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
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外聘专家的管理工作,提高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保障医院外聘专家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外聘的所有专家人员。
第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是指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临床、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医院外聘专家服务对象为医院及其患者。
第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必须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的聘用资格和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和领导。
第七条医院外聘专家不得与医院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损害医院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医院外聘专家有权享受医院规定的各项待遇。
第二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医院依托外部组织、单位或个人聘用专家应经过医院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条医院人事部门应当依据聘用专家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其聘用级别和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与外聘专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职责、待遇、考核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外聘专家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专家的提供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效果要求等内容,并经专家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医院外聘专家提供的服务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医院外聘专家在服务期间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医院,并经医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五条医院外聘专家应按时履行其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积极配合医院内部人员的工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外聘专家应以患者利益为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第十八条医院外聘专家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安排。
第十九条医院外聘专家在工作中如发现医院管理上的不足或问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解决问题。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医院对外聘专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涵盖服务质量、工作态度、服务态度等。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医院外聘专家服务水平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
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技工学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职业教育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
聘请校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对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专业和教材建设,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也是我校为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一、外聘兼职教师原则1、外聘兼职教师,特别是外聘专业教师,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教师短缺问题,更主要是通过外聘专业教师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带入学校,指导我们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为我校办出特色,满足社会需求提供保障。
2、各教研室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计划、本校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教师进修等情况以及教学的需要聘请校外兼职教师,专业教研室外聘专业教师人数一般应占专业教研室定编教师的20%—25%,聘任应做到教学任务明确。
3、外聘专业教师原则上应从企业、科研机构、工程单位聘请,但必须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与学校教学、专业建设或教材编写工作,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得聘请。
特别注意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1、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我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2、认真执行教学大纲,科学地安排好任教课程的各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填好教学进度表,在学期开学前交教研室,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按进度表实施。
3、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试五认真,保证教学质量,并自觉接受教务处、督导室及教研室安排的听课和教学检查。
4、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课表上课。
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调课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以便于学校进行教学安排。
5、及时提供专业发展的最新信息,配合我校做好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无教学大纲时,应协助制定),并对我校的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顾问、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外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公司员工享有同等的工作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选拔与聘用第四条外聘人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公司业务需求和专业能力进行,确保选拔过程公开、透明。
第五条外聘人员聘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二)无犯罪记录证明;(三)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证明。
第六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条款等。
第七条外聘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延长。
第三章外聘人员工作职责第八条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外聘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外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公司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四章外聘人员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成果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外聘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外聘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果等。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续聘、晋升、调整薪酬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外聘人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九条外聘人员因工作需要、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公司决定引进外聘专家,并制定了以下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的引进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2. 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带动公司业务发展;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4. 无不良记录,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外聘专家的工作职责:1.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提出专业建议;2. 开展相关领域的技术培训和知识传承;3. 协助解决公司在专业领域的难题和问题;4.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三、外聘专家的权利与待遇:1. 外聘专家享有与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相当的薪酬待遇;2. 公司为外聘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3. 外聘专家在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明确约定在合同中;4. 外聘专家享有公司内部其他员工所享有的各项福利。
四、外聘专家的工作管理:1. 外聘专家应当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服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公司设立专门的外聘专家管理小组,负责外聘专家的日常工作和管理;3. 外聘专家的工作成果应当得到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4. 外聘专家应当在公司内部保密工作和商业机密。
五、外聘专家的考核与评价:1. 外聘专家的工作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调整工作方向;2. 外聘专家的考核依据主要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3. 外聘专家的优秀表现将在公司内部得到宣扬和奖励;4. 外聘专家在公司任职期满后,将进行综合评定,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规定:1. 外聘专家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擅自外泄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2. 外聘专家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3. 公司在与外聘专家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外聘专家的合法权益;4. 公司在任何时候都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外聘专家的合同关系。
以上就是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外聘专家的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解决某一学科业务发展急需、并且医院短期内又无法培养而聘请各学科专家或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的专家,制定了医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意义外聘专家的范围包括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人才;薄弱专业或我院重点发展专业紧缺人才;业务性较强的职能科室的紧缺人才。
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业务拓展和人才培养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打好基础,同时为进一步夯实基础质量、持续改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做坚强后盾。
二、外聘专家的类型外聘专家分为两类:第一类外聘专家,担任科室负责人或每周固定时间带教查房,组织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参与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定期专家门诊;第二类外聘专家,不固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科室工作需要随请随到,并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指导、查房、手术、疑难危重病人会诊、业务培训等。
三、外聘专家的条件拟聘请的专家所在的单位或原单位,一般应为学科梯队完整,实力雄厚的我院协作医院或XXX。
拟聘请专家在本省或本市某专业领域内应具有较高名望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拟聘请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
拟聘请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我院相应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较快发展和长足进步。
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或由这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四、外聘专家的任务外聘专家的任务包括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市内一流水平;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中、省、市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中、省、市级科研项目立项获奖;定期为我院医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五、外聘专家的程序科室提出外聘专家申请,填写《中心医院外聘专家审批表》并签署意见,连同拟聘专家个人资质材料报医务科。
医务科与符合条件的专家取得联系,审核并留存拟聘专家的资质材料,了解拟聘专家个人的详细情况。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_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_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条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_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条例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中心临时外聘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外聘人员是指具有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技能或基本素质,在一定时间内临时受聘在中心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外聘人员岗位设置、职责任务界定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种类型。
第三条外聘人员应具有所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基本能力,对司炉工、电工等国家劳动部门指定为特种作业工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机构核发的证件上岗工作。
第四条外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第五条用人部门聘用外聘人员时,每年12月15日前须事先向中心人事部门提出下一年的聘用人员需求计划申请(见附件一),经中心人事部门审核,中心主任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年内聘用人员原则上控制在需求计划之内,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聘用岗位的,须单独提出用人计划,人事部门审核,分管中心领导批准。
外聘人员应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被聘用人员相关材料。
职能部门聘用外聘人员要严格控制,聘用岗位原则上不再增加。
第六条外聘人员聘用,需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人员初聘根据空缺岗位报名情况,经部门审查后,填写《外聘人员审批表》(见附件二),并提交社会保险等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合同期满时,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
如仍保留原工作岗位设置,且该聘用人员在上一合同期内表现良好、技术能力达到岗位要求的,可以续聘。
原工作岗位撤销,聘用人员可申请到其它符合聘用条件的岗位工作,无空缺岗位或其不能胜任申请岗位要求的,不再续聘。
第七条外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
第八条外聘人员劳动报酬或报酬标准的核定:(一) 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外聘科技及业务人员的报酬,不得高于中心相应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标准。
施工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外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施工项目中外聘的所有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
三、外聘人员的基本条件1. 外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
2. 外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外聘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施工工作。
4. 外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四、外聘人员的招聘与录用1. 招聘(1)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2)外聘人员应按照招聘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3)公司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2. 录用(1)面试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主要考察外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2)面试合格后,公司将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签订劳动合同后,外聘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外聘人员的管理1. 日常管理(1)外聘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外聘人员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3)外聘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2. 安全生产管理(1)外聘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外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外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考核与奖惩(1)公司定期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团队协作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外聘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的依据。
(3)对于表现优秀的外聘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外聘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外聘人员的离职与解聘1. 离职(1)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录用、工资、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以保障外聘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外聘人员可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干,同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招聘和录用1. 招聘范围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的招聘范围包括专业技术支持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
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会通过外部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筛选和面试。
2. 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事业单位应在合适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职责、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 筛选简历:事业单位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岗位要求和条件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
- 面试:事业单位应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人际交往能力等。
- 录用:事业单位应根据招聘条件和面试综合评定结果,确定候选人的录用。
3. 合同签订外聘人员录用后,应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合同期限等。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并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各自责任。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1. 工资标准外聘人员的工资标准根据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等因素确定。
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工资,保证工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外聘人员应按时领取工资,并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2. 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应对外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工资和晋升的依据,以激励外聘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福利待遇事业单位应为外聘人员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带薪年假、带薪病假、工伤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等。
事业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性质确定福利待遇标准,并及时提供相应的福利。
四、权益保障1. 职称评定事业单位应对外聘人员进行职称评定,评估其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部
哈尔滨华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更好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公司需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司工作。
为加强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本公司需要的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编制在公司工程建设、财务等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职责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分为长期和兼职),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分类,现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项目经理2名、电气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预算员(兼职)1名、内业员(兼职)1名、财务顾问1名(兼职)等岗位。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质量、文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质量、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制定单位工程质量、文明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
4.建立和建全本项目质量、文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6.本单位出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分析事故原因,同时及时上报质安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本项目规定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资料上报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质量、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并加强检查。
9.开展各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和积极性;开展质量技术教育,提高员工的施工技术和技能。
10.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周”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在活动期间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力度。
行业企业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外聘人员的管理,确保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外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辅助性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明确外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聘人员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需求招聘外聘人员。
第五条坚持总量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确保外聘人员与企业内部人员结构相匹配。
第六条坚持合同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聘人员招聘与聘用第七条外聘人员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及待遇等。
(二)通过企业内部公告、网络招聘、猎头公司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三)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
(四)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第八条外聘人员聘用条件:(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外聘人员管理职责第九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招聘、聘用、考核、解聘等工作。
第十条用人部门负责外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二)服从企业工作安排,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信息。
(四)爱护企业财产,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五章外聘人员待遇与考核第十二条外聘人员享有以下待遇:(一)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二)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表现,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三)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第十三条企业对外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和纪律。
(二)工作能力和业绩。
(三)团队合作精神。
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顾问、项目专家、研发人员等。
第三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外聘程序第四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需经过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2. 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专业人才网站、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3.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者符合外聘条件;4. 面试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5. 签订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管理第五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为公司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协助解决技术难题;2. 参与公司项目研发、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等工作;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4.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七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八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职责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九条《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待遇、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合同期满后,如需续聘,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外来技术人员的管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聘请的外来技术人员,包括进修人员、外聘专家、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外来技术人员在医院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规范,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第二章入职与培训第四条外来技术人员入职前,需向医院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
第五条医院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专业技术规范、医疗安全知识等。
第六条外来技术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来技术人员应根据医院安排,在相应科室或部门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外来技术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认真执行医疗技术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二)积极参与科室学术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内部信息;(四)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外来技术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参加科室例会,积极参与科室业务讨论;(二)认真完成进修计划,完成进修任务;(三)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医院定期对外来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成果等。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外来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外来技术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十二条医院为外来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包括工作场所、办公设备、住宿等。
第十三条医院根据外来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医院为外来技术人员提供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机会,支持其个人发展。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办法外聘员工由企业直聘直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包工队成员两部分人组成。
由于外聘员工与在册职工的心理本质和承受能力有较大差距,因此,对外聘员工的办理方法和策略手段也应该不同。
本文试结合多年煤矿办理实践,就此谈点粗浅认识。
一、外聘员工心理状态分析外聘员工即企业按照工作需要,从社会上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外包工队施工人员。
这些员工到企业工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挣钱养家糊口;二是寻找适合本身工作的地方(最好约束力小、自由度大、工资高)。
由此可见,思想不不变、临时不雅念强,是这部分人的最大问题。
而就在册职工来讲,通过长期教育培养,他们对“铁饭碗”看得很重,所以领导管得再严、罚得再狠也不敢轻易“跳槽”,劳动纪律、敬业精神明显好于外聘员工。
然而,外聘员工是企业发展不成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办法对他们进行办理办事,是企业办理人员必需具备的本质和能力。
二、加强外聘员工办理的策略与方法加强外聘员工办理是在全国“用工荒”大背景下必需重视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总结多年工作经验,我认为应重点要抓好如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安稳树立“一家人”思想。
即对无论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还是外包工队施工人员,都要从思想上、感情上把他们当作自家人,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经济上不克扣,生活上不排斥。
具体说来,就是要尽快熟悉他们、了解他们,并能叫出他们的名字,与外聘员工打成一片、亲如一家,进而达到思想一致,情感融合,知己知彼,优势互补的目标。
二是制定“一企两制”办理策略。
在册职工通过长期教育、培养和熬炼,加之想问题比力长远,因此对他们要从严要求,从严办理,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决不能因某种理由而降低办理标准。
而对于外聘员工,则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
比如,对企业直聘直管的外聘员工,当他们发生过失或犯了错误时,要按照其一贯表示,认真分析发生过失或所犯错误的主客不雅原因。
如果该过失或错误主要由客不雅原因造成,则应允许他们犯错误,但必需强调“在一在二不再三”;如果主要由主不雅原因造成,则要帮忙他们认清错误的性质和危害,引导他们从中汲取经验教训,谨防同类问题再度发生。
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外聘教学人员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聘教学人员的范围
1.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其他专业人才。
三、外聘教学人员的选聘
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提出外聘教学人员的需求计划;
2. 由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选拔、评审和推荐;
3. 选拔过程中,应注重外聘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实践经验;
4. 外聘教学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四、外聘教学人员的职责
1.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五、外聘教学人员的待遇
1. 学校按照外聘教学人员的职称、学历和实际工作量,给予相应的报酬;
2. 外聘教学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3. 学校为外聘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教学资源。
六、外聘教学人员的考核
1. 学校每年对外聘教学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外聘教学人员续聘、解聘和待遇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聘教学人员,学校将予以解聘。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7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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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外聘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区各煤矿有效实施,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提高协会对煤矿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协会外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稳定、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外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为外聘人员)是指与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签定了聘用协议为煤矿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人员。
第二条外聘人员由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和煤管所协同管理。
在履职期间接受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和煤管所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考勤管理、工作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
第三条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和煤管所依照本办法对外聘人员履行煤矿安全技术服务职能状况适时作出奖励、处分、辞退、解聘、续聘的处理决定。
第四条外聘人员主要岗位职责
1、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各级监察监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令,对煤矿履行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职能。
2、对所服务的煤矿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专盯专防,日常跟踪问效,并向片区煤管所反馈各煤矿动态安全生产信息。
对每次实施安全技术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详细记录。
3、及时制止、纠正服务煤矿的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及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4、指导煤炭企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参与职工安全培训,搞好技术咨询服务;参与煤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质量监督。
5、指导检查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6、参加煤矿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或由主管部门明确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五条外聘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和工作安排。
因违规造成的个人伤害由个人自负,对煤矿造成的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必须保守甲方的秘密,对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5、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公共财产,妥善保管工作用具,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
6、外聘人员考勤管理:
(1)外聘人员考勤由片区煤管所统一管理,按月上报局发
展规划科,每月休假统一为6天,由片区煤管所具体安排轮休,超过休假天数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超过5天,按自动离岗处理,停发当月工资,并解除聘用协议。
(2)因事因病须请假时必须写出书面假条,6天以内由片区煤管所所长审批,6天以上由煤管所长审核后报分管技术的副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月底考勤及假条由煤管所汇总所长审核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麒麟区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经审核后核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外聘人员违规处罚
1、外聘人员有下列情况或行为的,由煤管所报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进行处罚:
(1)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发现一次从工资中扣除100元,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一律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2)24小时通信不畅通,发现一次从工资中扣除100元。
(3)驻矿期间酗酒、醉酒,发现一次作警告处分,并从工资中扣除200元,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一律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4)每月下井天数不足或未按要求下井的,缺1次从工资中扣除50元,缺3次以上(含3次)取消当月工资。
(5)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不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未按要求及时汇报或报告的,每次从工资中扣除50元,并作警告1次,一年累计三次警告作辞退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2、外聘人员有下列情节的,由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给予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接受煤矿馈赠的贵重物品、礼品、现金、股份及有价证券的;
(2)投资入股煤矿分红或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3)对所到煤矿进行刁难或者打击报复的;
(4)在煤矿赌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5)对到煤矿不能解决生产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的。
(6)因自身工作失职渎职给他人或单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
第七条工资福利待遇
1、外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每年一聘,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工资由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会费中列支。
2、外聘人员使用时,先签订试用协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每月核发基本工资 1500 元,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3、外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协议后,每人每月核发基本工资1500元。
奖励工资按每人每月 500 元核发,年终按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后一次性兑现。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管理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由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理事会研究解决。
曲靖市麒麟区煤炭安全技术协会
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