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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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新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技师新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
(公章)
年月日
部门意见
省劳动保障行政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何工种或任何职
证明人
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情况
有何技术特长及解决本工种关键性
竞赛及获奖情况
技术革新、技能
技术(业务)总结
注:篇幅不够,可另加附页。基层单位对其近来自年来的综合评价(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单位劳资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综合考评记录
文明生产。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课堂教学内容正确,主题明确;讲授思路清晰、通俗易懂,语言流畅,表达准确。示范操作正确、规范、全面、具体,理论联系实际。
合计





组长:年月日
组织评审意见
市(或省)技师考评
评委人数
出席人数
表决情况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市劳动保障行政
理论知识成绩(100分)
操作技能成绩(100分)




(100分)
项目
评审内容
分数
专业理论水平
(答辩)
(30分)
1、论点鲜明正确,论据充分。
2、论文或工作总结条理清楚,文体和文字表述规范,
语言流畅,对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3、对本行业职业(工种)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等内容的认知程度。
操作技能水平
(40分)
l、重点考核综合工作能力。如技术攻关、技术创新、
工艺改进、技术项目组织。
2、充分展示技术绝招、特殊技艺等。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豫人社办〔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 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完整版)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完整版)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
说明:
1.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等级。

2.A类、B类、C类是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技术复杂程度和教学实验学时的不同耗费划分的工种类别。

3.上述收费标准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不含技能考试中消耗的原材料费用。

所需原材料费用按实际进价另外计收,自带原材料的免收。

职业(工种)分类表
注:以上87个职业(工种)是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职业(工种)。

表中未列职业(工种)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比照此表进行核定。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1。

《国家职业标准》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3。

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4。

《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5。

《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2011]81号)8。

《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9。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11。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12。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二)集团公司规定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3。

《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4。

《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153号)5.《上海铁路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星级管理的指导意见》(上铁劳卫[2015]639号)6.《上海铁路局关于表彰2016 年度路局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通知》(上铁劳卫函[2017]108 号)7.《上海铁路局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实施办法》(上铁劳卫[2016]583号)8. 《上海铁路局关于实施铁路工匠引领工程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上铁劳卫[2017]309号)9。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有效期限为自发证之日起5年。

(二)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2、有明确的机构章程;3、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场所面积不低于50㎡;4、有一定数量在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专职工作人员,省级5名以上,省辖市级3名以上,县级2名以上;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许可证发放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更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和台账,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定期信息推送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为依法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夯实基础。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参加工作 时间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申报职业工龄
原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职业 名称
职业 等级
证书 编号
发证时间
个人简历 (须本人亲笔填写与申报职业相关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简历)
本人声明及签字处: 年 月 日
鉴定机构或报名点意见
经核对,该同志提交材料齐全,所填信息符
合申报 职业 级鉴
定资格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

心意见
理论成绩 鉴定日期 技能成绩 鉴定日期 综合成绩
鉴定日期
外语成绩 鉴定日期
经审核,该同志鉴定成绩合格,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 职业 级
职业资格证书。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
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颁发 职业 级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声明处填写“本人声明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并签字;2、此表一式二份。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模板】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模板】
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省辖市
(省直)
主管单位
代码
主管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调入时间
原单位名称
学历情况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详情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详情
确认系列
确认级别
确认资格
确认专业
原资格
评价组织
原资格
取得时间
原资格
发证单位
原资格
批准文号原证书编号Fra bibliotek新证书
编号






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意见
上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资格确认单位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存上级人事(职改)部门,一份存资格确认单位。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1.01•【字号】豫人社规〔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日河南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设立,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具体实施的单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和其它实施部门(单位)设立的鉴定机构。

第三条鉴定机构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省、市、县三级备案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二级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含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初、中、高级工)及以上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含五、四/初、中级工)的鉴定机构的备案,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及以下级别的鉴定机构的备案。

省属单位和其它实施部门(单位)设立的鉴定机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备案。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姓名必填工作单位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申报专业建设施工评审类型正常填表时间:年月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12页由参评人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单位人事等部门审核认可。

13~17页由人事等部门填写。

2、可使用黑色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

3、表内的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封面的“评审类型”填写为“正常”、“破格”或“单列”。

5、“相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6、“外语水平”填写何年参加外语统考及成绩或免试及免试依据;“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7、“执行何种工资制度”填写为事业(全供、差补、自收自支)或企业。

8、“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一般在1500字以内。

9、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0、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所在单位留存,一份由审批单位留存。

基本情况—1—工作经历(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2—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继续教育、国内外进修等)—3—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4—(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个人业绩项)!—5——6—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一)—7—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二)—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9——10——11—本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2—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审核意见—13—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14—各级推荐意见—15—论文鉴定及面试答辩情况—16—评审审批意见—1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现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畅通申报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二、改进评价方式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面采用考核认定、考试等方式进行,不再采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方式。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三、落实评价自主权坚持单位自主、分级负责、备案监管的原则,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

按照管理权限,省辖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职称初定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

四、完善评价标准(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豫办【2017】53号),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才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健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体系(一)完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层级设置。

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建立工程技术人才职称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关注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对工程系列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我省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

高级职称专业调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调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单位和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企业负责提出申请,并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执行。

(三)完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机制。

落实注册类职业资格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制度,进一步畅通注册类职业资格工程技术人才申报渠道。

针对注册类职业资格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工作能力、业绩、科技成果转化与实际贡献。

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申请审核表

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申请审核表

附件1
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申请审核表企业名称(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承诺书
一、我公司系疫情防控期间停工半停工的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时间为受疫情影响停工、恢复期间。

培训对象均为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我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培训结束后申请培训补贴时,仍为我单位职工。

二、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区人社部门审定通过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做好培训过程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线上培训内容均符合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且职工线上培训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培训过程真实、有效。

三、我单位申请培训补贴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如实反映培训实际情况。

上述承诺事项是我单位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终止和暂停部分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终止和暂停部分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终止和暂停部分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豫技领办〔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终止和暂停部分培训评价机构名单的通知豫技领办〔2023〕3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社局),各有关单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机构积极行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一批机构自愿终止,或依法依规被终止培训资质、评价备案,或被暂停业务、限期整改。

结合日常工作调度、市地上报、省级复核,现公布第二批281家终止和暂停机构名单:一、终止一批机构(140家)(一)培训机构(28家)1.巩义市征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巩义市升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开封市文华职业培训学校4.焦作开心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5.焦作市宏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6.焦作市博颂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7.濮阳市南乐县鸿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8.漯河市昌建乐享启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9.漯河市新汇美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0.临颍县丰德职业培训学校11.卢氏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12.信阳市潢川县嘉亿佳职业培训学校13.周口市鸿鑫职业培训学校14.郸城县亿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5.周口市淮阳区倍爱家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6.河南省宋河酒业职工培训中心17.项城市宏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8.项城市利德建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9.项城市华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项城市景航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1.项城市红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2.商水县万树职业培训学校23.扶沟县国立职业培训学校24.西平县嫘祖服装职业培训学校25.平舆县金桥职业培训学校26.平舆县鼎盛职业培训学校27.平舆县锦艺职业培训学校28.新蔡县博雅传承美容美发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112家)1.河南逸风实业有限公司2.河南智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郑州泽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4.河南中科万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河南沃翼旭通信科技有限公司6.郑州奥特科技有限公司7.郑州市天人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8.鸣鹿高科技有限公司9.河南瀛栋产业服务有限公司10.斯乔实业(河南)有限公司11.河南轩之鹏实业有限公司12.郑州茗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3.河南酷创实业有限公司14.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15.河南宸鼎科技有限公司16.河南智岑实业有限公司17.河南祜牧实业有限公司18.科丽奥有限公司19.中德方圆医药有限公司20.河南清滢润实业有限公司21.河南六月花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2.郑州熙之拓实业有限公司23.河南文之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4.河南旭晴实业有限公司25.河南省优涵实业有限公司26.河南珏岭实业有限公司27.河南博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8.河南好大夫教育集团有限公司29.河南深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0.河南正月家政服务有限公司31.郑州志捷汽车空调有限公司32.河南浩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3.河南联鹏实业有限公司34.河南松樾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5.郑州久达科技有限公司36.河南康圣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37.开封韵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38.汝阳县靳村乡建世杰种植专业合作社39.汝阳县世权农业有限公司40.汝阳县靳村乡奕拓养殖专业合作社41.洛宁超越农业有限公司42.洛阳龙浩农业有限公司43.洛阳景森农业有限公司44.伊川众筹家庭农场45.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46.中汝廷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47.河南通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48.河南巨龙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9.新乡市牧野区好大姐家政服务中心(专项职业能力)50.新乡市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专项职业能力)51.河南茂恒环境产业有限公司52.许昌市中心医院(专项职业能力)53.许昌市人民医院(专项职业能力)54.禹州市人民医院(专项职业能力)55.襄城县人民医院(专项职业能力)56.漯河麦兜服饰有限公司57.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58.河南玖味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9.河南开源大未来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60.河南省妈咪乐健康服务有限公司61.漯河众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2.漯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63.河南海王康瑞药业有限公司64.河南嘉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5.漯河恒瑞热电有限公司66.漯河莲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67.漯河市奥星明胶有限公司68.双星漯河中原机械有限公司69.漯河市新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河南金通电气有限公司71.漯河聚源纸业有限公司72.漯河市金晟面业有限公司73.漯河市嫦娥木业有限公司74.漯河东方刺绣有限公司75.舞阳县方瑞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6.舞阳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77.漯河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78.舞阳县金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9.漯河市广嘉电子有限公司80.舞阳鑫泰隆混凝土有限公司81.舞阳瑞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82.漯河美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3.漯河凡圣由心实业有限公司84.漯河市临颍联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85.临颍县飞扬信息数据有限公司86.河南金阳光儿童用品有限公司87.河南众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8.三门峡盈达气体有限公司89.三门峡市亿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0.渑池县顺顺发肉类食品有限公司91.睢县文一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2.河南息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93.信阳远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94.河南友邦木业有限公司95.罗山县纵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6.罗山县金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7.河南金诺服饰有限公司98.鹿邑县少林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99.项城市红旗农资专业合作社100.周口建业绿色基地发展有限公司101.沈丘县远航汽运有限公司102.沈丘永达高频设备有限公司103.周口瑞雪食品有限公司104.扶沟县长城商贸有限公司105.西华县通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06.太康县快洁家政有限公司107.驻马店华龄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08.正阳县新天地草业有限公司109.正阳县代兴种业有限公司110.河南御都汇国贸有限公司111.河南康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专项职业能力)112.河南华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二、暂停一批机构(141家)(一)培训机构(69家)1.河南润泽东方职业培训学校2.开封市鸿儒农民职业培训学校3.开封市光明电力职业培训学校4.洛阳市偃师区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5.洛阳市嵩县力源职业培训学校6.洛阳市偃师众新职业培训学校7.洛阳市华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8.洛宁县龙腾培训学校9.洛宁县创新职业培训学校10.伊川县树锦职业培训学校11.伊川县希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2.伊川县立方职业培训学校13.伊川县众惠技能培训学校14.伊川县胜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15.新安县汇嘉职业培训学校16.洛阳市职业技术培训协会17.孟州市荣盛职业培训学校18.孟州市鸿大职业培训学校19.孟州市众鑫劳动职业培训学校20.孟州市路通职业培训学校21.博爱县万方职业培训学校22.濮阳县鑫华职业培训学校23.许昌市初心职业培训学校24.漯河市华牛职业培训学校25.漯河市春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6.漯河市星妍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7.漯河市方远电脑培训学校28.漯河市绿业电脑职业培训学校29.漯河市振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30.漯河市开源职业培训学校31.漯河市艺术学校32.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33.漯河市中等专业学校34.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35.漯河市书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6.漯河市正和职业培训学校37.漯河市德众建设工程技术培训中心38.漯河市育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39.漯河市新领域职业培训学校40.漯河市召陵中等专业学校41.漯河市理工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42.舞阳县启航职业培训学校43.舞阳县龙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4.灵宝市阿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45.镇平县乡村振兴职业培训学校46.镇平县启点职业培训学校47.沈丘县双联职业培训学校48.周口市沈丘县槐园城职业培训学校49.商水县成才职业技术培训学校50.商水县宇翔职业培训学校51.项城市腾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52.项城市晨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53.扶沟县开元职业培训学校54.扶沟县鸿昌职业培训学校55.鹿邑县宏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56.周口市淮阳区水之源职业培训学校57.郸城县金光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58.郸城县安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59.郸城县鑫兴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60.郸城华夏职业技能培训学校61.太康县九胜职业培训学校62.鹿邑县交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63.周口市淮阳区利民职业培训学校64.济源嘉文职业培训学校65.济源市巅峰职业培训学校66.济源市心能量职业培训学校67.济源市科兴职业培训学校68.济源市文博职业培训学校69.济源市德赛职业培训学校(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72家)1.河南昌泰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河南天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3.郑州宝莲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河南黎明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荣成世纪(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7.巴奴毛肚火锅有限公司8.杞县唐人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河南省豫玻特种玻璃有限公司10.开封泰邦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1.河南省愚公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12.开封市博信电器安装有限公司13.开封市贝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4.河南顿汉家用电器有限公司15.开封润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项职业能力)16.开封泰邦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项职业能力)17.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18.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巨龙职业技能培训中心19.洛阳金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0.洛阳洛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1.洛阳迷迭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2.伊川县梦缘香米业有限公司23.洛阳市新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4.洛阳市文辉职业培训学校25.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店26.河南第一纺织有限公司27.河南弘盛联合印刷有限公司28.新乡市懒人央厨食品有限公司29.河南省天诚农林发展有限公司30.长垣县万鑫牧业养殖专业合作社31.长垣市中医医院(专项职业能力)32.孟州市中医院(专项职业能力)33.星凯电气有限公司34.修武中裕燃气发展有限公司35.河南省亿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6.濮阳市景文恒丰商贸有限公司37.恒安(河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38.河南省三禾药业有限公司39.漯河全心食品有限公司40.漯河建泰精密科技有限公司41.河南天成鸿路绿色建筑产业有限公司42.临颍瑞贝卡发制品有限公司43.河南天蛟铝业有限公司44.临颍县三六二八鞋业有限公司45.河南镁恒罡实业有限公司46.临颍县鸿创鞋业有限公司47.中湖(河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8.河南省亿元村科技有限公司49.河南畅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三门峡和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灵宝市永辉果业有限责任公司52.卢氏县丰香园林果专业合作社53.三门峡悦掌电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4.灵宝市芳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55.南阳新奥针织有限公司56.河南栗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7.罗山县丽凯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8.信阳市喜宝宝母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9.河南省包氏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60.河南成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61.罗山县老寨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62.罗山县伯利恒石业有限公司63.罗山县华冠商砼有限公司64.新县纺织品有限公司65.河南宏旺牧业有限公司66.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67.郸城县金光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68.河南德鑫电气有限公司69.鹿邑县满意农牧有限公司70.河南豫树食品有限公司71.河南省霖海服饰有限公司72.济源市德赛职业培训学校(专项职业能力)自本文公布之日起,自愿终止机构要依法做好终止工作,不得开展相关业务;被依法依规终止相关业务的机构,要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本(附详细填写说明)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姓名必填工作单位 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申报专业建设施工评审类型正常填表时间:年月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使用。

1~12页由参评人填写,填写内容应经单位人事等部门审核认可。

13~17页由人事等部门填写。

2、可使用黑色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

3、表内的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封面的“评审类型”填写为“正常”、“破格”或“单列”。

5、“相片”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6、“外语水平”填写何年参加外语统考及成绩或免试及免试依据;“最高学历”的毕(肄、结)业时间”,应将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7、“执行何种工资制度”填写为事业(全供、差补、自收自支)或企业。

8、“个人业务自传”重点填写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以及工作业绩和学术、技术水平等。

一般在1500字以内。

9、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0、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所在单位留存,一份由审批单位留存。

基本情况—1—工作经历(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2—学习培训经历(包括参加专业学习、继续教育、国内外进修等)—3—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4—(本页按照职称网个人申报系统内容填写,个人业绩项)!—5——6—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一)—7—任现职以来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二)—8—(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9——10——11—本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12—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审核意见—13—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情况—14—各级推荐意见—15—论文鉴定及面试答辩情况—16—评审审批意见—1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豫人社办〔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豫政办﹝2019﹞50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素质,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主体作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各类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范围及对象(一)评价标准。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技能等级标准或企业制定的技能评价规范。

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实际上依据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技能评价规范开展评价的,企业应保证并承诺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技能评价规范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评价职业(工种)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

准入类职业(工种)不纳入企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三)评价对象。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象应为本企业和委托企业在岗职工、长期劳务用工。

二、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应具备条件(一)在豫依法设立,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二)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相结合制度;(三)按规定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能够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四)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机构;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有相应的场地、设备、工(量)具和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以及委托评审的中央驻豫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2.17•【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备案制度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备案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提升办学水平的意见》(豫政〔2015〕74号)要求,现就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管理备案制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备案(一)备案范围。

未列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8年公布的《河南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且在《河南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果名单》发布后,至本文件发布时仍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备案的新设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后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备案手续。

(二)设立标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21〕468号)要求,设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须符合《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标准》;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须符合教育部2010年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设立体育类、艺术类、特殊教育类中等职业学校,须分别符合教育部《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艺术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三)设立流程1.政府同意。

自2022年起,新设中等职业学校须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市辖区政府,下同)出具同意设立的意见。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三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为提高我矿职工的职业技术业务水平,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规范我矿职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按照《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鉴定等级及教材目录(见附表1)(二)、报名条件现从事上述职业工种的职工,符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豫工信人﹝2011﹞265号文件中《河南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具体申报条件如下:1、初级工:实(见)习期满的技术工种从业人员。

2、中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初级工证书满3年。

3、高级工: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工证书满3年。

4、根据鹤煤劳﹝2011﹞605号文件(附件1)划分的相近工种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三年者可申报新工种的中级工,取得原工种中级工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直接申报新工种同级别的鉴定。

三、鉴定收费标准根据豫计收费[2003]230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1、报名费:5元。

2、鉴定费:初级工160元、中级工180元、高级工220元。

四、注意事项1、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并将通知精神贯彻到有关区队、班组及个人。

2、根据通知的要求和规定由各单位劳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技术等级及从事本岗位的工龄证明进行严格审查。

填写《河南省煤炭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个人信息部分如实填写,有原技术等级证书的要填写完整。

3、报名时提交本人原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将其中一张粘贴在登记表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清晰可见)并裁剪成和身份证大小规格的粘贴在备案表背面上半部分,信息部分朝外。

4、照片(照片背面要填写姓名)按花名册(初、中、高)顺序填写和排列。

5、为了减少申报人员的负担,如本人有教材(刊号相符)可选择不予购买,但保证人手一册。

二、社会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鉴定工种及等级1、鉴定工种:A类:机修钳工、维修电工、车工、锻造工、电焊工、管道工、铆工、刨工、镗工、天车工、铸造工、钻工、铣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校:为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的基本原则(一)单位自主。

进一步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在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晋升申报评审工作。

(二)公开透明。

事业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分级管理。

省直事业单位的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以下事业单位评审计划备案公示部门,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情况统筹确定。

(四)强化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实行上网一次性备案公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职称晋升评审计划备案的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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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新
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核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参加工作
时间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申报职业工龄
原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职业
名称
职业
等级
证书
编号
发证时间
个人简历
(须本人亲笔填写与申报职业相关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简历)
本人声明及签字处: 年 月 日
鉴定机构或报名点意见
经核对,该同志提交材料齐全,所填信息符合申报 职业 级鉴定资格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中心意见
理论成绩
鉴定日期
技能成绩
鉴定日期
综合成绩
鉴定日期
外语成绩
鉴定日期
经审核,该同志鉴定成绩合格,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发
职业 级职业资格证书。
(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颁发 职业 级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声明处填写“本人声明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并签字;2、此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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