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业研究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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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73 年,是台湾唯一经立法程序设立的财团法人技术研究机构,简称工研院。创立之初,工研院主要承担的任务是为产业提供技术支持,1979 年颁布的《科学技术发展方案》明确提出工研院的任务:接受政府委托研究开发,辅导厂商研究发展,加强与外界工程学术团体合作、关键性新技术引进与推广, 协助中小企业研发,针对关键性新技术及新产品进行市场分析及经济评估,设置小型实验工厂,推动试验及试制服务,积极筹设能源研究所等。工研院由此成立了创新技术转移公司。
一定位及任务
随着台湾产业发展迈向创新导向阶段,工研院的定位也适时调整成为区域科技计划主要执行者、科技政策制定的参与和执行者。1986年台湾拟定《科学技术发展长程计划》工研院被明确定位为“任务导向的应用研究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世界各国、各区域对技术创新的逐渐重视,工研院在技术支持的角色上加重前瞻及创新的比重,通过产业服务的强化及开放实验室设立,提供产业界及区域所需要的技术及服务,协助政府开创新兴产业。除此之外,工研院开始扮演区域创新体系连接点的角色,强化国际合作、学界合作,建构研发联盟及重视台湾南、北勾连。工研院于2002年完成了《2008 策略规划》将业务方向调整为“产业科技研发,知识型服务,技术衍生价值”。并由此形成新的定位基点:1 研发创新前瞻科技;2 育成知识密集型企业; 3 促成知识化服务业;4 建置产业学院;5 构筑基础平台; 6 促进永续发展。尽管在后来的发展中,工研院也出现过困难, 但引领科技前沿, 不断推进产业升级、转型的宗旨一以贯之。
二组织管理机构
工研院的核心机构六个所、两大中心, 以围绕研发事业、技术任务、专业服务三大支柱进行编组。基础研究所集中进行核心技术的研究,主打技术引领和扩散; 焦点中心以及分属的五个中心则主要整合内部创新资源,分门别类,快速抢占新科技的制高点;连结中心主要整合行政服务、咨讯、技术转移等部门, 为工研院提供各类服务。这一组织结构灵活机动, 强调资源共享,跨领域整合运作, 以及灵活快速回应外界的需求,进而从体制上保障了整个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运作机制
1 经费投入机制
具体的经费结构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专案计划:政府经济部技术处等委托的科技研发计划。
2)技术服务:军方、企业委托项目,以及面向企业的咨询、培训、检测、分析等服务项目。
3)计划衍生:专案计划所产生的技术, 接受民间及政府等委托从事特定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
4)业务外收入。
2 研发项目选择机制
工研院研发项目的选择始终以产业为导向。无论是为满足产业的技术需求而进行的研发,还是以技术为出发点创造新兴产业,产业的先期介入都是研发项目选择的重要方式。早期,项目的选择一般都要经过调查企业的实际情况、邀请产业界及学界专家参与评审,或者以业界参与合作的方式,以确定拟研究的技术发展方向符合产业需求。为适应产业情况的不断变化,工研院以技术为出发点成立研究单位, 如应环保成立防污中心, 应通讯技术成立电通所等, 强调一个研发单位对应一个产业类别。随着产业界能力的提升,工研院研发项目的选择也逐渐整合,并特别重视前瞻性,不再由原来的各单位简单对应各产业。对于那些预期能较持久具有创新性的产业,投入更多的资源和人力。
3 技术研发机制
工研院所进行的研发注重与学术界、产业界错位进行。基础研究主要由学术界来承担, 生产技术及配合销售尽量由产业界完成,工研院则关注前瞻性和共性应用技术的研发。但是,它与学术界、产业界又是紧密合作的。其技术研发机制主要包括自行研发、技术引进,以及与产业、学界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
自行研发主要由工研院的各个所或中心为主进行,但非常重视满足产业界的需求。
技术引进在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过程中曾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研院创立初期没有集成电路等高技术,为了迅速掌握其中的关键技术,工研院承担了引进技术开发初期的技术风险和人才培育工作。利用从美国RCA 公司转移来的技术和经验, 建立了试验工厂,制造出集成电路,促成了台湾集成电路制造业的形成和发展。
工研院与产业界、学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课题不仅可以在同类研究机构中进行, 也可以与企业合作研发。技术人员的交流更是如此, 它鼓励技术研发人员向企业转移, 也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为加强与企业界的互动, 工研院还推动了开放实验室的建设, 由企业就特定研究主题与工研院进行合作研究,其目的是藉此拉长产研合作的纵深程度。工研院与大学的合作,则主要包括人员合聘、借聘、学术研究的合作、研究生的培养、场地与设施的共享,以及建立联合研究中心等。
4 技术扩散机制
为实现产业技术升级, 工研院有意加大技术扩散的力度。其技术扩散的主要方式有:技术转移。针对个别企业的技术合作与技术服务,针对多家企业的共性技术研发,针对产业内尚未有承接对象的前瞻性技术创新, 都是工研院予以关注和技术转移的方向。衍生公司。通过建立衍生公司把新技术快速带入产业。衍生公司采用的技术一般均是突破性的新技术,所生产的是关键产品,既可以创造需求, 又提供投资机会,从而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孵化创新企业。凡符合高科技创业要求的( 其技术必须是创新的, 或者在台湾处于先进水平, 而且能对现存企业和产业起到带动作用) ,个人及成立18 个月之内的新公司均可以申请进工研院的孵化中心。孵化育成期为3 年, 工研院提供场地和部分初始投资,还提供商业咨询、法律信息等服务,以及投资、技术服务、培训、行政管理等支持。企业成功孵化后,通常将一部分股权或者捐赠作为对工研院的回报。
四工研院的发展战略
为了带动产业技术发展,工研院贯彻了三个基本战略:
一是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为了加速国内产业技术的发展,建立新型科技产业,工研院加强前瞻性及创新性技术研发,提供领导型技术,帮助企业摆脱技术追随者的弱势。
二是强化产业服务。工研院主动发掘企业的技术需求,协助企业研究开发,并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具体措施是,通过知识产权授权、技术转让及各项工业技术服务,协助企业提升技术层次和产品附加价值,增强竞争能力,开放实验室与建立创业育成中心,推动以创新技术为基础的投资。
三是推动国际化。为了应用国际科技资源,工研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前瞻技术信息交流、引进科技专业人才、拓展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领域;还通过举办科技展览,吸引国际创业投资等方式,帮助企业掌握和取得国际科技资源。
五给我们的借鉴意义
1 非营利性应用技术研究机构是以有限的资源产生巨大产业效益的有力杠杆
在经济起飞初期,鉴于国家和地区整体的科技水平和企业的研发能力均较薄弱的现实, 依靠个别企业现有的能力很难形成有竞争力的创新能力和产业效益。非营利性应用技术公共研究机构能够整合积聚政府、产业、科研部门,以及高校力量,提升产业研发能力,带动产业研发投资,带动产业上中下游发展,加速产业结构调整, 促成新兴产业的产生等, 从而实现由技术研发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发挥以研发投入带动产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2 非营利机构的性质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 保障了工研院的研发始终以“未来”为导向
工研院一直希望能跑在产业界的前面, 做产业想做但做不了, 或者欲做不敢做的事情。非营利的机构性质和企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成为其破解难度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