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渐进式改革与东欧激进式改革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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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式改革又称“中国式道路”,它是指在保持原有根本制度条件下,通过培植新体制因素以达到体制转换,从而最终过渡到市场经济的一种方式,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殊性质在于它是以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基础并与这种宪法制度的逐步改革结合在一起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般来说,渐进式改革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体制外改革,在计划经济体制之外或者计划经济体制薄弱的边缘领域进行,给予市场经济一个试验空间;

2、增量改革,在保留计划经济体制、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不断引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因素;

3、双轨制改革,新旧两种体制并存的经济体制;单项突破性改革和集中对部分政策的变革并存;

4、倾斜式改革,改革选择了那些影响较小又有建立新体制条件的地区作为突破口;

5、普惠制改革,使绝大多数人从改革中受益。这种改革的优势就是具有阻力小,易突破,成本较小的优势,因此在中国的改革进程中,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事情。

激进式改革又称为“休克疗法”或“俄罗斯道路”,它是指在较短时间内按总体改革蓝图,推倒原有制度重新建立自由市场制度的改革,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就是选择了这种社会主义快速全民进行市场化的改革。

激进式改革的特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是在政治利益结构的重构上选择自由化策略。激进式改革的首要条件就是实现经济自由化,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经济自由化包括价格、贸易和汇率的自由。二是在经济利益结构的重构上选择私有化策略。私有化旨在建立市场经济主体。三是在经济政策的重构上选择稳定化策略。为了使市场化和私有化有效进行,激进式改革认为稳定宏观经济是必须的。稳定化主要是通过

紧缩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在财政政策上,主要表现在提高税率,减少各种税收优惠并开征新税种,计划最终使税收总额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45%。同时政府还要求压缩预算支出,削减各种补贴和国家投资。在货币政策上,为了抑制通货膨胀。政府下令减少货币发行,控制银行信贷。

渐进式改革和激进式改革最根本的区别是,渐进式的改革所追求的应当是在符合发展的原则、符合社会稳定的原则、符合在改革的同时能够持续不断的释放社会的生产力和释放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所有成员的创造性原则的基础上,所展开的改革。

中国经济改革的特殊性质在于,它是以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基础并与这种宪法制度的逐步改革结合在一起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而苏东激进式改革则是对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根本否定,是在彻底推倒原有的宪法制度的基础上引入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法制度,因而,它的方式必然是激进的,全面的,整体性的.这是中国渐进式改革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根本区别所在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先后进行了不同方式的经济改革,但其核心都试图在原体制中引入市场机制,因而人们通常称之为市场化改革。这一改革的初期效果是十分明显的,特别是在改革步伐较大的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等国,市场机制作用日益加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但就总体而言,这种市场化的改革是有限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机制与传统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改革步履艰难,经济出现长期停滞。为摆脱困境,从80年代开始的一轮新的改革浪潮又一次冲击着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次的改革浪潮中,中国开始了自己独特的“渐进式”的市场化进程。

中国的改革是从1979年开始的,当时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近二十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中国都远远落在了后面。所以在改革之初,中国人曾以羡慕的目光注视着苏联、东欧各国的改革,南斯拉夫模式、匈牙利模式,都曾经成为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然而可喜的是,中国的改革并没有照搬任何现成的别国模式,而是表现出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与苏联、东欧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形成了两条不同的改革道路。

第一,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并逐步走向城市。以“包产到户”为中心的农村经济改革,成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引爆点”。农村改革率先取得成功,为稳定人民生活奠定了基础,也使人们增强了改革的信心。而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一直是以城市的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展开的。农村改革既未引起人们的更多重视,也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第二,中国的改革是在邓小平倡导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进行的,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具有明显的群众性、自发性的特点。而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则强调完善的理论准备和周全的整体规划,自上而下地进行行政推动,具有典型的强制性体制转换的特点。

第三,中国的改革对于其核心的公有制问题,采取了稳步推进的态度。一方面坚持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另一方面又积极鼓励非公有经济的发展,使所有制结构有了较大的调整。而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一开始把私有经济当作资本主义经济加以排斥,而后又提出全面“私有化”的激进改革。

第四,中国的改革在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提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两手抓”等重要原则,保持了政治上的相对集中和稳定,使经济改革得以顺利进行。而苏联、东欧国家在经济改革尚未取得决定性成功之际,便急于转向民主化、公开化的政治改革,终于酿成政局的突变。

第五,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相互推动,对外经济关系迅速发展。在1979—1992年这14年间,中国的年出口贸易额从98亿美元增至850亿美元,进口额从109亿美元增至806亿美元;出口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5%提高到

19.5%;同期共引进外资1200亿美元。而苏联、东欧国家在改革中的开放度,大大落后于中国。

中国的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进展迅速而后来居上。1985年后中国的市场化程度已开始超越一个临界点,一半以上的产品的生产和价格已经纳入市场轨道。到目前为止,这一比例已超过了90%,同时国民生产总值以年均9%的高速度增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与中国成鲜明对照的是,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改革长期进展缓慢,经济增长停滞不前,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末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随着苏联、东欧各国政局和意识形态的转变,原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市场化改革已被彻底否定,取而代之的是全面私有化方案。虽然苏联、东欧等国家的情况各不相同,但其制度转换的目标基本是在较短的时期内尽快实现经济私有化、政治自由化和全面市场化。因而可以称之为“激进式”的市场化改革道路。而中国的改革一直强调了制度的连续性、渐进性,所以可以称之为“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道路。

在改革所采取的步骤与方式上,二者是有差异的。激进式改革是主张快步进行,一步到位,如尽快放开价格,实现货币自由兑换及取消经济控制等,其指导思想是“跨跃深渊时不可能用两步”。而渐进式改革则主张分阶段进行,逐步到位,如价格改革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实行了双轨价格,在放松管制和经济控制上也是逐步进行,一个行业地推进,一个地方地进行,其指导思想是“摸着石头过河”。就一般意义而言,渐进式改革比激进式改革要稳妥得多,风险要小得多。一国领导人或一国政府作为理性人来说,没有十足的把握,肯定选择渐进式改革,以避免风险。

在政府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中国的市场基础还比较幼弱,这决定了中国政府改革不能像国外有些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一样,在某些领域政府权力一次性完全退出市场,因为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也不再发挥作用。

我国政府改革采取渐进式的改革较为稳妥。政府改革虽然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总要有一个目标和"路线图",其目标是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过程中,能有效地使政府承担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就是要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其路线图应该是:

促进经济增长---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和公民社会、治理腐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宏观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当然这不是一个截然分开的过程,而是一个有主有次而又互相融合的过程,需要党和政府部门通过制度改革和提高制度创新的能力来推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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