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文化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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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多方面造成的文化背景下,“山寨”现象引起争议,被炒作起来也成为必然。

“山寨文化”的发展起源于民间,在发展中被社会所接受,被政府所包容,因而这种文化自然会冲击着人们意识观念中的传统思维模式和道德观念,促进产品的革新进步和时代的变革。

“山寨现象”的辩证思考:“山寨文化”的出现和流行是一种思维的革命和意识的进步。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体、群体和组织对其他个体、群体和组织中的主流产品、主流意识、主流现象的学习模仿、借鉴和改良,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先进性—

对于现代意义的“山寨文化现象”必须正确地理解它的发展背景和出现的时代意义。不能只看现象,不看本质;只看反面,不去认识它的正面;不能凭主观和感受对待它,而不从客观和发展角度去分析它。

在一个以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的培育市场的国家,合理规范、正面引导“山寨文化”,倡导借鉴、学习和改良意识和行为,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也会为科技进步打下扎实的科技基础。

“山寨文化”的出现和流行,实际上就是带有一种思维的革命和意识的进步。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体、群体和组织对其他个体、群体和组织中的主流产品、主流意识、主流现象的学习模仿、借鉴和改良,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先进性。具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和智慧。我们不能将社会存在的造假行为、盗版行为等侵权行为强加到“山寨文化”的范畴。

“山寨文化”中的复制并非是完全意义上带有盗版、造假等侵权行为的复制。“山寨文化”的复制是一个模仿、借鉴、学习和改良的过程,无论从产品名称、产品内容或者技术的内涵和范畴以及表现出的式样都已经焕然一新,尽管会有相似性,但像并非是也。已经并非是原来意义上的产品了。“相似”并非“就是”,这也是任何国家都无法从法律上对“山寨现象”进行法律制裁的原因。

打个比方,一种导弹技术、射程、原理以及尺寸式样可能是发明国先生产出来的。但不久,一些国家受发明国家的启发也借鉴、模仿生产出来另一种很相似的导弹,或者从性能逼近发明国,或者不如发明国的先进,或者还在一些性能上超越了发明国,甚至某些零部件就采用了发明国,只不过你叫“爱国者”,我叫“飞毛腿”,你叫“东风”,我叫“雷雨”。在技术指标上、作用上,外形都相近,但你根本就无法断定我的就是盗窃你的,我的就是完全复制你的。尽管我的有可能受到你的启发,借鉴你的做法,但已经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你,这就是山寨文化现象。再譬如,你搞了个有关春节内容的两集、室内的贺岁剧备受欢迎,我受启发也搞了一部很类似的,这并非盗版也并非侵权,只是一种“山寨现象”。例如,去年春节被网络炒得沸沸扬扬的“山寨春晚”,尽管受“央视春晚”影响而启动,但无论从名字、内容、概念、形式都并非“央视春晚”,并无侵权可言,这就是山寨文化现象。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

编者按: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最初是指一种由民间力量发起的产业现象,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以兼容的强大功能、花哨的包装、低廉的价格赢取消费者而盈利。如今,山寨一词已经成为网络流行语,成为网民心中一种创新恶搞和非主流的标志。本来,你还以为它仅仅限于数码、包包等领域的时候,结果它居然挤进了娱乐圈。无人不山寨,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态度。

“山寨”一词的流行演变

山寨一词,古已有之。山寨者,山上的寨子也。良民草民所居住的山寨,是某种群体集体居住的建筑群而已。但山寨的含义后来有了特殊的社会意义,比如《水浒》里的梁山泊,便是山寨。在这个意义上,山寨是与庙堂、官府对应的地方。山寨既可以奉行“聚义堂”的原则,与官府对抗;也可改行“忠义堂”的新路,接受招安,与官府合作。

近年流行的山寨一词,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先是广东某些地方的IT行业,利用自己的技术条件和经济力量,模仿市场上流行的手机样式,进行整合创新,生产出质量不错而又价格低廉的新颖手机。由于这种手机不是经过官方批准生产的,没有行业执照,有点“野”,故被称为山寨手机。即使整合成为最先进式样,也只有相似的“庙堂”手机2/3的价格。于是,山寨手机的生产和销售,一时风头无二。由山寨手机开路,继后不断出现了各种山寨现象:山寨游戏机、山寨名牌包包、山寨周杰伦、山寨《百家讲坛》等等,不一而足。因此,上述情况又被称为“山寨文化”。“山寨文化”,是对山寨现象的高度概括,是对市场经济条件

下不规范的、不受政府管束的民间性、规模性、群体性模仿(当然也有盗版)、创新活动的社会现象的概括。山寨文化产品,主要出自文化产业领域。

在我看来,山寨文化是作为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不够完善国家的一种必然的的社会文化现象。它是属于体制外的文化。在政府管制体制中,山寨文化没有存在的空间。严格的资格审查,资质判定,各种各样人们熟悉的繁琐甚至过于苛刻的审批程序,霸气十足的办事人员,以及吃喝卡要的不正之风,甚至权力寻租,各种各样正常的不正常的“体制内现象”,很大程度上消弭了山寨文化现象存在的空间。要生存,要发展,就只有在体制外空间,只能在体制外循环。但正是这种体制外发展的现象,客观上刺激、纠正着体制内机制的健全,客观上促使体制内行业对于自己的服务素质、利润(有时甚至是暴利)空间的反省。

“山寨文化”利大于弊

山寨文化是草根文化、平民文化。山寨产品的显著特点一是廉价,二是实用,三是更新迅速。在小康社会还没有全面建成的今天,草根阶层、平民阶层虽然收入低微,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高档时尚产品享受的欲望,仍然时时在萌动。在不偷不抢不贪的前提下,在无义之财决不取的价值观下,要想使用相对高档的、实用的产品,惟一的“正道”便是购买山寨产品。

山寨产品之所以能够行销于世,用者多多,跟山寨文化产品的草根属性、平民属性密不可分。正是看准了这样一个庞大的草根平民消费群体,山寨文化产品才有了巨大市场,才对“庙堂”产品形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巨大的挑战。从这个方面来讲,山寨文化产品对于“庙堂”文化产品的价格定位、便民实用、更新速度等,都是很好的刺激和促进。

山寨文化是民间创新力量的表现。从山寨产品的情况看来,固然有一些是伪劣产品,但多数是通过借鉴模仿而赋予创意的产品,有的产品特别是手机产品,往往整合了很多不同优质品牌的长处,再根据草根平民阶层的需求,增加新的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产品。至于山寨影视,特别是山寨新闻联播、山寨明星等,则更是“山民”利用名牌栏目的名气和名人的良好社会形象,借以表达自己对社会种种不良现象特别是官场腐败的痛恨,从而表达出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渴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间,充满了调侃式的、极具幽默感的方式、语言和感情,反映了民众通过平和的方式和手段,表达渴望变革的善良情怀。这无论在山寨产品创造和利益诉求的表达方面,都是一种创新,是民间和谐文化的创新。

山寨文化是对相关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为的反抗。人所共知,几乎所有新兴行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和垄断行业,暴利思维已经积久成习。民众在一时无法从根本上从体制上改变暴利现状的情况下,采用“山寨”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何尝不是对行业暴利的反抗!这种反抗,持续日久之后,自然会成为暴利行业暴利行为的匡正力量。

山寨文化是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新型科技的重要力量。从模仿到创新,是技术进步产品创造的必然途径。山寨文化的很多产品,都是对先进产品的模仿。模仿并不违法,也不失德。大量的山寨产品的出现,山寨企业之间的竞争,山寨企业和庙堂企业的竞争,客观上对促进各自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各自从功能到样式的不断创新,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技术创新、科技发展。至少,它是具有这样的功能。

毫无疑问,山寨文化框架下的山寨产品,容易甚至有的已经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因此,应当加大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运用法律力量,运用道德力量,运用社会舆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否则,山寨文化就成了违法文化、犯罪文化,山寨产品就成了无良产品。但是,不能仅仅因为山寨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就片面否定山寨文化及其产品。其实,山寨文化山寨产品的出现,具有很强的人民性,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文化空间,它逼迫庙堂文化庙堂产品更加注意自己文化及其产品的人民性,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总的说来,山寨文化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尽管它也有明显的不足和问题,但相对于其正面价值而言,山寨文化的存在,对我们目前这个社会是利大于弊。(李宗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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