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什么是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作用
什么是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作用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
那么你对审计证据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什么是审计证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审计证据的定义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编制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信息和其他信息。
审计证据的主要特征(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
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证据外,还可以是其他证据;(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
审计证据的主要作用根据lSA 500:“审计师必须获取足够和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其审计观点提供合理的结论。
”1、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的支柱;2、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3、审计证据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4、审计证据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审计证据的评价要求⑴审计证据整理与评价的一般步骤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分类整理:即把分散的、零碎不全的审计证据按照不同的审计目标进行分类。
2.核实评价:根据分类的结果,对有关审计证据进行复核,并就其证明力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是否取舍或补充审计证据。
3.补充取证: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评价后可能形成以下几种结果:①审计证据充分适当;②形成新的有价值的证据;③发现新问题应补充取证。
对于补充取证要采用科学的审计程序结合审计目标进行。
4.综合归纳:对于经评价认为审计证据充分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将全部证据进行归纳,形成局部审计意见,最后综合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
⑵审计证据整理与评价的要求1.坚持整体的观点。
注册会计师应从对会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的高度去整理和评价审计证据。
把整体目标分解成单个目标,按单个审计目标分类整理证据,逐级往上归类和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最后构成一个完整的对审计意见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体系。
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意义、不足及完善建议-审计论文-会计论文
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意义、不足及完善建议-审计论文-会计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审计证据充分性是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必要条件,审计证据不足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效果,审计证据过多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只有在保证审计证据质量的同时,其数量恰当,审计报告的质量才可靠。
然而,如何正确判断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相关的研究成果鲜见,导致审计证据的数量经常出现不合理现象。
一、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意义和要求(一)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意义1.理论意义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能够支持其审计意见,是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意见所需审计证据的最低数量要求,但是,审计职业对此尚未形成正式的标准,这给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提出了问题和考验。
目前,有关审计证据方面的研究成果大多集中于对审计证据的评价,审计证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因素等,并未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判断进行全面地考量。
为了发展和完善审计理论研究,有必要探究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相关内容。
2.实践意义我国民间审计在较短时间里发展很快,但仍有诸多弊端,如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竞争环境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不完善等。
这些都可能会导致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判断失误,轻则影响成本效益,重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
通过对审计证据充分性的判断进行研究,可以为审计人员提供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使得审计人员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时有充分、合理的依据,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增强审计工作的有效性,进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二)审计证据充分性判断的要求1.判断主体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和会计学的自身局限,审计人员不可能获得绝对的鉴证,因此审计人员在判断什么时候收集的审计证据足够提供合理鉴证时,职业判断是必须具备的。
审计人员所做出的职业判断合理与否,依赖于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有知识、能力、经验、努力程度,以及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审计学王光远第四版课后答案
审计学王光远第四版课后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核对借方余额合计和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符是会计记录核对的哪种()。
[单选题] *A.账表核对B.账账核对(正确答案)C.账实核对D.账证核对2、一般来讲,建立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是()。
[单选题] *A.审计人员B.审计机关的项目负责人C.企业管理人员(正确答案)D.被委托的第三人3、审计全过程的中心环节是()。
[单选题] *A.准备阶段B.实施阶段(正确答案)C.终结阶段D.审批阶段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表示不满时应向上级审计机关提出()。
[单选题] *A.复审(正确答案)B.起诉C.复核D.复议5、对于注销的应收账款,会计部门应在()中予以登记,同时进行追踪控制,以防随后收回时被内部人员贪污。
[单选题] *A.备查账簿(正确答案)B.销售发票C.明细账D.销售合同6、如果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出现借方余额,审计人员应提请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列示。
[单选题] *A.应收账款B.预收账款C.应付账款D.预付账款(正确答案)7、被审计单位“产品销售费用明细账”中记有以下费用项目,应予以确认的是()。
[单选题] *A.生产车间领用的产品包装费B.常设销售机构经费(正确答案)C.厂部销售部门管理人员工资D.为购买单位垫付的运费8、财经法纪审计的结论与决定具有()。
[单选题] *A.代表性B.广泛性C.指导性D.强制性(正确答案)9、()是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单选题] *A.财政审计B.内部审计C.财务审计(正确答案)D.财经法纪审计10、内部审计结论的执行与否,主要取决于()。
[单选题] *A.被审计单位领导的意志(正确答案)B.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志C.审计结论的正确与否D.被审计单位当时的具体情况二、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1、按照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分类包括有()。
*A.口头证据B.辅助证据(正确答案)C.书面证据D.基本证据(正确答案)E.环境证据2、会计账簿审查的重点是()。
试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试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审计证据一般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
从广义上说,审计证据应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鉴证、验资等相关业务过程中获取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真实情况和过程的相关资料。
审计证据与审计风险密不可分,如果注册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未能满足对有关审计事项证明的需要,或者说缺乏应有的证明力,审计风险就不可避免,它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成败,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
一、影响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几种不良现象—是审计过程中的“程序现象”。
表现为单纯追求审计程序到位,审计范围面面俱到,做表面文章,忽视重点领域实质性的风险控制,对潜在的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对被审计单位虚假的会计信息视而不见,甚至虚构未履行的审计程序,自欺欺人。
走程序成了“玩”程序。
二是证据收集中的“数量现象”。
其表现为,只注重审计证据的取得,认为资料多总比资料少好,即所谓“油多不坏菜”。
证据收集后未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筛选,甚至对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或是否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缺乏应有的分析和识别。
如对被审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未进行核对,即使有核对也是由被审验单位“自核”或写个保证;采用的文件依据为非有权部门出具;查验的合同文书等不具备主体资格或无行为能力;数据之间未衔接等。
三是取证方式上的“简化现象”。
表现为应进行函证或实地查验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因时间、成本等原因而取消或直接实施不具有替代作用的其他审计程序;现场审计的精力主要放在对被审计单位的账面数据作“搬家”式的抄录,未能抽查足够数量的会计凭证予以验证说明,甚至在未能提供必要的会计凭证时,仅依据会计账本或报表资料发表无保留意见或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实施程序未做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等。
四是风险控制领域的“应付检查现象”。
其特征是,将风险控制定位于应付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检查,忽视法律诉讼或司法调查等风险;表现为事后进行补制程序表、检查表,未进行实质性“三级复核”;当事人应签章未签章或代签章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甚至直接由审计人员“代劳”等。
浅谈审计证据及其证明力
Part Three
审计证据的种类: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收集审计证据的原则: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
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询问、观察、检查、函证、重新计算等
审计证据的整理和归档:对收集到的审计证据进行分类、筛选、归纳和整理,形成完整的审计 工作底稿
证据的可靠性:评估证据来源的可靠性和证据本身的可靠性 证据的相关性:确定证据与审计目标之间的相关性 证据的充分性:评估证据是否足够支持审计结论 证据的适当性:判断证据是否适当,是否能够支持审计结论
Part Six
添加标题
明确审计目标:在 收集审计证据前, 应明确审计目标, 确保收集的证据与
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包括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等。
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保审计证据 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实物证据:通过观察、检查实物资产或物品所获得的证据
书面证据: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凭证、账册等书面资料所获得的证据
口头证据: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人员或有关人员所获得的口头答复所形成的证据
审计目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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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详细的审计计 划:根据审计目标, 制定详细的审计计 划,包括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人员分 工等,以确保审计 证据的全面性和准
确性。
添加标题
选择合适的审计方 法:根据审计目标 和具体情况,选择 合适的审计方法, 如询问、观察、检 查等,以确保收集 的证据具有可靠性
和有效性。
添加标题
靠等
审计证据的充 分性:要求审 计人员收集足 够的证据来支
持审计结论
(完整版)审计学论述题
论述题:1、审计计划阶段包括哪些工作?审计实施阶段包括哪些工作?审计计划阶段的基本内容包括开展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以及制定具体审计计划。
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
2、怎样理解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一般而言,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越多。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指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的的相关联;可靠性指审计证据应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是有证明力的。
3、什么是审计风险? (十四、十七章审计道德、职业与法律责任即审计规则与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即时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一个不适当意见风险。
这里的意见包括两层含义:当财务报表没有公允揭示,或财务报表总体上已公允揭示而注册会计师却认为未公允揭示。
在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其审计结论在 95% 的情况下是正确的,换句话说,有5%的可能注册会计师在遵循《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仍然会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
这 5%的可能也就是我们日常所称的审计风险。
4、简述审计风险模型组成要素(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因为审计风险 =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所以审计风险模型组成要素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个要素。
固有风险:指在不考虑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况下,其会计报表上某项认定产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它是独立于会计报表审计之外存在的,是注册会计师无法改变其实际水平的一种风险。
控制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未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其会计报表上某项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
同固有风险一样,审计人员只能评估其水平而不能影响或降低它的大小。
巧议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巧议审计证据的证明力作者:冯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10期摘要:目标决定方向。
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的得以实现,需从具体目标入手,而注册会计师的具体目标由管理层认定决定,明确目标之后,为实现该目标而努力奋斗,脚踏实地,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通过实施程序,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证据反过来证明认定究竟有无错报。
从而,通过业务循环审计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对所有报表的所有项目的所有认定都获取了相应的审计证据,并对审计证据予以整理和评价,得出各个认定的结论,最后,得出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据以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可见,审计是为实现目标而奋斗的过程,是实施程序的过程,更是获取证据的过程,最终的成果是审计报告。
其中,审计程序是获取审计证据的工具和方法,而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据以得出结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程序获得的,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这个基础,注册会计师就没有“发言权”,就不能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所以,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和说服力问题对审计目标的实现,即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审计证据;证明力;合理保证;审计风险一、审计证据的意义“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在审计报告中的“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
可见,在审计中,“只有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才能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也可以说,“如果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那么,注册会计师不能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需等到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才能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当然,如果由于被审计单位内外部的主客观因素而使得审计准则规定的应当实施的程序无法实施,应当获取的证据无法获取,即统称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以至于注册会计师不能或无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得不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则按照谨慎性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应当根据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的重要性和广泛性考虑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类型。
浅谈审计证据及其证明力
建立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体系
提高审计证据质量的途径
强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提高审பைடு நூலக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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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计证据的获取程序和方法
加强审计证据的复核和质量控制
PART 07
审计证据与审计结论的 关系
24
审计证据对审计结论的影响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影响审计 结论的合理性
相关性原则:收 集的证据必须与 审计目标相关, 能够支持审计结
论。
完整性原则:收 集的证据必须全 面,不遗漏任何 可能影响审计结
论的信息。
可靠性原则:收 集的证据必须是 可靠、准确的, 能够经得起推敲
和验证。
合法性原则:收 集的证据必须符 合法律法规和审 计准则的要求, 不得采用非法手
段获取证据。
审计证据收集的方法
PART 01
单击编辑章节标题
3
PART 02
审计证据的定义和种类
4
审计证据的定义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 用以证实审计事项、支持审计结论 和意见的有关信息。
审计证据的种类包括书面证据、口 头证据、环境证据和实物证据等。
审计证据应当具有充分性、相关性 和可靠性,以保证审计人员得出正 确的审计结论和意见。
审计证据的获取方式
询问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 观察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文件、记录和凭证 重新执行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和控制程序
PART 03
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8
审计证据证明力的概念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审计证据
二、分析程序的运用特征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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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ETITOR 1
用于风险评估 (必须用)
COMPETITOR 2
用于实质性程序 (非强制)
COMPETITOR 3
用于总体复核 (必须用)
三、分析程序的运用
(一)用于风险评估程序 (二)用于实质性程序 (三)用作总体复核
(一)用于风险评估程序
1.要求 (1)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应当运用分析程序,以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2)在对内部控制的了解中,注册会计师一般不会运用分析程序 。 (3)这一阶段分析程序的运用时强制要求 2.特点 在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分析程序与询问、检查和观察 程序结合运用,分析程序使用的数据汇总性比较强,分析的对象主要 是账户余额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无须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每 一方面时都实施分析程序。 3.运用 与实质性分析程序相比,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使用的分析程序并不 足以提供很高的保证水平。
持控制。
二、函证基本流程
(一)函证决策
1.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2.函证程序所针对的认定。 3.其他程序能否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除此之外,还可以针对被询证者的适当性考虑下列因素: 1.预期被询证者对函证事项的了解(知不知道) 2.预期被询证者的客观性(独不独立) 3.预期被询证者回复询证函的能力或意愿(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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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3.实质性程序旨在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包括细节测 试和实性分析程序。
三、风险导向审计的基本逻辑
四、具体审计程序
具体审计程序: 1.检查 2.观察 3.询问 4.函证 5.重新计算 6.重新执行 7.分析程序
论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
论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摘要】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审计结论的基础。
审计证据的获取方式多样,包括文书、询问、观察等方式。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标准要求证据量要足够,确保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标准要求证据能够支持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的执行。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标准要求证据来源可信、完整、准确。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应该严格遵守,确保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针对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应不断完善审计方法和技术,提高审计证据的证明质量,提升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益。
审计证据的证明标准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执行标准,才能确保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关键词】审计证据、证据标准、重要性、定义、特征、获取方式、充分性标准、适当性标准、可靠性标准、应用、完善、审计工作。
1. 引言1.1 审计证据的重要性审计证据在审计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审计证据是审计师根据独立性原则和职业操守,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业务记录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价所获取的信息。
审计证据是审计师对于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公允性达成审计意见的主要依据,也是审计质量和审计报告可靠性的保障。
审计证据能够帮助审计师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相关风险,从而有效地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并发现潜在的错误或欺诈行为。
1.2 审计证据的定义审计证据是审计过程中的核心概念之一,是审计员用来支持对财务报表真实性的评价和审计意见的形成的基础。
根据审计准则,审计证据被定义为审计员从内部和外部来源获得的信息,可以被用来支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审计证据可以是记录、凭证、文件、计算机信息等形式。
审计证据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审计证据是审计员在审计活动中获得的信息,用于证实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合法。
审计证据应当是来源可靠的,具有适当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审计员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时,需要考虑其完整性、可靠性和适当性。
试论审计证据证明力
维普资讯
市计证据可靠程度则不 同。可靠性具有 高度 的综 合概括性, 需要审计人员针对具体情况运用专业判断对审计证据进行分
审 计人员必须依照审计法规规定的手续和程序收集市 计证 据, 要得到被审计单位或提供证据人员的正式认 同, 如签字 、
析 、比较。 () 4 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又称足够性 ,就 是用来证明审计意见的证据种类和数量必须能够满足形成审
( . 西省人民医院,江西 南昌 3 0 0 ; 2江 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江 西 南昌 3 0 1 ) 1江 30 6 . 30 3
( .h i n x r v n i lP o l ’S H s ia ,i n x a c a g 300 ; 1Te J a g i P o ic a e p e o p t lJ a g iN n hn 30 6
响程度, 必须真实而不能虚构 ;审计证据中涉及的各种数字
都必须通过验算和核对, 与事实相符 。 客观性是审计证据胜 任其证明力的必要条件,不客观 的证据没有任何证 明力。 () 2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收集的证据如果和审计 目标不
相关,即使证据再可靠 、 再充分、再及时,也不具有证明力。
是审计证据的质量呢?具体指审计证据力的大小和审计证明
登记的书证比其他书证 、 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强 ;一个在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下产生的审计证据要 比在 内部控制较弱的 情况下产生的审计证据证明力要强 ;不同渠道或不同性质的 审计证据能相互 印证 时,比来 自单一渠道单一证据强 ;越及
力的高低,审计人员在市计过程 中必须考虑所取的审计证据
() 3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
据反映不仅需要和客观事实相符而且要正确可靠 , 是指审计
试论审计证据对刑事诉讼的证据价值
机关发现犯罪的事实 ( 证据) 后依法移送到刑事司法 机关被立案处理的。依 据国务院《 行政执法机关移 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 3 第 条的规定 , 行政机关在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 中, 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
额、 情节 、 造成的后果等达到国家对刑事犯罪追诉标 准, 涉嫌构成犯罪 , 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须 必 依照规定 向公安机关移送 。然而 , 审计机关 向公 在 安、 检察等执法( 司法) 机关移送案件时, 其移送的材 料, 比如 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 明审计事项 的书面证 据、 以实物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等 ,
了法律理论上的探讨。
[ 关键词] 审计机关 ; 行政证据 ; 刑事诉讼; 证据价值
[ 中图分类号] 290 F 3.
[ 文献标识码- I a
[ 文章编号]62 85(060 — 09 0 17 — 7020)1 06 — 3
国家审计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 , 促进廉政建设 , 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 展的审计监督
证 明待证事实所要 达到的程度为证明标准 , 又称证 明要求 , 它不是单个证据证明的效果 , 而是整个案件 中全部证据综合证 明的效果 。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计证据准则》 中的“ 基础 的证明材料 ” 即审计机关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 据的行政证 据。从 理论 上
在《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刑 事诉讼法 》 12 中规定 第 6条 为: 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充分 , 而依据《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 对违法事实的判定要求是“ 违法 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实际上确定了行政证据的 ,
存在着差别, 一旦案件由审计机关移送至司法机关 , 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 中取得 的大量 的、 一手的事 第
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审计证据的证明⼒是在上述真实性、重要性和充分性的基础上形成的。
审计证据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审计证据的证明⼒也就不⼀样。
即使是同⼀种类审计证据,也会由于搜集的⽬的及收集时的环境不同⽽使证明⼒存在差异。
⼀位经验丰富、有能⼒的审计⼈员⾸先应该知道的是:对于审计事项,哪些审计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哪些审计证据的证明⼒是较弱的。
审计⼈员的主要⽬标应该放在证明⼒强的审计证据上。
不仅如此,审计⼈员还应该对不同强弱的审计证据加以综合,既考虑到作为审计证据的条件和取得的难易程度,⼜考虑到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可信性及其他因素,使审计证据成为具有实质证明⼒价值的、有⽤的、综合的审计证据。
⼀般说来,被审单位对审计证据的⽀配⼒越⼩,其证明⼒就越强;反之,对审计证据的⽀配⼒越⼤,其证明⼒就越弱。
试论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
试 论审计证据 的质量要求
孙 舒梅 辽 宁 省 铁 岭 县公 路 管 理 段 辽 宁铁 岭 1 1 2 4 0 0
唐 少文 辽 宁 省 铁 岭 市审 计 局
一
、
见, 即收集 的审计证据 数量 是否足够 。这是对审计证据数量 的衡 审 计证据 的概 念和 作 用 ( 一) 审计证据 的概 念 。证据 , 现代汉语词典 中的解释 是 : 量, 一般与审计人员对抽取 的样本数量的成正 比。
能够证 明某 事物的真实性的有 关事实 或材料 。从法学理论上 讲 , 2 . 相关性 , 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实 之间必须存在着实质性 证据 是指用 以证 明某 一事物客 观存在 或某一 主张成立 的有关事 联 系 , 并对证 明审计 事实 具有某 种实 际意义 。所谓 某种实 际意 义, 就 是有利于 实现具体 审计 目标 。这 就说 明, 与审计 事项相关 实材料 。 审计证据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 3 0 1 号—— 审计证 的客观事实也许很多 , 但并非都能成为审计证据 。 据 中的定 义是 , 注册 会计师为 了得 出审计结 论、形成审计意见 在 实际工作 中, 符 合相关性能够证 明事实的审计证据也许可 而使用 的所有信 息 , 包括财 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 录中含有的信息 以有很 多 , 有直接 的、有 间接的 , 这时我们就一定要注意 , 尽可能 获取证 明力 强的直接证据 , 或者 获取 能够 从多个方面相互 印证的 和其他信息。 ( -) 审计证据 的作用。审计证据在审 计活动 中占据着十分关 各 种证据 。因此 , 理解相 关性 , 还 可 以延伸 到证明某个 审计 事实 键的地位 。其 重要性在于 , 可用来说 明被审计 事项与相 关既定标 的各项数据 之间也存在着相关性 , 即一系列的直接 、间接的证据 从而达到更强的证 明力 。 准 的符 合程度 , 从而对被 审计 事项 的某 些性质 或关 键特征( 如真 形成 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 实性 、合法性) 作 出证明性结论。因此说 , 审计证据的功能就是证 3 . 可靠 性 , 是 指审计证据的真实 、可信 。只有 真实 、可信的 明。 审 计证据 , 才能不 至于对事实产生 误判 , 从而 降低审计风 险。审 计证据 的可靠性受其 来源、性 质的影响 , 并取决于 获取 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在 审计活动 中发挥着 重要 作用 , 归纳如下 : 1 . 审计 证据 是认定 审计事 实的唯一 根据 。审计 人员作 出职 的具体环境 。一般 来说 : 业 判断的基本条件就 是掌握一定的审计证据 , 通过对证据 充分收 以文件 、记录形 式( 无论 是纸质 、 电子 或其他介质 ) 存在 的审 集 、整理 、评价和 合理运用 , 才能准确 清楚 的判 定事实真相 , 最 计证据 比 口头形 式的审计证 据更可靠 。 口头证据本 身并不足 以 终得 出正确 的审计结论 。 证 明事 实的真相 , 仅仅提供 一些重 要线索 , 为进一步调 查确认所 2. 审计证据是准确适 用法律的基础 。只有 以充分 、确 实的 用 。一般情况下 , 口头证据往往需要得 到其他相应证据的支持。 从原件 获取 的审计证据 比从传真 件或复 印件获取 的审计证 审计证据 为基础 , 才 能查清 问题 事实 , 从 而也才能 以相 关法律 规
注会考试难点分析:审计证据的含义及特征
注会考试难点分析:审计证据的含义及特征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得出结论、发表意见的基础,我们实施各种审计程序的目的就是获取审计证据来支持要表示的意见,可以说审计的核心工作就是围绕审计证据来开展的,可见审计证据是《审计》中十分重要的内容。
审计证据的含义理论阐述: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及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解释:这里的审计证据概念是广义的范畴。
除了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错报”的审计证据外,还包括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识别、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证据、了解内部控制时获取控制风险的审计证据、实施控制测试时获取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等。
凡是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都是审计证据。
1.会计记录及所含有的信息:会计记录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以及支持成本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和电子数据表。
会计记录还可能包括:(1)销售发运单和发票、顾客对账单以及顾客的汇款通知单;(2)附有验货单的订购单、购货发票和对账单;(3)考勤卡和其他工时记录、工薪单、个别支付记录和人事档案;(4)支票存根、电子转移支付记录(EFTs)、银行存款单和银行对账单;(5)合同记录,例如,租赁合同和分期付款销售协议;(6)记账凭证;(7)分类账账户调节表。
2.其他信息:(1)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
(2)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
(3)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包含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共同构成了审计证据,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前者,审计工作将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后者,可能无法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
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讲义)【知识点】审计证据的性质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审计证据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的信息。
注意: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的信息,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当阅读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外的其他信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一)审计证据的充分性——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
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受其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影响。
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对证据质量的衡量,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
1.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
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其他认定无关。
(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
(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列原则:(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审计证据
(二)审计档案的归档 1.所有权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按要求从 事或接受委托进行审计业务的审计部门
2.归档期限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 日后六十天内。
❖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业务中 止后的六十天内。
3.保存年限
❖ 应自审计报告日期起,对审计工作底稿 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 成审计业务,事务所应自审计业务终止 日起,对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可称 之为基本证据。
❖ 审计人员在利用书面证据时,应对其可靠性加 以验证。
➢ 书面证据本身可靠; ➢ 来源可靠
☼常见的书面证据:
➢会计记录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
➢其他书面证据 (3)口头证据(oral evidence) 被审单位职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对注册 会计师的提问进行口头答复所形成的一 类证据。 发掘线索
• 2.检查有形资产(Inspection of tangible assets )
• 3.观察(Observation) • 4.询问(Inquiry) • 5.函证(Confirmation) • 6.重新计算(Recalculation) • 7.重新执行(Reperformance) • 8.分析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
第二节 审计工作底稿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定 义、目的及作用
❖ 审计工作底稿(audit working papers)是指注 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 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 、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 ,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 作出的记录。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
❖审计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的内 容
外部审计证据的证明力问题
外部证据外部证据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与被审事项有一定联系的第三者提供的相关证据。
外部证据除有关单位提供的业务询证证据和书面证明以外,还包括有不在书面证据范围内的有关实物证据和外部人员的陈述等。
具体地讲,外部书面证据形式有两类。
第一类包括应收账款的回函、被审计单位的律师或其他独立专家关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所有权或负债的证明函件、保险公司的证明函件、寄售企业或代售企业的证明函件、证券经纪人的证明书等。
这些外部书面证据一般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直接提供给审计人员,而没有经过被审计单位职员之手,不存在被涂改和被伪造的可能性。
因此,是证明力较强的一种审计证据。
第二类外部书面证据诸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应收票据、顾客订货单、有关的合同和契约等。
这些证据都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所出具,但是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保存和处理,难免存在被涂改甚至伪造的可能性。
因此,审计人员评价其可靠性必须考虑这一因素,把这类证据确定为其证明力略低于第一类外部书面证据,并对这类证据中有被涂改或伪造的痕迹予以高度的关注和警觉。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发布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明确指出,所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就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
本文拟就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探讨。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各有特点又互为补充,使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所谓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按审计主体的不同对审计进行的分类,其中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内部审计的主体是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
[提高,审计,证据,其他论文文档]提高审计证据证明力的途径分析
提高审计证据证明力的途径分析提高审计证据证明力的途径分析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
审计证据的证明力是指审计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可靠性并使之成为审计证据的能力。
审计证据要具有证明力,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审计证据必须是与被审计事项存在内在的、一定的逻辑关系,即符合相关性原则;审计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能够真实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审计证据必须是审计人员利用审计方法取得。
一、影响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因素(一)审计证据的数量1.从主观角度来讲,审计风险是决定审计证据数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审计风险越高,则支持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或意见的审计证据的需要量就越大;反之,审计风险越低,则支持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或意见的审计证据的需要量就越小。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审计计划,合理估计审计风险。
审计程序的执行是一个动态程序,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活动开始前,制定较为详细的工作计划,在编制审计计划时确定出相应的审计证据数量及工作量。
同时,如果在执行程序中,审计人员发现较大的舞弊行为或错误,就应该增加相应的审计证据数量,以保证审计数据的真实性,降低审计风险。
其次,审计证据收集的数量取决于审计人员对业务的主观判断和准备承担的风险。
如果审计人员准备承担较小的风险,则需要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支持审计结论,使结论更令人信服;同时,要考虑审计人员的职业经验,对于一个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能综合运用其专业知识及其经验对审计证据进行判断,从较少的审计证据中及时发现舞弊行为或者错误的蛛丝马迹。
但对于经验不足的人员来说,就可能需要比较多的审计证据才能判断错弊行为是否发生。
2.从客观角度讲,要考虑企业经营的性质及其交易的复杂程度。
如果企业本身性质为风险较大的行业,或者是风险投资,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审计人员应根据其性质判断审计风险,适当增加审计证据数量;反之,企业性质和交易复杂程度决定了审计风险较小,则可以减少一定的审计证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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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一般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为形成审计意见所获取的证据。
从广义上说,审计证据应包括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鉴证、验资等相关业务过程中获取用于证明审计事项真实情况和过程的相关资料。
审计证据与审计风险密不可分,如果注册会计师获取的审计证据未能满足对有关审计事项证明的需要,或者说缺乏应有的证明力,审计风险就不可避免,它关系到审计工作的成败,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
一、影响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几种不良现象—是审计过程中的“程序现象”。
表现为单纯追求审计程序到位,审计范围面面俱到,做表面文章,忽视重点领域实质性的风险控制,对潜在的风险抱有侥幸心理,对被审计单位虚假的会计信息视而不见,甚至虚构未履行的审计程序,自欺欺人。
走程序成了“玩”程序。
二是证据收集中的“数量现象”。
其表现为,只注重审计证据的取得,认为资料多总比资料少好,即所谓“油多不坏菜”。
证据收集后未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筛选,甚至对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之间是否存在内在联系或是否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缺乏应有的分析和识别。
如对被审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未进行核对,即使有核对也是由被审验单位“自核”或写个保证;采用的文件依据为非有权部门出具;查验的合同文书等不具备主体资格或无行为能力;数据之间未衔接等。
三是取证方式上的“简化现象”。
表现为应进行函证或实地查验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因时间、成本等原因而取消或直接实施不具有替代作用的其他审计程序;现场审计的精力主要放在对被审计单位的账面数据作“搬家”式的抄录,未能抽查足够数量的会计凭证予以验证说明,甚至在未能提供必要的会计凭证时,仅依据会计账本或报表资料发表无保留意见或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实施程序未做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等。
四是风险控制领域的“应付检查现象”。
其特征是,将风险控制定位于应付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检查,忽视法律诉讼或司法调查等风险;表现为事后进行补制程序表、检查表,未进行实质性“三级复核”;当事人应签章未签章或代签章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甚至直接由审计人员“代劳”等。
之所以存在上述现象,一是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二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基本属性和要求缺乏足够认识。
二、审计证据的基本属性根据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具有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应具有如下属性:1、合法性。
指审计证据是否具备可采用性,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或合法来源的证据才具有证据能力,否则将丧失证据资格。
一是形式要合法,按我国民事诉讼相关法规规定,证据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视听证据、口头证据、当事人陈述、鉴定和现场查验等证据,审计证据也应该基本符合这些形式,法律上对证据形式必须履行相应法律手续的,审计证据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如:不动产的权证应是有权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就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还有会计报表须经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等规定也属必要的“形式”。
二审计证据的来源要合法。
包括审计证据的形成过程、收集方式和手段等,都要符合法定程序。
[!--empirenews.page--]2、相关性。
指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之间有逻辑上的联系,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
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相关程度越高,其证明力越强,相反,则证明力弱,甚至不能作为审计证据。
如实物资产的监盘结果只能用来证实实物的存在或毁损,而不能作为证明其权属和计价的依据。
3、真实性。
指审计证据是否如实反映了审计事项或审计过程。
一是审计证据的内容真实。
如证据是否为原件或原物;日期是否其发生日;复印件、复制品与原物是否相符一致。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确认,无证明力。
当然,受职权及技术手段的限制,这里的真实以及上述的合法性只能是注册会计师能够识别的范围。
二是审计过程真实。
审计是对会计确认进行再确认,注册会计师未直接记录和参与企业的经济活动,只能根据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经过会计处理的资料,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审计程序如实进行记录,体现其工作轨迹,以表明注册会计师是否做到应有的职业谨慎。
如果注册会计师为证明自己已抽查某个项目但实际并未实施而编造的的工作底稿纪录,其审计证据则不具有真实性。
4、可靠性。
指审计证据反映审计事项客观现实的程度。
审计证据可靠性越强,其证明力越强。
有的审计证据虽然有相同的客观属性,但不同形式、不同来源以及不同时间上的审计证据可靠程度则不同。
一般认为,书面证据比经口头询问而获取的证据可靠,书面证据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比其他书证可靠;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比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可靠;外部取得的证据比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得的证据可靠;原始证据比复制证据可靠;直接证据比间接证据可靠;注册会计师亲自取得的证据比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向独立的第三方获取的证据比向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者获取的证据可靠;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较好时比该单位内部控制较差时提供的内部证据可靠;不同渠道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比来自单一渠道单一证据可靠;越及时的证据越可靠;客观证据比主观证据可靠。
可靠性具有高度的综合概括性,需要注册会计师针对具体情况运用专业判断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比较。
5、充分性。
是指审计证据数量的最低要求。
当审计证据相关与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数量较少,反之,所需数量较多。
特别是单一证据,在一定数量基础上,各证据之间应通过逻辑推理方式形成有效的证据链。
充分性并不是说证据数量越多越好,受审计成本限制,注册会计师应把需要足够数量的审计证据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不同类型审计证据的要求如前所述,审计证据按其外形特征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视听证据等;各种证据除应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外,根据我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还有其具体要求:1、书面证据。
指作为证据的文书。
获取书面证据应符合的基本要求是:①获取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代办或委托事项的文书,是否有被代理人授权或委托书。
②获取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抄录件的应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③报表、图纸、专业技术资料等应附有关说明材料。
④询问、陈述、谈话笔录,应有注册会计师、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
⑤鉴定结论应当注意鉴定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完整。
如委托人、鉴定部门或鉴定资格是否填列清楚,鉴定人是否签名,鉴定部门是否盖章;属于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是否有分析过程等。
⑥现场查验纪录,应记载查验的时间、地点、查验人、在场人,查验的经过和结果,并由查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有关人员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注明原因。
[!--empirenews.page--]2、物证。
指作为证据的物品。
获取的物品证据应符合的要求是:原物或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证明该物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品可取其中的一部分。
3、视听资料。
指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所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审计事项的资料。
获取视听资料应符合的要求是: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或复制件。
但复制件应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声音资料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4、口头证据。
包括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
获取证人证言应符合的要求是: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1][2]下一页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附有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人身份的文件。
当事人陈述只限当事人对所经历事实的陈述,当事人陈述应注意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虚假性。
四、审计证据证明力的局限性审计业务有其自身的特点,其证据获取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约,对证明力产生不同程度影响:l、时间因素。
与诉讼证据不同,审计证据由于受会计表披露时间等限制,如年度报表一般要求在期末后的4个月内披露。
审计取证时间多则一二个月,少则只有几天,而诉讼证据有时在进入诉讼前,可进行长时间的收集。
一至二年,甚至更长,进入诉讼程序后还可以对不足方面继续取证,因此,事务所在接受多家委托时,不可能象收集诉讼证据那样有充分的时间保证,以致有时难以获取令人满意的证据,影响其证明力。
2、成本效益因素。
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审计取证必须考虑与成本效益相称。
现代审计方法主要是建立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和会计信息质量基础上的抽查,证明对象应是审计事项对会计报表或审计结论构成重大影响的方面,不可能对每笔业务、每份会计凭证予以验证。
而诉讼证据在诉讼时取证成本负担对象不确定,有时为获得有价值的证据,取证成本并不很重要。
3、职权因素。
作为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在取证手段上,没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更没有司法部门的司法权,对外查证,法律未赋于相关单位或人员提供证明的义务,如银行查证、函证的回复没有强制性;发票、字迹的真伪鉴定等不是审计活动所能解决的。
此外,诉讼性证据的取证对同一证据是多方取证,如法庭、原被告双方和其他参加人,而且还需通过质证程序确认。
审计取证的“尚方宝剑”只是披露,缺乏“刚性”,且常常需要与客户进行“讨价还价”。
4、专业技术因素。
许多审计证据是:审计专业人员依据专业手段,如通过计算、分析测试等对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后做出专业判断,并由审计人员单方面取得,不论在专业方法的使用上,还是审计人员的品行上都可能对审计证据的证明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于审计证据的上述局限性,使依据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结论只能产生对会计信息做出“合理保证”,意即“审计真实”之说,一些不了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士还以“法律真实”或“客观真实”的标准来衡量“审计真实”,从而忽视了审计证据的专业局限性。
所谓“客观真实”的要求是指对事实的证明达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的程度,但由于人类自身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的限制,对此往往难以做到。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即“以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做出判决”。
同理,依据审计证据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审计事项的证明标准也只能是“审计真实”。
[!--empirenews.page--]五、增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审计证据尽管与诉讼证据有诸多不同,但随着市场经济法制化,二者的联系也将越来越密切,特别是目前注册会计师面临不断增加的法律诉讼,公安、司法部门以及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进一步关注,审计证据的证明作用或诉讼功能正日益显现。
一方面,当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被提起诉讼时,审计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会计师有无过错,起着保护自身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审计工作成果,以鉴证报告或鉴定结论等形式出现,在法庭上充当诉讼证据。
因此,审计证据应努力适应诉讼证据的要求,以保证其应有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