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讲课稿
社区矫正会议发言稿

社区矫正会议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志们:我叫姓名,是咱们社区的一名普通居民。
今天,能有机会在这个社区矫正会议上发言,我感到既荣幸又紧张。
先跟大家讲讲我为啥对社区矫正这件事儿这么上心吧。
就在几个月前,我们小区发生了一件事儿,让我对社区矫正有了特别深的感触。
我们小区有个年轻人叫小李,这孩子之前因为一时糊涂犯了点错,被纳入了社区矫正。
刚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小区里好多人都在背后指指点点,说这孩子这辈子算是完了。
我当时心里也犯嘀咕,觉得这孩子可能真的就这么误入歧途了。
可没过多久,我发现事情好像不是大家想的那样。
有一天早上,我出门去买菜,在小区花园里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
我凑过去一看,原来是小李在给大家义务讲解垃圾分类的知识。
他拿着宣传册,讲得头头是道,还亲自示范怎么分类。
我当时就挺惊讶的,这孩子看着还挺积极向上的。
后来,我发现小李经常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
有一次小区组织义务植树,我也去了。
小李干得那叫一个卖力,挖坑、种苗、浇水,一点儿都不含糊。
汗水湿透了他的衣服,他也不在意,还跟大家有说有笑的。
我忍不住跟他搭了句话,问他:“小李,你不累啊?”他抹了把汗,笑着说:“阿姨,不累!能为小区做点事儿,我心里踏实!”从那以后,我对小李的看法彻底改变了。
我发现社区矫正并不是把人一棍子打死,而是给了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通过和小李的接触,我也了解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辛苦和付出。
他们经常找小李谈心,了解他的想法和困难,给他提供帮助和指导。
还给他安排了一些技能培训,让他能有一技之长,以后好找工作。
有一回,小李跟我说,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就像他的亲人一样,一直在关心他、鼓励他,让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他说他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再说个事儿,有一次小区里的王大爷家里的水管坏了,到处找不到人修。
小李知道后,主动上门帮忙。
他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把水管修好了。
王大爷感动得不行,拉着小李的手直说谢谢。
小李却说:“大爷,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民政社区矫正演讲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与我们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的话题——民政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它旨在通过社区资源和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作为民政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力量。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民政社区矫正的重要性。
一、社区矫正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犯罪现象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传统的刑罚执行方式在解决犯罪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能够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社区矫正,我们可以将罪犯置于社区环境中,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改造,降低再犯罪率,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社区矫正有助于罪犯的重新融入社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与社会接触较少,很容易产生与社会脱节的现象。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能够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保持与社会接触,了解社会变化,培养社会责任感。
通过社区工作者的帮助和引导,罪犯可以逐渐适应社会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这对于提高罪犯的生活质量,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三、社区矫正有助于发挥社区资源优势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和参与。
社区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人力,可以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社区矫正,我们可以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为罪犯提供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自我修养。
同时,社区矫正也有利于加强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凝聚力。
在开展民政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 深化与社区合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5. 注重心理疏导,关注罪犯心理健康。
总之,民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社区矫正演讲稿

社区矫正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关于社区矫正的一些想法和观点。
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不仅关乎着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安宁,更关乎着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社区矫正的目的和意义。
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和监督,使其能够重新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这不仅有利于犯罪分子的个人成长和改造,更重要的是能够减少犯罪率,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非常重大,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其次,我想谈谈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它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比如,犯罪分子的改造需要时间和精力,监督和管理工作也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经验。
此外,社会对犯罪分子的偏见和歧视也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克服这些问题和挑战,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和支持,提高监管和管理的水平;社会组织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为犯罪分子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而普通公民也应该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为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而言之,社区矫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它关乎着每个人的利益和福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社区矫正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谢谢大家!。
社区矫正 发言稿

社区矫正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社区居民们: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天很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和思考。
首先,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下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顾名思义,是指通过对矫正对象进行社会适应性训练和监督,帮助其逐步恢复正常生活和社会功能的一种矫正方式。
在我国,社区矫正已经广泛应用于刑满释放人员、缓刑犯和刑事责任能力受限制人员等特殊群体,成为了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的重要工作。
对于社区矫正工作来说,我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些犯罪的人员,他们曾经伤害过社会和他人,却又应该得到社会的重新包容和帮助。
这其中需要我们正确看待矫正对象,既要严格监管他们的行为,又要以人为本,关爱他们的生活。
因此,社区矫正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仅是简单的监督和社区服务,更是需要我们与矫正对象建立起一种具有亲情关怀的工作关系,为他们提供信任、尊重和帮助。
在这里,我想重点和大家分享一下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一些具体经验和思考。
首先,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明确我们的工作目标和原则。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社区矫正,帮助矫正对象恢复正常生活,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一员。
我们的原则是尊重矫正对象的人格尊严,尊重他们的人权和社会权益,用爱和公正来对待他们。
这是我们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始终要坚持的。
其次,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关注矫正对象的个性和心理需求。
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有自己的个性和心理特点,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进行细致的观察和了解,尊重他们的个人生活和价值观,建立起一种互相信任和理解的关系。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
另外,我们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需要充分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
社区是我们进行矫正工作的重要场所,它拥有丰富多样的资源和人才,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多的支持和帮助。
社区矫正法宣讲课稿范文

社区矫正法宣讲课稿范文尊敬的各位社区居民,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今天很荣幸为大家带来关于社区矫正法的宣讲。
社区矫正法是我们国家为了预防和惩治犯罪分子,保护社会安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我将从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目标、实施方式以及对社区居民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社区矫正法。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基本概念。
社区矫正是指对于刑罚执行期满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监管与约束的同时,通过社区支持与管理,帮助他们恢复社会功能,避免再次犯罪。
社区矫正法对于刑罚执行期满或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明确的管理规定,旨在促使罪犯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实现自我改造。
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目标。
社区矫正的目标是通过社区化的方式,全面实施教育、管理和帮助,协助罪犯消除犯罪心理障碍,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推动罪犯重返社会并做出积极贡献。
通过社区矫正的实施,我们可以帮助罪犯摆脱犯罪态势,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的实施方式。
社区矫正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社区化刑罚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等。
社区化刑罚执行是指将刑罚执行期满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送回原居住地或者其他社区,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具体的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内设置社区服务站,为罪犯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社区矫正人员负责对罪犯进行帮教、指导和监督,确保其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生活。
最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社区矫正法对社区居民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对社区居民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在社区的发生,提高社区的安全性。
其次,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为罪犯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重获自由,并为他们的自我改造提供必要条件。
再次,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对监狱资源的占用,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
最后,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可以通过帮助罪犯回归社会,树立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榜样,提供一个良好的社区环境。
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发言稿

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社区矫正法制教育》。
在这个法制教育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社区矫正法制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我想通过这个演讲,向大家介绍一下社区矫正法制教育的意义、目标以及实施方法。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正是通过法律教育,我们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社会公正与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而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则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针对那些犯罪后被判决以社区矫正方式进行改造的个体。
首先,社区矫正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帮助犯罪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法律教育的方式,使其重新回归社会。
通过法制教育,犯罪个体可以了解到自己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规定、法律奖罚并了解到自己所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和社会秩序的破坏。
通过深入的法制教育,犯罪个体可以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遵从,从而改变其不良的行为习惯,最终实现其在社会中的和谐发展。
其次,社区矫正法制教育的实施方法多种多样,并且需要因地制宜。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开设各类法律教育课程,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和讨论,举办专题讲座和座谈会等方式,将法律教育融入犯罪个体的日常生活,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此外,社区矫正机构还可以与社会各界合作,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为犯罪个体讲解法律知识,组织参观法庭、律师事务所等,让他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和了解法律的实际应用。
最后,我想谈一谈社区矫正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可以帮助犯罪个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意识到犯罪的后果,并引导其走上正确的道路。
其次,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可以帮助犯罪个体了解到法律的公正性,增强其对法律的敬畏和遵从,提高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最后,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可以提高社区的治理水平,使社区更加和谐、稳定,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在社区矫正法制教育的推进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为社区的成员,我们应该主动参与社区法制教育活动,增加自身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社区矫正活动演讲稿范文

社区矫正活动演讲稿范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社区居民们:大家好!我是社区矫正活动的主持人。
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个讲台上,向大家介绍社区矫正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社区矫正活动。
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分子从监狱或其它刑罚场所中释放后,安排他们在社区进行辅助教育、心理疏导、职业培训等一系列活动,重新适应社会生活和改造自己的行为。
这种矫正方式不仅可以减轻监狱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为什么社区矫正活动重要?首先,它可以帮助犯罪分子重建生活。
很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教育和培训,导致重回社会后很难找到工作,重新立足。
社区矫正活动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帮助他们学习实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为他们融入社会提供必要的支持。
其次,社区矫正活动有助于减少再犯率。
犯罪分子在狱中受到一定的惩罚,但如果离开监狱后无人关注和指导,他们很容易重新堕入犯罪的圈子。
社区矫正活动可以通过心理疏导、职业指导等方式,帮助犯罪分子改变错误的思维和行为,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
另外,社区矫正活动还有助于改善社区环境。
犯罪分子如果在社区中守法、积极参与活动,将会产生正面影响,对社区的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社区居民也可以通过与犯罪分子的接触,了解他们的故事,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从而在社区中建立起更加紧密的人际关系。
那么,社区矫正活动应该如何进行呢?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矫正体系,包括监狱和社区之间的紧密协作,确保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需要提供全面的教育和培训资源,为犯罪分子提供多种学习机会,从而提高他们的技能和能力。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心理疏导、职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帮助犯罪分子重建自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最后,我们应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到矫正活动中来,为犯罪分子提供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亲爱的社区居民们,社区矫正活动是改变犯罪分子命运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和谐社区、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讲座稿

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讲座稿一、引言社区矫正是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改造和教育的重要手段。
其中,心理辅导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认知自我、解决心理问题具有关键作用。
本讲座主要围绕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点及其面临的挑战展开,旨在提供有效的心理辅导方法与技巧。
二、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特点1. 自卑感与挫折感社区矫正人员往往因为自身行为所致,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与挫折感。
他们常常缺乏自信,怀疑自己是否能够成功融入社会并改变自己。
2. 内外在动机不均衡在进行社区矫正过程中,个体既受到内在动机(如悔过、回归家庭等)的驱使,又面临着来自外部环境以及其他力量的影响(如经济压力、亲友态度)。
这种内外力量对比不平衡会给他们心理上带来困惑与矛盾。
3. 心理焦虑与抑郁社区矫正人员往往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使得他们常常感到焦虑和抑郁。
长期紧张和压力下的心理状态可能对个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三、心理辅导方法与技巧1. 理解和尊重首先,在开展心理辅导时,我们应始终以尊重为前提。
要认识到每个社区矫正人员都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和价值观念,我们需要耐心倾听并理解他们内心真实的需求和困扰。
2. 建立互信与保密机制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关系对于有效进行心理辅导至关重要。
在讲座中可以介绍一些简单而行之有效的建立互信的方法,如分享自身或其他成功案例,并强调教员及助手对信息保密的责任与义务。
3. 帮助建立积极认知模式通过引导社区矫正人员审视问题背后的原因,鼓励他们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合理的认知调整。
可以通过讲述积极思维的影响力以及倡导乐观心态等方式,帮助他们建立积极向上、自信勇敢的内部认知模式。
4. 强调问题解决技巧社区矫正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讲座中可介绍一些常见的问题解决技巧,如制定计划、逐步实施、寻求帮助等,并鼓励他们灵活运用这些技巧来应对困境。
5. 培养积极兴趣与爱好社区矫正人员往往缺乏健康、积极的生活兴趣和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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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机会服从管理迎接明天——在汪疃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在座的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受领导指派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探讨社区矫正方面的有关法律问题,感到非常荣幸。
大家都知道,现阶段,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依据就是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这一办法对我们基层司法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任务等重新做了调整,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要求也有了新的变化,由于实施时间比较短,许多人对一些规定不太了解,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今天我就结合我们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大家谈一谈我对这一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一、社区矫正制度的积极意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并且,被正式纳入刑法。
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012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不仅为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还对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使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制度亮点1、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地位及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更加明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主体,非监禁刑的执行由司法行政部门来管理。
同时明确由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同时这类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
2、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处罚措施更加清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列举了六种应当予以警告的情形、五种应当撤销缓刑和假释的情形及八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的情形。
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特殊性,明确这类罪犯受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就可以收监执行。
较之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处罚则更为严厉。
3、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权责加重《实施办法》一改试点工作中大部分工作由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做法,从交接、管理、处罚、解除矫正等各环节明确了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为例,社区矫正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司法局报到,市司法局负责为其办理交接手续,并指定接收矫正的司法所。
对需要外出、迁居的矫正人员,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力量追查,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发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一旦违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通报人民法院、监狱。
对以上违规矫正人员,法院、监狱裁定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力量及时将罪犯押送至监狱或看守所。
4、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承担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职责。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及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监督职能。
5、对法律的原则规定进一步作出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监管要求:一是报告义务。
要定期向司法所报告其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定期报告身体情况和病情复查情况。
二是外出需审批。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正当原因,确需离开的,应当经过批准,且外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是进入特定场所需审批。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四是变更居住地需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6、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
可以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县、乡两级是关键,尤其是司法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管理。
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告、说明情况。
二是加强对适用禁止令人员的监督管理。
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禁止令的具体内容,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明确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人,并根据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执行方案。
三是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外出、居住地变更审批的程序和时限。
认真核查社区矫正人员提交的外出、变更居住地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村(居)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等。
社区矫正人员一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是要加强检查考核。
司法所要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居住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实地检查核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分级管理,调动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的积极性。
五是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
发挥基层组织、社区群众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广应用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实施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六是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
三、在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充分体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监督,有利于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维护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发现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违反法律和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
在这里,我介绍一下我们派驻工业新区检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1、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2、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开展职务犯罪预防;4、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5、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6、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7、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和涉农检察,依法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其中第6点就是监督与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
因此,司法行政机关与社区矫正人员都要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接受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
四、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立即组织追查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追查。
一是要做好衔接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对罪犯拟适用社区矫正的有关通知后,做好接收社区矫正人员的准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告知拟负责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司法所。
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中,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要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如果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期履行报告义务,未按时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走访时未找到社区矫正人员的,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三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报告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组织追查。
派员深入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工作单位、学校和社区进行调查,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并积极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查找社区矫正人员的下落。
四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查找的有关情况通报批准、决定机关或者原服刑的监狱、看守所,加强沟通、配合。
五、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的处罚措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要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依法处理直至收监执行,这是刑罚执行强制性、严肃性的体现,能够发挥处罚措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一是规定了警告。
列举了六种应当给予警告的情形,即: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社区矫正人员只要有其中一种情形,就应当给予警告。
社区矫正人员对警告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二是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
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禁止令尚不属情节严重的,由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是规定了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应当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的情形有五种,即: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是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应当收监执行的情形包括八种,即: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近日,我院就依法监督了一起因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而撤销缓刑案件。
我院在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中,发现罪犯王进(男,33岁,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于2012年8月2日被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8月17日至2013年8月16日止)在缓刑考验期内擅自离开居住地、不按时报到、不接受教育,并于2012年12月中旬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其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5条第2、3、4、5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