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士族制度形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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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士族制度形成的原因

浅析士族制度形成的原因

摘要:中国古代的门阀士族制度,是一种颇具特色的政治制度。它的产生有非常复杂的背景,既与统治者追求长久统治的目的有关,也与士族本身的综合素质和统治者的能力、声望密切相关。

关键词:士族;士族制度;特权

中国古代官宦人家的大门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为“阀”,右边的称为“阅”,用来张贴功状。后人就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发展到后来,士族成为一个累世高官、享有特权、生活糜烂的特殊阶层;国家也把家世作为选官、任官标准,即形成了维护士族特权的士族制度。对于我国古代历史上的士族制度,近现代以来,有多位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如田余庆的专著《东晋政治制度》;余英时的专著《士与中国文化》;唐长孺的《南朝士族的衰落》;朱绍侯的《从户籍和里伍制度中看东晋南朝的阶级关系与士族地位的变化》……都阐述了士族制度的特点、衰落等。但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它的形成,却论述较少。有鉴于此,笔者在这篇论文中,试图通过士族制度形成的过程,来探讨其形成的深层原因。

一、汉武帝“崇儒”政策推动了士族形成

(一)武帝之前士与宗族的关系

西汉政权是刘邦带领一群谋臣勇将东征西战打拼而得来的,但士人未发生重要的作用。此时高祖阵营里的儒生,如郦食其、陆贾、叔孙通等,这些人的社会地位和战国时的单身“游士”没什么分别,他们除了知识之外,别无其他社会凭籍。叔孙通虽带了一百多个学生,但在天下未定之前,一直被冷落一边。唯一例外的是萧何,却有特殊的原因,他举宗从征,完全是为了去高祖之疑。

我们可以从名士主父偃初期的情况得到证明,《史记·主父偃列传》记偃之言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厄日久矣!”后偃拜为齐相,至齐遍召昆弟宾客散五百金予之,数之曰:“始吾贫时,昆弟不我衣食,宾客不我内门。今吾相齐,诸君迎吾或十里。吾与诸君绝矣!毋复入偃门。”事实告诉我们:在武帝之前士与宗族还没有打成一片。此外,如流传颇广的朱买臣的故事,也具有同样的社会意义。其所以如此者,最根本的原因是武帝前的士未能普遍地确定地取得政治地位,因此也就不能形成士族。

(二)武帝“崇儒”后士族的发展

但在西汉中后期,士人已不再是无根的游士,已经具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具体地说,便是宗族;换言之,其背后已附随了整个的宗族。士与宗族的结合便逐渐产生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士族。

“文景之治”后,西汉社会已经有很大的发展。到武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刘家天下,他开始变“无为”为“有为”,采取了许多措施:为了消除诸侯王势力,实行推恩令、酌金夺爵;为了防止地方官不力、不忠,实行刺史监察;为了防止武将权势太盛,危及政权,对武将多有防范;为了防止丞相权威过重,建立了“中朝”决策。还有更为重要的一项是,为保刘家天下长治久安,采用了独尊儒术、重用儒生政策。此政策一经策定,社会上便开始崇尚儒学。之后,官僚多以经术起家,儒生们授徒讲学,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其子孙们继承家学,继续为官,士与宗族的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改观。

列举几条士与家族结合的史实,便可明了:

《史记·酷吏列传》记张汤“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调护之尤厚”。及汤死,“昆弟诸子欲厚葬汤”。

疏广“既归乡里,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请族人宾客与相娱乐,数问其家金余尚有几所,趣卖以共具”[1]。

杨恽“受父财五百万及身封侯,皆以分宗族,后母无子,财亦数百万,死皆予恽,恽尽复分后母昆弟。再受訾千余万,皆以分施”[2]。

士族在武帝之后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于其实际变化的过程,可以从两方面推测:“一方面是强宗大姓的士族化,另一方面是士族在得势之后,再转而扩张家族的财势”[3](P197)。所谓“士族化”便是一般原有的强宗大族使子弟读书,转变为士族。当时邹鲁流行的“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4],可略见一般。读书既为利禄的敲门砖,那些有势的强宗大姓何乐而不为呢?如萧望之“家世以田为业,至望之好学,治齐诗,事同县后仓且十年”[5]。又如郑崇“本高密大族…祖父以訾徒平陵,父宾明法律为御史”[6]。这些便是普通强宗大姓转变为士族的确证。我们再进而一察士人凭籍政治而发展宗族财势,便可有更明确的认识。张禹在政治得势后,便极力为宗族求发展:“禹为人谨厚,内殖货财。……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灌溉,极膏腴上贾”[7]。还有武帝时,丞相公孙贺也是如此:正和二年春诏曰“故丞相贺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一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货赂上流,朕忍之久矣!终不自革……”[8]。

到了西汉后期士族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政治影响力,最明显的便表现在王莽“新”朝的兴败上。王莽早年即以士人而非外戚姿态出现:“莽众兄弟皆将军五侯子,乘时侈靡,以舆马声色佚游相高。莽独孤贫,因折节为恭俭,受礼经,归事沛君陈参,勤身博学,被服为儒生”[9],因此一时名士如戴崇、金涉、箕闳、阳并、陈阳等都成为他的支持者,及后执政,遂有宗族与士人结党为莽效力之事。而新朝的失败也与士族大姓有关,他采取的“复井田”、“禁奴婢”大大侵害了士族大姓的利益,最终纷纷起兵反叛。

二、东汉时期士族制度的萌芽

士族在东汉开始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士族制度也开始萌芽。为什么士族在东汉有一个长足的发展呢?这既缘于东汉政权跟当时的士族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也在于中期以后臣强主弱,政治黑暗,察举征辟选官制度成为门生故吏交结的条件。

(一)东汉政权的士族基础

先看东汉的建立者刘秀,他曾在长安太学学习过,称得上为士。他起事时举宗从征,如王常谓下江兵将帅:“今南阳诸刘举宗起事”[10]。到了后来就更进一步,除父族之外,往往扩大到母族、妻族。在光武集团这个阵营中,樊宏为“世祖之舅”,是母党;阴识、阴兴为阴后兄弟,是妻党;邓晨,自邓氏言亦为妻族。由此可见,东汉政权的领导集团是士家大族。

再看为东汉政权建立付出血汗的功臣们:赵翼说过“东汉功臣多近儒”,曾以邓禹、耿弇、冯异、马援、窦融、寇恂、贾复、王霸、耿纯等人为论断根据。我们若对他们的身世背景加以分析,再佐以其他种种材料,合而观之即可以了解东汉政权与这些士族的关系。赵翼所谓多近儒之儒是取了狭义的意思,如扩大而用之于一般知识分子,则我们可以说,创造东汉政权的主要是士人,而这些人的后面差不多都附随着整个宗族。士族举族从征之事,我们可以从《汉书》的一些人物传记中举一些例证:

冯异:“颍川父城人也,好读书,通左氏春秋,孙子兵法。”后上书亦自云:“臣本诸生。”其为士人固无可疑。异初拒汉,后始归光武。建武二年破严终、赵根,“诏异归家上冢,使太中大夫賫牛酒,令二百里内太守都尉已下,及宗族会焉!”。

马援:“扶风茂陵人也。……尝受齐诗,意不能守章句。……亡命北地,遇赦,遂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注引《续汉书》曰:“过北地任氏畜牧,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帅令,是时员(按援之兄也)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

以上仅为光武朝内部,但事实上当时士族势力遍布全国:王莽末年,天下群雄并起,各自拥众割据一方,如:“东方的刘永集团、张步集团、董宪集团;北方的王朗集团、彭宠、张丰集团;西北的卢芳集团、窦融、梁统集团、隗嚣集团;南方的李宪集团、秦风集团、田戎集团;西南的公孙述集团”[3](P215)。这些集团的领袖人物大多与士族大姓有关,《汉书》、《后汉书》的人物传都有确切的记载。

(二)士族享有的权益

由以上可见,东汉兴起时士族大姓势力遍布全国。任何集团如想获得政权,都不能不在某种程度上照顾士族大姓阶层的社会经济利益,更何况那些武装集团本身便是主要来自这个阶层。东汉政权能迅速建立,和它在这一方面应付适当极有关系。光武帝没有继续西汉初期那种抑制强宗豪族发展的政策,况且当时士族大姓业已遍布国中,传统的移徙政策也无法推行下去,所以东汉政权对他们的利益倍加保护,使其在政治、经济上享有一定权益。

汉光武建武十三年,天下平定,诸功臣皆增户邑,胶东侯贾复“食郁秩、状武、下密、即墨、梃胡、观阳凡六县”[11];高密侯邓禹“食高密、昌安、夷安、淳于四县”:广平侯吴汉“食广平、斥漳、曲周、广年凡四县”;好畴侯“食好畴、美阳二县”。其余二十四将,除杜茂源封脩侯“食本县”后坐事改封蘧乡侯食本乡外,将皆“食本县”。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曰: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金银紫绶以赏有功。功大者食县,功小者食乡、亭)。东汉光武帝时,“其宗室及绝国封侯者,凡一百三十七人。……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其外戚恩泽封者,四十五人”[12]。

从上,我们看到了“增邑”、“封侯进爵”。封侯进爵虽在文中并不明显,但光武为东汉之始,许多士族竟然为侯,当然不是前朝的延续,而是新封。不过这些权益还没有形成士族特权。士族特权的形成与汉时选官实行的察举制出现流弊更有直接关系。

(三)察举取士的弊端推动士族制度萌芽

汉代选用官吏,采用察举、征辟,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举荐制。即由地方长官推荐有德行的人为官,或直接由朝廷、官府征召某人为官。西汉创立的察举取士,总的来说是一种进步。因为它打破了宗法世袭制,使得社会上的各种人才有了施展自己才能的机会。但因其以地方察举为主,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规相配合,因此,它缺乏科学性。在这种情况下,选士的实际效果如何,完全依当时整个社会的政治状况和主持察举的人的素质如何而定。当社会政治清明与主持者廉洁公正时,察举有可能比较公正实施,能选拔真正的人才。但封建社会真正政治清明的时间不多,以致很快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现象。特别是,东汉自和帝开始,小皇帝出现较多,皇权旁落,政治舞台上主要活跃着两大政治集团:外戚集团和宦官集团。两者相互争斗,轮流执政,政治黑暗。在这样混乱的统治下,主持选士的多是贪赃枉法之人,察举选士弊端百出。做官的不仅举亲属为大官,还通过举荐、授学、传经,使门生故吏遍布全国。门生故吏为了利禄趋炎附势,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礼对待举主,甚至“怀大夫之容而袭婢妾之态,或奉货而行赂,以自固结”[13]。大官僚便与之结成集团,以增加自己的政治力量,从而权势倾天下。

东汉的世家大族,以弘农杨氏“四世三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为鼎盛标志。这些家族贵宠的取得,最初主要是靠个人才德,通过乡举里选入仕。但正如前面所说的,随着选举制度的嬗变,士族的特权初现端倪,阀阅之家在选举上已占有了一定的特权地位。

《后汉书》卷三《章帝纪》载章帝诏曰:“每寻前世举人贡生,或叫圳亩,不系阀阅。”说明章帝时“举人贡士”从阀阅门第出发的现象已经发生。王符也曾在《潜天论·交际篇》中说:“贡荐则必以阀阅为前”,说明士族已开始垄断仕途,四世三公、四世五公家族自然产生。最后形成这样的局面:政治上,豪强大地主世代担任重要官吏,形成门阀,并通过他们的门生故吏,在朝廷内外形成一个强大的政治势力集团。因为政治上的强势,在经济上,豪强地主霸占着大量的土地与劳动人口,他们各自建立庄园,通过奴隶、部曲和佃客辛勤劳作,实现田庄经济的自给自足。

仲长统说过:“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14]。他将选士与“族姓”联系在一起。所谓的“族姓”或作“姓族”,当指士族。不过仲长统把它与“交游趋富贵之门”等庸俗行为等量齐观。说明这不过是一种社会风气,远没有形成经国家认可的社会制度。《通典·选举四》记载:沈约认定两汉官吏的选拔、任用,仅是“以智役愚”,尚未“以贵役贱”。裴子野以为两汉取士,“学行是先,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上”。这正是门阀制度尚未形成的一个有力的证据,只能算是这种制度的萌芽。

三、曹魏时期士族制度初步形成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各以一统天下为己任。为了实现各自的理想,能否得人才成为其事业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选材为官,对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一个关系到政权稳固的重大课题,“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但任何朝代的选官标准,都与当时帝王的能力、威望相关联,曹氏废汉自立,有篡权之嫌,为了得到世家大族的支持,就需改变之前的唯才是举选官策略,采取对士族有利的九品中正制。有了这个政治保障,士族制度开始形成。

(一)九品中正制在曹氏与士族的妥协下产生

1.曹氏篡权之前选官实行“唯才是举”

东汉以来的以经术、德行、门第为主要内容的察举制度,到曹魏时,一方面已流于形式,充满弄虚作假的成分,另一方面也由于天下大乱,人才流移,使得察举本身不能正常进行。据此,曹操果断地提出“唯才是举”,“凭天下之智力”的选拔人才方针。它连续五次下令求贤,不论身份贵贱、品德如何,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便可选拔为官。出身于宦官家庭的曹操,是庶族阶层的代表,与士族集团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益冲突,故而,始终对士族集团采取抑制与打击的政策。孔子的第二十世孙孔融、南阳名士许攸、关西大族其家四世三公的杨修,皆被寻机杀害。建安十年,曹操颁行《破朋党令》,意在杜绝士人交接之风,嗣后,于垂暮之年,又连下求才三令,明确提出选拔人才“要唯才是举”,彻底否定了汉时选举人物必须遵循的两条原则,即儒家的道德规范与传统的门第观念,彻底剥夺士族豪门选拔官员的特权,从而使士族集团势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曹操“拔于禁、乐进于行陈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15]。正由于曹魏“唯才是举”,才使曹魏政权实力不断增长。

2.曹氏与士族妥协的产物——九品中正制

东汉以来形成的士族集团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与深厚的社会基础,犹如一株错根盘结、枝叶繁茂的大树,尽管曹操对其进行抑制与打击,但欲想予以彻底的铲除,则无可能,相反迫于形势,必须拉拢与任用一部分暂时能与自己合作的士族。因此,其选材政策逐渐改变。特别是在赤壁之战后,其政策由对外征讨转为对内经营,用人政策开始向德才并举转化,“拔贞实,斥华伪,进逊行,抑阿党。诸宰官治民功绩不著而私财丰足者,皆免黜停废,久不选用”[16]。曹操矛盾行为,恰好说明了他对世家大族的态度的改变,即为了争夺皇位,他采取又打又拉的两手策略。

到曹丕称帝时,士族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再对他们采取激烈的措施已不可行,那样只

会把他们都赶到对手那边去。世家大族抵制曹氏代汉,虽有关系正僭的原因,而更主要的是担心保不住其既得的利益——做官和特权。曹氏既然急于称帝只有设法缓和与世家大族的矛盾,以拉拢世家大族,求得他们的支持。于是,东汉政权的最后一年——延康元年(公元220年),曹丕在即将代汉自立之际,接受了陈群的建议,始创并实行了新的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二)九品中正制的嬗变及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1.九品中正制的内容

九品中正制,又叫“九品官人法”,主要包括:

1)先在各郡、各州设置中正。这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叫中正官。中正官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中正官由中央委任,这保证了中央对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了他人对中正事物的干扰。

2)中正的职责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分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即九品)。

3)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定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高,升迁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低,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九品中正制,从正面看,选举人才品状并重,能在一定程度选贤任能,起到维护统治的作用。但选官实践中却不是这样。

2. 九品中正制的嬗变

九品中正选官制在选官实践中发生了改变:

首先,负责品第的大小中正由士族出身的人充任。《通典·选举二》云:“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中正,各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从这样的中正人选所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来看,皆符合士族的状况,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新唐书·柳冲传》载柳芳评论曰:“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文中所说的主簿、功曹皆中正之佐官。

其次,在品第人物中,人物的家世被作为主要的条件,后来发展为唯一的定品标准。中正在评议人物之后,需将品第结果上报朝廷,这种报告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家世、状、品。所谓“状”,即前面介绍过的对士人道德才能的总评语,九品中正制对士人的状很简单,诸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17];“能清言明理,文义可观”[18]……,既片面又空洞。至于“品”,就是等级,综合家世、状来确定,分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与下品,。其中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二品至三品为上品,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品至九品为下品。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状”内容空泛,“品”依据门第,由此可知,中正评议报告虽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但实质最后的落脚点仍在家世。

3.九品中正制嬗变的结果

《三国志·傅嘏传》载傅嘏难刘劭考课曰:“方今九州之民,爰及京城,未有六乡之举,其选才之职,专任吏部。案品状则实才未必当,任簿伐则德行未为叙。”

《太平御览》卷二一四引《晋阳秋》云:“陈群为吏部尚书,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考之簿世,然后接任”。

所谓“簿伐”、“簿世”就是这个人家世的记录,亦即家谱之类。可见,九品中正制发展到后来,成为品第人物的惟一标准。《文献通考》卷34《壬子条》亦载:“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概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祖。故自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

九品中正制至此成为这样一种状况:一方面负责品第的大小中正由士族出身的人充任,另一方面被品第的人的家世作为惟一的定品标准,九品中正制因而成为士族垄断官员选举与考核的政治工具。官品与人品(即九品等级)之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家族中有人居高品,子弟便容易获得人品上品,取得较快升迁官品高品的资格;等这批子弟达到官品后,下一批子弟又容易获得人品上品。相反之,官居下品者,子弟往往得到人品卑品,便形成向官品下品的循环。导致满朝文武大臣,非其子孙,则其曾玄,从而控制了军政大权,保证了经济特权,为门阀制度的确定铺平了道路。

四、东晋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

九品中正制,作为曹氏与士族妥协的产物,带给了士族很多的特权。这种趋势在西晋得到进一步发展,因为西晋存篡权之嫌,统治者为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对士族继续实行放纵与笼络政策。在东晋时士族制度得以确立,因为开国者的声望、能力欠佳,士族在政权建立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司马睿受命都督扬州江南诸军事,镇建邺之事,王导在这一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十分重要,《晋书》卷6《元帝纪》载:“永嘉初,用王导计,始镇建邺”。由于司马睿在司马皇室中并没有坚强的法统地位,以至司马睿到建邺半年之久,“吴人不附”,“士庶莫有至者”[19](P1745),王导与其兄弟遂导演了三月三的上巳出游,情况才有所改观。《晋书》卷65《王导传》记载:“三月上巳,帝亲观锲,乘肩舆,具威仪,敦、导及诸名胜皆从骑。吴人纪瞻、顾荣皆江南之望,咸惊惧,乃相率拜于道左”。之后,王导代表司马睿亲自登门拜访江南士族,在这样的拉拢政策之下,三吴士族纷纷投靠司马睿,“由是吴会风靡,百姓归心焉。自此以后,渐相崇奉,君臣之礼始定”[19] (P1746)。

这种“主弱臣强”就决定了士族在政治上的权势。在王导时,政权、军权皆出一门,王氏兄弟子侄分布内外,声势显赫,时人语之曰:“王与马共天下”。之后,庾、桓、谢诸大姓的北方士族,以及处于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吴姓士族联合专政,使士族门阀势力足以与皇权并立,甚至超越皇权。皇帝都要依赖士族支持,士族的地位已高得无人可比。处于这样的高位,士族为保持在社会上的特殊地位与门第望族身份,就需要政治上的特权作为保证,从而东晋进一步发展了九品中正制,“举贤不出士族,用法不及权贵”[20],使像王谢家族的子弟,“生发未燥,已拜列侯,身未离襁,业被冠带”[20]。在经济上,他们垄断土地所有权,掌握山林川泽,凭借超经济强制权,最大限度地分割国家的人口,大量占有佃客、部曲、奴婢以及变国兵为私兵。在社会生活上,士族“视寒门之子轻若仆隶”,为了维护士族的特殊地位,他们不与庶族通婚,与庶族不同座、不同食、不同行。在文化上,也形成了崇尚清谈的浮华之风。

东晋之后的南朝政权,立国者皆有篡权之嫌,声望不高,为了获得士族的支持,只得让他们继续享有特权,使九品中正制在南朝达到高峰。但“物极必反”。这种制度既给士族带来了种种权益,也带来了腐朽。他们只知道贪婪地攫取物质财富,放纵地追求生活享受,完全成为一撮社会的寄生虫,从而成为肩不能担,手不能提,腹无半点文墨的一个白痴阶层。而那些寒门庶族势力,自然深得皇帝信用,逐渐凌驾于世家大族之上。这在南朝是不争的事实。到了南梁末年,侯景叛乱时攻入建康,门阀士族在战乱中竟连逃跑的本领也没有了。他们体羸气弱,不堪步行,不耐寒暑,因而死者积尸满路。士族这块社会腐朽之木,已为时代的发展所不容,逐渐走向没落,消失在历史的沉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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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Causes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Officialdom System Abstract:The officialdom system , was a distinctive polity system during the ancient times in china . its occurrence had a complex background , which was not only concerned with the politics the rulers explored for the long-standing rule , but also concerned with the family of power and influence’s complex quality and the rulers’ prestige and capacity

Key words:the family of power and influence ; officialdom system; privilege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读书摘要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书摘要 作者:陈思远(PKU)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摘要 一、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 1为什么”朝朝暮暮” 1尼采----没有任何制度有可能建立在爱之上 2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3爱情和婚姻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总是不能统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4既然婚姻可以与同居分离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认为,作为制度的婚姻是为了满足性、满足异性间感情的需要 5婚姻制度的建立从一开始反倒更可能是,为了限制和规制人的性冲动和异性间的感情一夫一妻的原则社会拒绝承认基于单方性本能冲动或情感而强加于另一方的性关系之合法性强奸罪阿拉伯国家多妻制一夫一妻制下的婚姻自由 6作为一种制度婚姻势必有更重要的至少也是与满足性需求同样重要的社会功能 7功能之一生育功能特别是育 8十几年的时间支持和养育 9以生物基因联系为基础分配养育后代的责任,也大致公平、便利和有效率。每个父母养育孩子数量相当。基因得到更多遗传的父母必须承担起更多养育责任,只有履行更多责任才能实现他们在生物学上的更大收益 10对于妇女怀孕和哺乳需要照顾,使她受孕的男子更合适重视身高健壮财产世俗婚姻的理想类型 11婚姻制度源于性也借助了性成为分配生育的社会责任、保证人类物种繁衍的一种方式自然秩序 12制度化的婚姻与性爱分离婚姻是一种共同投资养儿防老到了老年相濡以沫没有性的关系或没有基于性之爱情的关系仍然是婚姻如果婚姻只是基于性的两情相悦那么妻子人老珠黄时离婚纳妾 13历史情况相反七出三不去人道合理正当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妇女权益至少不总是一种压迫 14婚姻自由离婚自由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原则不仅让人满意也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 15发展中国家离婚自由可能与婚姻制度的养育功能以及夫妻共同投资相互保险功能发生冲突 16中年妇女的改嫁往往使其当年的保险投资实际上被剥夺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2、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资格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4、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在班子成员中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出席,方能开会。 6、党委(党组)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成员或组织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工作简历、德才表现和推荐、考察情况及任免理由等。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的情况。 7、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口头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一般情况下,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和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人选,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讨论决定干部退休、挂职等事项,可采取口头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西欧封建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西欧封建制度 一、西欧封建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一)形成西欧封建制度的诸因素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的社会模式. ⒈罗马封建因素 在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 ⒉基督教会 4世纪以后罗马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⒊日耳曼因素 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与罗马法律相比,耳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 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具有两条相辅相成的线索,一是封主封臣制和封土制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一是自由农民的农奴化过程,我们把这两个过程称之为封建化过程. 1, 封主封臣制与封土制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阶段:墨洛温王朝时期,六、七世纪,国王采取赐地封土的办法给其官员,封地与公职相联系,这种土地分封是无条件的,久而久之,大贵族势力上升,国王军事经济实力削弱.第二阶段:到八世纪时,军事制度发生变化,从原来的步兵或轻装骑兵发展成为重装骑兵,查理·马特进行采邑制改革,将封地与附庸制度结合起来,从而向西欧封建制度迈出了极其重要的一步. 马特没收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大量地产,分封给他的附庸骑士.受封者,即封臣则以服骑兵役为条件,并向封主宣誓效忠,这种军事封地称为采邑.受封者若不能履行封臣的职责,封主有权收回采邑.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的,是一种契约关系,封主也要保护封臣,不能欺侮他的妻女,若违反,封臣也可另找封主. 采邑制的广泛推行,导致以下后果:①加速了封建化进程,大小封建主竟相争夺劳动力,把自由农民变成农奴;②巩固了中小封建主的地位,奠定了骑士制度的基础,排除了农民当兵的权利;③形成了金字塔式的、依次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 第三阶段:采邑原本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到九世纪,采邑逐渐变成了世袭领地.877 年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颁布克尔西敕令,承认采邑和特权世袭. 2, 自由农民逐渐农奴化 (三)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标志 国内史学界一般认为,西欧封建制度确立的时间是九、十世纪,主要根据是877 年的《克尔西敕令》.

医嘱的查对制度

医嘱的查对制度 一、填空题(共分,每空1.5分)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 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2.查输血单位与血瓶(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袋)号、血质量是否相 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3.药房配方时,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备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检”,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5.病理科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二、选择题(共分,每题2分) 1. 输血前,需经( B )查对:。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2.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 C )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A、器械护士 B、巡诊护士 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 D、手术医生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 C ),以备必要时查对。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3天 4.检验时,查对( A )、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A、试剂 B、姓名 C、科室 D、检验目的 5.影像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 C )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A、住院号 B、性别 C、部位 D、检查目的 6.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 C )。 A、科室 B、用途 C、清洁度 D、消毒方式

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社科〔2002〕人字39号

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 社科…2002?人字39号 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要求和院领导指示,为进一步推动院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现将中组部编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印发给你们。请采取适当方式,将《守则》置于党委会议室或领导干部办公室,以便领导同志学习和遵守。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02年4月1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兔事项守则 1.认真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惟贤,反对任人惟亲。 2.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 3.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党组)成员到会。对拟任免干部人

选,应逐一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全面、准确、清楚地介绍所讨论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5.到会成员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作出决定。 6.干部任免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党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 7.讨论的干部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9.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区、市)、市的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全会闭会期间,可由党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但在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 10.严守纪律,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情况。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docx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苏力 1、人要脱俗是很难得,因为“俗”就是一种约束人的制度。 2、没有任何制度可以建立在爱之上。——尼采 3、自由变成了舌尖上的一个概念,我们很容易忘记了作为制度化的自由的另一面从来都是规训。 4、(戴安娜)这一切已不尽是她的不幸,已足以使她成为一个关于人类个体命运无常的象征。 5、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找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6、权力并不是哪一个人绝对拥有的“东西”,而是一种可能会发生社会流变的关系。 7、每一个进步表面看来都比其实际进步更伟大。——耐斯托依 8、发展并不一定意味着正确,因为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9、任何有意义的原则一旦被当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会是一派胡言乱语了。 10、其实一个语词,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时,重要的是对它的内涵予以界定,对其使用范围予以限定,而不在于它是否真是对应了或表现了现实;因为语词与其所指称的物从来不可能对应,其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因常规而形成的专断的、临时的关系。 11、事物的逻辑不等于逻辑的事物。——马克思 12、在诉诸和认同传统之中实际隐藏的是诉诸者和认同者自身的强烈创造欲望和能力。 13、促使人们采取具体行动的更多是他在当时情境中产生的欲求,是他的激情,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在对遥远的未来予以总体反思后的选择;相反,理性只是这种欲求、这种激情的奴隶。因此,即使从历史的角度看来是必然的事物,我们也无法否认个体的创造;更无法否认后来者对于传统的重新构建。 14、道德是弱者创造出来并用来约束强者的。——尼采 15、善是出于利,而恶与害相联系,并且有阶级因素。——尼采(道德的谱系学分析) 16、任何一种作为个人信仰或价值体系得到的要成为一种社会的普遍实践,成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需要时间,需要人们在实践中的自觉接受。在这个意义上,急功近利的道德建设本身就是与道德“建设”相悖的。 17、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 18、财产是社会构成的。 19、任何话语都需要一套非话语机制支撑才能得以运转。 20、一个法律概念要真正有意义地进入和存在于一个陌生于它的社会,就不仅仅是当地语言中有了几个新音节、文字中多一个新词、一个新概念,而是要引入一种生产方式,要引入与这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观念文化和制度。 21、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福利。 22、家族是一种制度,建立和利用制度都需要成本。 23、家族作为制度不是观念、思想的产物,而是对于社会生产生活环境、对于可利用资源(包括政治法律制度资源)多寡的一种回应,是生存实践的产物。 24、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泣下”的思想或观点,而是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含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 25、理性地研究法律,当前的主宰者或许还是“白纸黑字”的研究者,但未来属于统计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者。——霍姆斯 26、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根本问题的学科。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有感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有感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一书听来是很久前的事了,好友看后觉得甚好,推荐我去看一看,因琐事牵绊,一直没有沉下心来好好阅读,前段时间看到此书,便翻看起来,看后竟不能罢手,觉得写的很好,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及法律思维方式均有很大触动,故借此文来抒发自己的所感所想。 该书由北大著名教授苏力(朱苏力)所著,全书共分为三编,第一编关注社会和法律热点问题,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婚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送法下乡、科技与法律以及司法审查和制度形成的问题;第二编是对法学的认识及反思,包括法学知识如何分类、法律教育问题等等;第三编基本上是一些读书笔记和读后感。本书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由浅入深地分析出许多学术意义,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自以为是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下面就部分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内容谈一些自己的感受。 首篇文章题为《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婚姻制度,重

点关注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运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其中有几个观点我个人比较认可:一是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是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是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是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男人的行为,其实也非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古代男人可以为所欲为。 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本书的第二篇文章,题为《你和我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上》,全文从戴安娜王妃之死着手,谈到媒体责任,不拘泥于主流看法,而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分析该事件,并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在作者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动荡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强这种“隐性杀伤力”,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党组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守则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3.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4.党委(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与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5.党委(党组)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或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人选的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形、理由和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情况。 6.与会成员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最后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会议讨论决定情况由专人如实记录,决定任免事项应当编发纪要,并按规定存档。 7.讨论的人选,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8.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9.干部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10.严守纪律,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917887469.html, “单位”是如何产生的 作者:维舟 来源:《当代工人·精品C》2014年第05期 中国人应该都不会对“单位”感到陌生:许多大型国营单位甚至开办幼儿园、学校(常冠以“某某子弟学校”之名)、电影院、商店、乃至电视台。这种无所不包的、行政化的单位体系,常被认为是1949年后出现的典型社会主义组织模式,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单位制度的一个特点是:人所共知、影响巨大,但却没弄清楚这个组织模式是怎么来的。长期以来人们的印象中,似乎它是在1949年后的某个时期突然出现的,并从此影响着亿万中国人的生活。确实也有人试图追溯这个制度的起源,而流行的结论一般认为这是受前苏联模式深刻影响的结果,另一些人则将单位的起源追溯至延安时期之自由供给制、工人运动之遗产、大民营银行之管理方式以及劳工管理制度之演变。卞历南的结论则不同:“单位”的出现事实上是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应对日本入侵的全面危机而造就的一种制度变迁。 中国近代最早推行工业化的洋务运动本身就是全面危机的产物,只不过当时是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挑战。洋务运动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官办、最初建立的工厂绝大多数都是兵工厂。在清王朝崩溃之后,中国曾出现一个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那时是以纺织为龙头的现代轻工业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但在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和日本入侵更使集聚在沿海地带的中国民营企业遭到毁灭性打击,随后的八年抗战极大地削弱了中国的资本家。与此同时,以往极其薄弱的军事工业(1919年中国兵工厂全年所造的枪支还不够武装一个师)却在战争期间获得空 前的支持,产量大增,到1945年抗战结束时,国内生产的武器弹药装备已经“几乎完全可以弥补作战部队在重机枪、迫击炮、枪以及手榴弹等类武器弹药的损失”。 这和国营单位的出现有何关系?关系十分重大。在日本全面入侵之前,中国的工业中心一直在沿海地带和华中地区,但战争中这些地方都沦为被占领区,这导致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工厂内迁。其结果,作为大后方的西南地区(尤其是重庆,90%的工厂迁到重庆周围)几乎在一夜之间跃升为中国内地最重要的工业中心,在短短几年内涌现出许多工矿企业。与之相伴而来的是:由于迁入的西南地区当时许多地方缺乏现代设施和发达的市场支持,许多企业开始自行向员工提供从各种社会福利,每一个都像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王国。 更重要的是:应对战争的迫切要求使国家在战时体制下统合所有资源来为赢得战争服务。相当一部分重工业产品的制造从一开始就被国营工业所垄断,在中国工业中,国营重工业已牢固确立了支配和主导地位。 变化的不仅仅是工业品的产量,那必然也意味着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剧烈变动。卞历南认为,这场持续的全面危机导致了一个中央计划官僚机构的成立、改组,国营重工业的迅速扩张不过是其自然的结果。由此出现的全新国有企业制度呈现出三大特征:“官僚治理结构,具有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有感优选稿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有 感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读《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有感《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一书听来是很久前的事了,好友看后觉得甚好,推荐我去看一看,因琐事牵绊,一直没有沉下心来好好阅读,前段时间看到此书,便翻看起来,看后竟不能罢手,觉得写的很好,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及法律思维方式均有很大触动,故借此文来抒发自己的所感所想。 该书由北大着名教授苏力(朱苏力)所着,全书共分为三编,第一编关注社会和法律热点问题,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婚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送法下乡、科技与法律以及司法审查和制度形成的问题;第二编是对法学的认识及反思,包括法学知识如何分类、法律教育问题等等;第三编基本上是一些读书笔记和读后感。本书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由浅入深地分析出许多学术意义,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自以为是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下面就部分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内容谈一些自己的感受。 首篇文章题为《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婚姻制度,重点关注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运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其中有几个观点我个人比较认可:一

是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是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是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是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男人的行为,其实也非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古代男人可以为所欲为。 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本书的第二篇文章,题为《你和我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上》,全文从戴安娜王妃之死着手,谈到媒体责任,不拘泥于主流看法,而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分析该事件,并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在作者看来,其实戴安娜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动荡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强这种“隐性杀伤力”,更有蔓延之势,着实让人有些担忧。 让我感到有些疑惑的是《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被安排在了本书第一编的第四篇文章(在我看来,呼应书名的文章一般会被放在首篇)。本文中,作者通过对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得出了有关“制度的发生与形成”的这样几点认识:一是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

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向医嘱下达者澄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 (2)医生整理医嘱后,值班护士及时查对各种治疗单,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要注意检查药物有无变质、药液有无异物、瓶口松动、裂缝等。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并做好去向及余液

登记。 (6)针剂药物宜现用现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并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以免发生理化反应。 (7)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录。 3、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并与患者核实床号、姓名、血型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条形码、血型(含Rh因子)、血的有效期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统一回收至输血科。 (6)输血单单独张贴并保留在病历中,输血条码粘贴至输血护理记录当中。 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腕带(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划线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意插柳柳成荫。——民谣 在这个问题上,有时,一页历史的教训超过许多本书。 一. 年月日夜,华盛顿,美国国务院灯火通明,一片忙乱。已经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个多月但仍然担任国务卿的约翰·马歇尔正忙着给法官委任状加盖国务院的大印。这批法官是总统依据国会三天前通过的法律于昨天提名,今天白天参议院刚刚批准的。作为这种废寝忘食和效率之背景的是这样一个事件:联邦党人在去年底的总统和国会选举中全面失败。从法律上看,午夜之后,亚当斯总统就将离任,马歇尔也将卸去国务卿之职;而他们的对头,共和党(此共和党非美国今天的共和党,而是今天的民主党之前身;这一变迁也许是本文论点的另一种补证)领袖杰弗逊将继任美国第三任总统。作为撤退前的战略部属的最后一步,马歇尔必须赶在午夜之前送出这些委任状。 总体的战略部署从年末就开始了。由于行政权和立法权均已丧失,联邦党人唯一可能继续控制的阵地就是不受大选结果直接影响的司法领地。因此,当年年末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因身体不佳而辞职后,联邦党人看重的候选人杰伊也以"身体不佳"为由谢辞提名,亚当斯总统立刻提名他的年轻力壮的(时年岁)国务卿、坚定的联邦党人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得到了其控制的国会参院的认可。即将卸任的国会还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于年月日和日先后通过了《巡回法院法》和《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对美国的法院系统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前一法令将联邦巡回法院的数量从个增加到个,并因此新设了名巡回法院法官;又在华盛顿这一对最高政治可能有重大影响的特区增加了个地区法院,在每个地区增设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联邦执法官;最后,又将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定数量从名减少到名。后一法令则在人口稀少但邻近首都的各县设立了名任期年的治安法官,这一任期将跨越下一届总统选举,杰弗逊总统除修改立法外无法替换。随后,一大批忠诚的联邦党人就任了这些新设立的官职;其中,治安法官是亚当斯离职前一天提名,离职前的当天参议院才批准的。而所有的委任状都必须于当天午夜之前由国务院盖印之后送出。否则的话,这批没有"文凭"的联邦党人法官将无法履行联邦党赋予他们的固守阵地的职责。就这样,在这新旧总统交接之夜,同时担任国务卿和首席大法官的马歇尔日理万机,有条不紊地指挥着这一撤退,整整工作了一个通宵。送交委任状之事,他委托给了其弟,刚被任命为新设立的华盛顿特区法官的詹姆斯·马歇尔。 一切都已准备停当,一个意外事件却打乱了撤退中的联邦党人的如意算盘-詹姆斯并未能将全部的法官委任状送出。当太阳再次升起时,有份治安法官的委任状仍滞留在国务院。新上任的杰弗逊总统对联邦党人的这些做法早就"义"愤填膺,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指令他的国务卿麦迪逊拒绝发送这些已经签署封印的委任状,并将这些委任状都"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了"。与此同时,以共和党人为主的新国会立即引入法案并于年月日成功地废除了《巡回法院法》,但没有撤销有关治安法官的《特区组织法》。为了防止马歇尔控制下的最高法院挑战国会的行动,新国会还进一步以法令形式迫使最高法院从年月到年月关闭了长达个月。当最高法院再次开庭时,已经是年了。 未能获得委任状的威廉·马伯利以及其他三位"亚当斯的午夜法官"万般无奈,他们依据年《法官法》第款所规定的联邦最高法院管辖权提出诉讼,要求最高法院向新任国务卿麦迪逊发出训令,命令他递交委任状。与此同时,联邦党人对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废除《巡回法院法》的行为也在巡回法院提出了诉讼。两个案件都到了马歇尔大法官的手中。 二. 马歇尔大法官面临的局面非常微妙也非常棘手。他非常想利用这个机会来教训教训杰佛逊总统和共和党人;同时为了使联邦党人真正能够有效利用司法对抗为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和总统,最高法院的权威也必须提高。然而,马歇尔也深知,这个汉密尔顿曾认为"既无钱又无剑"的最高法院的权威很有限,无法强迫政府和国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此前,马歇尔就曾将马伯利的请求转告麦迪逊,要求麦氏就此问题给予答辩,然而麦迪逊毫不理睬。因此,即使最高法院作出判决,麦迪逊还会置若罔闻。这样一来,不仅判决毫无用处,更重要的是会"偷鸡不成反蚀把米"-马歇尔个人的和最高法院的权威都会进一步降低。但如果为避免这一尴尬而拒绝审理这些案件,则意味着-至少在他人看来-马歇尔在共和党人的猖狂"反攻倒算"面前屈服了,他和最高法院也将同样灰溜溜的。干还是不干( ),这是一个哈默雷特式的问题,甚至更为哈默雷特,因为无论干不干都可能是输家。 “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马歇尔决定要在一个看来必败的战役中打一场成功的战斗。他选择了马伯利诉麦迪逊一案进行反击(在另一案中,马歇尔放弃了,认定新国会废除《巡回法院法》的行为合宪)。在该案判决中,马歇尔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书报告(北京大学思修作业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的读书报告 苏力老师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以散文形式言简意赅地讲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这一对于美国司法乃至世界司法有着巨大影响的案件,而从一些特殊的角度表述了自己对于制度、法律等等形成的现象的观点、态度还有新想法,从这一点上苏力老师做的十分巧妙,而本书也是一本佳作。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大概情节如下; 约翰·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国会中的联邦党人于1801年2月13日通过了《1801年司法条例》,其目的之一显然是想减少下一任总统杰弗逊提名民主共和党人出任大法官的机会。同时,它还增加了16个联邦巡回法官的职位。1801年3月2日,亚当斯总统提名清一色的联邦党人出任治安法官,威廉·马伯里身列任命名单之中。第二天,即亚当斯总统卸任的1801年3月3日夜里,即将换届的参议院匆匆忙忙地批准了对42位治安法官的任命。按照规定,所有治安法官的委任状应由总统签署、国务院盖印之后送出才能正式生效。约翰·马歇尔忙得一塌糊涂,十七份委任令在马歇尔卸任之前没能及时发送出去,而马伯里恰好身列之中。民主共和党总统杰弗逊深感不满,他立刻命令新任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扣押了这批委任状。马伯里虽然家财万贯,想要做官。于是,马伯里把国务卿麦迪逊告到了最高法院。麦迪逊对马歇尔的信函根本就不予理睬。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实际上使马歇尔大法官陷入了一种左右为难困境。马歇尔判决很巧妙,他在判决中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申诉人马伯里是否有权利得到他所要求的委任状?第二,如果申诉人有这个权利,而且这一权利受到侵犯时,政府是否应该为他提供法律救济?第三,如果政府应该为申诉人提供法律救济,是否是该由最高法院来下达执行令,要求国务卿麦迪逊将委任状派发给马伯里?对于第一个问题,马歇尔的结论是:“马伯里有权利得到委任状。拒发他的委任状,在法院看来不是法律所授权的行为,而是侵犯了所赋予的法律权利”。所以,马伯里案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政治问题。第二个问题,马歇尔的回答也是肯定的。第三个问题时,马歇尔引证宪法第3条第2款说:“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以州为一方当事人的一切案件,最高法院具有原始管辖权。对上述以外的所有其他案件,最高法院具有上诉管辖权。”意在表达最高法院无权管辖。马伯里的起诉状直接递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依据的是国会1789年9月通过的《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马歇尔解释说:《1789年司法条例》第13款是与宪法相互冲突的。马歇尔最后指出:“宪法构成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的法律”,“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断定什么是法律显然是司法部门的职权和责任”。如果法官不承担起维护宪法的责任,就违背了立法机构所规定的就职宣誓,“规定或从事这种宣誓也同样成为犯罪。”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后血袋应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六)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含介入和有创操作)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三)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七)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1: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系统概括了干部任免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1个导向,《守则》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2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4个凡提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5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时,要把贯彻执行《守则》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浅谈如何看待《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并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和“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对人事任免有了更加严格的制度规范,从行动上落实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在干部人事任免上得到进一步贯彻。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这是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干部选拔唯有把握住这些关键少数,强调“任用讨论决定关”的作用,才能为干部选拔任用开出一剂不正之风的良方、才能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这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选拔的干部必须是符合人民群众心愿的好干部,必须经过党和人民同意认可,必须使任用人选经过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避免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的事件发生。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形成一个震慑作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人民心中的好干部,防止一言堂、任人唯亲、抱团腐败的现象发生。所以,将“两个不得”纳入到《守则》中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doc资料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朱苏力 【该文章阅读量:62次】【字号:大中小】 一. 1801年3月3日夜,华盛顿,美国国务院灯火通明,一片忙乱。已经就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一个多月但仍然担任国务卿的约翰·马歇尔正忙着给法官委任状加盖国务院的大印。2这批法官是总统依据国会三天前通过的法律于昨天提名,今天白天参议院刚刚批准的。作为这种废寝忘食和效率之背景的是这样一个事件:联邦党人在去年底的总统和国会选举中全面失败。从法律上看,午夜之后,亚当斯总统就将离任,马歇尔也将卸去国务卿之职;而他们的对头,共和党(此共和党非美国今天的共和党,而是今天的民主党之前身;这一变迁也许是本文论点的另一种补证)领袖杰弗逊将继任美国第三任总统。作为撤退前的战略部属的最后一步,马歇尔必须赶在午夜之前送出这些委任状。 总体的战略部署从1800年末就开始了。由于行政权和立法权均已丧失,联邦党人唯一可能继续控制的阵地就是不受大选结果直接影响的司法领地。因此,当1800年年末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因身体不佳而辞职后,联邦党人看重的候选人杰伊也以“身体不佳”为由谢辞提名,亚当斯总统立刻提名他的年轻力壮的(时年45岁)国务卿、坚定的联邦党人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得到了其控制的国会参院的认可。即将卸任的国会还采取了一系列动作,于1801年2月13日和27日先后通过了《巡回法院法》和《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对美国的法院系统进行了重大的调整。前一法令将联邦巡回法院的数量从3个增加到6个,并因此新设了16名巡回法院法官;又在华盛顿这一对最高政治可能有重大影响的特区增加了5个地区法院,在每个地区增设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联邦执法官;最后,又将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法定数量从6名减少到5名。3后一法令则在人口稀少但邻近首都的各县设立了42名任期5年的治安法官,这一任期将跨越下一届总统选举,杰弗逊总统除修改立法外无法替换。随后,一大批忠诚的联邦党人就任了这些新设立的官职;其中,治安法官是亚当斯离职前一天提名,离职前的当天参议院才批准的。而所有的委任状都必须于当天午夜之前由国务院盖印之后送出。否则的话,这批没有“文凭”的联邦党人法官将无法履行联邦党赋予他们的固守阵地的职责。就这样,在这新旧总统交接之夜,同时担任国务卿和首席大法官的马歇尔日理万机,有条不紊地指挥着这一撤退,整整工作了一个通宵。送交委任状之事,他委托给了其弟,刚被任命为新设立的华盛顿特区法官的詹姆斯·马歇尔。 一切都已准备停当,一个意外事件却打乱了撤退中的联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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