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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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嘉鼎五金模具有限公司
保安工作守则
1.门禁制度
1.1保安室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员在岗值班。
1.2保安在上班期间,严禁离岗、串岗、睡觉、不能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厂规处理。
1.3保安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制服、打领带,禁止穿拖鞋,不得迟到或早退,违者按厂规处理。
1.4严格落实门禁制度
1.4.1门禁:任何员工没有经理级主管以上签核的《放行条》或《请假条》,不得放行(如遇急病等特
殊情况除外)。
1.5对来访人员、车辆接待均需热情、礼貌
1.5.1人员来访:应及时知会被访人员并确认是否接待,一经确认则必须请来访人员在《客人来访登
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及换证,并请其于接待室等候被访人迎接。
1.5.2固定厂商送货:应及时知会相应仓库人员并与其确认。一经确认则必须请其在《客人来访登记
表》上作详细记录及换证后方可放行。
1.5.3快递公司接送件:可放行到前台接送件。
1.5.4客户来访:应请其于保安室稍作等待,同时知会相关的人员前来迎接,无需要求客户作登记,
但当值保安需在来访登记本中登记客户名称、进出厂时间及人数等。
1.5.5政府单位来访:应请其于保安室稍作等待,同时知会相关的人员前来迎接,无需要求单位来人
作登记,但当值保安需在来访登记本中登记客户名称、进出厂时间及人数等。
1.6 严格执行来访人员及车辆和本公司员工及车辆的出入管理,以《门禁管理规范》为准。
1.7总经理、副总经理进出及经理级以上的外来客户参观、拜访时,应戴冠、立正、敬礼。
1.8做好公司报刊、信件的收发、并及时登记及传递。
1.9准时交接班,对保安使用的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对余留的物品、信件及上级
交办事项必须交接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登记。
1.10非本公司人员及非因公来访人员,没有相关部门的许可,不准进入本公司,若有违
规放行,给予当值保安记大过处分。
1.11对于已离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公司。
1.12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展开的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警惕,若有异
常情况及时预防、处理并报告上级知悉。
1.13其它突发事件(盗窃、打架、工伤等)处理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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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查制度
2.1每班保安人员不定时在厂区内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录于《巡查记录表》中呈行政人事部
处理。
2.1.1车间巡查
2.1.1.1上班未穿工衣、未穿劳保鞋者。
2.1.1.2不排队、插队,代人打卡及其它扰乱打卡秩序者。
2.1.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睡觉、闲聊、抽烟、玩手机等)。
2.1.1.4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2.1.2宿舍巡查
2.1.2.1私接电源、插座、床上抽烟、玩弄火源、点蜡烛或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2.1.2.2男女混居。
2.1.2.3宿舍内大声喧哗、宿舍内喝酒、打牌赌博等影响他人休息者。
2.1.2.4就寝时间(24:00)未关灯或上班期间宿舍未关灯、风扇或水龙头等。
2.1.3厨房巡查
2.1.
3.1打饭不排队或插队影响打饭秩序者。
2.1.
3.2不在规定地点用餐,影响卫生者。
2.1.
3.3私自进厨房用餐或自取食物者。
2.1.
3.4损害厨房、餐厅设施等。
2.1.
3.5未到就餐时间到餐厅就餐者。
2.1.4厂区巡查
2.1.4.1严禁破坏花草、树木。
2.1.4.2严禁在厂区墙壁上乱写、乱画。
2.1.4.3破坏生产、生活、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或设置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
2.2保安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重大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事后填写《巡查记录表》
呈交行政人事部。
2.2.1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2.2.2消防安全隐患即将显现,且有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2.3发现偷盗嫌疑或员工精神失常等。
2.2.4其它重大异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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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事务工作
3.1每天保安室表单整理,核对签名并交前台(原则上由队长负责,如队长休假、请假,由当班保安
负责)。
3.2每天晚上熄灯后对各宿舍楼的灯及宿舍楼的路灯的管制。
3.3每天晚上开启前台大厅的灯,并巡查办公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3.4夜班保安必须对大门周围和保安室的卫生进行打扫,白班保安也要随时保持保安室的卫生。
3.5配合行政人事部对员工着装的巡查。
4.保安素质训练
4.1每周一进行队列、体能训练。保安基本技能的培训及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加以总结、引导和
处理。
4.2保安队长每月进行一次诸如“消防安全知识”、“业务操作技能”、“法律法规基本常识”等的教育培
训并记录于《教育训练记录表》中,交行政人事部备查。
5.保安纪律
5.1不准假公济私或包庇他人。
5.2不准隐瞒或瞒报。
5.3不准诬陷他人。
5.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收入、收取礼物、接受请吃喝。
5.5不准骂人、打人和体罚员工。
5.6不准滥用公安职权。
5.7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5.8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平等待人。
5.9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