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社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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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社会监督制度

为促进水务一体化进程,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促进我局各项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岗位监督牌,标明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岗位职责;设立办事公开栏,将各科室办事程序、注意事项等制成办事须知卡予以公开。

二、在一楼大厅外设立投诉(意见)箱和社会监督投诉电话88269356,热情接受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三、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属实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聘请监督员进行监督。

监督员的权力:对我局规范化办公、办事公开制度、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有调查核实权、评价评估权、指导检查权和帮助检查权和帮助整改权。

监督员的任务:1、督查我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的情况;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管理、人事安排、工程投标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鉴定;3、收集、归纳我局在水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帮助、指导我局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5、参与机关业务工作的检查、督办。

五、监督员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

1、活动方式:集体组织调查与个人单独调查了解相结合,以单独活动为主;每半年集中碰头反映情况与个别交换情况相结合,以个别交换情况为主;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与掌握了解正面典型相结合,以调查反映问题为主。

2、活动方法:听取有关部门情况反映,搜集社会反响,调查中可以采取看、听、访、谈等多种方法。了解正反典型,及时整理情况,定期反映问题,也可随时交换情况或电话监督。

(二)义务监督员的活动方式:

1、大队领导和专职干部每季度对义务监督员走访一次,征求意见。

2、大队每半年召集有义务监督员、部分分队领导及队员参加的联席会,进行工作交流。

3、向义务监督员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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