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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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汽车修复技术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汽车修复的作业流程、工艺要求、配件修换原则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事故损伤的修复。

的是进一步保证事故汽车的修复质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T 5336 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

GB/T 5624 汽车维修术语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

使标准内容更全面

的时效性。

3术语和定义

GB/T5624 和 GB7258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设计

汽车制造厂或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改造、改装及维修的技术文件。

3.2 事故汽车

因意外事故而损伤的汽车。

3.3 事故汽车修复

3.4 受损件

因事故导致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不能达到相关技术标准或原设计要求需要更换或修理的零部件。

3.5 弯曲变形

永久性变形的损伤形式。

3.6 折曲变形

弯曲变形剧烈曲率半径很小,通常在很短的长度上弯曲90o以上,通过拉拔矫正仍有明显的裂纹和开裂,或者出现永久变形带,需经高温热处理才能恢复到事故前状态的损伤形式。

4.1,进厂检验

4.1.1 损伤诊断

4.1.1.1

4.1.1.2

4.1.1.3 A 并归入维修档案。

损伤诊断是事故汽车修复的基础环节,也是重要环节只有损伤诊断正确,才能制定合适的修复方案。应重点注意三方面的内容:

1有助于准确判定损伤范围,力的

2

3 C 的技术要求。

4.1.2 损伤等级评定

4.1.2.1 以车身 (含驾驶室 )

4.1.2.2 整车损伤等级划分为一级损伤、二级损伤和三级损伤,损伤等级评定方法按照附录 B 的规定

B评定对象,整车

1。

2(对可修复性车辆而言主要以车身(含驾驶室 )总成、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

8

3级损伤、二级损伤和三级损伤。

1

统及转向系统中有三个含以上总成或系统损坏;非承载式车身、车架和发动机总成之一损坏,或非承载式车身总成、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制动系统及转向系统中有三个含以上

总成或系统。

2

非承载式车身总成、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制动系统及转向系统中有一个

以上总成或系统

3

4.1.3 确定修复作业项目

4.1.3.1

4.1.3.2

200016

4.2 过程检验

4.2.1

4.2.2修复过程中应按照附录 C录检验结果。事故汽车特别

C

修和装配、关键工艺过程作了详细规定。对车架/ 车身、安全带、气囊、转向机构、制动机构以及

4.3竣工检验

主要

1D

2

3

检验。

4---- 无偿返修

4.3.1 修复完成后应按照附录 D 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竣工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3.2

维修项目及损伤关联情况进行部分项目检验。

4.3.3

4.3.4 竣工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进行返修。

5工艺要求

本章“工艺要求”实际是过程检验的重要补充。事故汽车修复后的安全性是通过控制修复过程中的

能保证车身的机械部件正确的装配。

生命安全。

乘客的生命安全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

5.1 拆卸 5.1.1

5.1.2

干燥的环境中。

5.1.3

5.1.4

5.1.5

1

2

顺序、强度进行部件拆卸。

3 5.2 车架 / 车身校正

5.2.1 车架或承载式车身变形后应使用专业的拉伸、整形设备和测量工具进行形状和位置恢复。车

架、车身校正应满足以下要求:

a)

b)

c)

1/ 车身校正是指通过一定的外力将因事故损坏或疲劳损坏的部位修复到事故前车辆状态

的过程。

2

比较抽象的更深层次的概念,如金属内部分子结构是否能按照原来的位置重新顺序排列、内部的应力是否完全释放等,它将直接关系到车辆修复后的功能和寿命。

3

伸不足和拉伸过度现象的发生。.3

范拆卸对于新板件的安装和车辆安全也有影响。要求面

5.3.1

5.3.2

或连接缝。

5.3.3 5.4 焊接和粘接

5.4.1焊接方式和焊机型号的选择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5.4.2焊接前应清除板件表面的油污、铁锈和

5.4.3焊接后应对焊接处及裸铁进行防腐处理。

5.4.4

5.4.5

5.4.6

5.4.7有粘接要求的部件应按照原设计要求进行。 5.5 涂装

5.5.1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5.5.2

5.5.33mm 。腻子的选用和刮涂

5.5.4

面漆表面进行抛光处理。

5.5.5

5.5.6 5.6 装配

5.6.1

漏水和漏气现象。

5.6.2

母严禁重复使用。

5.6.3

5.6.4力、流量等性能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5.6.5

6配件的修修换原则

1

250-60%的零部件一般予以更换。

1

2

电池电解液等泄露的液体介质等。这些零部件通常无法修复再利

3

能和安全技术要求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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