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质量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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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一、检查工作原则

1.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必须按职责要求,在所管范围内开展日常、不定期或专业的质量检查。

1.2定期检查都必须组成由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组。

1.3检查工作必须有计划,明确检查的要求和目的,按照公司三

位一体管理体系和本项目质量管理规定进行。

1.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定出纠正或预防整改措施、落实

人员,限期整改和验证闭合。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2.1定期检查:以“查质量缺陷、查事故隐患、查原始记录、查

规范施工、查标准化作业”的“五查”为主要内容的施工质量检查。工程部、质检部、试验室、安全部、机材部等根据现场施工生产情

况及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进行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周

检查。

2.2日常施工质量检查:以重点进行专业性、工程重难点、“四新”技术应用作业工点为检查内容的施工质量检查。项目部质检人员、现场质检员进行日常性检查,并做记录。

2.2.1工程部、质检部除参加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外,凡到工地

布置、指导、检查工作,均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

处理意见,督促及时改进。

2.2.2各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定期的质量大检查与否,

凡到工地布置、指导、检查工作时,均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工程主管

责成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及时改进。

三、施工质量检查总结

3.1定期检查、日常施工质量检查完毕后,由检查组每月组织召

开质量检查分析会议。重要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

检查,日常施工质量检查除保持必要的记录外,还应把主要关键的检查内容汇总记入当天的工程施工日志中。

3.2施工质量检查填写《质量跟踪台账》。记录务必做到客观、清楚,并标注出查到的问题的处理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隐患还应填写《施工隐患整改通知单》传达到工程部、作业班组,按照程序文件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处理、落实和验证。

四、工程质量检查内容

4.1开工前质量检查

4.1.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必须经过认真复核。

4.1.2相关技术交底、现场交桩必须完成。

4.1.3检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创优规划编制情况,质量计划制定情况。

4.1.4参与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到位,现场施工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

4.1.5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配备必须满足开工需要。

4.1.6各种原材料、半成品(配件)按照其相应质量保证措施检验合格。

4.1.7施工用地、拆迁及临时设施等必须完成。

4.2施工中质量检查

4.2.1测量放线必须复核签认无误。

4.2.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4.2.3 严格执行“三检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4.2.4混凝土、砂浆拌制,必须按施工配合比严格计量,试验人员必须现场监督,按规定取样。

4.2.5 施工用的原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堆码和标识。

4.2.6 工序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其相应质量保证措施督促检查。

4.2.7 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规范、齐全、签认手续完备。

4.2.8 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要加强日常施工现场的巡检,随时掌握工程进展及质量状况,对不合格项要及时制定纠正措施,

对影响质量的一些苗头及时制定预防措施,以防止、避免损失和影

响的扩大。

4.3定期检查

4.3.1项目部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质检部每月进行一次专项质量检查。做好日常检查巡视,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制止整改并

做好检查记录。

4.3.2质量大检查由各级负责生产的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后及时写出总结和整改措施,并上报下发。

4.3.3 在工程质量上,检查实体质量、操作水平、几何尺寸等。

4.3.4 在保证手段上,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标准化班组建设的贯彻落实。

4.3.5 在内业资料上,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

求和规定对资料进行建立、签认和归档。特别是技术文件资料、图

纸的审核与交底,原材料凭证、试验报告、变更设计、验评资料、

测量复核、工程日志等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4.4工序检查

4.4.1 严格实行现场作业人员、施工班组之间进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员“专检”相结合的质量“三检”制度。

4.4.2 “三检”制度的含义

“自检”是现场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自己和本班

组施工过程中工序、工艺质量进行自我检验、自我把关,起到自我

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作用。

“互检”是现场作业人员之间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工艺质量进行

相互的换位检查;达到相互监督和纠正错误的目的。

“ 专检” 是专职检验员对施工过程中工序、工艺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起到纠正错误,保证质量达标的目的。

4.4.3 “三检制”的检验程序

(1)每一位员工、每一个班组均应对本岗、本班组的工作负责。凡申请验收的工程项目必须是经过自检且互检合格的项目。每道工

序作业完成后,操作者必须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检,判定合格

与否。对不合格的产品或工艺质量问题,自我纠正处理,对确定不

了的问题,应请班组长或技术人员帮助解决,不得将不合格产品混

入合格品中。自检是“ 三检” 制中最先进行的检验程序。

(2)每道工序操作者自检结束后,由作业班组的班长组织本班组现场施工人员采用换位互检,让现场施工人员相互监督和纠正错误,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质量负责,并负责抽检本班组的产品或工序质量。质量互检贯穿于班组施工的全过程,以保证班组自检质量。同

时下道工序的班组要对上道工序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检查其

是否通过专检。互检是“ 三检” 制中第二道检验程序。

(3) 一道工序完成后,经过自检、互检合格后均应申请专检。

专检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对工序、半成品、成品质量的检验工作,专检通过并签认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专检是“ 三检” 制中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检验程序。

4.4.4 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核查。上道工序不清,下道工序不接。已接收的工序若发现问题,应请求专检核实重检。

4.4.5 凡互检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专检,专检发现不合格的,必须返工并经自检、互检合格后重新申请专检。

4.4.6 经内部自检、互检、专检验收合格后,如需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的工序必须按规定程序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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