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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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强公司的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投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工程项目是指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所进行的基本建设、安装工程。本制度工程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总裁负责对工程项目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审批。
第四条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
(2)负责项目工程的立项申请;
(3)主持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
(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
(5)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6)负责组织起草工程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落实工作;
(7)负责组织并参与工程项目的评审,并出具立项核准请示;
(8)负责处理工程项目进展中的特殊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
(9)负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10)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与现场管理,严控工程进度、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关;
(11)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监控施工单位、协调监理单位等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履约情况;
(12)负责工程价款支付的申请和工程项目变更的申请;
(13)组织并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协助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
(14)负责监督工程项目、厂房等的验收。
(15)负责项目合同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财务部:主要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财务数据和资料的审查及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并提供工程项目的财务经济分析。
3、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审计。
4、需求部门或单位:配合做好相关事务。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五条年度工程计划的制定
1、公司每年制定下一年度的《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各部门于每年11、12月提出下一年度的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计划,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重大项目的计划安排情况编制公司工程项目工作计划,经财务部、相关部门、各部门领导、总裁查看无异议后,上报董事长。通过董事长审批后下发综合管理部参照执行。
2、公司原则上将预估价格XX万元以上的工程列为大型工程,其余列为小型工程。
第六条立项需求的申请与审批
1、需求部门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公司的规划提出工程立项申请,填写《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注明初步概算框架,经部门总经理审核后报综合管理部。
2、由综合管理部对立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后将《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传递至相关部门进行继续审核。
3、经营计划部等部门对《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提供资料,由综合管理部为项目编制投资概算,上交财务部复核备案。
4、通过财务复核的《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分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第七条如若是大型工程或有政府审批的,还需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编写并提交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外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采用最低价法选聘
第三方专业机构。所谓最低价法,就是在满足一定资质、资信、技术水平要求的基础上,择优选择最低咨询费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随《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表》一起经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分管副总裁、财务部审核后,报送公司总裁。总裁对是否同意做出明确决定;
财务部应重点审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规模和经济效益计算的依
据是否合理、计算方法是否恰当,各项数据是否正确。
第八条需要上报政府部门的工程项目,应在公司内部评审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小组负责形成正式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请示》,上报相关机构审批后,取得项目核准文件。
第四章工程设计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疑难程度决定是否委托外部勘察和设计,对于小型工程由综合管理部根据自身能力自行设计,对于需委托外部设计院设计的大型工程需上报相关领导审核。设计院的选择由综合管理部挑选3家以上(含)设计院,将其资料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副总裁,分管副总裁组织相关部门、公司领导召开会议进行商讨,确定最终的合作设计院。
第十条确定设计院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合同,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经法务顾问审核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进行签订。
第十一条设计评审、审批
选定的设计院,按照合同条款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
方案初步设计后应进行评估和处理,应由综合管理部(或总裁)组织综合管理部、申请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设计评审。
当公司不能自行完成设计评审时,可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对其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报告》,有问题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审查通过填写《审查合格书》。
第十二条需要评审的重点内容
工程设计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工程设计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工程对企业今后发展的影响、对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概预算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对编制的工程概预算进行演算和复核,审查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概算项目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漏列、错列、多列的现象,工程概预算是否完整地包括项
目从筹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投资。
工程预算如超过经批准投资额的规定比例,应进行论证,决定修改初步设计或重新办理报批事项,应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严格控制在工程预算之内。
第十三条对于小于XX万工程项目的,可以不形成评审报告;大于XX万的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部应形成设计评审文字报告,并附初步设计、施工图和工程概预算等相关资料提交总裁审批。
第五章工程发包
第十四条公司的零星工程项目由综合管理部直接发包给各专业施工单位。基建工程项目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并通过市招标办进行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设备安装工程一般由设备供应商负责实施,需要招标时,参照《招标管理制度》进行招标。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的确定
综合管理部对在天津市范围内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了解、电话咨询及实际考察等,选取相对较好的三家以上(含)资质符合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评估,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将招标代理公司的实际考察情况记录后以书面形式上报部门总经理审核。部门总经理根据情况确定代理公司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
确定招标代理后,由综合管理部经办人员与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合同签订参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
1、招标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算由招标代理公司起草,经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裁、总裁审定通过后确定。
2、无需招标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算由综合管理部自行或负责委托第三方起草。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裁、总裁审定通过后确定。
3、招标安装工程项目的预算由综合管理部根据需求单位提出的概算进行审核后进行调整制定初步预算,经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裁、总裁审定通过后确定。
4、无需招标的安装工程项目的如由供应商进行安装,则安装费用已包含在采购费中,无需另外结算;如由安装公司进行安装,预算由综合管理部自行或负责委托第三方起草,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裁、总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