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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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JST0001S-2018

1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花椒粉(或胡椒粉)、味精为原料,以鸡精、白砂糖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原辅料按比例混合、拌匀、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固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原料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和GB/T 5461的要求。

花椒粉应符合GB/T 30391的要求。

味精应符合GB 2720和GB/T 8967的要求。

3.1.2辅料

鸡精应符合SB/T 10371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和GB/T 317的要求。

3.2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5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项

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于白色洁净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其色泽、杂质,嗅其气味。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无异嗅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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