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的相关规定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
摘要:
一、德国供暖法的背景与意义
二、德国供暖法的核心内容
1.能源转型
2.节能减排
3.环保与可持续性
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与成效
四、对我国供暖改革的启示
五、总结
正文:
德国供暖法作为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政策,旨在推动我国供暖行业的转型升级,实现能源、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德国供暖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供暖行业将从传统的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变,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德国供暖法的核心内容包括能源转型、节能减排和环保与可持续性。
能源转型是指从依赖化石能源向发展清洁能源转变,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
节能减排则是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降低供暖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环保与可持续性则强调在供暖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实现绿色发展。
德国供暖法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力量。
其次,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
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供暖成本。
最后,环保与可持续性的要求,促使供暖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实现绿色产业发展。
我国供暖行业在德国供暖法的启示下,应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首先,借鉴德国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供暖政策,明确清洁能源的发展目标。
其次,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降低能源消耗。
最后,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设备,实现供暖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总之,德国供暖法的成功经验为我国供暖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通过能源转型、节能减排和环保与可持续性三大举措,我国供暖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我国供热计量收费的现状、问题与改革策略
我国供热计量收费的现状、问题与改革策略摘要:根据2008年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第三十八条指导意见,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
本文主要对我国供热计量收费的现状、问题与改革策略进行论述,详情如下。
关键词:供热计量;收费;现状;问题;改革策略引言面临双碳政策的收紧和能源环保压力增加,区域能源成为实现降低能耗强度,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生产与使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有力保证。
1我国供热计量收费的现状和问题当前,在供热方面普遍存在室温不达标、热量计算精准度不足等问题。
通常情况下,供热单位的供热收费模式主要是按照面积缴费,此种方法实际上无法精准计算具体建筑热耗量,因此不可避免地滋生用户不满情绪。
究其根本,是由于一个供热系统中集合了多个单元住户,如果某用户无法及时、足额缴费,仍然可以保证其他缴费用户正常供热。
此种情况下,造成很多漏缴和欠缴的行为屡屡出现,并且供热费追讨难度较大。
结合城市集中供热运行管理情况来看,热能效率和成本消耗不成正比问题十分鲜明,导致供热质量普遍不高,造成不同程度的资源损耗,与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目标相背离。
此类问题在集中供热运行管理中较为普遍,表现在设备和技术滞后,管理创新度不足,致使热能转换中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损耗。
2我国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措施2.1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建筑节能是节能建筑的重要内容,与供热能耗情况息息相关。
目前节能建筑种类多、名称多,建议实施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等级管理,统一建筑能效水平界定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与《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应进一步完善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限额制度以及超限额加价制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竣工验收时开展能效等级测评,既有建筑定期开展能效测评,推动集中采暖供热收费单价与建筑能效等级挂钩。
看看国外是如何供暖的
看看国外是如何供暖的“在英国,你可以自己决定用哪家供电公司。
有的公司对新客户有优惠;有的公司每天的不同时段收费不同。
”曾在莫斯科工作过的凡先生则说,俄罗斯由于气候寒冷,大约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集体供暖,是最早开始集体供暖的国家之一,收费则是按平米。
俄罗斯费用最低每月人民币160元供暖方式:主要靠天然气收费标准:每平方米3元人民币“俄罗斯的供暖系统非常好,一开暖气房间里只穿衬衣就够,供暖设备和中国一样,也是暖气片。
”凡先生告诉记者,莫斯科的供暖由几家大的供暖厂提供,收费也比较低。
处在地球北端的俄罗斯,有“冰雪之国”之称,取暖自然也是一大要务。
其供暖制度、供暖方式等都和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很像,绝大部分居民家庭都享受集体供暖,而且供暖一般靠天然气。
“冬季,一般俄罗斯家庭室内温度都能保持在25℃以上。
”凡先生说。
供暖时间根据所在地区纬度和每年的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可长可短,通常至少6个月。
例如圣彼得堡,供暖时间一般为10月15日到来年的4月15日。
有些年份,5月时还常常白雪皑皑,所以供暖时间通常也会相应地延长。
俄罗斯对供暖的补贴力度很大,家庭供暖所交的费用很少,大约每平米仅合3元人民币,而且对于实在困难的家庭、士兵家属,政府给予减半或者免收的优惠。
不过,俄罗斯各地区能源价格差距大,供暖费也不同。
最便宜的地区每个月仅需支出人民币160元,贵的地方供暖费支出得占人均收入的1/3。
韩国一年四季随时有暖气供暖方式:地暖收费标准:每月人民币四五百元“我们是单独供暖的,一年四季随时都可以打开设备取暖或者使用热水。
”在韩国的中国留学生王程告诉记者,由于韩国纬度偏高,韩国民众普遍“嗜暖”,室内温度一般保持在25℃左右。
在韩国几乎都是地下供暖,“必要的时候就开暖气,不要的时候就不开”。
而不同种类的住宅采取不同的供暖方式,主要分为单独供暖和集中供暖。
不过,尽管方式不同,费用却差不多。
在韩国,一个面积约80平米的集合住宅,月取暖费约8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56元);相同面积的高层住宅月取暖费大概在1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71元)。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完整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
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一步满足热用户需求,提高供热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适合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供热新体制。
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继医疗、住房改革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又一热点问题。
采暖是供热的一个主要部分。
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最主要部分,也是浪费最严重和节约潜力最大的部分。
我国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为采暖地区社会能耗的21.4%。
尽管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建筑节能,从1986年起,开始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全国各地也建设了许多节能建筑,然而采暖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需求动力,即现行的采暖收费制度不合理。
国外、特别是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在供热方面较为先进,他们对热用户的舒适和节能措施十分重视。
早在20世纪40年代,丹麦丹佛斯公司的创始人梅得斯·克劳申先生发明了散热器恒温阀,通过传感器控制室内温度,以达到舒适的目的。
到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更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因而节能技术和设备得到迅猛发展。
室温控制和用热计量已成为满足用户实际需要、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欧盟发布了SAVE导则93/76/EEC,要求成员国通过提高能效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并贯彻实施供热、空调和热水按照实际耗热付费等计划。
预计仅在12个成员国中实施热计量和按照热耗收费,每年就可以节能270万吨标准煤,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0万吨。
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
欧盟各国推行分户热计量收费现状及经验教训
本 文 是 根 据 “ 洲 热 计 量 收 费 协 会 ” 新 欧 最
公 布 的 资 料 整 理 而 成 的 , 旨在 对 欧 盟 各 国推
一
, 一 8
维普资讯
区 域 供 热 2 0 . 0 2 3期
这 些 条 例 和 措 施 应 有 约 束 力 ” 。
的 指 令 的 着 眼 点 放 在 了 改 变 消 费 者 的 行 为
行 动起 来 ,制 订适 合 本地 情 况 的 规定 和设 计规
程 , 表明 7 这 6号 部令 顺 应 了民 心 民意 1
上 , 求 欧 盟 各 国 实施 计 量 收 费 。 要 SV A E第 1条 指 出 ,“ 成 员 国可 制 订 法 各
能的大头 , 因此 , 欧盟 部 长 理 事会 于 1 9 9 3年 9
置 , 行供热计 量收费。” 实 第7 6号 部 令 是 中 国 建 筑 节 能史 上 的一 个 里 程 碑 。经 过 若 干 年 的努 力 和挫 折后 ,中 国人
终 于认 识到 ,强 制推 行 分 户 热计 量 收 费是 在 中 国取 得建 筑 节 能 突破 性进 展 的前 提 ,这是 由 中 国的 国情 所 决 定 的 。该部 令 发 布后 , 地 纷纷 各
律 和 行 政 条 例 以及 经 济 和 行政 规 定 、指 导 措
7 6号 部 令 发 布 后 ,欧洲 一 些 国家 和 专 家
纷 纷 来 到 中 国 , 向 中 国人 灌 输 各 自的 思 想 和 理 念 。由于 欧 洲 各 国 的 国情 差 别 很 大 , 推 行 在 分 户 热 计 量 收 费 上 的 认 识 和 作 法 也 大 不 相
施 和 自愿 协 议 等 , 只要 有 效 ” 。 S E第 3条 指 出 :“ 成 员 国应 制 订 和 AV 各 执 行 暖 气 、 调 和 热 水 计 量 收 费 计划 。按 计 量 空
关于供热系统计量收费的几个技术问题
关于供热系统计量收费的几个技术问题摘要:为适应供热系统的计量收费,本文对系统流量与散热量的关系、单双管的比较与改造、压差调节器的使用范围、新的水力计算方法以及系统循环流量的变流量调节等技术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供热系统计量收费遗传算法供热系统计热量收费势在必行。
然而由于社会、管理等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碰到不少必须解决的难题。
但就基础工作而言,我认为就一些关键的技术问题,取得同行的共识,更具重要意义。
因此计量收费,应建立在高技术含量的基础之上。
这里,我想就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技术问题,谈一些看法,以便求得深入讨论。
一、系统流量变化对室温的影响供热系统按热量收费,前提条件是供热效果要优于按面积收费的情形。
理想状况应该是室温能按用户要求灵活进行调节。
这里提出了一个理论问题:即要想达到用户不同的室温要求,系统流量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变化?当室内无人时,一般要求值班采暖,此时室温在6~8℃之间,那么这时系统流量减小到最小,其数值是多少?再如在单管顺流系统上,改装跨越管后,由于跨越管的分流,进入散热器的流量减少,此时室温如何变化?要回答这类问题,就必需研究系统流量变化对室温的影响。
亦即要研究系统水力工况对热力工况的影响。
一般而言,对系统供热、散热器散热、建筑物耗热建立如下6个联立方程:Q n = W s (t g-t h)(1) Q n = ε n W s (t g-t n)(2) Q n = q v (t n -t w)(3)(4)(5)(6) 式中Qn--供热系统的供热量,散热量,耗热量(W/h);tg--供热系统的供水温度(℃)t h--供热系统的回水温度(℃)W s--供热系统的流量热当量(KJ/h·℃),可视为流量的函数;ε n--供热系统的有效系数,无量纲,为0~1.0之间的数值;ωn--供热系统工况系数,无量纲;t n--用户室内温度(℃)tω--室外温度(℃)上式中带角码'′'的为相应参数的设计值;,为运行参数、设计参数之比值。
有关供热计量收费问题的探讨
有关供热计量收费问题的探讨计量收费的目地在于通过行为节能降低能耗,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使用户室内系统、供热设施、热源厂的设施均具备较大幅度调节的能力和手段。
不结合实际情况,盲目推行计量收费,不仅收不到节能的效果,还会影响生产安全。
实施建筑节能则是降低供热能耗的根本。
一、热计量收费应具备的条件1、用户室内系统为分户控制的系统,建筑物为节能建筑(非节能建筑不同位置的用户,热耗相差大),用户必须要有温控装置;2、户用供热计量系统(热表、温控装置、远传系统)已完善。
3、热源、热力站、热网能力充足,并能实现与用户的用热量变化同步自动调节;4、有成熟的热计量收费体制二、供热计量收费后的特点1、为降低费用一大部分用户大幅度调节室温,外出关小回来开大后希望较快(例如一个小时)升到18℃以上,其热负荷的最大值可达计算负荷的1.3倍。
2、用热不均。
有些用户为降低费用只部分房间用热,室温设定较低;有些用户对舒适度要求高,室温设定25℃以上,户间传热加剧,实际热负荷大于设计热负荷3、热源及热网应满足最大用热量的需求,余量充足,设施投资加大;4、对热力系统的自动化程度要求高,设施调节幅度大,设备闲置率提高。
5、由于热表是结算的依据,多数用户会高度关注,热力企业必须管到户用表,与用户的纠纷会加大,供热成本增加,包括热表的折旧在内,约增加4元/㎡。
6、养成热用户按需取热的意识,促使热力企业精细化管理,促进人们的消费取向,推动开发商的建筑节能。
三、供热计量的方式及热价的制定1、供热计量的方式有两大类:一类为户用热量表直接计量,另一类为楼栋总计量按户分摊:包括户用热量表分摊、热分配表分摊、流温法分摊、通断时间面积法分摊。
目前山东各地政府只给出户用热量表直接计量的收费热价,其它方式还在探讨之中。
2、热价的制定:供热计量收费为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规定基本热价为30-50%,用于调节用户位置差产生的损益,也含有对供热企业增加成本的补偿(由于总用热趋势是降低)。
国家采暖改革政策--热计量收费,刺激采暖产业升级换代论文
浅析国家采暖改革政策--热计量收费,刺激采暖产业的升级换代【摘要】本文阐述了在全球能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国家推行热计量收费政策,促使采暖产业向低碳、环保、节能型创新发展。
【关键词】热收费计量;节能减排;采暖产业技术创新在全球能源日益紧张,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中国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同时是碳排放最多的国家,在联合国召开的哥本哈根全球环保会议中,中国是在碳排放倍受质疑的国家,并且受到世界各国强烈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的指标。
2010年我国能源:一次能源消费量为32.5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首次超越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发电量:42065亿度,同比增长13.2%,占世界总发电量的22%,首次超越美国(美国2010年约为41100亿度),跃居世界第一;煤炭产量: 32.4亿吨,同比增长8.9%,占世界总产量的45%;以上数字足可以让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震撼吃惊,正是巨大的能源消耗让世界能源压力倍感恐慌,同时全球与日俱增的碳排放使世界各地冰川与日俱减,甚至已经消失,人类越来越严峻意识到,节能减排是目前最现实最有效遏制因能源无节制消耗而导致世界灾难。
我国的采暖是目前最滞后的没有与时俱进节能减排的行业。
国家迫不及待的推行热计量收费政策就是对采暖行业这个耗能大户进行开膛破肚的大手术,目的是解决多年落后耗能采暖症结,并且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1 清洁、环保低碳产品、节能、省钱产品将是市场消费的风向标在对传统的平方米采暖收费方式的改进,是对传统能耗高、浪费大、热效率低一场革命,吃大锅饭的采暖消费方式、对供热企业、采暖用户均是两败俱伤的供暖模式,企业年年亏损,用户长期投诉供热公司,室内温度不达标(达不到18℃)问题症结在那?㈠建筑物的保暖实施不达标(热损大)、㈡供暖管道热损大,供暖网管不科学、㈢采暖产品(散热器)热转换效率低,㈣粗放式的采暖收费方式热能浪费严重(全天候采暖,有人没人全开着,开着关着全按平方米交采暖费)。
计量供热中的热费分摊方法
计量供热中的热费分摊方法计量供热中热量和热费的正确分配是计量供热的最终环节,也是用户对计量供热进行切身体验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热量与热费的正确分配远比水、电的计量和收费复杂得多。
这项工作在我国还是一项新鲜事物,需要我们作不断的试验和总结。
在欧盟各国,特别是德国已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一套完整的政策及法规。
但欧盟各国的情况由于我国有很多的不同,比如气候条件,房屋结构和保温,采暖系统与设备,生活习惯,采暖与生活用热水的热源共用等。
至2001 年,丹麦全国的计量供热面积才只有1800 万平方米,而我国仅天津市河北区现有采暖面积就与他相当。
德国至1998 年全国区域供热的建筑近40 万栋,区域供热的总容量达60020MW,而75%为热电厂供热,只有25%为集中锅炉房供热,且集中锅炉房的燃料结构中61%为天然气,21%为油,10%为煤,其他燃料为8%,这与我国90%以上均用煤的情况大不相同。
所以当在我国推行计量供热,进行热量和热费分配时既是必要去了解他们的经验和实践,而且又必须结合我国情况制定一套能符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和政策来取得广大用户的认可和支持。
要解决热量和热费的正确分配,就必须解决热价的制定和热量、热费的分配方法。
在欧洲"计量供热协会"的"计量供热结算指南"、德国标准DIN4713 第5 部分采暖运行费用分摊与结算和德国经济部颁发的热费结算文件中都对热费确定和分摊方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关于热价分两种情况来考虑:一是供热企业,热量的生产和输配设备归公司所有,它的热价由功率价格和劳动价格两部分组成,前者决定于固定资产投资,约占总价格的40 ~60%;后者决定于劳动力投入,约占总价格的45~65%。
这主要由政府物价部门、劳动部门和税务局务部门等来确定。
二是住宅小区和单栋公寓的锅炉房和小型锅炉,热的生产设备和房屋一并归业主所有。
所以,其热价构成规定为:1)消耗的燃料及其运费;2)系统运行的耗电费;3)设备的操作、监控和养护;4)由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安全性所进行的定期检查和设定;5)设备和工作间的清洁维护;6)依照联邦有害物质释放保护法所进行的测量;7)热费计量装置及使用。
供热工程计量收费
二. 适合按热量收费的供暖系统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四项任务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和温度调控; 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 农房节能改造。
6
2.2 现有:垂直单、双管系统
垂 直 单 管 系 统
7
2.2 现有:垂直单、双管系统
垂直双 管系统
8
2.3 改造后供暖系统
垂直单管加旁 通管系统(两 通阀)
19
热分配表使用
热分配表和楼用热量表联合使用
20
热计量方法
户用热量表
21
热计量方法
户用热量表 安装
Q=K×V×t
22
热量表的安装
热量表
23
地板采暖分户温度控制方案
24
地板采暖分户温度控制方案
• 控制方案特点
25
四、分室温控技术
•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第7.2.1条强制规定——
“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或以散热器为主 的公共建筑的室内供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 度控制阀进行室温调控”。
• 温度面积法:也称为温度法
– 按户设置若干个温度传感器,通过测量室内温度、楼 栋供热量,并结合建筑面积进行热量(费)分摊。
• 户用热量表法
– 通过安装在每户的户用热量表进行用户热分摊的方式
14
热计量方法
热分配表(蒸发式、电子式)
15
热分配表安装
16
热分配表安装
17
热分配表安装
18
热分配表安装
9
2.3 改造后供暖系统
垂 直 单 管 加 旁 通 管 系 统
10 平双管系 统
11
2.3 改造后供暖系统
垂直双管 加户内水 平单管跨 越式系统
关于实施供热计量和按热收费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DOI:10.16767/ki.10-1213/tu.2018.03.142关于实施供热计量和按热收费问题的研究与探讨高星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摘要:本文简单介绍了当前国内外热计量与温控的意义以及发展情况,分析了热计量方法与仪表,针对适合热计量的室内外供热系统以及控制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分析,结合本次研究,发表了一些自己的建议看法,希望可以对供热计量和按热收费问题的研究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帮助,提高其科学合理性。
关键词:供热计量;按热收费;探讨1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人们在节能环保方面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热力供应有着非常高的能耗,针对供热计量以及按热收费问题展开分析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能够显著提高节能降耗工作有效性。
我国北方城镇居民在采暖方面长期按面积收费,这种收费方式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不仅无法提高用户节能意识,同时还容易导致资源出现浪费。
当前我国的能源短缺问题越来越突出,国家已经全面推动按户计量收费工作的展开,本文就此进行了研究分析。
2当前国内外热计量与温控的意义以及发展情况当前我国在热计量方面以面积收费,这种收费方式对于供热节能有着一定的阻碍,北方房屋建筑规模相对较大,相关研究表明,北方地区采暖能耗超过建筑总能耗的50%。
当前集中供热规模越来越大,供热所消耗的能源也越来越多。
在这种情况下,建筑行业想要持续发展,就比西药采取节约能源措施。
按热量计费方式属于当前世界范围内的一项采暖发展趋势,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处于领先水平,从之前的按户分摊建筑面积计费方式一直发展到当前的按热量收费方式,其误差控制进度越来越高,能够减少用户约20%-30%的采暖费用。
3热计量方法与仪表3.1热计量方法当前热计量方法有以下三种:第一,直接测量用户供暖系统的热量,这种方法需要使用热量表测量入户系统的供回水温度以及流量,热量表价格较高,安装相对复杂,如果用户流量较小时将会有非常大的误差存在;第二,测定散热设备散热量计量,这种方法在实际的测量中主要是通过室内温度差以及散热功能的测量来实现热计量,需要用到热分配表,现有的热分配表有蒸发式热分配表以及电子式热分配表两种,蒸发式热分配表相对较为简单,价格低廉,精度高,便于安装;电子式热分配表能够实现在户外读值,测量准确度高,价格较为低廉;第三,通过测定热负荷计量,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对室内外温度的检测,记录取暖季节室内外温度总和,与房间面积结合在一起计费,其主要测量设备有测温仪,安装较为方便,不需要花费过高的安装费用,但是部分用户只能在室温下测量,与实际热之间不存在有直接联系,如果有开窗浪费能源等现象出现,也很难取得理想的节能效果。
欧洲采暖热计量述评
欧洲采暖热计量述评于 瑾1,方修睦2(11沈阳建筑大学,辽宁沈阳110168;21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01)摘要:本文从供暖热计量的供热收费法规,热费收缴机构和服务体系,热费分摊的方法,热费收缴信息传输管理系统四个方面介绍了欧洲的供暖热计量情况,这些成功经验对我国供暖收费制度的改革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热计量;收费;采暖;建筑;研究中图分类号:TU11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948(2005)05-0054-03 欧洲实行供暖热计量已有70余年的历史,不但其热计量的产品已经系列化,而且为保证供暖按表计费管理制度的实施、各项法规也比较健全。
本文从国外供暖热计量的供热收费法规;热费收缴机构和服务体系;热费分摊的方法;热费收缴信息传输管理系统等四个方面作一介绍,供关心我国供热收费制度改革的同行参考。
1供热收费法规欧洲很早就制定了明确的供热收费法规。
1993年9月13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了修订后的建筑节能环保指令93/76EEC ,SAV E 。
该指令指出:“各成员国应制定和执行采暖、空调和热水计量收费计划。
按计量收费应建立在实际消耗的基础上,按恰当的比例分摊热费。
这些计划应能使这些能源的成本在一栋楼的全部或部分用户中分摊。
分摊是以每个用户所实际消耗的采暖、冷热水的数量为基础的。
此条适用于有集中供暖、集中空调或集中生活热水的建筑。
这些建筑物的住户应能够调节他们自己的采暖、冷热水的消耗。
”欧洲各国分户热计量较先进的国家有:德国 1976年德国通过了《节能法》,1981年公布了采暖和热水供应计量收费条例,1984年和1989年对此条例进行了修改。
东西德合并后,此条例的补充条款又规定前东德地区应在1995年12月31日前实施热计量收费。
丹麦 分户热计量在丹麦有悠久的历史,蒸发式热分配表就是丹麦人在1924年发明的。
1992年以前,分户热计量属于市场的自发行为。
1992年12月,丹麦成立了第一个热计量收费委员会,负责制定热计量的基本规程,研究按热量收费的可能性。
国外供热计量应用发展现状分析
国外供热计量技术发展应用状况分析摘要本文对丹麦和波兰及德国三个国家的供热计量技术发展应用状况进行了分析比较,着重分析了热计量技术发展应用背景与热计量的法规、热计量装置应用与检测、收费方式等。
通过比较为我国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供热采暖热计量应用分析1引言低碳经济已经变成全球各国各行业发展的一个主流方向,我国建筑能耗约占能源生产总量的14%,占整个碳排放的30~40%。
单位住宅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左右,北方地区建筑能耗占全国建筑能耗的40%。
其中在建筑用能系统中供热节能潜力最大,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是实现建筑节能目标的主要途径。
目前,北方地区供热采暖系统节能的主要措施有:气候补偿技术、烟气冷凝热回收技术、水泵风机变频(调速)技术、管网水力平衡调节技术、公共建筑分区分时控制技术、供热系统集中自动控制技术等。
我国《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规定:“对集中采暖的民用建筑安装热表及有关调节设备,并按户计量收费的工作,1998年通过试点取得成效,开始推广,2000年在重点城市成片推行,2010年基本完成[1]。
”对我国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对丹麦和波兰及德国三个国家的供热计量技术发展应用状况进行分析比较,旨在为我国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2热计量技术发展应用状况2.1热计量技术发展从20世纪70年代能源危机以来,十分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并制定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相配套的技术措施,特别对采暖系统安设自动控制装置,以使用户能够充分利用自由热,提高舒适度。
与此同时,集中采暖按热量计费的相应技术也进一步发展,变流量采暖系统的动态调节更加先进,计费技术更加可靠和准确。
目前,国外常采用的热计量方法有以下三种方法:表2-1国外常采用热计量方法及仪表北京市市政科技课题项目罗雪莹,女,在读硕士研究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00044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E-mail:lxy851123@2.2 热计量法规分别列举了丹麦、波兰以及德国相应的热计量法规[2-3],如表2-2所示。
德国 供暖法
德国供暖法【原创实用版】目录1.德国供暖法的概述2.德国供暖法的主要特点3.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4.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学到的经验正文一、德国供暖法的概述德国供暖法,全称为德国可再生能源供暖法,是德国政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该法案旨在鼓励居民和企业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暖,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德国供暖法的主要特点1.政策支持力度大:德国政府为实施供暖法,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补贴和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2.技术支持:德国政府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如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
3.目标明确:德国政府设定了明确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
三、德国供暖法的实施效果1.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逐年提高:德国供暖法的实施,使得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持续上升,有效降低了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2.温室气体排放量持续下降:随着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德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逐年下降,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应对做出了积极贡献。
3.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德国供暖法的实施,刺激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德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学到的经验1.制定明确的政策目标: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中借鉴经验,制定明确的可再生能源供暖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实施。
2.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可以借鉴德国供暖法的成功经验,提供税收优惠、补贴和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
3.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我国可以从德国供暖法中吸取经验,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应用比例。
他山之石:外国热计量收费方式
德国早在1981年就颁布了关于热计量收费的相关规定,要求住宅按照计量的热耗付费。
德国规定,采暖或生活热水费用的50%至70%应按计量分摊,其余的按住房面积或体积分摊。
采暖费用包括:燃料费、电费、人工费、供热设备的监控和维护费、设备定期检验费等费用。
1976年,德国通过了《节能法》,1981年公布了采暖和生活热水计量收费条例,后又进行了修改,确保了分户热计量收费在全国的大规模实行。
丹麦住房与建设部1996年颁布条例,要求所有建筑物安装热计量装置,违背者将受处罚。
丹麦室内每个散热器的供水管处都安恒温阀,采暖计量有分户热量表及总热量表加热量分配表两种情况,由能源服务公司根据热表提供的数据计算热费。
丹麦的立法机构已经建立了大量有关如何检测热计量装置及如何进行周期检测等相关法律条款。
所有新型的热量表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测试,当该城市有一定量的热量表使用时,在运行6年之后必须随机抽取样机进行周期检测。
韩国是唯一的一个有法律规定采用热水流量表来计量采暖能耗的国家。
根据1989年的法律,集中采暖的建筑必须采用分户计量。
欧美国家按户计量热量使用的方法基本是以下三种:直接测定用户从供暖系统中用热量,采用的仪表为热量表。
目前在法国、瑞典等国应用较多;通过测定用户散热设备的散热量来确定用户的用热量。
该方法采用的仪表为热量分配表,常用的有蒸发式和电子式两种。
其中蒸发式热分配表在丹麦、德国广泛采用。
电子式热量分配表在欧美受到欢迎;通过测定用户的热负荷来确定用户的用热量,目前美国、法国有使用。
北欧国家多年来积极推行供热计量,充分体现节能意识。
其城镇供热主要实行供热计量和按热耗计量收费。
1973年以后,北欧国家制定政策,开始强制实行按实际消耗量收取热费,常见的供热计量方式是楼栋计量、按户分摊。
近30年的实践证明,采用按热消耗量计费不但能节约15%-30%的能源,而且可以增强用户的节能意识。
(纪洲整理)。
020计量供热热费合理价格的确定方式探讨正文
计量供热热费合理价格的确定方式探讨 天津工业大学 纺织学院 刘树森 汤其恺摘要:我国的供暖地区大部分在陇海线东、中段以北,全部城镇居住人口约为1.5亿,选择适宜的供热体制是保证人民生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计量供热是供热发展的方向之一,并且前收费问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
本文参考国外计量供热的经验,并与中国的实际供热采暖情况相结合,简化分析模型,系统地提出一套新的热费计算方法,给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收费方法。
并且根据天津市目前供热收费的具体情况,验证本收费方式的合理性。
关键字: 热费、室内采暖定性温度、计量供热、固定热费、计量热费1.背景我国的供暖地区大部分在陇海线东、中段以北,全部城镇居住人口约为1.5亿,选择适宜的供热体制是保证人民生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这些地区的能耗占总能耗的15%以上[1]。
由于国家对热费采用暗补政策,按面积收费,个人所交纳款项仅占总热费中很小的部分,造成用户没有节能热情,浪费巨大。
随着国家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计量热费势在必行[2]。
变福利采暖为计量采暖,重中之重就是确定合理的收费方式。
根据国内外很多资料,发现普遍才用两部制热价法,即供暖热费由固定热费和变动热费组成[2]。
2.本文计量热费的特点a.制定热价要让用户得到实惠,用户才能接受这种热价格,所以若用户维持室内温度与没有开展计量供热之前的室内温度相同,则收费不能超过以前水平。
b.考虑了不同位置用户因维护结构负荷的差异造成的调节能耗差异,对该问题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补偿了这部分差异。
考虑到这部分差额数值较大,则在购买房款的时候给予补偿。
c.对于同幢建筑的用户而言,如果整个采暖季都维持一样的室内温度,则两用户收费应该是相同的。
d.由于室外温度是变化的,为了更合理的分析实际耗散热,应采用室外逐时温度,但是经验表明,由于计量供热导致室内温度逐渐变化,不可能通过逐时温度制定热价格。
故本文提出了室外计算定性温度的概念,通过对一年的室外计算参数同推本年度的室外定性温度。
推进供热计量政策和技术措施研究推进供热计量政策研究报告
推进供热计量政策和技术措施研究WBGEF课题承担单位: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报告提交时间:2007年12月推进供热计量政策研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World Bank/GEF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Outputs of China Heat Reform and Building Energy Efficiency Project成果册第4册推进供热计量政策研究报告目录报告摘要 (11)1、国外实施热计量主要采取的政策和技术措施 (13)1.1 国外实施热计量的主要政策 (13)1.1.1 发展历程 (13)1.1.2 框架体系 (14)1.1.3 热计量代表国家的法律政策 (14)1.2 国外实施热计量的主要技术手段 (18)1.2.1 计量器具 (18)1.2.2 计量手段 (18)1.2.3 计费方式 (18)2、我国热计量试点工作的情况分析 (19)2.1 我国试行热计量的主要城市和规模等情况 (19)2.2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各地制定的相应热计量政策 (20)2.2.1 初步建立了供热计量管理体系 (20)2.2.2 加大新建建筑热计量监管力度 (20)2.2.3 制定了供热计量工作规划和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 (21)2.3 我国试行热计量器具的技术标准制定情况 (25)2.4 各地在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5)2.4.1 部分地方政府对供热计量工作重大意义认识不足 (25)2.4.2 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协调工作制度 (26)2.4.3 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标准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 (26)2.4.4 供热计量装置管理缺失 (27)2.4.5 供热计量政策建设相对滞后 (27)2.5 重点城市试行热计量案例分析 (27)2.5.1 天津市 (27)2.5.2 北京市 (29)2.5.3 其他城市 (30)推进供热计量政策和技术措施研究WBGEF3、我国热计量政策的SWOT分析.................................323.1 优势(Strengths)................................................323.1.1 政府更加重视节能工作...................................323.1.2 有众多国外经验可以借鉴.................................323.1.3 热计量相关法规、标准基本完善...........................323.1.4 有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333.2 劣势(Weaknesses)..............................................333.2.1 新建建筑欠账问题依然严重...............................333.2.2 价格倒挂现象严重.......................................333.2.3 计量成本较高...........................................333.2.4 供热管理相关部门合作不够密切...........................333.2.5 供热价格的制定不科学...................................343.3 机会(Opportunities).............................................343.3.1 能源价格的上涨.........................................343.3.2 建筑节能的发展.........................................343.3.3 能耗统计工作的加强.....................................343.3.4 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343.3.5 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353.4 风险(Threats)..................................................353.4.1 供热价格、供热计量价格制定不科学.......................353.4.2 供热计量技术的多样性...................................353.4.3 我国节能建筑的质量问题.................................353.5 综合分析........................................................354、对我国热计量工作的建议......................................374.1 制定供热法律法规................................................374.2 按照《节约能源法》的规定修改现有设计标准........................374.3 积极稳妥的推进供热价格改革......................................384.4 加强新建建筑监管工作............................................384.5 制定供热能耗监管措施............................................394.6 明确供热计量技术路线............................................394.7 进一步激励供热企业主动参与供热计量改革..........................404.8 加强对热量表等计量器具的监管工作................................404.9 开展供热计量改革的培训和宣传工作................................414.10 鼓励并辅助我国热计量领域生产、服务等各类型企业的发展.. (41)推进供热计量政策研究报告通过对我国供热计量改革这项工作内部优势、劣势以及实施改革所带来的机会、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策略点。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田雨辰;王荣光
【期刊名称】《供热制冷》
【年(卷),期】2003(000)005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
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
【总页数】9页(P22-29,37)
【作者】田雨辰;王荣光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4
【相关文献】
1.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副司长王早生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修订工作 [J], 翟立
2.住宅计量供热技术的发展、相关问题的思考及国内外供热计量与收费技术方案的比较 [J], 徐伟
3.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J], 田雨展;王荣光
4.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规定 [J],
5.7项水运涉企收费10月1日起取消杨传堂要求:严格执行收费规定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政策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外计量供热的发展及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供热体制也正在发生变革。
供热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改变目前福利统包的供热体制,推行计量供热,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以达到进一步满足热用户需求,提高供热行业运行、管理水平,建立适合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供热新体制。
供热收费体制的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已成为继医疗、住房改革后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又一热点问题。
采暖是供热的一个主要部分。
采暖能耗是建筑能耗中最主要部分,也是浪费最严重和节约潜力最大的部分。
我国住宅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为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3倍,采暖能耗占全国建筑总能耗的55%以上,为采暖地区社会能耗的21.4%。
尽管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建筑节能,从1986年起,开始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全国各地也建设了许多节能建筑,然而采暖能耗仍然居高不下,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必要的市场需求动力,即现行的采暖收费制度不合理。
国外、特别是西欧和北欧一些国家在供热方面较为先进,他们对热用户的舒适和节能措施十分重视。
早在20世纪40年代,丹麦丹佛斯公司的创始人梅得斯克劳申先生发明了散热器恒温阀,通过传感器控制室内温度,以达到舒适的目的。
到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的出现,更使人们认识到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因而节能技术和设备得到迅猛发展。
室温控制和用热计量已成为满足用户实际需要、节约能源和减少环境污染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欧盟发布了SAVE导则93/76/EEC,要求成员国通过提高能效减小二氧化碳的排放,并贯彻实施供热、空调和热水按照实际耗热付费等计划。
预计仅在12个成员国中实施热计量和按照热耗收费,每年就可以节能270万吨标准煤,从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0万吨。
德国、丹麦、法国、瑞典、芬兰等国家在集中供热方面,特别是在热用户室温控制的技术水平和设备上代表了当今世界的先进水平。
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集中供热发达的俄罗斯、东欧以及蒙古等国家和地区,为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近些年来也陆续加大了对现有集中供热系统的改造,逐步建立起计量供热的收费体系。
日、韩等国也针对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
为便于全面了解国外供热计量的发展状况,下面分别介绍西欧,东欧和日、韩等国家计量供热发展概况以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1.德国1.1德国计量供热发展概况德国1991年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1.961×107GJ。
其中原西德地区为1118×107GJ,热电联产供热占67%;原东德地区为8.43×106GJ,热电联产供热占41 % 。
1975年西德共有104座热电厂,总容量约14000MW,其中公用热电厂约5500MW,工业企业自备热电厂约8500MW。
此外,还有526个大型锅炉房。
80年代西德集中供热城市57个,有热电厂124个,供热站392个。
80年代东德有600个供热厂。
其中热电联产供热能力占总供热能力的73 % 。
前西柏林电力公司经营8个电厂,其中7个为热电厂,供热能力1918MW/h,总供热面积1.300×107m2,热网总长374km。
汉堡共有7个热源厂,总供热能力1421MW/h,总供热面积1.750×107m2。
5个热源厂联网运行,其中热电厂3座,垃圾焚烧厂1座,尖峰锅炉1座。
德国早在1981年就颁布了关于热费的规定(根据国家1976节能法),规定要求在所有新建和现有多层建筑的公寓中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住宅按照计量的热耗付费,但没有规定强制性技术。
东西德统一后,上述法令修订版要求前东德的多层住宅在1995年前必须安装热计量装置。
目前约98%的公寓住户根据计量缴纳热费。
原东德城市供热按面积收费,室内采暖系统为单管垂直顺序系统,要实现按热量计量收费,必须对住宅的原室内采暖单管垂直顺序式系统进行改造。
改造资金的来源由西德能源服务公司投资70%,房管部门从房租中出30%,将投资计入供热成本,通过热价补偿,偿还年限不超过五年;为适应计量供热对旧有住宅进行了以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为主要型式的改造;热计量主要采用按楼计量按户分配热量的方法,即将总的供热费用根据每个楼的总热表的读数,分摊到各个楼,然后再根据各用户热分配表读数把各楼的供热费用分摊到各户;按户分配的热费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住户实际消耗的热量费,即热分配表的读数,这部分费用是浮动的,取决于住户的消费行为,约占70%左右;二是固定费用即为基本消费的取暖费,取决于住宅面积,约占30%左右。
影响固定费用多少的因素主要有公共建筑部分,用热与不用热墙壁的传热,热网建设投资,楼层位置和房屋朝向等。
欧洲各国对以上比例无统一规定,一般在30%-50%之间进行选择。
刚开始实行热量计量收费时,固定费用取得比例较高,但一般都不超过50% 。
1.2计量供热收费政策规定德国在1981年就颁布了关于热费的规定(根据国家1976年节能法)。
规定要求在所有新建和现有多层建筑的公寓中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住宅按照计量的热耗付费,但没有规定强制性技术。
东西德统一后,1989年1月20日德国联邦经济部、联邦地区建筑规划和城市建设部颁布了上述法令的修订版,共14条。
节选如下:1.2.1抄录热量消耗的义务(第四条)房产主有义务抄录热用户所消费的热量,有义务在其出租的房屋内安装计量装置,有义务向用户通报计量装置的费用。
房产主有权力在其出租的房屋中安装计量装置。
用户有权要求房产主履行以上义务,有权否决房产主所选择的计量装置。
1.2.2计量装置选择与安装策略(第五条)暖气计量采用热量表或热分配表,热水计量要用热水表。
热量表和热水表属于出厂时―表一校,使用5―6年后仍需一表一校的计量装置。
热分配表属于无校准义务的计量装置,只要符合欧洲的热分配表的技术规范并取得型式批准即可。
为了保证供热费用分摊的公平合理,以下情况必须安装计量总表来计量每个同类用户组的消费:⑴单户计量装置不一样时。
比如使用户用热量表的为一个用户组,使用热分配表的―类用户组;⑵建筑物类型不一样时。
比如高层建筑为一个用户组,多层建筑为一个用户组:⑶建筑物用途不同时。
比如公用建筑无须计量到“户”,可作为一个用户组,而民用建筑可作为一个用户组。
计量总表将不同类用户组区分开来,以便于对计量读数的修正。
众所周知,由于不同位置房屋的热负荷差异的存在,需对单户计量装置(热量表或热分配表)的读数进行修正。
并且这种差异的大小因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而异。
因此需要分类修正。
1.2.3 采暖费用分摊的计算方法采暖费用的分摊分为两个部分:与消费有关的部分和与消费无关的部分。
与消费有关的部分(即按表计量的部分)至少应占50%.与消费无关的部分按住房面积或体积分摊。
具体的分摊比例(结算标准)由房产主决定。
将采暖费用分成与消费有关和无关两部分的原因是:⑴采暖费用有固定与变动费用之分。
固定费用的发生与消费无关;⑵热有传递性,某用户不用热时,隔壁邻居家的热会传递过来;⑶防止大家都不用热,使供热站的运营陷入困境;1.2.4 下列情况可不按计量收费⑴计量成本过高:计量是收费的手段、而不是收费的目的,因此计量必须服从收费的需要。
收费的目的是为了用最少的成本来维持供热。
如果计量成本过高,从而加大了供热成本,背离了热计量收费的目的。
在单管或双管供热系统中,采用按户分环热计量系统形式,就会导致计量成本过高。
在欧洲,单双管供热系统采用热量表加热分配表的热计量方式得到普遍应用。
如果房产主或供热站向用户推荐按户分环,以便利用“计量成本过高”的规则来逃避计量收费的义务,那么用户拥有否决权和少交15%的热费的权力。
这样就逼迫房产主和供热站用较经济的方式去实施计量收费。
因此,在欧洲无论是老建筑还是新建筑,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热量表加热分配表计量方式。
为了供热计量而实施按户分环的行为很少。
⑵用户不能控制用热:如果户内系统没有调节和关闭的手段,用热量的大小就不是用户自己所能左右的,因而在这种情况下热计量是没有意义的。
⑶养老院及一些公用房间:这些地方带有福利性质,因而给这些地方供热也是福利性的。
没有必要实施热计量。
⑷利用余热的地方: 这些地方已是余热利用无须另采取措施节约用热,因而也不必采用热计量系统。
1.2.5 减免热费的情况凡不按条例规定分摊热费和热水费的,用户有权力在不按计量收费计算出的热费结算时,少交15%的热费。
此条的根据是,实行热计量收费,用户可节省至少15%以上的热费。
这一条也是强制推行热计量收费的基础,因为种种原因,房产主和供热站总是不太情愿实行热计量收费。
2.丹麦2.1 计量供热发展概况:丹麦现有人口500多万人。
地处北欧,冬季较寒冷。
其能源结构如表1所示。
表1 能源结构热源种类能源种类能耗(MW)燃煤锅炉燃煤6092 热电联产燃油电厂2236天燃气电厂2080 风力发电1148 垃圾发电153 生物质能107热电联产占总装机容量的56%,到2005年预计达到66%以上。
丹麦每年总发电量300亿kWh时,其中热电联产和新能源发电占50% 。
丹麦环境与能源部能源司负责区域供热和热电联产政策管理。
丹麦在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方面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方式。
1981年,国家制定了集中供热的法规。
城市的供热规划由中央政府批准,强制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不搞竞争,从法律上解决了热电上网问题。
1986年,政府批准制定了45万kW的小型热电联产计划;在1990-1995年政府批准建设的150-200万kW新建电厂全部为热电联产。
丹麦政府在供热小区中,对热电工程给予低息贷款(利率2-3%,由当地市政府担保),并对住房节能改造给予补贴。
政府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使用天燃气,规定了能源税:生物质能免税,燃煤为60DKK/GJ。
热电厂电部分的能源税由用户交,供热部分只交燃料税。
对使用天燃气的热电厂,政府给予30%的无息贷款,在投产6年内给予0.07DKK/kWh 的补贴。
丹麦的热力网和热力站都有公众的投资,供热价格也由公众控制。
丹麦家庭采暖,在60年代也是按建筑平方米收费;到了70年代,改为按流量收费;到了80年代,根据法律规定,又改为按热量收费。
室内采暖系统均为双管,单户户住宅内一般用水平双管系统,公寓房屋则一般用垂直双管系统。
每个散热器的供水管处都安有恒温阀。
采暖计量有分户热量表及总热量表加热量分配表两种情况。
热量表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如与热量计相配套的流量仪表,70年代为孔板式,80年代主导仪表为电磁流量计,90年代主导仪表则为超声波流量计,但户用小表还是采用机械式。
热量分配计有蒸发式及电子式两种,由中介性能源服务公司根据热表提供的数据计算热费。
整个供热系统的管网运行根据用户需要不断变化及时自动调节,属于动态变流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