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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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的管理规定
一、劳务派遣工优秀员工的定义
指在公司各分厂、部门中,被分厂、部门任命为生产岗位上的工段长、带班长、机长(线长)等班组长的劳务派遣工,或者是被公司和分厂评为年度先进生产者、生产能手、质量标兵和月度星级员工的劳务派遣工,或者是掌握高技能而表现突出的劳务派遣工。他们在生产工作中,对完成本部门年度产量和质量目标有着突出的贡献和作用,包括:
1、在班组管理、带队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
2、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方面绩效明显的;
3、在降本增效,节约能源等方面效果明显的;
4、在分厂小改小革、参与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中成绩突出的;
5、在安全生产、遵纪守法方面表现优秀的。
二、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简称转正)的标准
1、生产操作工岗位:本企业工龄满3年、班组骨干、近两年获得过各类厂
级先进(如:先进生产者、质量能手、技术能手等)或者是月度“星级员工”称号,在班组中工作表现优秀,技能等级必须是初级及以上,其中学历高者优先,部门择优推荐;
2、通用技能岗位,包括维修、模修、检测、探伤等工种:本企业工龄满2
年、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水平在班组内属于较高者且有积极工作的态度和能力,工作效率高,其中学历和技能等级高者优先;技能等级必须是中级及以上;
3、管理和技术岗位,表现合格者1年内转正;
三、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的评定程序
1、转正名额确定:每年转正比例在控制在劳务派遣工总人数的5%~10%,
转正工作每年开展1~2次,一般在每年上半年和/或下半年进行此项工作。每年具体转正名额经公司高层批准后由人资部在年初下达;
2、考评组
(1)分厂、部门成立转正工作考评小组,负责审核推荐工作;
(2)公司成立转正工作评审组,由人资部、工会和分厂代表组成,负责对分厂和部门推荐的转正人员进行汇总和审核;
3、转正评定程序:
(1)各分厂、部门组织考核,首先由基层班组推荐候选人,按个人业绩表现,填写《劳务派遣员工转为合同制员工的推荐表》(见附件),
分厂、部门考评小组在所报送的人员中进行择优挑选,并进行公示,
此后以分厂、部门的的名义推荐,报送人力资源部;
(2)评审组审核:评审组按标准对所推荐的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并在全厂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评审组将全部人员报
送公司中外双方总经理审批;
(3)公司领导审批:经公司中外双方总经理批准后,转正工作审批完成。
被批准转正的劳务派遣工,由人资部办理转正手续。
四、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
转正后,将于次月开始享受合同制员工的待遇,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转正人员在工作所在地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他
们应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享受年金福利;
3、晋升岗位工资1级,第二年考评合格者(AB档/表现在平均水平以上),
再晋升1级工资;
4、可享受平安保险;
5、可申请乘班车上下班。
五、其它
1、本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11年月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