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正式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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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正式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合理配置公司人力资源,继续发挥已正式退休或达到退休年龄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一定的技术专长或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曾为公司创造过显著效益的中高层管理人
员能继续服务于公司而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在本行业工作十年以上的到龄退休人员。
2. 参考文件
2.1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2.2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
法》(国发[1978]104号)。
3. 术语
退休返聘:是指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已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或年龄已达法定退
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无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操作工、服务性岗位),通过需求双
方协商签订返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使其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关系。
4. 职责
4.1 退休返聘的管理职责属管理部
4.1.1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相关办法,并负责实施;
4.1.2 根据政策变化与公司发展的需要,定期收集退休返聘的相关意见,完成管理办法的修
订工作;
4.1.3 负责公司退休返聘员工资料的审核工作;
4.1.4 负责组织公司外部拟返聘的人员进行的社会背景、工作经历等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
4.1.5 负责公司拟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对体检结果负责;
4.1.6 负责组织退休返聘协议的签订工作。
4.2 返聘范围与对象
4.2.1 返聘范围:退休返聘适用于公司的市场发展、经营管理所需特殊人才,包括生产管理
类、工艺制程类、品质管理类、物流类、设备维修技术类、基建类及后勤类等岗位专
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
4.2.2 返聘对象:
4.2.2.1 已与我公司办理退休手续或符合1.2款的人员;
4.2.2.2 与其他单位(半导体制造行业十年以上)办理了退休或内退手续的人员;
4.2.2.3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且与其他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5. 返聘条件
5.1 年龄要求:男性在65 岁以下,女性在55岁以下;
5.2 从事拟聘岗位工作十年以上,具有拟聘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该专业有被公认的特长;
5.3 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性障碍病况、无传染病、高血压及其他心血管等疾病,心理素质
状态良好;
6.4 对于我公司退休解聘后再次返聘的员工,其退休后的薪资及福利等已转入社会劳动保障
部。
注:因特殊原因返聘的,由股份董事会视情况讨论决定。
6. 返聘程序
6.1 公司外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6.1.1 空缺岗位需求分析
当岗位范围内出现人员空缺时,公司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应会同用人部门从工作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是否聘用退休人员。
6.1.2 退休返聘申报
6.1.2.1 确定拟聘退休人员的,所在部门(相关部门)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一般性
岗位报管理部,技术性、特殊岗位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
6.1.2.2 当本公司内有合适拟聘人选时,公司职能部门(相关部门)应优先考虑录用并将其
个人详细应聘资料报至管理部。
7. 退休人员对外招聘
7.1 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管理部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初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参加面试或笔试、并依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7.2 组织体检
7.2.1 如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的,管理部应在综合成绩考评完成、确定其聘用当日,将体
检通知告知应聘者。
7.2.2 根据拟聘人员地域位置,由管理部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参见[健康体检
制度《WI-61-009》]。
7.2.3 体检应在综合成绩确定后的3 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
7.3 返聘协议的签订
7.3.1 对于以上程序均合格的人员,管理部应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以明确聘用期间
的工作岗位、薪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权利与义务关系。
7.3.2 返聘协议应在社会调查合格后的3 个工作日内进行。
7.4 报到上岗
返聘协议签订后,管理部应在2 个工作日内通知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7.5 公司内部退休人员的返聘程序
7.5.1 返聘申请
已与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的原正式员工,因研发、生产、后勤等工作的需要,本人自愿且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申请聘任,申请者先向公司提出并填写《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7.5.2 返聘审批
7.5.2.1 《返聘申请表》经所在需求部门领导同意后,由管理部按岗位性质及岗位重要程度
报公司领导审批。
7.5.2.2 审批通过后,管理部应于审批当日,将《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备案并通知用人部
门(相关部门)。
7.5.3 组织体检;
对于审批通过人员,管理部应组织或通知返聘员工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同7.2。
7.5.4 签订返聘协议
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公司管理部应与其签订返聘协议,签订时间要求同7.3。
7.5.5 重新上岗
返聘协议签订后,管理部向用人部门发出通知,在2个工作日安排应聘者聘人员重新上岗。
8 退休返聘合约期限
8.1 《退休员工返聘协议》聘用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后视其工作业绩与身体健康状况决定
是否续签,续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8.2 对已续签协议的退休返聘人员,二年返聘期满后不得再次续签。特殊情况由公司会同用
人部门领导视情况决定。
9 退休员工返聘待遇
9.1 薪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度绩效奖、年终奖金等部份组成。
9.2 其它:按WI-61-007《福顺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9.3 社会保险: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9.4 福利待遇: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住房补贴、享受工龄补贴。
9.5 其他待遇参照公司正式员工标准执行。
10绩效考核评估
用人单位按任期时段(年度或者半年)对受聘者岗位胜任程度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送管理部备案,并通知公司分管领导参加考评,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不再聘任。
11 记录与存档
11.1 记录:《人员需求申请表》、《退休返聘协议》、《退休员工返聘申请表》。
11.2 以上记录由管理部存档。存档期限见《档案管理办法》。
12 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