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实施股票期权的制度缺陷及对策
实施股票期权的制度缺陷及对策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它旨在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紧密结合,从而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股票期权制度也暴露出了一些缺陷和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并寻求相应的对策。
一、实施股票期权的制度缺陷(一)会计处理问题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争议。
目前主要有两种方法: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
内在价值法计算简单,但容易导致低估期权价值;公允价值法虽然更能反映期权的真实价值,但计算复杂,且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此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判断和决策。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价格的确定是股票期权制度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如果行权价格过低,可能会被认为是对管理层的过度奖励,损害股东利益;如果行权价格过高,又可能使期权失去激励作用。
在实际操作中,行权价格的确定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的历史股价、业绩预期、市场行情等,缺乏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容易导致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三)业绩考核指标不完善目前,很多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时,业绩考核指标过于单一或不合理。
例如,仅仅以净利润、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作为考核依据,容易导致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采取短视行为,忽视公司的长期发展。
此外,一些非财务指标,如创新能力、客户满意度等,在业绩考核中所占比重较低,无法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和管理层的努力程度。
(四)市场操纵风险股票期权的实施可能会引发市场操纵行为。
管理层为了使自己手中的期权获得更高的收益,可能会通过操纵公司的财务报表、发布虚假信息等手段来抬高股价。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五)税收政策不明确股票期权的税收政策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且在同一国家或地区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税收政策的不明确和不稳定,增加了企业和员工的税务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效果。
股票期权制度面临的两难境地
股票期权制度面临的两难境地摘要:文章从股票期权制度的缺陷出发,简单讨论了美国的股票期权制度改革的一些政策。
然后通过对中美股票期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对中国当前的股票期权制度进行了讨论和评价,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经理人激励制度改革有所借鉴。
关键词:股票期权;激励;监管;公司成本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
这一制度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美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且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可是同时,也有一些推行股票期权的赫赫有名的跨国公司纷纷爆发财务丑闻。
这一系列的财务丑闻对当时的美国经济带来巨大打击。
究竟什么原因会引发爆发于2002年的诸多公司财务丑闻?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公司内部以及公司外部两方面的原因。
公司外部主要体现为监管制度的软弱无力;公司内部的原因之一就是发展得过快的股票期权制度。
本文主要通过分析股票期权制度的一些制度性缺陷,试图通过对这一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对于我国这几年一直被热烈讨论的经理人激励方式的改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1股票期权制度的缺陷1.1公司管理层经营目标发生偏离沃伦•巴菲特曾指出:“股票期权的滥用……经常演变成把股东利益拴在管理层利益的下面。
”由于股票的价格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公司的长期价值,于是在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下,企业经理人们为了在未来通过获得的期权买入或卖出股票获利,不惜损害股东利益。
1.2虚假财务报告的主要利益驱动源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2004年12月25日之前股票期权是不会被计入企业运营成本的,而企业日常的工资、奖金等传统激励形式被要求计入运营成本。
很多事例表明,为了避税进而获得额外收益,“犯规”的企业高管们积极推行股票期权,主要是通过制造虚假财务报表。
具体形式是:当某上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时,为了保证公司管理层的到期期权能够按期兑现,获取巨额收益。
我国上市公司中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障碍
我国上市公司中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法律障碍股票期权(Stock Option)是公司给予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持有这种权利的管理者可以在股票期权计划约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认股价格(也称行权价格)购买约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在管理者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收益。
管理者的收益取决于期权行权日公司股票市价与行权价格的差价。
因此,期权持有人为了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就必须努力经营,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股价持续上扬。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确实起到了协调股东利益与管理层利益,弱化股东与管理利益间的冲突,促使公司管理层行为趋向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作用。
从我国进行股票期权制度的试点实践来看,由于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国家法律涉及到股份期权制度的基本构架与实施细则,也没有类似于美国证券交易法中关于股份期权行权与交易的法律条款。
我国目前的股份期权制度案例便基本上可以说是处在法律真空中运作的,使得在股票期权实施的各个环节上,或多或少地受到我国现有法律制度的制约,从而弱化了该制度的激励功能。
具体来说,其主要法律障碍如下:一、股票来源的主要渠道和现行《公司法》抵触,加大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参照美国的情况,股票期权行权所需股票来源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发行新股票;二是通过留存股票帐户回购股票。
发行新股数量大,但灵活性较差;回购灵活性好,但会导致公司现金流出。
由于回购公司股票需要大量资金,因而美国公司一般较少采用此方式作为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来源,只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偏低或回购数量较少的情况下采用,发行新股方式为其通行模式。
在我国,首先实施的是法定资本制,因此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资本确定原则,该原则强调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必须确定公司资本总额,然后由发起人和认购人全部认购,从而使得预留股份的渠道被封堵。
加之,目前的新股发行政策尚没有关于准许从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中预留股份以实施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先例,同时增发新股的政策也没有相应的条款。
股票期权交易的优缺点是什么
股票期权交易的优缺点是什么股票期权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参与者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
股票期权交易具有以下优点和缺点:优点:1. 杠杆效应:股票期权交易可以通过少量的投资获得较大的收益。
由于只需要支付期权合约的价格,而不是实际股票的全额购买价格,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
2. 灵活性高:期权合约可以根据交易者的需求进行定制,包括到期时间、行权价格和合约数量等。
这使得期权交易可以应对不同的市场情况和交易策略。
3. 风险控制:期权交易可以帮助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买方在购买期权合约时,固定了最大的亏损金额,即期权合约价格。
卖方在出售期权合约时,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设定保证金要求。
4. 多样化投资:股票期权交易可以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使投资者能够在不同的股票、指数或其他金融产品上获得收益。
这样有助于投资者进行多样化投资,分散风险。
缺点:1. 有限期限:股票期权交易受到期权合约到期时间的限制。
一旦期权到期,交易者必须在到期前行使或放弃该期权,否则将失去其价值。
2. 清算风险:由于期权交易是无形的,没有实际的股票资产,交易者面临着清算风险。
如果交易所无法承担这种风险,可能会导致交易所无法履行合约。
3. 需要高级技能:股票期权交易需要较高的投资知识和技能。
交易者需要了解股票市场的波动性、行情分析和期权定价等专业知识,才能进行有效的交易。
4. 交易成本高:与普通股票交易相比,股票期权交易通常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包括佣金费用和交易所手续费。
这可能会减少交易者的实际收益。
在进行股票期权交易时,投资者应权衡这些优点和缺点,并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做出决策。
谈股票期权制的缺陷
共同成长提供了制度基础, 但两者的财富能否 真正实现 , 关键取决于企业内部的治理机制是 否完善, 经理 人是否有施展才 华的经 营平台。 因此, 股东或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在搭建公 司的组织架构, 设计公司内部代理链条和信息 沟通渠道时, 应有全局、 长远、 科学的思想与方 法。股东要有恰当的局外观, 不能随意插手公 司的经营实务, 干预公司的资产、 财务、 人事等 重要事项 , 以确保经理人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 权。
第 25 卷 第 9 期 2004 年 9 月
哈尔滨学 院学报 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Vol. 25 No. 9 Sep. 2004
[ 文章编号 ] 1004 5856( 2004) 09 0076 04
谈股票期权制的缺陷
曾繁英
( 华侨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 福建 泉州
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是现代企业的 基本特征, 激励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之 一。股票期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 在西方企业的管理实践中得到了普遍运用。据 统计, 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有 89% 的企业实行了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 吴叔平、 虞俊建 , 2001) 。股 票期权制是以股票价格为业绩评价基础的股权 激励制度, 它通过股票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异 实现对经理人的激励。应当说股票期权对经理 人的激励力度是当前其他激励手段 不可比拟 的, 但股票期权制始终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 组成部分, 它必须服从于不断增加股东所拥有 的企业价值目标。在企业目标的审视下 , 股票 期权是否完美无缺, 是否存在对企业价值成长 不利的方面。笔者拟对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 以期为股东们选用股票期权提供些许有意义的 参考。
第9期
曾繁英 : 谈 股票期权制的缺陷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缺陷分析及建议
对企 业长 期 竞 争 力起 重大 作 用 的长 期投 资 ,如
研 究 与 开发 的投 入 、公 司并购 、公 司 重组 等 。 期 限过 长 ,虽 可使 代理 人 注 重企 业 长期 发 展 , 但 在 我 国人 才 流动 频率 加 快 的趋 势 下 ,较 长 的
期权 期 限会 降 低对 高层 经 理人 员的 吸 引力 ,使
激 股 票 励 期 权 制
缺 及 陷 建 分 议 析
托人 目标 一致 。
而 努 力就成 了一 个很 现 实 的 问题 。2 世纪 8 年 O O
代 以来 ,西方 国家 出现 了 以股 票期 权 方式 作 为
企 业 经 营者 激 励机 制 的薪 酬 制度 。它是 指 代 理 人 有权 在 指定 时刻 以固定 的价值 购 买 该公 司 一 定 数量 的股票 ,称 为行 权 ,然 后通 过 卖 出股 票 报 酬 。这是 委 托人 对 代理 人 的一 项 长 期激 励 机 制 ,这 种激 励 机 制在 西 方得 到 了普 遍 应 用 , 目 前 在美 国标 准 普 尔5 指 数所 列 的 前2 0 ∞ 5 家最 大 公 司 中 , 有 9 %的 公 司 已 建 立 了股 票 期 权 制 8
遇 到 持 续 的 熊 市 ,市 场 上 的股 票 普 遍 价 格 下 跌 ,或是 公 司 的股份 有 时被 庄 家 等操 纵 ,人 为
打 压 致使 股价 下 降 。这 时 ,期权 激励 作 用 的发
挥就 受到 了极 大 的限制 ,甚 至对代 理 人 是不 公
他 们 觉得 遥 遥 无期 ,从而 原 本有 效 的激 励 机制
方 式 时应 结合 我 国 的具体 国情 充分 考 虑 到这 一
制 度 的缺 陷 。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理论缺陷及法律障碍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制 度 的 理 论 缺 陷 与 法 律 障 碍
首 经 大 李 燕艳 都 贸 学
股票期 权制度是 国外公 司在 “ 营权和所 有权分 离 ” 经 下用 于激励经 营者及 员工 为公 司 隋况 长期 发展 而努力工 作的一 种薪酬 制度 。这种 制度 为很 多公 司特别是 许多 高科技公 司的发 展起 到 了应 有 的积 极作用 。我 国企 业 界对 股票 期权激 励制度 的积 极作用也 给予 了足 够的关 注。本 文在 充分 肯定 股票期 权激 励制度积 极作 用 的同时 , 将着 重 分 析 它 的理论 缺 陷 和 目前在 我 国实
权激 励制 度激 励 的经 营者不 去追求公 司本 身真实 价 值 的提 高 , 而最终 与 投资 者 股 东形 成不 一 致 的 目标 追求 。与给经 营者 股权 的激励方 式相 比 , 股票 期 权激 励 制 度更 容易 导致 两 权 分 离情
况 下经 营者与所 有者之 间 的 目标 不一 致 即激励 不相 容 问题 。除此 本质 缺 陷 外 , 股票 期 权激 励 制度还会 有 以下 的一些 问题 , 如股 票市场 持续 “ 牛市 ” , 司 经营 者 的期 权收 入 可能 过 高 ; 时 公 行 权股票 来 自增 发股票 , 会稀 释公 司股本 , 回购股票 则要 占用公 司资 金 ; 司经 营 者 为追求 高利 公 润 、 市值 放弃重 要投 资 ; 高 股票 期权拥 有者 同时售 股可能造 成股价 下跌 等 。 可见 , 由于股 票期 权激 励制度 本身具 有理论 缺陷 , 中 国并不 成熟 的资本 市场上 套用 股票 在 期 权会导 致更加严 重 的偏差 , 因为 中国股票市 场 总体 上与企业 基 本面 的关 系不很 紧密 , 企业利 润与企业 股票价值 之 间有极大 的不确定 关 系 , 股市 总体 的大 幅 度 波动使 得 公 司行 权 价难 以确 定 。因此 相对稳 定的资 本市场 , 公 司实施 股 票期 权激 励制度 的基 本前提 。 是
企业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股票期权制度及其实施障碍与改进分析(二)
★★★文档资源★★★(二)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分析严格地说来,我国目前试行的股票期权制度还不是国际上通行的股票期权制度。
股票期权应当建立在较为成熟的公司制度基础上,它的推行也需要一定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还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障碍: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残缺我国在产权结构方面,国有股所占比重高,股东大会往往“一股独大”,体现着大股东的意愿;董事会成员也基本上由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派出的代表担任,代表着大股东的利益;至于监事会,由于部分监事也由大股东推荐,少量职工代表又得服从公司经理领导,因此监事会往往也是形同虚设。
于是在我国股份公司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三会”共同形成了公司的“既得利益阶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大股东的利益。
[⑨]另一方面,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尚未定型、不健全,其突出表现是国有企业老板不到位,没有一个机构承担国有资产的经营责任,呈现出“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也就是说,高级管理人员大权独揽,很容易控制企业,他往往可以通过在职消费等途径获得大量的灰色收入,还可以通过操纵会计报表等方式影响股价而为自己捞取大量好处,更有甚者,经营者还可为自己定薪定股损害企业和所有者利益,又加之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体系,这些都使得期权激励的被替代性强,激励作用难以发挥。
2、三大市场发育滞缓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应当以有效的证券市场为前提,因为股票期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的逻辑前提是,企业的业绩上升能够推动股价上涨,也即证券市场的股票价格能够正确反映企业绩效,同时,在股票期权制中,行权价的确定、授予期权数量的权衡、经营者的业绩考核、期权股份的变现等也都与股市状况密切相关。
而事实上,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是典型的弱有效市场,上市公司及相关机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严重,特别是信息披露行为的不规范使上市公司股价脱离企业经营业绩,普遍高于股份价值。
过度投机、市场流动性差以及政府对股市的干预,更会使股价的非理性波动,股价失真现象比较严重。
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26卷第1期零陵学院学报V ol.26No.1 2005年1月Journal of Lingling University Jan.2005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唐廷龙(湖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湖南长沙410128)摘要:股票期权制度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激励制度,由于我国还存在诸如法律规范、证券市场、经理人市场等方面的障碍,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
本文在深入分析了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现状和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问题及对策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697(2005)01-0065-03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萌芽于七十年代的美国,在九十年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上海、杭州、武汉、北京等地也开始在上市公司中试行这一制度。
由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同时具备报酬激励和所有权激励双重功能,这种新的激励理念必将在我国企业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一、我国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现状股票期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较好地解决委托代理问题,克服经营者短期行为,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我国企业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也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试行股票期权制度,目前仍然处于试点期。
自深圳万科率先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至今已有近百家企业试行股票期权。
北京、上海、武汉、青岛四市就有四十几家企业率先实行了试点。
由于股票期权作为激励性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我国刚刚起步,决策层尚缺乏统一规范的指导意见,企业的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所以只有实际的个性化操作。
目前,我国现有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海外上市公司推行的标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如新浪网、华润北京置地的股票期权计划)、武汉式期权计划(如鄂武商、武汉中百、武汉中商、长源电力)、虚拟股票期权(如上海贝宁、山东农药的虚拟股票期权计划)、股票增值权(如中石化)、股票期权+期股模式(如吴忠仪表模式)等。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摘要】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面临诸多障碍,包括认可度不高、激励机制不完善和治理结构问题。
为解决这些障碍,建议加强宣传提高认可度、完善激励机制和优化治理结构。
深化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凸显,未来发展方向应当致力于促进国有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障碍、政策建议、认可度、激励机制、治理结构、宣传、改革、发展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引言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面临诸多障碍,这些障碍制约了股票期权在国有企业中的应用和发展。
有必要深入研究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为国有企业激励机制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
探讨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化管理,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2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在于深化对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探索有效的政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也有助于增强国有上市公司员工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深入研究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现实意义。
2. 正文2.1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股票期权认可度不高、激励机制不完善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
股票期权认可度不高是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一个重要障碍。
由于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发展相对较晚,加上国有企业传统的薪酬体系以及员工对股票期权的理解不足,导致了股票期权认可度不高。
员工普遍认为股票期权存在一定的风险,不愿意接受这种形式的激励。
股票期权交易的优缺点有哪些
股票期权交易的优缺点有哪些股票期权交易是一种金融工具,允许投资者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股票。
以下是股票期权交易的主要优缺点:优点:1. 杠杆效应:股票期权交易允许投资者通过支付一小部分合同价值来控制更多的股票数量。
这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在保证金负担较小的情况下获取更高的杠杆效应,从而增加投资回报。
2. 灵活性:股票期权交易具有很高的灵活性,因为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购买或出售期权合约。
他们可以选择不同的到期日、执行价格和合约类型,以适应市场条件和个人投资战略。
3. 对冲风险:持有股票期权合约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其他相关投资工具,如股票期货或期权合约,来对冲其持仓风险。
这可以帮助投资者在市场波动期间保护其投资组合免受风险暴露。
4. 收益前景:股票期权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从股价上涨或下跌中获利的机会。
投资者可以购买看涨期权合约以获利于股价上涨,或购买看跌期权合约以获利于股价下跌。
这种灵活性为投资者提供了在不同市场趋势下获得收益的机会。
缺点:1. 时间限制:股票期权交易是以特定的到期日为基础的,一旦到期,合约将失效。
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在到期日前行使或出售合约,否则将失去投资。
2. 波动性风险:股票期权交易的价值受到股票价格的波动性影响。
如果股票价格波动较小,或者波动性较低,那么期权的价值可能会下降,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利或亏损。
3. 学习曲线陡峭:股票期权交易是一种复杂的金融工具,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巧才能正确使用。
投资者需要了解期权合约的特点、风险和市场因素,以及相关的金融工具和策略。
4. 不确定性:股票期权交易受到股票市场和宏观经济条件的影响,这些因素是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
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业绩、行业状况、政策变化等风险,这可能影响期权合约的价值和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股票期权交易具有杠杆效应、灵活性和对冲风险等优点,但也存在时间限制、波动性风险、学习曲线陡峭和不确定性等缺点。
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关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论文关键词股票期权费用化制度障碍修改完善论文摘要股票期权费用化有效防止了企业粉饰财务报告和期权持有人过多攫取期权收益但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法律制度障碍从而影响了这一制度效用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公司法》以及《证券法》都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StockOwnerESO)起源于美国是指公司内部特定员工(如经理人)享有的一种不可转让的选择权即以某一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的权利员工在约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进企业股票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以赚取一定的差价从而构成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由此经营者就可以获得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收入如果在该奖励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管理人员已离开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那么这些奖励股份将被收回这样就可以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一、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概述在上世纪90年代在股票期权的发源地美国就引发一场关于股票期权是否费用化的激烈争论管理层、投资者和报表使用人都从自身的角度阐述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最终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123号准则“以股权为基础的雇员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FASB123)为这次争论画上了句号并且推出了一套“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FairValueBasedMethod)”时至今日股票期权作为职工的一种薪酬将其作为一项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已毫无争议并且名正言顺地进入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之中(一)股票期权的国际会计处理准则在国际上股票期权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相关的准则可循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IFRS2)颁布前国际会计准则未要求公司记录授予或执行期权产生的费用条件是行权价格至少等于期权授予日股票的公允市场价格但折价期权的授予会产生与所属期间利润配比的费用其数额等于行权价格与授予日股票价格的差额因此期权的使用在会计方面不会对公司的税前收益产生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了IFRS2以规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share-basedpayment)的会计处理问题该准则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公众公司必须将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费用计入其年度损益报告(二)我国的会计处理准则在我国证监会于2006年1月4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在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之际股权分臵改革初见成效之时出台《管理办法》显示了股市监管层推进股市市场化的良苦用心紧随其后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这种政策层、监管层相互和谐的运作与安排说明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内容和形式上应适应经济和企业的发展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3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订)》该准则对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直线摊销、公允价值计量等问题进行了规定比如对于权益结算支付应当按照授予职工和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方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权后可立即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并按照实际行权金额与面值总额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对于职工和其他方完成了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能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等待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分期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毋庸质疑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薪酬费用不但能更可靠地衡量酬劳成本和公司利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使财务报表更具有信息含量改进报告盈余的可信度而且还可以抵销公司为推高股价而有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或减少操纵利润的数值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是有价值的也应在企业授予时计入费用但期权费用化的顺利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否则就会使这一科学的激励措施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弱化其激励作用就目前的制度设计而言将股票期权费用化还存在制度方面的缺陷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股票期权价值计量方法评述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首次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了企业以股份为基础进行支付的业务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也趋同于国际准则吸收了IFRS2和SFAS123中较为成熟的理念1.我国目前不具备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假设条件上文已经提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已经明确了股票期权的费用化处理该准则中明确规定股票期权价值的计量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法”这种方法同时记录了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然而股票期权不可转让受制于授权条件且存在一个等待期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因此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需要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如常用的Black-Scholes模型7由于该模型设臵了多达8项的假设其中该模型假设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股票投资回报的波动性在期权有效期中是固定不变的;在期权有效期内股票无红利或者有已知的红利;存在着一个固定的无风险利率投资者可以按照无风险利率任意地借入或贷出此类假设在我国无一能够满足也缺乏相应的市场参照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非强势市场股票价格并不一定能正确反映股票价值而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因此在实际中是很难满足其假设条件从而无法得到准确的期权价值因此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股票期权如若按“内在价值法(IntrinsicValueBasedMethod)”计价可以做到客观、真是地反映其内在价值的因为现行股价和行权价格都是可以确定的8相反若按公允价值法计价股票期权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主观估计2.股票期权费用的“直线摊销”法瑕疵从本质上讲企业员工获得期权是因为为企业提供了劳务由此带来的薪酬费用应当分摊至员工提供劳务的各年限里根据配比原则将此项费用在员工服务期间予以摊销但在现实中如果是不确定的股票期权由于授权日的行权价不确定所以授权日不是计量日不必进行会计处理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应以股价为基础估计费用并记录期权以后逐期进行摊销直至计量日才能调整确认预提费用并将余额在剩下的服务期内摊销并在行权后将期权转为股本这种方式比较容易撑握但由于目前股票市场不十分完善且当股价变化较大时会计调整多容易出差错会给操纵利润者带来方便(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税务制度问题在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运作包括三个阶段授予、行权和转让阶段而课税环节一般发生于这两个环节一是在股票转让时征税二是选择授权时或行权时征税;同时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或职工行使股票期权时收益视为职工因工作年限和业绩所取得的薪酬所得而在转让股票期权时的收益大都视为资本利得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01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按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时按《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当前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通知》中的“认购股票”并不等同于股票期权前者是一种行为而后者则是一个行权的过程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选择权其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由于被授予人在行权和出售股票时都有收益导致其纳税环节和计税所得的确定都很复杂而税法对此未作任何明确规定三、结语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减少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代理成本股票期权费用化不仅能起到干燥剂的作用挤出报表盈利数字中的水分使不同激励方式的公司之间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而且还能够防止企业高级管理层通过股票期权牟取暴利要使这一激励机制达到预期的制度效用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这将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研究和探讨的关键参考文献1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刘璨、吴水荣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62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93孙光国、陈艳利、刘英明《会计制度设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4孟晶张杰《试述股权激励及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载《经济师》2006年5期5刘丽平《探析激励型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5月6刘丽平乔军文《股权激励新会计准则造就利润操纵空间》载《CPA视野》20066287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OptionPricingModel)即布莱克-肖尔斯期权定价模型是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商品在内的新兴衍生金融市场的各种以市价价格变动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模型该模型简称为(B-S)模型C=SN(D1)-LE-γTN(D2)其中D1=1NSL+(γ+σ22)TσTD2=D1-σTC期权初始合理价格L期权交割价格S所交易金融资产现价T期权有效期r连续复利计无风险利率Hσ2年度化方差N()正态分布变量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8但是内在价值法的缺陷也不容忽视比如内在价值法的计算过于简单不仅没有考虑期权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期权授予日前一段时期的股价波动无风险利率股利等与股票期权密切联系的因素在实际处理中内在价值法也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首先内在价值法本身已经低估了期权价值从而高估了企业利润其次一些企业为了不计期权费用将期权行权价定为该股票的现行价格使得会计上确认的期权费用为零从而提高公司的赢利指标推动股价的上涨达到股票期权收益的目的。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联系起来, 并通过股价充分反映出来, 经理人员工作 越努力 ( 公 司 业 绩 越 好 ), 公司的股价越高, 经理人 员能从股票期权中获得的报酬就更多。股票期权将 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的长远利益相挂钩并紧密结 合起来, 使 他 们 更 多 地 关 注 于 公 司 的 长 远 利 益 。股 票 期权既易被公司员工所接受, 又 易 被 公 司 所 接 受 。因 为传统的薪金制度实行高工资、高奖金会引起员工 的反感, 实行股票期权激励, 如果股价下跌, 经理人 可以选择不行权, 因而, 损失也是有限的; 而如果股 价上升, 则经理人行权, 会 带 来 较 大 收 益 。所 以 , 股票 期权是经理人较为欢迎的且能为其他员工所接受的 一种薪酬制度。对公司来讲, 在股票期权制度下, 企 业 支 付 给 经 理 人 的 仅 仅 是 一 种 权 利— —— 期 权 , 是不确 定的预期收入, 并且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 也 就是说 “ 公司请客, 市 场 买 单 ”。 公 司 始 终 没 有 现 金 流出, 且当获受人以现金行权时, 公司的资金反而会 增 加 。如 果 获 受 人 不 行 权 , 则对公司的现金流量不产 生 任 何 影 响 。因 此 , 这种低成本的激励制度受到较多 的 公 司 的 欢 迎 。我 国 应 该 借 鉴 这 种 制 度 , 在上市公司 建立股票期权制度。 二、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存在的问题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问题 7、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的 特 征 是 占 总 股 本 !8% 以 上 比 例 的 国 有 股 、 法 人 股 不 能 流 通 , 即“ 一 股 独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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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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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政策建议摘要目前,许多国有上市公司为激励经理人采用了股票期权计划,文章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进行了剖析,并从宏观视角对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制度提出笔者的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理论1股票期权的作用机理及实证效果股票期权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指公司授予一定对象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权利。
行使股票期权的经营者在约定期限内,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如果该公司经营业绩优良,股票价格上涨,则经营者在他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股票,就获得差价利润,从而实现激励;反之,如果股票价格下跌,经营者放弃行使此项权利,从而损失由股票期权可能带来的利益。
股票期权的实质是授予经营者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它的最大优点是将公司价值变成了经理人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有效矫正经理人短视心理,较好地解决了所有者和经营者激励不相容的问题。
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票期权把经理层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发挥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达到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
2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行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问题和障碍2.1 证券市场方面的问题期权激励作用的发挥是以一个高度有效、结构合理的股票市场为依托的。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基础不稳。
中国股票市场目前难以支撑股票期权制的有效运行。
(1)股票价格水平与其内在价值有差距。
赵志君在股票价格对其内在价值的偏离度分析中发现,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大高于其内在价值,其中ST类公司的股价与其内在价值偏离的更多(此模型中,股票的内在价值决定于净资产收益率、资本成本、净资产增长率和分红规则)。
(2)股价剧烈动荡、异常波动,使预期的股票价格水平与企业的业绩和投资价值失去联系。
中国股价动荡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国的政策性因素不得不提。
2001年6月14日,上证综合指数达到历史最高点2245点,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接着,管理层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市场行为的措施,沪深股市随后出现大幅下跌,证监会不得不在当年10月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股指随后出现短暂回升。
浅议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浅议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
陈雪梅;羊海燕
【期刊名称】《消费导刊》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股票期权费用化有效防止了企业粉饰财务报告和期权持有人过多攫取期权收益。
但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法律制度障碍,从而影响了这一制度效用,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公司法》以及《证券法》都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总页数】2页(P83-84)
【作者】陈雪梅;羊海燕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股票期权费用化相关研究 [J], 王婷;员宁波
2.股份支付准则下股票期权费用化思考 [J], 公梅;王欣
3.经理人股票期权费用化对公司业绩影响文献综述 [J], 张颖
4.股票期权的费用化争议及其效果评价 [J], 张旭东
5.浅析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弊端 [J], 程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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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票期权缺陷的剖析
作者: 何小兰
作者机构: 江西财经大学2001级技术经济硕士研究生
出版物刊名: 企业经济
页码: 183-184页
主题词: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公司管理者;监督机制;公司治理结构
摘要:自美国安然公司财务丑闻暴露以后,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企业界都纷纷对股票期权提出质疑.诚然任何东西如果被疯狂地滥用都会稀释它自身的价值.股票期权从被追捧、被依赖再被狠狠地咒骂、甚至被预告死亡正证实了这一点.但在质疑的同时我们不应该采取否定一切的态度,而应该理性对期权进行重新的认识.。
对股票期权制度的优劣探索
---------------------------------------------------------------范文最新推荐------------------------------------------------------对股票期权制度的优劣探索关键词:股票期权高管人员积极作用消极作用摘要: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制度,具有许多优点,在世界许多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以美国安然、环球电信、世通、施乐财务造假为代表的丑闻事件的发生,许多人开始对该制度产生质疑,甚至否定。
本文从优劣两个方面对股票期权制度进行分析,以使我们真正认识股票期权制度,对该制度做出正确的评价。
股票期权制度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一方面使高管人员的长期行为和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紧密联系起来,鼓励高管人员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克服传统薪酬制度下高管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另一方面使高管人员同时也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解决了长期以来形成的“代理问题”。
该制度起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股票期权制度迅猛发展,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但是,2002年,美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以安然、环球电信、世通、施乐财务造假为代表的丑闻事件,使人们对股票期权制度开始产生质疑,甚至否定,并且要求改革股票期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本文从优劣两个方面对股票期权制度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使我们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股票期权制度,进而使得该制度在我国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股票期权制度的积极作用对于股票期权制度的积极作用,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高管人员利益分析对高管人员来讲,在传统薪酬体系下,由于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都是与公司现期和1 / 6上期经营业绩挂钩的,与公司的未来发展状况没有关系,公司价值的变动与高管人员的当前收入几乎不存在相关性。
但在股票期权制度下,高管人员拥有按某一固定价格购买本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且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新购入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获取利益,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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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股票期权费用化制度障碍修改完善[论文摘要]股票期权费用化有效防止了企业粉饰财务报告和期权持有人过多攫取期权收益。
但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法律制度障碍,从而影响了这一制度效用,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公司法》以及《证券法》都应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股票期权一般是指经理股票期权(Employee Stock Owner,ESO),起源于美国,是指公司内部特定员工(如经理人)享有的一种不可转让的选择权,即以某一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员工在约定的期限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进企业股票,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价位上抛出以赚取一定的差价,从而构成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激励。
由此,经营者就可以获得当日股票市场价格和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收入。
如果在该奖励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管理人员已离开公司或者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那么这些奖励股份将被收回。
这样就可以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积极性,推动企业的发展。
一、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概述在上世纪90年代,在股票期权的发源地美国就引发一场关于股票期权是否费用化的激烈争论,管理层、投资者和报表使用人都从自身的角度阐述截然不同的观点,但最终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123号准则“以股权为基础的雇员薪酬计划的会计处理”(FASB123),为这次争论画上了句号,并且推出了一套“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Fair Value Based Method)”。
时至今日,股票期权作为职工的一种薪酬,将其作为一项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已毫无争议,并且名正言顺地进入了企业的财务报表之中。
(一)股票期权的国际会计处理准则在国际上,股票期权费用化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有相关的准则可循:对于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IFRS2)颁布前,国际会计准则未要求公司记录授予或执行期权产生的费用,条件是行权价格至少等于期权授予日股票的公允市场价格,但折价期权的授予会产生与所属期间利润配比的费用,其数额等于行权价格与授予日股票价格的差额。
因此,期权的使用在会计方面不会对公司的税前收益产生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了IFRS2,以规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share-based payment)的会计处理问题,该准则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公众公司必须将股权激励而产生的费用计入其年度损益报告。
(二)我国的会计处理准则在我国,证监会于2006年1月4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在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之际,股权分置改革初见成效之时,出台《管理办法》显示了股市监管层推进股市市场化的良苦用心。
紧随其后,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这种政策层、监管层相互和谐的运作与安排,说明了会计准则的制定在内容和形式上应适应经济和企业的发展。
[!--empirenews.page--] 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23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修订)》,该准则对于股票期权费用化、直线摊销、公允价值计量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比如,对于权益结算支付,应当按照授予职工和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方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权后可立即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并按照实际行权金额与面值总额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对于职工和其他方完成了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能行权的权益结算支付,根据股份支付协议,按其授权日公允价值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等待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分期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毋庸质疑,将股票期权确认为薪酬费用不但能更可靠地衡量酬劳成本和公司利润,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使财务报表更具有信息含量,改进报告盈余的可信度,而且还可以抵销公司为推高股价而有意操纵利润的可能性,或减少操纵利润的数值。
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制度缺陷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是有价值的,也应在企业授予时计入费用。
但期权费用化的顺利实施必须有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否则就会使这一科学的激励措施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弱化其激励作用。
就目前的制度设计而言,将股票期权费用化还存在制度方面的缺陷,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一)股票期权价值计量方法评述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首次以《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了企业以股份为基础进行支付的业务,其确认和计量的原则也趋同于国际准则,吸收了IFRS2和SFAS123中较为成熟的理念。
1.我国目前不具备采用公允价值法的假设条件。
上文已经提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已经明确了股票期权的费用化处理。
该准则中明确规定股票期[1][2]下一页权价值的计量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法”,这种方法同时记录了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然而股票期权不可转让,受制于授权条件且存在一个等待期,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
所以要决定股票期权的公平市价是相当困难的。
因此,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需要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计,如常用的Black-Scholes模型,[7]由于该模型设置了多达8项的假设,其中,该模型假设,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股票投资回报的波动性在期权有效期中是固定不变的;在期权有效期内,股票无红利,或者有已知的红利;存在着一个固定的无风险利率,投资者可以按照无风险利率任意地借入或贷出。
此类假设在我国无一能够满足。
也缺乏相应的市场参照。
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非强势市场,股票价格并不一定能正确反映股票价值,而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因此在实际中是很难满足其假设条件,从而无法得到准确的期权价值。
因此,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股票期权如若按“内在价值法(Intrinsic Value Based Method)”计价可以做到客观、真是地反映其内在价值的,因为现行股价和行权价格都是可以确定的。
[8]相反,若按公允价值法计价,股票期权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主观估计。
[!--empirenews.page--] 2.股票期权费用的“直线摊销”法瑕疵。
从本质上讲,企业员工获得期权是因为为企业提供了劳务,由此带来的薪酬费用应当分摊至员工提供劳务的各年限里。
根据配比原则,将此项费用在员工服务期间予以摊销。
但在现实中,如果是不确定的股票期权,由于授权日的行权价不确定,所以授权日不是计量日,不必进行会计处理,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应以股价为基础,估计费用,并记录期权,以后逐期进行摊销,直至计量日,才能调整确认预提费用,并将余额在剩下的服务期内摊销,并在行权后将期权转为股本。
这种方式比较容易撑握,但由于目前股票市场不十分完善,且当股价变化较大时,会计调整多容易出差错,会给操纵利润者带来方便。
(二)股票期权费用化的税务制度问题在通常情况下,股票期权运作包括三个阶段:授予、行权和转让阶段。
而课税环节一般发生于这两个环节:一是在股票转让时征税,二是选择授权时或行权时征税;同时,企业授予职工股票期权或职工行使股票期权时,收益视为职工因工作年限和业绩所取得的薪酬所得,而在转让股票期权时的收益,大都视为资本利得。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01月20日发布的《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因按其受雇期间的表现或业绩,从其雇主以不同形式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指雇员实际支付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认购价格低于当期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的数额)属于个人因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在雇员实际认购时按《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当前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通知》中的“认购股票”并不等同于股票期权,前者是一种行为,而后者则是一个行权的过程,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选择权,其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被授予人在行权和出售股票时都有收益,导致其纳税环节和计税所得的确定都很复杂,而税法对此未作任何明确规定。
三、结语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减少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的代理成本,股票期权费用化不仅能起到干燥剂的作用,挤出报表盈利数字中的水分,使不同激励方式的公司之间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而且还能够防止企业高级管理层通过股票期权牟取暴利。
要使这一激励机制达到预期的制度效用,还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会计准则、税收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这将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研究和探讨的关键。
参考文献[1]阿兰,斯密德:《制度与行为经济学》(刘璨、吴水荣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6 [2]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9 [3]孙光国、陈艳利、刘英明:《会计制度设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9 [4]孟晶,张杰:《试述股权激励及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影响》,载《经济师》2006年5期[5]刘丽平:《探析激励型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载《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5月 [!--empirenews.page--] [6]刘丽平,乔军文:《股权激励:新会计准则造就利润操纵空间》,载《CPA视野》 2006,6,28 [7]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即布莱克-肖尔斯期权定价模型,是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商品在内的新兴衍生金融市场的各种以市价价格变动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价模型。
该模型简称为(B-S)模型:C=SN(D1)-LE-γTN(D2),其中:D1=1NSL+(γ+σ22)TσT,D2=D1-σT,C期权初始合理价格,L期权交割价格,S所交易金融资产现价,T期权有效期,r连续复利计无风险利率H,σ2年度化方差,N()正态分布变量的累积概率分布函数[8]但是,内在价值法的缺陷也不容忽视。
比如:内在价值法的计算过于简单,不仅没有考虑期权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期权授予日前一段时期的股价波动,无风险利率,股利等与股票期权密切联系的因素。
在实际处理中,内在价值法也留下了利润操纵的空间。
首先,内在价值法本身已经低估了期权价值从而高估了企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