用肌内注射,用法为25%硫酸镁20 ml+2%利多卡因2 ml臀部深部肌内注射。

24 h硫酸镁总量为25~30 g(Ⅰ‐A)。

(2)预防子痫发作:适用于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发作后,负荷剂量2.5~5.0 g,维持剂量与控制子痫处理相同。

用药时间根据病情需要调整,一般每天静脉滴注6~12 h,24 h总量不超过25 g。

(3)子痫复发抽搐:可以追加静脉负荷剂量用药2~4 g,静脉推注2~3 min,继而1~2 g/h静脉滴注维持。

(4)若为产后新发现高血压合并头痛或视力模糊,建议启用硫酸镁预防产后子痫前期‐子痫。

(5)控制子痫抽搐24 h后需要再评估病情,病情不稳定者需要继续使用硫酸镁预防复发抽搐。

用药期间应每天评估病情变化,决定是否继续用药;引产和产时可以持续使用硫酸镁,尤其对于重度子痫前期;若剖宫产术中应用,要注意孕产妇的心脏功能;产后继续使用24~48 h,注意再评估病情;硫酸镁用于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以及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时,为避免长期应用对胎儿(或新生儿)的血钙水平和骨质的影响,建议及时评估病情,如孕妇病情稳定,应在使用5~7 d后停用硫酸镁;在重度子痫前期的期待治疗中,必要时可间歇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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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的降 压、补充胶体、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 适时终止妊娠;
•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 娠;
•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 主,注意子痫前期的发生。
•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同时兼顾 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精品课件
妊娠高血压疾病在妊娠期病情复杂、变化 快,分娩和产后生理变化及各种不良刺激 均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因此,对产前、产 时和产后的病情进行密切评估和监测十分 重要。评估和监测的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 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干预,早防早治, 避免不良临床结局发生(Ⅲ-B)。 1. 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 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血尿常规。 体质量、尿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2. 孕妇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指 标、心肝肾功能、血脂、血尿酸及电解质 等检查。(Ⅲ-B) 3.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
精品课件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 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 ≥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
•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的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疗。
• 目标血压:孕妇无并发脏器功能损伤,收 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mmHg ,舒张压应控 制在80-105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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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 断为重度子痫前期:①血压持续升高:收 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 ≥110mmHg;②蛋白尿≥2.0g/24h或随机 蛋白尿≥(++);③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 碍或其它脑神经症状;④持续性上腹部疼 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⑤肝脏 功能异常:肝酶ALT或AST水平升高;⑥肾 脏功能异常:少尿(24h尿量<400ml或每小 时尿量<17ml)或血肌酐>106μmol/L;⑦ 低蛋白血症伴胸水或腹水;⑧血液系统异 常:血小板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 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LDH升高; ⑨心力衰竭、肺水肿精品;课件 ⑩胎儿生长受限或
①血常规;②尿常规;③肝功能;④血脂;
⑤肾功能;⑥心电图; ⑦B超。
2.子痫前期、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
酌情增加以下有关的检查项目:①眼底检
查;②凝血功能;③血电解质;④超声等
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肾等脏器;
⑤动脉血气分析;⑥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
定;⑦超声检查胎儿发育、脐动脉、子宫
动脉等血流指数;⑧必要时头颅CT或M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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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 的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 30/15mmHg,但低于140/90mmHg时,不 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观察。对首次发 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或以上复测血 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mmHg和 (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血压。对 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和 (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 指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
• 孕妇并发脏器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 在130-139 mmHg ,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 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精品稳课件 ,不可波动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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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般治疗 1. 地点: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可在家或住院治 疗,轻度子痫前期应住院评估决定是否院 内治疗,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患者应住院 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并取侧卧位。 但子痫前期患者住院期间不建议绝对卧床 休息(I-D)。保证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但 不建议限制食盐摄入(Ⅱ-2D)。 3. 镇静: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 口服地西泮2.5~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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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尿蛋白检测和蛋白尿的诊断 高危孕妇每次产检均应检测尿蛋白(Ⅱ-2B)。 尿蛋白检查应选用中段尿。对可疑子痫前 期孕妇应进行24h尿蛋白定量检查。 尿蛋白≥0.3g/24h或随机尿蛋白 ≥30mg/dL或尿蛋白定性≥(+)定义为蛋 白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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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辅助检查
1.妊娠期高血压应定期进行以下常规检查: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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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 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产期 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
• 治疗基本原则:休息、镇静、解痉,有指 征的降压、补充胶体、利尿,密切监测母 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 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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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 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 (三)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 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四)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 后。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 血压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 白尿≥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 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 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授课人:许彩娟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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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出现高血压, 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 (一),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 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 ≥0.3g/24h。 重度: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 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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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诊断
• (一)病史:注意询问妊娠前有无高血压、 肾病、糖尿病、抗磷脂综合征等病史,了 解此次妊娠后高血压、蛋白尿等征象出现 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 病家族史。 (二)高血压的诊断
• 血压的测量: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分 钟。取坐位或卧位,注意肢体放松,袖带 大小合适。通常测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 心脏处同一水平(II-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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