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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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
历史地理研究中的“区域”问题
鲁西奇
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06
“区域”是地理学的基本范畴,地理学考察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其区域性。历史地理研究中区域的划分与设定应遵循自然性、历史性、完整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原则。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应注重区域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其主要内容有三方面:(1)重建历史时期的区域地理环境系统;(2)探讨历史时期区域地理的变化规律;(3)总结区域开发的历史经验与教训。
一、地理学中的“区域”
人类对于地理现象的认识,最初是由对某一有限范围的地理区域的观察分析开始的。分别以托勒密和斯特拉波为代表的西方古典地理学的两个流派“全是属于区域学的”;[①]我国古代地理思想的主要特征也在于其描述的区域性。正因为在近代以前,我国的“地理学”长期停留在对区域地理现象的描述(也有较少的分析)上,而未能由这些对“现象”的感性认识中探寻地理变化的规律与动因,所以未能上升到科学的高度。而在西方,地理学则逐步由经验科学发展到实证科学。古典地理学派两位最著名的学者A.洪堡和R.李特尔,都努力寻找地理现象的因果关系,试图探求地理变化的一般规律,这种探求就决定了其学术体系的特点是综合的、全面的,是由关于“区域”的感性地理资料上升到关于“地理表面”的理性认识的。R.李特尔曾经阐述地理科学的研究任务时说:“地球科学着重研究地表的空间(只要这些地表空间是布满事物的),即从事各地点同时并存的现象的描述和相互关系的研究。”[②]由此出发,他发展了人地关系的研究,其地理环境决定人类的空间分布与人类活动方式的理论成为19世纪地理学的主流。人地相关统一观念成为地理学史的第一个范式——地理学家们的共同研究纲领。这一范式来源于对区域地理的探索,又被广泛地应用到区域地理的研究之中。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期的科学分析思潮促使地理学不断分化出部门学科,许
多地理学家希望能集中研究某一部门,如地貌学、气候学以及经济地理、人口地理等,而对“地理学”持取消主义的态度。对此,一些地理学家提出修改旧范式的意见,有的则提出新范式,其中赫特纳继承旧范式的“统一”观念,开创了统一地理学道路。他认为:地理学是一门研究地球表面人类与自然的区域性的科学,“更确切地说,只是关于地表就其地点差别研究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的科学。”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其空间的差别性,根据空间划分为大陆、地区、地方和地点来理解地表。”[③]而其重要方法就是区域比较方法,其价值则在于从“三维”现实的区域——空间角度来认识人类与自然。赫特纳的“区域地理样板”很快就得到地理学界的赞同,成为地理学思想史上的第二个范式,他自己则被誉为近代地理学区域学派的创始人。
就思想方法而言,区域学派是在对资料收集的经验主义传统的思考中崛起的,其研究方法基本上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方法——利用收集的资料作证据来区别地区之间
的差异,并据此将地球表面或其它研究对象区,划分出由一定要素结合而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单元——区域;其任务首先是划分每个独立的区域并确定其边界,这一划分虽以经验的材料为基础,但也有着浓烈的先验主观色彩。实际上,区域学派的许多工作贯穿着强烈的环境决定论的影响。区域地理学家大都先论述区域自然环境,后论述人类活动,这种研究也暗示着二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二战”后,实证主义思潮强烈冲击着地理学界,从而引起了地理学的计量运动。这场运动从广泛使用数学方法开始,逐渐把研究重点由区域特异分析转移到区域空间系统和空间联系上,并寻求空间作用与空间联系的规律,从而将区域研究范围由平面扩展为立体,并强调区域的开放性。在这方面,许多地理学家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总结出不少地理学概念、定律和学说,例如重心模式、中心地概念、扩散观念、区域鉴别学说等等。
考察地理学的发展道路,我们注意到:尽管地理学家们对“区域”有许多不同的认识,但从根本上说,地理学研究不能离开区域,这一点是共同的。系统地理学虽然主要是对某一部门进行系统的地理调查研究,而对“区域地理学”表示怀疑。但是,(一)在研究方法上,它仍不得不选择某一区域作为研究对象,并在研究过程中将其研究对象区进一步划分为若干亚区、乃至小区;(二)系统地理学虽然有其特殊价值(如商业地理),但在现实需要中,对于区域综合体而言,却是次要的;(三)系统地理学(尤其是人文地理学的各分支)因为其研究的纵观性特征,往往会不同程度地割裂该部门与其所处的地理大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显得狭隘、抽象,进而背离了真实。现代地理学的计量运动与理论运动,在思想渊源上正可以看作是对系统地理学此种困境的反应,也是对区域学派过分强调区域研究,进而出现孤立地看待区域这一学术弊端的修正。而实际上这一运动中所提出的中心地概念、区域鉴别学说等,无一不是由“区域”
出发的,只不过其视野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某一区域,而扩展到地理的空间系统与空间联系上。在此意义上,现代地理学的这些探讨,又可以看作是对“区域地理学派”的丰富与发展。
因此,我们认为:“区域”是地理学的基本范畴;地理学考察的主要特征就在于它是“区域”的,而且只能是“区域”的。这一观念包含着以下两点认识:(一)区域的观点并不仅仅标示着一种研究方法,还是一种对地理学的哲学思考。其根本含义在于:“区域”是地理学研究的目标,是地理学的对象本身。诚然,地理学研究的理论目的是从总体上把握地球表层系统,并探讨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但是,整体离不开个体,地球表层系统当然由无数的“区域地理系统”所组成;而地理变化的总体规律亦必通过具体的地理区域才得以表现出来。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对地理学提出的要求,则主要在于对某一区域的地理系统进行探讨。社会发展特别是生产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决定学科研究对象的根本因素;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决定了地理学研究的区域性特征。因此,研究区域性是区域地理学的最终任务,而区域地理研究是地理学的核心内容。(二)作为地球表层系统中的一个独立单元,“区域”具备两种基本特性:一是特异性,即与其它区域之间的差异;二是统一性,或称为完整性,即一区域由某一或某些研究视野而言成一完整的地理单元。当然,区域的特异性与统一性,并非仅仅由景观形象中取得,而只能建立在区域的内在性质上。
但是,强调区域的特异与统一,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地理组合体和地理体系的存在。事实上,地理区域的特异性正是相对于地理体系总体以及其它区域而言的,其完整性也并非割裂它与整个地理体系及其它区域的联系。任何地理现象都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只有掌握了它相对于别的地点所处的位置时才是可以理解的。而且,要弄清一个区域的特异性,不仅要把它放在地理体系总体中去考察,还必须弄清它与地理体系及毗邻区域的空间联系。这就决定了区域地理研究有两个核心内容:(一)区域地理现象及其内在实质(包括因果关系)的观察、分析与探讨,亦即区域的个性研究;(二)区域在地理体系中的位置及其与其它区域之间的关系,亦即空间组合与空间联系的研究。
二、历史地理研究中“区域”的设定与划分
历史地理学是地理科学的一个环节,其主要任务是“以古论今”,通过对历史时期地理面貌的重建及其变化规律的探讨,寻究当今地理面貌的渊源,从而更好地认识、把握当今的地理现象。因此,现代地理学研究的区域性特征,也就决定了历史地理研究的区域性。地理学家通常把历史地理学划分为综合历史地理学和区域历史地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