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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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发展党员
近年来,民政局党支部针对党组织负责人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心存顾虑、人为抬高门坎,缩短培养期限、突击发展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程序和操作要求
民政局党支部针对干部变动大、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这一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着力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同时,督促、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实行党务知识考试考核机制,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党务工作队伍,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效率。
二、实行互评互审制度,在互学中共同提高
定期组织开展党支部大会,交叉审核、互评党员材料,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就交叉评审结果进行现场点评。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和《入党志愿书》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送审时间把握不准,出现漏填、错填,甚至随意涂改日期现象。有的字迹潦草,入党申请书草草二三百字,对党组织认识不深刻的进行批评指正。
三、建立集体会审制度,严格把好审核入口关
由党支部工作人员共同把关,每月集中审核一次。通过组织党员代表座谈,抽查会议记录、查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等多种方式,认真检查、了解党员工作的相关情况。对发现有问题的,认真进行核查,并主动到旗纪检、监察、政法等执纪执法部门进行核实,切实把好政治关、质量关、材料关,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党务工作可信度
我局党支部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的意见》,并将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入党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党小组、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每一个人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坚决落实发展对象公示制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肆意抬高门坎等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真正使责任落实到人。
四、严把“四关”,保证质量
一是严把“人选关”。坚持把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优秀同志确定为培养对象,努力为改善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创造条件;二是严把“学习关”。采取集中培训和定期辅导的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和指定两名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培养联系
人,开展定期辅导和谈心,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确保入党对象真正在思想上入党;三是严把“入口关”。通过建立档案、定期考察、优选劣汰的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管理,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严格把好“入口关”;四是严把“质量关”。遵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在整个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党员条件、发展党员程序必须规范、上报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和真实。通过审查,听取意见,对条件不成熟的由集体研究做出暂缓或不予讨论该发展对象入党的决定,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