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遗物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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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遗物品管理规定
1.员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后,应立即寻找失主,如不能立即归还失主,应将客人遗留物品上交部门领班(主管),并填写好《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
2.《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由客房部房务中心保管。房务中心文员在接到客人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团体/散客姓名、物品名称及特征、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3.客人遗留物品登记簿记录应与客人遗留物品名称相符合。
4.客房部设立专门存放遗留物品的仓库,专门的登记记录,专人保管。
5.客房部可提供24小时遗留物品咨询服务。
6.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前厅部储存到保险柜内,一般物品由客房部房务中心分类锁进柜内。
7.遗留物品由前台通过查住客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宾馆认领,并告知酒店的规定,比如超出多少时间,我们将会对此做出怎样的处理,避免客人投诉。
8.当宾客前来认领时,前台负责核准,并请其在房屋中心《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上签名。
9.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10.遗留物品分类1、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机、手表、身份证等;2、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
11.保存时限: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部门经理协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
12.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B、请人代为认领;2、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13.拾到客人遗留物品隐瞒不报,视同偷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可开除。
14.保管不善,造成客人遗留物品丢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5.对于拾金不昧的员工,部门会给予一定的通报表扬和奖励。
客房部
201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