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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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定目的
(1)鼓励在建工程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及新型材料。
(2)保证设计工作的进度,提高工程设计的质量,确保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
(3)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第2条工作范围
(1)阶段:从规划方案招标开始到施工图经审图企业审核完成为止。
(2)成果:经甲方确认并由审图企业加盖印章的施工图。
第3条职责和权力
(1)职责
1.参与项目的投资分析、建筑规划
2.组织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讨论、论证及确认
3.配合造价部做好项目的概算、预算工作
4.负责拟订《设计任务书》
5.组织考察设计单位、发标、评标、签订设计合同、进行方案计评比
6.参与图纸会审工作
7.负责对设计变更事宜的协调与确认
8.对施工过程中建筑质量、施工工艺等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收集整理
9.负责对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档案的统一管理
10.负责与设计院、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协调、配合工作
(2)权力
1.工程设计单位的初步选择权
2.对设计方案的修改建议权、审核权
3.对设计变更的参与权
4.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参与权
第二章设计招标管理
第4条设计招标的原则
(1)确保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并充分体现集团的意图和期望,得到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确保设计文件的有效性、连续性并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
(2)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必须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
(3)设计招标的评标标准,包括设计方案优劣,方案所采取的技术和工艺水平,整个方案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评估,服务细则承诺,以及设计单位资历和社会信誉等。
(4)方案设计招标,必须选择在国内或国际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设计单位。参加方案竞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在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选择方案设计单位的数量视具体项目而定,但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5条招标程序和内容
(1)设计计划
对每一项工程设计任务,总设计师负责制订该项目的《设计控制计划》,明确设计控制的内容、参与人员及其责任分工、控制工作的方式、要求、阶段性交付件等。
(2)设计任务书
①方案设计任务书
总设计师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拟定《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②初步设计说明
收到政府的规划方案审批意见后,总设计师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初步设计的有关问题,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最终形成《初步设计说明书》,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后,报集团批准实施。
③扩初设计说明
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规定的程序执行。
(3)招标邀请函。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
(4)集团、设计管理部、投资发展部等均可推荐设计单位。
(5)设计单位初选。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批准。
(6)发标
在设计管理部拟订的邀请单位中,集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如集团决定招标,则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发标会,邀请各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进行设计发标,同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评标
①在《投标书》确定的投标日期,设计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书》,接标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
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书》的有效性。
②总设计师拟订的评委名单,需报集团批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或有影响力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确定评委名单并组织集团内外有关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评标。
③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填写《标书评审记录》和《合同推荐书》报集团批准,批准后由总设计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拟订《委托设计合同书》报总经理审批。
(8)签约。总设计师代表企业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书》。
第三章设计过程控制管理
第6条设计过程的跟踪控制
(1)设计管理部应根据项目设计特点,确定对设计过程的控制要求,并形成《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发放至设计单位。
(2)对每一个设计项目,在设计开始前,设计管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的设计计划和设计输入文件,由设计管理部指定的控制人员审查认可,并填写《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
(3)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过程中,设计管理部应组织控制人员,依据《委托设计合同书》要求和《设计控制计划》规定,前往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跟踪检查。
(4)实地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度、人员资格及专业配合等。检查的依据是《委托设计合同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计划》;检查结果应填入《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并将该文件报集团企业备案。
(5)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入《专业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并要求设计单位将书面整改结果报设计管理部备案。
第7条设计评审
(1)方案设计
②设计管理部收到方案设计后五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设计进行评审,并向与会人员通报成本估算、施工难度和工期。
①在收到方案设计后,设计管理部移交成本部及工程部对方案设计进行施工成本估算,评估施工难度和工期。
③方案设计的最终方案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初步设计
在收到初步设计方案后,设计管理部根据规划部门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方案/初步设计审查方案》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在满足规划意见、市场定位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
最终形成的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总工程师签字审定,报集团批准后,设计管理部交给设计单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