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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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医院
抗菌药物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干预制度
一、工作职责
二、监测指标
三、超常预警
四、干预措施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医院按规定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药学部负责分析及监测全院各临床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医务科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二、监测指标
(一)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
(二)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在术前30分钟至1小时内,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I类切
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四)检验科微生物室监测微生物和细菌耐药情况,根据临床需要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对多重耐药菌的耐药性监测。
三、超常预警
(一)药学部根据药敏分析结果,对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指导,对符合预警指标的耐药菌发布预警信息。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临床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二)检验科每季度向全院发布常见细菌菌种及药敏分析报告,分析结果报药学部、院感科和医务科。
医务科、药学部和院感办要根据各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适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干预,确保临床科室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合理应用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