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的情况说明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
违建查处情况汇报范文违建查处情况汇报。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对本地区违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和汇总,现将查处情况进行如下汇报:一、违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自从上次汇报以来,我们加大了对违建的整治力度,通过加强巡查、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手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我们对违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对涉及到的违建进行了分类整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
二、违建整治成果。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目前已经对部分违建进行了拆除或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同时,我们也对一些涉及到的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整治工作得到了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违建整治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整治力度不够、部分责任人不配合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于一些顽固的违建,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四、违建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影响。
违建整治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对城市规划的一种整顿,更是对法制建设的一种促进。
通过整治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也可以为居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同时,也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个更加清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形成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
五、违建整治工作的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建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建行为。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们相信,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违建查处情况的汇报,希望得到各位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也希望得到各位同事的共同努力,共同推进违建整治工作的开展。
谢谢!。
关于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的情况说明
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XX建设查处执法主体的解释说明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XX建设大量出现,引发诸多矛盾,加强XX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刻不容缓,法律、法规将XX建设的处罚权分别赋予了不同部门,由于执法的多因性,拆除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导致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相关执法部门争处罚权或相互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对XX建设的及时处置。
正确确定XX建筑查处主体是合法、及时处理XX建设的前提。
一、存在的问题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为方便生产生活建设的违章建筑。
主要表现为“城中村”内的违章建筑。
针对违章建筑拆除执法主体应如何认定是本文拟要解决的问题。
1、执法主体的确定针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拆除执法主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一是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和《XX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2条规定。
二是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国土资源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
三是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第64条规定。
四是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主要依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XX市规划局<关于确定集体土地上XX 建设查处执法主体请示>答复意见的函》(吉建函[2013]314号)。
2、适用法律的问题针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拆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一是农用地上的违章建筑优先适用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拆除,执法主体应为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依据《国土资源法》第73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不属农业设施的违章建筑可以适用规划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拆除。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违法占地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违章建筑是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都是违章建筑,不管你是否有土地使用权,不管土地是租赁的还事自持的。
下面是为您推荐的关于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请参考。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20**年10月15日—21日,张金菊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委负责人以及财工委委员组成的调查组,先后走访了县建设局、城管局、国土局、县人民法院、安监局和田坪、亚鱼、朱家场、平溪等乡镇,召开了有相关单位领导及站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20**年以来我县(大龙镇除外)违法占地、违章建筑(下称“两违”)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现将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对“两违”整治工作非常重视,一是通过“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等活动开展了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了对“两违”整治工作的投入。
为国土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及每个乡镇国土所和城管部门均配备了执法监察车辆;三是加大了对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巡查力度。
国土部门成立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84个村均聘请了一名国土资源动态监察巡查员,建立了覆盖全县的动态巡查监察网络。
而城管部门成立了专门负责城区违章建筑巡查的查访小组,并通过市民电话举报、网络投诉、建设局转来函件等方式,拓宽违章建筑信息来源渠道。
四是在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方面有新突破。
今年通过多家部门统一协作,由于工作措施到位,在朱家场镇兴隆村成功制止了一起违法占地建房案件,为我县查处“两违”案件提供了很好的模式(称为“兴隆模式”)。
通过相关部门工作的有力开展,及时查处了一批“两违”案件,整治工作有了起色。
单位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单位违法用地情况汇报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单位发现了一些违法用地的情况,经过调查和整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首先,我们发现在单位周边存在着一些违法用地的现象。
一些地块被私自占用,用于非法建设或者非法开发,严重侵犯了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利用权,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这些违法用地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的整体形象,也给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其次,我们发现一些单位内部存在着违法用地的情况。
一些部门或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进行非法建设或者非法使用,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给单位的形象和管理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单位自身的利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单位周边和内部的土地管理和监管,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用地行为。
其次,加强了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了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制定了相关的规划和政策,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通过以上的整改措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现象,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我们也呼吁全体员工和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违法用地行为,共同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共同建设美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总之,违法用地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的蔓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为国家和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核查违法用地情况汇报范文
核查违法用地情况汇报范文近年来,我国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违法用地的情况。
为了加强对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单位对某地区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汇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主要针对某地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领域存在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核实。
二、核查方法。
我们采取了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
通过对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核对,结合实地调查,全面了解了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
三、核查结果。
经过核查,发现了一些违法用地的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城市建设用地方面,部分地块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超标准占地等违法行为;2. 农村建设用地方面,存在一些违法建设农房、占用耕地建设非农业建设用地等情况;3. 工矿仓储用地方面,一些企业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用地,以及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等违法行为。
四、整改建议。
针对以上发现的违法用地情况,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议:1. 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 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耕地资源;3. 加强对工矿仓储用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用地审批管理,严禁擅自占用耕地。
五、结语。
通过本次核查,我们对某地区存在的违法用地情况有了全面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增强土地资源的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
以上就是本次核查违法用地情况的汇报内容,谢谢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
关于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市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建设XXX起,取缔拆除XXX万平方米,回收土地XXX亩,挽回经济损失XXX万元。
下面就我市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查处情况。
自去年以来,我市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巡查、严格执法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
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查处违法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查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查处、严格执法,确保了查处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取缔拆除情况。
针对查处的违法建设,我市采取了有力的取缔拆除措施。
通过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实施了取缔拆除,有效维护了城市规划和环境秩序。
在取缔拆除工作中,我们注重保障相关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取缔拆除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三、土地回收情况。
随着违法建设的取缔拆除,相应的土地也得到了有效回收。
我市通过合理规划,对回收的土地进行了合理利用,确保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同时,回收的土地也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四、经济损失挽回情况。
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仅注重了对违法建设的取缔拆除,也注重了对经济损失的挽回工作。
通过依法追缴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所得,有效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五、下一步工作展望。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查处合力。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总之,我市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任重道远。
我们将继续保持工作的饱满热情,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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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违法用地调查情况说明篇一:违法用地调查报告中新网8月19日电 19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底,全国共上报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宗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
其中,闲置土地宗数2815宗,面积16.95万亩,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91.69%和90%;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途宗数92宗,面积1257.85亩,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3%和0.67%。
从清理数据来看,在各类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中,闲置土地成为房地产用地违法违规的主要问题。
各地上报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从闲置土地分布来说,东部地区数量较多,分别占上报总宗数和面积的62.24%和62.46%。
从闲置时间上看,闲置5年以下的地块1354宗,占闲置土地总数的48%;闲置时间5年以上的地块共875宗,占31%;闲置时间较长,但合同中未约定具体开工时间的地块586宗,占21%。
数据还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开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2208宗。
其中,闲置土地2044宗,面积12.35万亩;别墅用地74宗,面积7836亩;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性质83宗,面积943亩。
篇二:违法用地,检讨书篇一:违法用地检讨书范文模板违法用地检讨书范文模板市国土资源局:于年月日经委安排在禾口使用耕(地类)平方米作用地,我在年月日开始建设,由于我对土地管理法规认识不足,至今仍未办理用地手续,现经国土部门宣传教育,认识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我同意贵司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希贵局给予补办用地手续。
篇二:土地管理检讨书土地管理检讨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在这里,我对由于自己工作失职、疏于监管造成的严重后果做出深刻的检讨。
关于违法建设处理情况汇报
关于违法建设处理情况汇报近期,针对我市违法建设情况,我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处理工作。
现将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排查情况。
针对违法建设情况,我单位组织了相关部门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
通过摸底调查和现场核实,初步掌握了我市违法建设的整体情况,包括违法建设的类型、地点、规模等具体信息。
二、处理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情况,我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措施。
首先,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我们依法进行了拆除或整改,确保城市建设的规范和秩序。
其次,对于正在建设或计划中的违法项目,我们及时进行了停工处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我们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三、成效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全面排查和有效处理,已经有部分违法建设得到了拆除或整改,有效地改善了城市建设的环境。
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些相关责任人员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一定的震慑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排查力度,确保全面掌握违法建设的情况。
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维护城市建设的规范和秩序。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五、结语。
通过对违法建设处理情况的汇报,可以看出我单位在处理违法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违法建设问题是一个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建设的规范和秩序,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清查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汇报
清查违法占地建房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对本地区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清查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本地区各个乡镇的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经过实地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们发现存在大量未经审批、违法占地建房的情况。
其中,一些建筑占用了农田、林地和河道等禁止建设的区域,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其次,我们对违法建房的类型进行了分类整理。
主要包括违规搭建的简易房屋、无证搭建的砖混结构房屋、超出规划范围的别墅和豪宅等。
这些违法建筑不仅破坏了当地的城乡规划,还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和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违法建房的监管力度,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规定,不再进行违法建房行为。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确保违法建筑得到及时清除,恢复原貌。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房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
综上所述,我们对本地区违法占地建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建房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家园。
土地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3篇
土地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3篇土地执法监察情况调查报告第1篇近年来,随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土地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土地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但从调研了解情况看,土地执法部门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首先是地方政府违法案件现象增多。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项目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城市(镇)建设和国家一些能源、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且项目建设时间紧迫,导致地方政府为了抢时间上项目,造成违法案件增多,部分农民因缺房住而申请占用耕地建房得不到批准,便未批先用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报批案件。
一些地方政府盲目实施文化广场、房地产开发,相继出现了新一轮圈占集体土地建设的行为,出现多征少用等破坏浪费土地资源现象。
镇和村级组织对纠正清理违法建筑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消极应付。
部分镇、村、组干部从企业得点甜头便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包庇纵容、从中谋利。
二、土地执法难度较大。
从一定意义上讲,执法难是国土资源执法法,却具有行政监察的一些职责,但又没有行政监察的职权。
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责任,只有制止非法建设、拆除房屋、没收违法设施等,违法主体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法产生强烈的震慑一力。
违法案件调查工作中,当事人往往采取游击方式逃避,调查,造成现场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想要惩处找不到违法主体,难以处理和发挥惩戒的效果。
在强制拆除行动中与群众抵抗产生的肢体碰撞和遭遇涉黑势力的威胁,致使执法工作经常受阻,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执法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或达到预期目标。
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不顺畅。
法律法规规定,国土部门只有权对经查处制止后仍然继续抢建的违法建筑方可进行强制拆除;对已经作出拆除处罚的案件必须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两违检查情况汇报
两违检查情况汇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单位于2022年1月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详细的情况汇报如下:一、整体情况。
经过本次检查,共发现两违情况XX起,其中违法建筑XX处,违法占地XX 处。
与去年同期相比,两违情况有所增加/减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具体情况如下:1. 违法建筑情况。
本次检查中,发现违法建筑XX处,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其中,存在擅自搭建、无证搭建、超范围建设等违法行为。
违法建筑主要涉及房屋、棚户区、违建厂房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 违法占地情况。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违法占地XX处,主要表现为违规占用农田、林地、河道等自然资源。
违法占地行为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及时整治。
二、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1. 监管不力。
部分地区监管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和整治。
2. 法律意识淡薄。
个别群众和单位对违法行为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故意违法建设和占地。
3. 整治难度大。
部分违法建筑和占地行为牵涉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有效整治。
三、整改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建议:1. 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违法建筑和占地行为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
2. 宣传法律法规。
加强对群众和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3. 综合治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违法建筑和占地行为的整改工作。
四、结语。
通过本次检查,我们对辖区内的两违情况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辖区内两违问题的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土地执法开展情况汇报
土地执法开展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代表土地执法部门,向您汇报我部门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
首先,我部门在土地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们加大了对土
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
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加强了对土地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了
执法工作的规范和专业性。
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对农村土地执
法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法律法规的了解
和遵守意识。
其次,我们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针对违法占用耕地、违法采矿和非法建设等问题,我们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违
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
协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地打击了一些恶意违法行为。
再次,我们加强了对土地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我们建立了健全
的监督机制,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了执法工作的
公正性和效果。
我们还加强了对执法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
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提高了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最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对土地执法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保护好我国宝贵的土地资源作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一定会不辱使命,努力做好土地执法工作。
谢谢!。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10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国土资源部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12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30.6%,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31.2%降低到5.81%,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
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一)建立监管责任网络。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建立土地监管责任体系,把违法用地易发区,编制成全图,定人定岗进行动态和静态监管,实行监管区域、村庄、耕地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制度完善、巡查职责规范、监管主体明确的市、县、乡三级巡查网络,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监管体系建设。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
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
2009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2012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1812.14万元,没收建筑物45.75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3.5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4069.91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18.8亿元。
核查违法用地情况汇报范文
核查违法用地情况汇报范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和汇报。
在此,我将对我市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汇报,以便相关部门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一、违法用地情况概况。
我市存在的违法用地情况主要集中在城市边缘地带和农村地区。
其中,违法建设用地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违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未经审批擅自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等情况较为突出。
二、违法用地问题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法用地行为普遍,涉及面广,影响恶劣;(2)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3)相关部门协调不畅,责任划分不清,整治效果不佳。
2.问题成因分析。
(1)利益驱使,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监管漏洞,导致违法用地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善,导致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3)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违法用地行为屡禁不止。
三、整改措施建议。
1.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3.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机制;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用地的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四、整改成效预期。
经过我市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相信违法用地问题将会得到有效整治。
预期将会取得以下成效:1.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体形势得到明显改观;2.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得到加强,整治工作效果明显提高;3.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我市违法用地情况的核查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治,共同维护我市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
违法建设摸排情况汇报
违法建设摸排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对本地区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摸排调查,以下是情况的汇报:经过调查发现,本地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现象,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和城市郊区。
这些违法建设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房屋、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厂房和仓库、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的商业建筑等。
这些违法建设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首先,违法建设导致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在农村地区,一些村民为了谋求经济利益,擅自在耕地上建设房屋或者厂房,导致了大量的耕地被非农业用途占用。
这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耕地资源,也破坏了土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的肥力。
在城市郊区,一些商业开发商为了谋取暴利,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业用地,导致了城市周边的土地资源被大量浪费,也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隐患。
其次,违法建设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些违法建设项目没有经过规划和审批,导致了周边道路交通拥堵、供水供电不足、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特别是一些违法建设在紧邻居民区建设,噪音、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首先,加强了对违法建设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拆除和恢复原状。
同时,加强了对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的占用,保护耕地资源。
另外,我们也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民和商业开发商依法合规进行建设,增强了全社会对违法建设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总的来说,违法建设是一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单位违法用地情况汇报
单位违法用地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单位在用地管理方面存在一些违法情况,特向有关部门做如下汇报。
首先,我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国家耕地的情况。
由于项目进度紧迫,我们在没有取得相应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耕地进行建设,这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耕地资源,也给周边农民带来了不良影响。
其次,我单位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情况。
在一些项目开发中,我们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这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也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
另外,我单位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占用保护地的情况。
一些项目因为规划不周、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需要等原因,未能严格按照保护地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导致了对保护地环境的破坏。
针对以上情况,我单位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整改。
首先,我们已经启动了内部审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后续施工不再违法用地。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项目建设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不再出现违法用地的情况。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利用和保护。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监督和指导我们的整改工作,帮助我们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进行。
我们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严格的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违法用地的情况,为国家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土地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
土地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近年来,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一直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领域。
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下面我将就土地执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高度重视,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了执法团队建设,提高了执法效率。
通过加强巡查和监管,我们发现了大量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我们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其次,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执法合力。
在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沟通和协作,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
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提高了查处效率,也为案件的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了执法水平和素质。
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们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正、严谨和高效。
然而,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一些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存在一定的顽固性和复杂性,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尚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工作薄弱环节,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整体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确保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总的来说,土地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我们将继续坚持依法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努力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违法建设开展情况工作汇报
违法建设开展情况工作汇报违法建设开展情况工作汇报范文违法建设情况汇报怎么样写才简洁明了呢?我平时整理了许多违法建设情况汇报模板。
下面是啦店铺为你带来的违法建设情况汇报,一起来看一看吧。
违法建设情况汇报模板一2008年6月份全市开展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广泛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一、主要做法与成效据初步调查核实,西乡塘区辖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内,共计10.97万多平方米(其中原永新区7万平方米,原城北区3.97万平方米)。
我们通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的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拆除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共3.4万平方米。
部分村民在我们强大的政策宣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自行拆除了自建的违章建筑房屋,共计1.7万多平方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清理态度坚决。
为了打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城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指示精神,抓紧抓实。
城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一起,深入村(社区)有违法建筑的居民家中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并多次召开村、队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要求各村、队党员干部在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我们还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干警、法警和治安联防队员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户主送达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拍照取证,完成了各项清理法律程序。
二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拆违”工作的进展。
在“拆违”工作中,我们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城区四家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领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到热点、难点多的地方去,与农民谈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侵占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违法用地清查情况汇报
违法用地清查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单位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违法用地进行了全面清查。
现将清查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清查范围及对象。
本次清查范围涵盖了本辖区内所有存在违法用地的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宅基地、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
对象为所有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的个人、企业及相关责任单位。
二、清查方式及进展。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违法用地的情况,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清查,包括实地调查、数据比对、群众举报等。
通过多方努力,已经初步掌握了大部分违法用地的基本情况,并对违法用地的类型、面积、用途等进行了初步分类和统计。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清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流转违法,部分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流转使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地块超面积利用,部分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存在超面积利用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安全利用。
3. 用地违规行为,部分用地存在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的情况,给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以上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相关责任主体对土地管理法规的不了解、不重视或者是为了谋取私利而违法使用土地所致。
四、整改措施及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土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土地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利用。
3.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土地使用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使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五、结语。
违法用地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我们将坚决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加大整改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安全利用,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就是本次违法用地清查情况的汇报,请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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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的解释说明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违法建设大量出现,引发诸多矛盾,加强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查处刻不容缓,法律、法规将违法建设的处罚权分别赋予了不同部门,由于执法的多因性,拆除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导致或多或少的存在着相关执法部门争处罚权或相互推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对违法建设的及时处置。
正确确定违法建筑查处主体是合法、及时处理违法建设的前提。
一、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为方便生产生活建设的违章建筑。
主要表现为“城中村”内的违章建筑。
针对违章建筑拆除执法主体应如何认定是本文拟要解决的问题。
1、执法主体的确定
针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拆除执法主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和《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2条规定。
二是应当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国土资源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
三是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和第64条规定。
四是应当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
主要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长春市规划局<关于确定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查处执法主体请示>答复意见的函》(吉建函[2013]314号)。
2、适用法律的问题
针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拆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农用地上的违章建筑优先适用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拆除,执法主体应为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依据《国土资源法》第73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二是对不属农业设施的违章建筑可以适用规划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拆除。
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拟采取的对策
从遇到的实际情况来看,个别乡镇撤销,改为街道办事处,导致《城乡规划法》第65条无法适用。
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应作扩大解释,将撤销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和义务直接转为街道办事处承受,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履行拆除权。
另一方面街道的上级机关-区政府也并不属于法律授权机关。
只要把握“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这两个关键词就可以捋顺法律关系,明确执法主体。
可以采取两种途径解决,均能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1、由市政府指定土地主管部门根据城中村土地性质依据《国土资源法》履行拆除程序。
2、由市政府指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64条依法履行拆除程序。
应首先确定为“城市规划区”应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1、行政管辖和行政级别的变化。
在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化速度快速推进,城市规划区范围逐步扩大,兼并了周边地区大量集体土地,从而出现了“城中村”问题,主要体现在城市建成区内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撤消了乡、镇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和宅基地产权的地区,这类地区实际上等同于城市内辖区,适用《城乡规划法》相关内容。
可以采用成片改造危旧房的有关政策。
2、法律法规执法主体不明确。
《城乡规划法》中规定乡镇
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但却没有规定如果乡镇撤销
3、
对于《城乡规划法》第65条和《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2条规定,应到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并实施拆除。
但从我市遇到的实际情况来看,个别乡镇撤销,改为街道办事处,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而开发区政府本身不属于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故存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执法主体无法确定的问题。
三、解决对策
应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故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农用地上的违章建筑优先适用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拆除,执法主体应为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法》第73条“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第76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不属农业设施的违章建筑可以适用规划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2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土地法对非法占用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的
查处均有明确规定;根据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优先适用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农用地上建设的农业设施并未改变土地用途和原有规划性质,不能认定无法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也就不能适用规划方面法律法规,只能由土地主管部门适用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的违章建筑均可适用规划方面法律法规拆除。
但是,属非法占用土地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优先适用土地方面法律法规拆除。
近年来
存在的问题: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主体应当是谁
2、规划局是否有权力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