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改增后的几个会计分录的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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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

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

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在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会计核算方面会产生一些影响。

下面通过分析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这些影响。

假设某城市的客运公司在“营改增”之前主要经营客运业务,包括长途客运、城市公交和旅游包车等。

根据以前的税收政策,该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可以从销售收入中直接扣除。

以前的会计处理方式:1. 销售收入计入营业收入科目,金额为实际收入减去3%的税款。

2. 缴纳营业税计入营业税费科目,金额为销售收入的3%。

2016年起,“营改增”政策实施后,营业税被增值税取代,税率为3%,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客运公司需要在销售收入中加上3%的增值税,但同时可以抵扣采购和费用支出中的进项税额。

新的会计处理方式:1. 销售收入计入营业收入科目,金额为实际收入。

2. 确定进项税额,包括主要的采购和费用支出,例如燃料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

进项税额计入进项税额科目。

3. 计算增值税税额,根据销售收入乘以3%。

增值税税额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4. 抵扣进项税额,将进项税额减去增值税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5. 缴纳增值税,将增值税税额减去待抵扣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通过“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城市客运公司的会计核算发生了以下变化:1. 增值税的计提和抵扣:在新的会计处理方式中,增值税将从销售收入中额外计提,但可以抵扣采购和费用支出中的进项税额。

这导致了会计核算中增值税的计提和抵扣环节的增加。

2. 进项税额的计算和抵扣:在以前的税收政策下,客运公司只需计算和缴纳营业税,不需要计算和抵扣进项税额。

而在新的政策下,客运公司需要计算和抵扣进项税额,这使得会计核算中的进项税额环节增加。

3. 税费科目的调整:由于税种的变化,税费科目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新增,例如增值税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

需要注意的是,与以前相比,“营改增”政策下的会计核算更加复杂,需要对增值税、进项税额及相关科目进行准确的计算和记录。

营改增-重要分录(2)

营改增-重要分录(2)

营改增-重要分录(2)(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案例】2013年10月,济南A物流企业,本月提供交通运输收入100万元,物流辅助收入100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

当月委托上海B企业一项运输业务,取得B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万元,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

Ⅰ.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11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0000Ⅱ.取得物流辅助收入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6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物流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案例】2013年9月2日,济南A物流企业与H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购进货物的运输服务,H公司于签订协议时全额支付现金6万元,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月8日,由于前往目的地的道路被冲毁,双方同意中止履行合同。

H公司将尚未认证专用发票退还给A企业,A 企业返还运费。

Ⅰ.A企业9月2日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借:现金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Ⅱ.A企业9月8日发生服务中止的会计处理:货:银行存款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54054.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945.95【案例】2013年9月,无锡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 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万元,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综合案例

建筑业营改增增值税会计核算综合案例

增值税核算综合案例案例布景:甲公司于20X5年底成立,下设A、B、C三个工程部,2024年5月中标公路建设A工程、房屋建筑B工程,由甲公司统一签订合同。

A工程合同总造价〔含增值税8083293.24元〕,B工程合同总造价1亿元〔不含增值税〕。

2024年3月开工确实C工程,C工程合同金额26000万元。

A、B、C工程部均已打点外出经营活动税收打点证明。

案例假设条件:建筑业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完成“营改增〞,甲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11%,A、B、C工程部“营改增〞后统一由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以汇总纳税方式,缴纳增值税,即工程部预征、法人汇总缴纳,工程部地点地预征率为2%,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处所应交教育费附加2%。

发生以下经济业务:第一局部:A工程部1〕2024年5月收业主开工预付款8156777.72元〔总合同额的10%〕;购设备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专业路基分包单元款222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部预缴增值税146968.97元。

2〕2024年6月购入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85万元,材料领用采用假退库制度,验收后全部领用,月末盘点结余68万元;对专业分包计价666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回预付款222万元,扣质保金66.6万元,已支付;对劳务分包计价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朝气械租赁费用82.4万元〔租赁设备于2024年购进〕,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征收率〕;月底业主进行了验工计价,确认计价款19451196元,甲公司按此金额给业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在本地预缴了增值税,扣留保金1752360元〔按10%,留保金达到合同价款的5%时不再扣款〕;工程部变卖废料,取得现金1.17万元〔注:因本例发卖废料收入与建筑业收入相差较大,所以本案例不计算工程部发卖废料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

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

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

城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案例分析
我们需要了解营改增政策对城市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增值税改革,即将原
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为一种税种,这一改革政策的出台对城市交通运输业的会计核算
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根据政策规定,城市交通运输业的增值税率由营业税税率和增值税税
率合并为一种税率,这意味着这一政策对城市交通运输业的会计核算造成了部分变化。

我们将以某城市的出租车公司为例,对其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影响进行分析。

某出租
车公司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其主要涉及的会计核算科目包括:运输服务收入、燃油费用、车辆维护费用、人工成本等。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出租车公司的增值税率由原来的3%调整为11%,这意味着公司在计算增值税方面将产生一定的变化。

营改增政策对出租车公司的运输服务收入产生影响。

根据政策规定,出租车公司的运
输服务收入将按照11%的增值税率进行计算,这将会使公司的增值税成本增加。

公司需要
对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工作进行调整,以满足政策的要求。

营改增政策还对公司的燃油费用和车辆维护费用产生影响。

由于增值税率的调整,公
司在计算燃油费用和车辆维护费用时需要考虑新的税率因素,这对公司的成本核算和预算
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营改增政策对城市交通运输业的会计核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出租车公司来说,
政策实施后需要对其运输服务收入、燃油费用、车辆维护费用、人工成本等方面的会计核
算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

对于城市交通运输业来说,了解和适应政策变化,对会计核算进行合理调整,将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账务处理及案例精解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账务处理及案例精解

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账务处理及案例精解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项税制措施。

为了探索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效果,国家在2024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

营改增试点地区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市自治区。

1.迁入增值税发票使用:原来营业税纳税人需要迁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迁入后,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交易,并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营改增过渡期内收入和费用处理:在营改增过渡期内,企业业务收入和相关费用的账务处理方式发生了变化。

原来的营业税销售收入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但在过渡期内可以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进行税款核算和缴纳。

相关费用也需要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核算和处理,以确保相关业务的合规性。

3.营改增税率调整:营业税的税率和增值税的税率存在差异,营改增试点地区在试点过程中进行了税率的调整。

企业需要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计算和缴纳税款,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下面以北京市为例,来具体解析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账务处理和相关案例:北京市于2024年开始进行了营改增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工、商、交、建、农、邮、运输等各个行业。

在试点期间,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一:小李开了一家服装店,试点前他需要按照营业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

在试点期间,小李需要办理迁入增值税纳税人手续,并按照增值税税率进行税款核算和缴纳。

他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交易,并在账务处理中记录相关收入和费用。

案例二:贸易公司在试点前按照营业税法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试点后,该公司需要办理迁入增值税纳税人手续,并按照增值税税率进行税款核算和缴纳。

该公司的进销存等相关账务需要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和处理。

综上所述,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账务处理涉及迁入增值税发票使用、营改增过渡期内收入和费用处理、税率调整等方面。

企业需要按照新的政策规定进行税款核算和缴纳,并在账务处理中记录相关收入和费用。

这些案例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示范,帮助企业理解和应用营改增政策,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和准确性。

营改增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会计处理分录一、会计科目设置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会计经验:建筑业营改增案例分析

会计经验:建筑业营改增案例分析

建筑业营改增案例分析对建筑企业而言,营改增不仅仅是由一个税种转换为另一个税种,同时有可能带来企业税负与净利润的增减变化等一系列影响。

本文通过某建筑企业2016年8月发生的几项业务,详细解读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如何正确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案例: 某市区的甲建筑工程公司(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8月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甲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翔源公司畅达建筑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1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1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00万元。

 2.以清包工方式承包凯迪公司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工程结算价款为10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30万元。

 3.承接乙公司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结算价款为206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60万元,亿豪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4.购进工程物资1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70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00万元;甲公司自建职工宿舍领用工程物资100万元(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抵扣进项税额)。

 5.甲公司自购的机械设备施工中发生油费等支付58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

 6.甲公司将畅达建筑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价款为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

 7.甲公司购买一台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8.甲公司承包鸿达公司建筑工程项目,全部材料、设备、动力由鸿达公司自行采购。

工程结算价款为309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90万元。

 9.甲公司取得华悦公司工程质量优质奖222万元,发生运输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

 要求:做出业务1业务9的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2016年8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营改增财务核算需关注的会计分录

营改增财务核算需关注的会计分录

营改增财务核算需关注的会计分录营改增财务核算需关注的会计分录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情形】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案例】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 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

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 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

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提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案例】2016年6月,北京H旅店,本月提供住宿服务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将其闲置房屋出租预收5万元,款项已收。

【分录】取得住宿收入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00取得出租房屋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提示】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案例】2016年5月,北京H旅店,购进一批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额万元。

“营改增”的十五个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的十五个会计处理分录

“营改增”的十五个会计处理分录一、会计科目设置(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不同计税方式的账务处理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不同计税方式的账务处理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不同计税方式的账务处理案例自财税2016年36号“营改增”纲领性文件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出台了涉及不动产的14号、15号、16号、18号等公告,这也突显房地产业营改增的复杂程度。

“营改增”后,适用于不同计税方式有着不同的账务处理,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计税方案。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案例:A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A公司在主管国税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并且将其房地产老项目备案为按简易计税方式征税。

2016年5月销售房地产老项目楼盘一套,销售合同中注明含税价105万元,当月收到预收房款42万元,8月收到剩余房款63万元,并向客户全额开具发票。

(以下涉及单位均为“万元”)问:做出A公司2016年5月—9月相关会计分录?案例解析:2016年5月收到预收款:借:银行存款 42贷:预收账款 422016年6月预缴税款: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贷:银行存款 1.2预缴税款=[42÷(1+5%)]×3%=1.2文件依据:税总2016年第18号公告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016年8月收到剩余房款,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63预收账款 42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2016年9月申报缴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8贷:银行存款 3.8申报缴税额=应纳税额-预缴税额=5- 1.2=3.8文件依据:税总2016年第18号公告中第十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会计核算 案例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会计核算 案例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会计核算案例案例:房开企业甲2016年3月获取天津市J地块,支付土地出让金11100万元,大配套费1500万元。

2016年10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年取得含税预售销售额11100万元。

当年支付工程价款含税111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

2017年1-6月,取得预售收入22200万元并销售完毕。

2017年10月,该项目项目交付入住并向业主办理了房产转移手续。

会计核算示例:1、房开企业获取土地,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和大配套费借:开发成本-土地获取成本-土地出让金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待抵扣销项税)1100贷:银行存款11100借:开发成本-土地获取成本-红线外市政设施配套费1500贷:银行存款15002、2016年房开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收入,并预缴增值税借:银行存款11100贷:预收账款111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缴税金11100/1.11*0.03)300贷:银行存款3003、2016年房开企业取得建安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费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1100贷:银行存款110004、2017年1-6月,房开企业取得预售收入并预缴增值税借:银行存款22200贷:预收账款222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预缴税金22200/1.11*0.03)600贷:银行存款6005、2017年10月,房开企业交付房屋并向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确认收入并申报增值税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借:预收账款333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300借:主营业务成本:21500贷:开发成本-结转开发成本21500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申报并交纳增值税,按销售面积比例抵扣土地差额计征销项税(1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待抵扣销项税)(红字)-11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红字)-1100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金-进项税金-预缴=(3300-1100)-1100-900=2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200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0纳税申报交纳增值税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0贷:银行存款200营改增之后,如果含税售价不变,土增税是增加的还是按上面的例子:开发成本土地建安开发配套合计增值税1000010000150021500营业税1110011100150023700销售收入现金流入不含税销售增值税3330030000营业税3330033300增值部分公式增值额增值率土增税增值税=B5-E2*1.320509.53%615营业税=B6-E3*1.3-B6*5%825 3.48%247.5营业税下要交土地增值税247.5万,而增值税下要交615万,多缴367.5万。

“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

“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营业税金 及附加将不再包括营业税 ,而改为增值税及其附加 税费。
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 等长期资产的支出将导致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出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营改增”可以促进企业进行投资 活动,如购买固定资产等,从而增 加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营改增”对企业的筹资活动也会 产生影响,如企业可能会通过发行 股票或债券来筹集资金以适应新的 税制。
总结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金融企业适用“营改增”后会计处 理方法
详细描述
某金融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 ,适用营业税政策,税率5%。在“营改增”之后,适 用增值税政策,税率6%。该企业需要针对进项税额和 销项税额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金融行业的特 殊情况,如贷款利息收入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相关会 计处理
2023-11-12
contents
目录
• “营改增”概述 • “营改增”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 增值税会计处理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
措施 • “营改增”相关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01
“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的含义
“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 值税的税收改革制度。
加强进项税额管理
企业需要加强进项税额的管理,包括取得合规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进项税额、建立进项 税额台账等。同时,还需要避免取得虚开发票和 假发票等不合规发票。
加强培训和沟通
企业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 和沟通,让他们了解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提高税务处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实例解读营改增后房地产账务处理

实例解读营改增后房地产账务处理

实例解读营改增后房地产账务处理转载2016-05-05 20:42:45标签:营改增房地产企业A公司机构所在地为丛台区,共有三个项目,分别为武安市甲项目(一般计税)、石家庄乙项目(简易计税)和丛台区丙项目(简易计税)。

2016年5月业务如下:武安市甲项目预收款222万元(含税)。

取得甲项目工程款专用发票金额500万元,税额55万元。

借:银行存款222贷:预收账款[甲项目][11%税率] 222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甲项目] 6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甲项目]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甲项目] 55贷:预付账款555石家庄乙项目预收款105万元。

借:银行存款105贷:预收账款[乙项目][5%征收率] 105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乙项目] 3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取得丙项目工程款普通发票价税合计888万元。

借: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888贷:预付账款888购入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金额150万元,税额25.5万元。

借:库存商品1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未领用] 25.5贷:预付账款175.5结转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9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2016年6月业务如下: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贷:银行存款9武安市甲项目预收款333万元(含税)借:银行存款333贷:预收账款[甲项目][11%税率] 333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9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确认增值税收入555万元,对应地价款77.7万元。

借:预收账款-增值税[甲项目] 5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甲项目][11%税率] 55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甲项目] 7.7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甲项目] 7.7领用原材料100万元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甲项目] 100贷:库存商品100乙项目预收款210万元(含税)借:银行存款210贷:预收账款[乙项目][5%征收率] 21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6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确认增值税收入315万元(不含税)借:预收账款-增值税[乙项目] 15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丙项目领用原材料50万元借: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丙项目] 58.5贷:库存商品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由于上期留抵与本期进项税额之和大于本期销项税额,所以不用做转出未交增值税,但应结转本月预缴增值税。

营改增会计分录案例解析

营改增会计分录案例解析

营改增会计分录案例解析营改增会计分录案例解析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情形】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案例】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 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

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 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

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提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案例】2016年6月,北京H餐饮企业,本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100万元,将其闲置房屋出租收入5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收。

【分录】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取得出租房屋收入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55000贷:其他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500【提示】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案例】2016年5月,北京H餐饮企业,购进一批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3万元,增值税额万元。

房地产营改增会计分录

房地产营改增会计分录

房地产会计分录房地产业营改增后,除了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预缴税款、销售额的余额计算以及纳税申报填列等方面都跟以前存在一定的差异,房地产企业在税务实务中一定要注意这些变化,做好财税处理工作。

下面将通过实例来分享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具体处理方法。

【例】甲公司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机构所在地梁园区,开发的A房地产项目在睢阳区。

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本次“营改增”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对A房地产项目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已知,甲公司为开发A项目,取得土地150,00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财政收据金额30,000万元;A项目总可售面积390,000平方米。

2016年5月份,A项目尚未完工,预售收入10,000万元,对应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2016年6月份,购进用于A项目的建材钢筋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就5月份预售的10,000万元房款,给业主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该月期初没有进项税额留抵。

说明:一般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报,税率10%.其纳税处理与一般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没有质的不同。

(为了便于叙述,本文中会计分录及报表中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5月份的财税处理收到预售房款时借:银行存款10000贷:预收账款——未开票未计税房款10000说明:“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后移,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再是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当到了开票或产权发生转移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才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但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税总2016年18号公告》第十条、第十一条明确: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0%的适用税率计算。

关于营改增后的几个会计分录的案例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关于营改增后的几个会计分录的案例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案例】 2016年 6 月,北京 H 餐饮企业,本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 100万元,将 其闲置房屋出租收入 5 万元,按照适用税率,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款项已收。 【分录】 取得运输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取得出租房屋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500 【提示】 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 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 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 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案 例】 2016年 5 月,北京 H 餐饮企业,购进一批办公电脑,取得增值税专用 发票价款 3 万元,增值税额 0.51万元。当月处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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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借:递延收益 50 贷:管理费用 50 【提示】 购入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一般纳税人首次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 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 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 科目。按期 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 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发生技术 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6.提供免税应税服务 【案例】 北京 D 建筑公司 2016年 6 月份在某境外 Y 国会大厦提供建筑服务收入 500万元。 【分录】 借:应收账款 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0 【提示】 免征增值税收入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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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改增后的几个会计分录的案例解析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处理方法会有着一定区别,下面就为大家分享一些会计分录的实例,供各位参考。

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情形】
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案例】
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

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

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 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20.75贷:银行存款11320.75
借:在建工程188679.25
贷:银行存款188679.25
【提示】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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