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乡村医生再注册有关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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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乡村医生再注册有关情况的通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冀卫办基层函[2014]15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4.07.07

【实施日期】2014.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乡村医生再注册有关情况的通知

(冀卫办基层函〔2014〕15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3]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乡村医生再注册中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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