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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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重要的证据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重要的证据有哪些

Fear of the unknown is a common feature of human being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职务侵占罪重要的证据有哪些导读: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一、职务侵占罪重要的证据有哪些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

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1、犯罪的动机、目的;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4、赃款、赃物的去向;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摘要】职务侵占罪是刑法典271条所列举之罪名。

由于职务侵占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刑法理论上产生了极其强烈的争议和探讨,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许多疑难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笔者参考了诸多论者的观点,并结合了工作实践,阅读了相关案例,试图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探讨,旨在抛砖引玉,就教大家。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侦查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张瑞(一)“由人到案”的职务侵占案件的侦查要点“由人到案”的案件,就是指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

这是职务侵占案中最常见一种。

侦查此类案件时,重点应放在案件的定性、调查取证和控制赃款赃物等方面。

具体来说,侦查时应注意:1.认真初查,准确定性,及时立案。

初查是围绕立案标准展开的。

初查工作的重点是:(1)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在由人到案的侵占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涉及到案件的定性及管辖等问题。

司法实践中,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主要是通过查询公安机关的计算机人口信息资料网络或走访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等方式进行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主要有:身份证、工作证、护照、聘书、劳务合同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2)查明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有无经济纠纷。

这是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关键。

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之间是否有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存在,主要是通过调查询问受害公司、企业或单位的法人代表、业务主管、财会人员、业务人员、仓库管理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的经济关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主要经济收入、人际关系等。

必要时,可采取化装侦查的方式,以业务往来为掩护,到其他相关单位或知情人中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

(3)核实受害单位被侵占、挪用的财物价值。

受害单位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立案数额标准,是决定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立案与否的关键。

初查时,一般选择查证较为容易的数额进行调查。

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一、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职务侵占的报案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侦查结束将案件材料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法院依法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报警
二、职务侵占数额小次数多怎么办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的,才能定罪处罚。

而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规定如下:
(一)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三)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职务侵占可以报警吗
可以。

(一)无论任何犯罪,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应当立案侦查。

是否具有
犯罪证据,是侦查过程中需要查明的问题,不是立案的标准。

(二)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是指经报案或者调查,发现某种事实的发生,可能构成犯罪,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予以确定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大数据时代职务侵占犯罪侦查方式演变分析

大数据时代职务侵占犯罪侦查方式演变分析
(作者 :白雪婷,西北政法大 学公安学院,研究方向 :经济犯罪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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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数据时代下职务侵占犯 罪的特点
1、 犯 罪 案 件 发 案 率 高。 职 务 侵占犯罪往往是行为人利欲熏心,利 益激发行为人贪婪的本性促使其犯罪。 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借机运用其职 务上的便利,进行着非法占有公司、企 业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单位内部职员 与外部人员合谋共同犯罪,通讯方式的 方便更是为职务侵占犯罪提供了媒介。
4、 犯 罪 证 据 的 可 再 生 性。 大 数据时代下,犯罪分子的通讯交流极 易留下电子证据等蛛丝马迹,即使被 删除,也会有专业的技术可以对微信 的账号信息、聊天内容、转账记录等 进行恢复、提取,把电子证据转化成 证实行为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三、大数据时代下职务侵占犯 罪的侦查手段
1、 建 立 侦 查 大 数 据 库, 实 现 情 报 导 侦。整合政府信息资料库和 社会数据,加强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 人民银行的协同作战,发现犯罪线索, “由案到人”严厉打击犯罪。
3、 综 合 运 用 视 频 侦 查 技 术。 监控密布在公共区域的各个角落,这 为侦查人员追踪犯罪分子的踪迹提供 了极大的帮助。侦查人员可以通过视 频监控推测犯罪嫌疑人去过哪些地方、 见过哪些人,对与其有社会关系的人 进行询问,从而获得侦查线索。
4、注重电子证据。犯罪分子在 手机、电脑操作违法犯罪活动时,都 会留下蛛丝马迹,即使被删除,随着 侦查技术的不断发展,涌现出电子数
参考文献 : [1] 戴 蓬 . 职 务 侵 占 犯 罪 案 件 侦 查方略初探 [N].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 报 ,2004-06-29. [2] 邹斌江 . 数据时代背景下的职 务犯罪侦查 [N]. 企业党建参考报 ,20154-20. [3] 贾 宇 . 刑 法 学 [M]. 北 京 : 中 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引言概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这一罪行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了解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法律风险与防范1.1 法律风险:职务侵占罪属于刑法范畴,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法律制裁和声誉受损的风险。

同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罚也有所不同。

1.2 防范措施:公职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财物的安全。

1.3 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防范措施后,应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职务侵占罪的成因分析2.1 职权过大:公职人员职权过大,容易产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从而导致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2.2 职责不清:公职人员的职责不清,容易产生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为职务侵占罪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2.3 腐败氛围:腐败氛围的存在容易导致公职人员心理失衡,从而产生职务侵占罪的行为。

三、预防职务侵占罪的措施3.1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防范职务侵占罪的意识。

3.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职人员职责明晰、权责对等的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3 强化惩处措施:对于职务侵占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减少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四、职务侵占罪的调查与处理4.1 举报机制: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和内部人员对职务侵占罪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2 调查取证: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要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职务侵占办案流程是什么?

职务侵占办案流程是什么?

Sometimes, when I hear a song, I suddenly think of someon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职务侵占办案流程是什么?一、受理,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

二、立案,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三、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四、破案,五侦查。

职务侵占主要是某些人非法利用职务便利占有本单位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因此无论是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的人员都有可能犯职务侵占罪。

近年来公司、企业类职务侵占罪多发,职务侵占罪这类经济犯罪由经侦大队办理,下面随的了解下职务侵占办案流程。

一、受理(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

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二、立案(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

职务侵占罪要注意什么案件

职务侵占罪要注意什么案件

职务侵占罪要注意什么案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或他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将本应交存、保管、使用、支配的公共财物或公共资金、其他委托财物侵占为己有的犯罪行为。

在处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确立犯罪事实在处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首先需要充分确定被告人是否存在职务侵占行为。

需要调查并证实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担任的职务、侵占的财物种类和数量等。

二、明确法定侵占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仅有符合法定侵占标准的行为,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法定侵占包括:超越职权,侵占在其职务范围内的财物;明知是他人财物而侵占;明知是集体财物而侵占。

需要具体分析案件中被告人的侵占行为是否符合法定侵占的条件。

三、查清侵占金额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与被告人侵占的金额有关。

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详细核实被告人侵占的财物的具体数量和价值,并进行证据收集和统计。

四、查明非法占有目的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查明被告人侵占财物的目的和用途。

被告人可能以个人消费、赠与他人、投资等方式非法占有财物,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证据搜集和分析。

五、法定依据在处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需要注意适用法定依据。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包括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和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根据这些法定规定来裁决具体案件。

六、确保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在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要确保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的合法性。

侦查阶段要保证严格的证据收集和取证程序;起诉阶段要确保起诉材料的完备性和合法性;审判阶段要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和证据的合法性。

七、量刑准确公正在判决职务侵占罪案件时,需要依法准确地进行量刑并保证公正。

量刑要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因素。

同时,要根据被告人的犯前犯后表现,认真考虑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八、防止被告人逃脱惩罚职务侵占罪涉及公共财物,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影响。

企业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企业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企业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企业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企业职务侵占罪指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文件、胁迫、威胁、贿赂、误导等,占用企业职务,阻碍其它合法权利人就任并行使职务的行为。

一、立案标准:1.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文件、胁迫、威胁、贿赂、误导等,占用企业职务,阻碍其它合法权利人就任并行使职务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应作为企业职务侵占罪立案。

2.以上述行为,对企业造成经济、政治等重大损失,并且有明显可疑迹象,也符合企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应立案调查。

3.当事人以上述行为使企业受到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

4.以企业职务侵占罪的方式,对孰知行为人含沙射影,为便宜行事,使整个社会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也需要依法做出相应处分,弥补损失。

二、案件审理: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有关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2.受害人权利:依法享有索赔权利,以补偿受到的损失。

3.举证责任:原告应用于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存在企业职务侵占的证据的案件,且不能依靠推定证据进行定责。

4.处罚原则:根据被告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量刑应综合考虑原告和被告的因素,确保所处罚的罪行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程度合理,避免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企业职务侵占的罪名的立案标准,应当以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占用企业职务,阻碍其它合法权利人就任并行使职务的行为为参照,结合案件特点确定是否需要立案的。

此外,审理案件时,要依据被告的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量刑应以确保其社会影响程度合理为目标,以免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

总之,企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而在审理案件时,要依据被告的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处罚,而处罚时,必须予以合理斟酌,以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职务侵占罪的案件越来越多。

近年来,职务侵占罪被认为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它涉及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及与其他犯罪类型的区别,并对其刑事责任进行讨论。

一、案例分析2019年,某旅游公司的总经理小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方立案侦查。

小李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部分资金及价值物品侵占。

小李的背景:男,1978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自学会计知识,入职某旅游公司始于2000年,先后担任财务部门、销售部门、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职务,担任总经理近三年。

公司为某外资旅游公司,年营业额近亿元,人员约800余人。

小李涉案总金额为240万。

小李的犯罪手段:小李个人不具有流财的能力,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和追求奢侈的消费品,迫于经济压力,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公司的部分资金及价值物品侵占。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的财物或者为个人所用的行为。

依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方面的要件:(一)主体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且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

在本案例中,小李作为某外资旅游公司的总经理,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之一。

他利用担任总经理这一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的部分资金及价值物品。

(二)客体构成要件: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单位的财物或者为个人所用的行为,须具备一定的占有性。

如果被侵占的财物为个人所有,则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本案例中,小李侵占了公司的部分资金及价值物品,均属单位所有,侵占的客体具备一定的占有性,符合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三)侵占构成要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财物或者为个人所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 4、非国有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 ,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第1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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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职务侵占罪的认定难点
(一)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我国刑法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 有公有财物的行为。
• (二)国家工作人员 • 3、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 国有单位委派到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国 家工作人员论。 •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 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第十一章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第二节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 第三节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一、犯罪主体 (一)特殊主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指的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的人员。 (二)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包括4种人员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 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限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 国有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财物,即非公共财产。
• 3、量刑幅度不同: • 贪污罪: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 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 收财产.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引言概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

在职务侵占罪中,行为人通常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职务,利用其职务之便实施犯罪活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法律风险1.1 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行为人一旦被定罪,将面临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1.2 财产损失:被侵占的公共财产将无法得到追回,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影响国家财政稳定。

1.3 职务受损:行为人因职务侵占罪被追究责任,将受到行政处分或者撤职等处罚,职务受损。

二、防范措施2.1 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制止职务侵占行为。

2.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职务侵占罪的立法工作,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减少犯罪行为。

2.3 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三、职务侵占罪的特点3.1 隐蔽性强:职务侵占罪通常在职务范围内进行,隐蔽性较强,不易被外界发现。

3.2 侵害面广:职务侵占罪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侵害面广,对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3.3 惩罚力度大:职务侵占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惩罚力度较大,行为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四、应对策略4.1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职务行为,防止职务侵占行为的发生。

4.2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建立多层次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务侵占行为。

4.3 提高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减少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五、结语职务侵占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惟独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意识,才干有效防范职务侵占罪的发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经济犯罪侦查试题

经济犯罪侦查试题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试题A一、判断题(20分,每题2分)1、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共管辖83种经济犯罪案件(含新增经济犯罪案件)。

()2、商标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3、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一样可能构成偷税罪主体。

()4、智能性是经济犯罪所特有的特点。

()5、走私犯罪案件都由经侦部门管辖。

()6、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是一回事。

()7、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领之一是查清受害单位的性质。

()8、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追诉标准是一回事。

()9、玩弄“钓鱼合同”也是合同诈骗犯罪分子的常用手段。

10、经济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经济犯罪案件不属于刑事犯罪案件。

()二、不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1、下列哪些合同能构成合同诈骗犯罪上的合同()。

A经济合同B民事合同C收养合同D口头合同2、偷税罪的主体是()。

A纳税人B扣缴义务人C特殊主体D一般主体3、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有()A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B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C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它处理的。

D 以财产为犯罪对象的案件,能够提供与案件标的相当的保证金的。

4、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应把握以下哪些问题()。

A查明经济犯罪事实B收集犯罪证据C缉获犯罪嫌疑人D追缴赃款赃物5、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特点是()A证据存在基础较好,取证容易B侦查对象较易确定C侦查活动涉及知识内容广泛,专业要求高D侦查协作难,协作要求低6、合同诈骗案件的最主要侦查途径是()。

A从合同的签定、合同的履行情况入手进行侦查B从控制犯罪嫌疑人入手C从询问有关知情人入手D从资金流向入手7、侦查偷税犯罪案件通常要注意搜集下列哪些材料。

()A犯罪嫌疑人的纳税申报表B会计资料C 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D税务机关处罚材料8、下列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查的表述哪些是对的()A重大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30日。

认定“职务侵占罪”应注意把握的问题

认定“职务侵占罪”应注意把握的问题

认定“职务侵占罪”应注意把握的问题作者:张印富律师近些年,随着公司、企业的不断产生和壮大,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件时有发生。

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触目惊心;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有的职务侵占行为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是犯罪行为,或在客观上表现出与职务侵占罪相同或者相似的特征,却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张印富律师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认为,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除此之外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

二是上述公司中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如果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才应按职务侵占罪论处。

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案件调查处理指南

案件调查处理指南

案件调查处理指南为更好地维护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利益,充分发挥案件部门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损害公司利益的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及办案需要,特编制此案件调查处理指南(简称办案指南),以供有关部门办案中参考。

该办案指南按照办案流程分为案件受理、案件调查、案件处理、案件归档四个篇章第一章案件受理第一节受理案件范围一、涉及廉政的案件。

1贪污、贿赂案件;2、职务侵占案件;3、挪用资金案件;4、盗窃案件;5、诈骗案件;6、以及其他违反公司《廉政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件二、违规违纪案件1虚报考勤、虚报工时、代替打卡;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3、刁难客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4、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案件;5、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公司纪律、损害公司制度案件。

三、渎职失职案件1玩忽职守案件;2、徇私舞弊案件;3、泄露薪资和公司机密案件;4、签订合同失职被骗案件;5、其他因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案件。

第二节案件管辖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受理案件的管辖范畴一、监事会管辖下列案件:1受理公司董事、畐U总经理以上人员的行贿受贿、以权谋私、职务侵占、失职渎职、工作不作为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2、受理涉及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或机密的部门和个人的廉政及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二、总裁办管辖下列案件:对公司副总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行贿受贿、职务侵占、假公济私及工作失职、渎职等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三、企业管理中心管辖下列案件:1对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的为违规违纪、推诿扯皮、工作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2、客户对销售、生产、质检、采购、售后服务等部门及其人员有关产品质量、延期交货、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四、法律事务中心管辖下列案件:对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管理人员、销售服务人员,各地经营部、业务人员、销售业务经理的行贿受贿、索贿、职务侵占,假公济私、重大违规及违法经营、假冒产品、私刻公章、伪造合同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员工投诉。

职务侵占案讯问提纲

职务侵占案讯问提纲

职务侵占案讯问提纲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职务侵占案概述
2.案件涉及人员及背景
3.案件调查过程
4.案件结果及影响
5.案件启示
正文
1.职务侵占案概述
职务侵占案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案件。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职务侵占案为例,介绍案件的相关情况。

2.案件涉及人员及背景
本案涉及一名名叫李某的某上市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某在公司内有较高的地位和丰富的财务经验。

然而,据内部人士透露,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巨额资金转移至个人账户。

3.案件调查过程
公司在发现资金异常后,立即展开内部调查。

调查过程中,审计部门发现李某名下有多个异常账户,且与公司有多笔往来。

经过进一步核实,公司确定李某涉嫌职务侵占,并立即报警。

4.案件结果及影响
警方介入调查后,李某被刑事拘留。

经过审讯,李某承认了职务侵占
的事实,并交代了赃款的去向。

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此案给公司造成了数千万元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安徽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安徽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安徽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对职务侵占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工作,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法打击职务侵占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程序,以便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公正、公开地处理职务侵占案件。

首先,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格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确保符合立案条件。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公司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行为。

在立案时,公安机关要搜集充分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确保案件的证据确凿、充分、确实。

其次,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侦查标准,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格侦查案件,全面、深入地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要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传唤、询问、抓捕等,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公安机关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最后,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审查起诉标准,公安机关要依法审查案件,确保符合起诉条件。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依法保障其辩护权利。

同时,公安机关要依法审查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确保审查起诉工作的合法、公正、公开。

总之,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为了依法打击职务侵占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开、公正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的原因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的原因

职务侵占很难立案的原因职务侵占是指员工滥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司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等行为。

但是,要立案成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职务侵占之所以难立案,可能有以下原因:1.隐蔽性高:职务侵占通常是由具有一定职权的员工进行的,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

他们可能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掩盖证据、隐藏违规行为,使得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变得困难。

2.证据链缺失:对于职务侵占案件来说,证据链的完整性往往是能否立案的关键。

要能够顺利立案,需要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链,以证明员工的违规行为和他与职务侵占之间的关联性。

但是,在现实中,有时候证据链可能存在断层或无法找到关键证据,这就导致了职务侵占案件难以立案。

3.证据不足导致难以定罪:职务侵占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因此对于立案来说,需要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有罪。

如果仅仅通过零散的证据无法构成完整的指控链,那么案件就很难被立案或者审判机关很难进行定罪。

4.法律适用难以确定:在职务侵占案件当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职务侵占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这就导致了在立案过程中难以确定是否属于职务侵占,并且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模糊的情况。

5.司法资源有限:职务侵占案件通常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审理过程,而且牵涉到较大的金额。

然而,司法资源有限,导致很多案件难以得到充分的审理和调查。

另外,由于职务侵占案件相对较多,一些普通的职务侵占案件可能会被低优先级的处理,导致难以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立案难度比较大,但事实上,公司如果发现员工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仍然可以采取一些内部措施来解决问题,比如进行内部调查、进行约谈、采取纪律处分等。

另外,如果公司拿到了充分的证据,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并且尽力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和取证。

总而言之,职务侵占的立案难点在于证据的充分性、证据链的完整性以及法律适用的问题。

对于公司而言,如果发现员工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护公司利益和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营。

职务侵占 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 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侦查要点职务侵占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占用国家或者集体的财物或者其他公共资源,或者在工作中侵吞了私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礼品、旅游等福利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职务侵占现象屡见不鲜,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因此各级司法机关对于职务侵占要进行严密侦查,彻底揭示其罪行。

以下是职务侵占侦查的要点。

一、认真核实案件事实首先,在处理职务侵占案件时,要认真核实案件事实,尤其是涉及财物确定财物的来源、归属和价值。

还应当详细了解案件当事人的职务、职责、收入和财务状况。

通过这些基础核实工作,有助于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特征,为后续侦查提供有效的依据。

二、调查取证其次,对于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资产情况等需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

这包括了讯问当事人、调查证人、查阅相关文书、银行账号、车辆信息等途径。

同时,要对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如文件资料、文书、电子邮件等进行收集和保护,并进行鉴定,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分析案件本质特点只有分析案件的本质特点,判断其犯罪情节,这样才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侦查措施。

要从案件的情节、犯罪得益、侵犯对象等方面加以分析,准确判定其职务侵占的性质、特征和危害程度。

四、明确罪名在职务侵占案件中,罪名的界定非常重要。

在判定罪名时,常常会涉及法定义务、财产关系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等方面。

因此,在界定罪名时,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

五、确定惩罚措施最后,要针对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采取惩罚措施。

这包括了行政处理、刑罚处罚、退赔款项、收缴违法所得、责令停用车辆等各种措施。

依据不同的犯罪情况,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既能保护公共利益,也能有效打击犯罪。

职务侵占是社会生活中比较明显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必须采取严密的侦查措施,切实维护社会公义和法律权威。

对于侦查部门来说,应当加强个人执法能力的培训和提升,并且主动开展广泛的群众宣传工作,引导人们珍爱国家财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法律案例职务侵占罪(3篇)

法律案例职务侵占罪(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规模不大,但业务发展迅速,员工总数约50人。

2019年,公司财务主管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逮捕。

经调查,王某自2017年起担任科技公司财务主管,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等工作。

在任职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开支、虚开发票、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二、案件经过1. 发现疑点:2019年3月,科技公司总经理在查看公司财务报表时,发现公司近期资金流向异常,遂对财务部门进行调查。

2. 内部调查:财务部门对近期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发现多笔大额支出存在疑点,遂向总经理汇报。

3. 报警:总经理认为公司财务状况可能存在问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4. 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科技公司进行侦查,并传唤王某到案接受调查。

5. 供述:在侦查人员的询问下,王某承认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开支、虚开发票、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要素:(1)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等。

(2)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故意占为己有。

(3)客观方面: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3.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1)王某是科技公司财务主管,具备职务侵占的主体资格。

(2)王某明知是公司财物,而故意占为己有,具备职务侵占的主观方面。

(3)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开支、虚开发票、非法挪用公司资金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具备职务侵占的客观方面。

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什么

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什么

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什么职务侵占经侦立案主要说明了一个涉嫌职务侵占的案件已经被侦查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

该案件涉及职务侵占的行为,即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占用、挪用或非法占有国家或集体的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下文将围绕职务侵占经侦立案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首先,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了侦查机关对职务侵占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

职务侵占具有潜在的恶劣影响,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和信誉。

侦查机关对这类案件的立案调查,秉持了公正、严谨的原则,旨在还原事实、还公平正义。

其次,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了有关职务侵占案件的线索已经初步掌握。

侦查机关在立案前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取证工作,获取了充分的线索和证据,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推断。

这些证据往往包括账目、财务报表、转账记录等资料,以及涉案人员的口供、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清案情、认定罪责。

再次,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还说明了侦查机关将对涉案人员进行深入调查。

侦查机关会对涉案人员的个人和职务背景进行全面调查,以便全面掌握相关情况。

警方还可能会介入调查,与可能牵涉到职务侵占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联络和调查,以查明真相。

在调查方面,侦查机关会有计划地开展突击检查、家访、盘问等工作,确保案件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最后,职务侵占经侦立案也说明了相关证据的保全和案件进展的监督。

侦查机关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被篡改或破坏。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内部审查,确保案件调查的公正和透明。

总之,职务侵占经侦立案说明了侦查机关对职务侵占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他们将会全力以赴,展开深入调查。

侦查机关在立案前已初步掌握了相关线索和证据。

他们会对涉案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相关证据的完整性。

通过这一案件的侦查,将维护公共利益,恢复公正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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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知情人入手,选择案件的突破口。这里的知情人主要是指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家属、亲友、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以及其他了解情况的人。由于这些人与犯罪嫌疑人生活、工作在一起,对其情况了解得较多。侦查时,只要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从知情人入手,灵活地运用各种询问技巧,就可以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从而找到案件侦查的突破口。
【摘要】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典271条所列举之罪名。由于职务侵占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刑法理论上产生了极其强烈的争议和探讨,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许多疑难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笔者参考了诸多论者的观点,并结合了工作实践,阅读了相关案例,试图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探讨,旨在抛砖引玉,就教大家。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侦查
(4)从作案手法入手,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法,往往与犯罪嫌疑人的特定职务或技能有关,因为这种特定的职务或技能是其达到犯罪目的的前提条件。因此,从分析作案手法入手,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如采用提取现金不记账、隐匿、销毁收款凭据、涂改原始凭证、截留单位应收应付款项等作案手法的案件,其犯罪嫌疑人应确定在财会人员、收款人员、业务经手人员等范围之内。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发表时间:2011年07月11日 关键词:职务侵占
湖南-长沙
陈平凡团队
397516088
摘要
职务侵占罪是刑法典271条所列举之罪名。由于职务侵占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刑法理论上产生了极其强烈的争议和探讨,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许多疑难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笔者参考了诸多论者的观点,并结合了工作实践,阅读了相关案例,试图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探讨,旨在抛砖引玉,就教大家。
(3)核实受害单位被侵占、挪用的财物价值。受害单位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立案数额标准,是决定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立案与否的关键。初查时,一般选择查证较为容易的数额进行调查。只要核实后,认为受害单位被侵占的财物数额达到这一数额标准即可。证明受害单位财物损失情况的证据主要有:损失物品的权属证明、财务票据存根、底联、库存清点记录、会计账目等。
(2)查明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有无经济纠纷。这是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关键。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之间是否有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存在,主要是通过调查询问受害公司、企业或单位的法人代表、业务主管、财会人员、业务人员、仓库管理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的经济关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主要经济收入、人际关系等。必要时,可采取化装侦查的方式,以业务往来为掩护,到其他相关单位或知情人中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
(3)从查账入手,追查资金流向,查找犯罪嫌疑人。职务侵占案件大多离不开在财物会计资料上弄虚作假,以达到掩盖犯罪的目的。因此,从审查涉案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入手,追踪资金流向,寻找案件侦查的突破口,是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方法。如通过对涉案单位银行存款的追踪调查,可以发现可疑资金的来龙去脉;通过核查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可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通过检查被查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实际执行情况,可以发现该经济管理中的漏洞,进而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利用的薄弱环节等等。

3.从检查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入手,把握可疑资金的来龙去脉。查账,是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侦查中运用最多的技术方法,也是解决此类案件中取证难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对受害单位和相关企业的财务账目、单据进行清理检查,可以查证案件事实,并发现新的案件线索。立案后,要注意适时搜查,及时控制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然后,根据被查单位的记账特点、记账习惯及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和习惯,确定查账范围,筛选涉案单位的重点账册。查账时,一方面要注意运用司法会计检查的方法,另一方面还要注意对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财务会计问题进行必要的司法会计鉴定。
【参考文献】
1、毕志强、肖介清著《职务侵占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赵秉志著新刑法法典分则实用丛书《侵犯财产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3、中国刑警学院陈祥民教授经济犯罪课件
5.在调查取证的同时,加大讯问力度。由于职务侵占犯罪是一种贪利性极强的经济犯罪,不同犯罪嫌疑人心理素质、文化修养、社会阅历等不同,其认罪态度自然也不一样。因此,侦查时,一方面要注意加强调查取证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上下功夫。讯问犯罪嫌疑人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如适时出示部分有力证据,动摇犯罪嫌疑人的抗审防线;通过政策法律教育,施加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促使其交代;巧妙利用犯罪嫌疑人供述与已取得的证据材料间的矛盾进行突审等等。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讯问的对象可选择有悔罪心理基础、或社会阅历浅、社会地位低、罪行较轻、获利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作为案件侦查的突破口。
(1)根据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条件,并在单位内部摸底排查。侦查的初期,侦查人员应根据报案和初查的线索情况,全面分析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时机;作案所具备的知情条件;作案所具备的特殊技能;作案后工作单位或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等。摸底排查工作要注意:与发案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配合;在保守秘密的前提下,深入群众展开调查;突出重点部门和人员等。
(4)核实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作案手法,对报案人、受害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采取相应的调查核实方法。如通过秘密查账,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以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为掩护,查阅财务会计资料,核实有关证据材料。
2.从犯罪嫌疑人的职务和技能入手,选择突破口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如厂长、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等),侦查时,要注意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职务特点及技术特长,收集有关证明资料及相关账册,分析其作案手法及可能采取的反侦查措施。如涉及金融部门工作人员偷支储户存款的案件侦查中,就应根据不同经手人之间的权限和职责分工,将储户的存折与银行账目一一对照,选择案件的突破口,进而获取有关线索和证据。
(2)通过业务记录或监控录像资料,查找犯罪嫌疑人。正常情况下,经济业务活动通常都有相应的业务记载,如银行、证券公司对经手的每笔经济业务都会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系统日志。它详细记载着操作时间、登陆号、操作指令及操作员的柜员号等数据。这种日志不会被删除和修改。因此,通过检查其中的业务记录,就可以发现这些业务记录上留下的侵占线索和证据。同时,大型商场、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等重要地点还安装了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侦查时,也要注意充分利用其中的信息,通过对监控录像资料的分析,发现案件线索。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张瑞
(一)"由人到案"的职务侵占案件的侦查要点
"由人到案"的案件,就是指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这是职务侵占案中最常见一种。侦查此类案件时,重点应放在案件的定性、调查取证和控制赃款赃物等方面。具体来说,侦查时应注意:
(2)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的采购、供销或收款人员,侦查时,一般应选择查证与物资购、销、调、存等环节的财务会计资料为突破口。因为,此类犯罪嫌疑人只有通过在这些证据资料中作手脚,才能变"非法"为"合法",掩盖犯罪,达到职务侵占犯罪的目的。因此,侦查时要注意认真核查有关资料,才能发现疑点,获取相关罪证,侦破案件。
1.认真初查,准确定性,及时立案。初查是围绕立案标准展开的。初查工作的重点是:
(1)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由人到案的侵占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涉及到案件的定性及管辖等问题。司法实践中,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主要是通过查询公安机关的计算机人口信息资料网络或走访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等方式进行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主要有:身份证、工作证、护照、聘书、劳务合同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二)“由案到人”的案件的侦查要点
"由案到人"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时,只有一些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没有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如只知道发案单位财物非正常短少了,犯罪嫌疑人难以确认。此类案件的侦查重点是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取得相关证据。因此,侦查时,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选择侦查突破口,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围
2.灵活运用侦查手段,查控犯罪嫌疑人
(1)从犯罪嫌疑人可能潜逃的活动空间入手。如在机场、车站、等地严密布控。重点应放在售票处、站台入口、交通干线。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出境,还应及时准备边控。在边控前,应查询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有办理出国旅游权的旅行社的档案,看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出境,或办了护照。布控时,要注意犯罪嫌疑人可能使用假姓名。布控、查档要注意利用照片、住宿登记等。
(2)从常规侦查手段入手。如物建特情,运用秘密力量,获取情报信息;采用技侦手段与深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灵活运用交通、通讯工具等提供的线索,查缉犯罪嫌疑人;巡逻堵卡、守候蹲坑,捕获犯罪嫌疑人等。灵活运用常规的侦查手段,是查控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方法。
3.加大审讯力度,深挖犯罪。查控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的重点就转入了审讯阶段。讯问中,一方面要注意从外围调查获取有关证据,另一方面要注意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采取不同的讯问谋略。如对于自尊心和荣誉感强的犯罪嫌疑人,宜采用政策攻心和法律教育的方法,击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对于态度蛮横、藐视侦查人员的犯罪嫌疑人,要注意巧妙使用证据,抓住要害,各个击破。
4.在掌握基本证据的前提下,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及赃款赃物的控制。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转移、隐藏、销毁赃款、赃物及相关证据,侦查时,一方面要注意把握时机,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另一方面要注意及时搜查其住所、办公室及其他可能藏有犯罪证据的相关场所。搜查时,要特别注意发现赃款赃物及书证等重要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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